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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风生水起-第12部分

小说: 风生水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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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口中掉着一个小型手电筒,当电光照亮前方的时候,我顿时呆住,墓穴深处显现出一片金灿灿的东西。我定睛细看,辨认出都是黄金打造的罐子。

“发了,朱哥!”

我也哈哈开心地大笑,想不到收获如此之大,满地都是金子,不下百来斤,光是金子本身的价值就可以换十多万,更不用说文物的附加价值了。

我和郭小驷商议了一下,先带了一个趁手的金瓶子出去,给胡发一瞅瞅。正爬了出去的时候。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正是方才逃出去的盗墓贼,见到我们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些家伙,抢我们的生意,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伏击,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土盗贼,都是农民出身,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但是毕竟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就抢了那个瓶子,忙不迭地逃走,晦气!真***晦气!

我和胡发一等暂时住在北京老城区的一个小弄堂的四合院出租房里,干这行的,要隐蔽,太张扬了就不好!今天待我们甫一走进,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闯了几年的老江湖了,一眼就看出,遭劫了!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我瞅见这蟊贼手中拎着黑色笔记本,顿时心底一沉,脸色一黑,这可是王玟琳留给我的遗物啊!怎么能让你这个家伙来动?当下我的一只拳头飞过来,那小偷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想要逃之夭夭。

哪里这么容易!

我扑上去,扯住黑色笔记本,两人两边一用力,只听咔嚓一下,放置了几十年的纸制品本来就非常脆弱,顿时被扯成两半。我一愣,那蟊贼乘机翻窗逃走!哪里跑!我一把上前,扯住蟊贼的脸上的黑布,硬生生扯下来,定睛一看,不禁呆呆地愣住,眼前的人竟是杨爱苏!

“是你!”

我吃惊地叫了一下,杨爱苏脸色陡然大变,一言不发,趁着我发愣的功夫,带着那半本笔记本飞也似地逃开。

他来干吗?我知道杨爱苏对这个笔记本爱不释手,但是本以为拒绝之后就不会过来讨要。我们分开时,杨爱苏曾经主动要我的联系地址,我认为我和他身份地方相差太多,没有什么可以交往的,就胡发一等偷偷溜走。

我捡起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

我对杨爱苏渐渐升起了一阵疑惑,莫非他和日本人有什么联系?

我正在思虑间,胡发一喜气洋洋地拿出那个得来的瓶子,笑道:“老朱,过来瞧瞧,今天有什么收获!”

这是一个小巧的金瓶子,约莫一只茶杯大小,长颈肥肚,开头以软木死死封住,即使历经百年仍旧没有缝隙。胡发一摇了摇,里面似乎有东西,叮叮当当地想着。

我看着胡发一的眉头顿时卷了起来,放下瓶子苦苦思索,过了半晌才说道:“奇了奇了。”

我对文物方面的常识毕竟不如胡发一,问道:“老胡,这金瓶子有什么邪门嘛?”

胡发一说道:“这种金瓶子有个门道,叫做‘坤金瓶’,传说是处置有罪的女人,才使用的器具。”

郭小驷顿时满面暧昧地笑起来,说道:“是不是把瓶子塞进女人那里面呢?哈哈!”

胡发一瞪了他一眼,说道:“胡说八道,若是如此就好了。你可知,这种瓶子是如何处置有罪的女人嘛?”

我说道:“老胡,但说无妨。”

胡发一仰着头,盯着头顶上的电灯,陷入沉思,过了半晌说道:“传说,满清皇室要处理有罪的皇族女子,必先用白绫勒死,然后将死尸的内脏掏出来,一一塞入大小不等的几个瓶子里,防止死尸作祟。那满清皇室,本来就是化外蛮族出身,信奉萨满邪教,就有如此古怪的风俗。不过干我们这行的,不可不信邪。唉,这瓶子白白拿来了,出不了手啊!”

郭小驷跃跃欲试,叫道:“无妨,我听说天津有一个博士,专门带人收购这些邪门的东西,我们不如卖给他吧!”

我大喜,一拍郭小驷的肩膀,笑道:“不错,好兄弟!反正留在我们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索性卖掉算了换钱。”

胡发一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赶快去吧!我留在这里看守,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

我点点头,立时和郭小驷一起外出。那博士姓林,家住天津,我们有求于人,连夜赶过去。到了天明时刻,到了天津,打听到林博士的住所,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我们很快来到西洋别墅门口,整整衣物,敲敲木门高声问道:“林博士在家吗?”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和郭小驷打了一个招呼,叫他在下面等着,我就呼呼如猿猴一样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打死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出头,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

我一看之下,光波钻入眼球的视网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林白水!”

这个女人,正是分别了两年多的小丫头林白水。

两年多不见,这个小丫头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林白水稍微一愣,疑问道:“你认识我?”

显然林白水已经不认识我了,我苦苦一笑,也不能怪罪她。两年多来我一直过着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的生活,相貌上老了很多,明明才二十出头,却犹如三十多岁了。再加上我们闯江湖的,就是讲究一个吓人,所以我养了满脸大胡子,林白水哪能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年轻大块头,眼下居然化作一个胡子大叔!

不过猎枪在即,我可不能马虎,一不小心被打死了,可不好玩。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胡说道:“没事,没事!我是北京大学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林白水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林白水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林白水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林白水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林白水,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林白水一下,女人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说道:“我是朱恒淮。”

“恒淮?”

林白水娇躯蓦然一震,极为吃惊,伸出纤纤食指指着我,瞪大眼睛,吃吃哈哈,过了半晌才发出一声:“你变化太大了,我都认不出你。要是你早说,不就好了嘛?”

我哈哈大笑:“开个玩笑罢了,不要生气嘛!走,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来拜访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林白水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林白水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林白水朝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恒淮,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我叫朱恒淮,因故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博士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博士……”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天津城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乡下的傻冒,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二,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这个傻老爷们,找我什么事情?老实说出来吧!”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四 金瓶女鬼

我一言不发,掏出那个坤金瓶,递给林白水。林白水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想不到,你们居然得到了这个玩意!”

我问道:“真的有这么邪门嘛?”

林白水说道:“看来你们似乎听说过坤金瓶的事情。传说这是满清皇室处置有罪女子之用,防止女鬼作祟。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暂且收下,过几日我便把钱如数交给你。嗯,对了,你们这个坤金瓶是哪里得到的?我想去看看!”

我一愣反问:“你想去看一下。”

林白水点点头,我想想说道:“也好,我们一起过去。”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直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说道:“走,我们先过去吧!”

我突然想到,问道:“对了,白水,我还没有问道。你啥子时候有这么多钱了,居然住得起小洋楼。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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