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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王爷别使坏:姑娘不好惹-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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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书妍望着寒煜,看到他目光里那种腾腾的杀气,心里虽然有一种酸楚,但还是笑着指着雪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它浑身是血,我已经给它上过药了,看着也没有什么大事……“
听到凌书妍的解释,寒煜自然知道自己的马是因为疾速奔跑而出汗,它是有名的汗宝宝马,自然是会汗液里带着血的。
看到凌书妍有些惶然的样子,寒煜自然没有了脾气,可是心里还是气她偷偷骑马出来。
凌书妍看到寒煜的神色渐渐和缓,心底才缓缓松了一口气。若是他真的发神经把凌书妍的头砍了,那自己这一辈子还不得恨死自己啊,早知道就不动这匹马了。
徐水站在林子里看到两人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就走过来看看雪云的伤势:“回王爷,雪云没有什么大伤,划伤过的地方被都王妃上过药了,应该没有事情了。”
寒煜点了点头,然后冷眼瞪着凌书妍:“你把一只狐狸放了,竟然还给它上药,你不觉得有点仁慈过头了吗?狐狸的皮毛向来就是给人做衣服用的,你能保护它一时,能保护它一世吗?”
听到寒煜这样残忍的话,凌书妍反口讥讽:“那还有人吃马肉呢,你能保护得了你的马一时,能保护它一世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偷了宰了吃了……”
看到寒煜越来越冷的脸色,凌书妍终于闭上了嘴,她知道再说下去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地瓜之荒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7…29 11:28:57 本章字数:5309


她走过去将躲躲闪闪藏在草丛后的火狐抱了出来,然后指着寒煜说:“你看着,他就是伤害你的人,以后见了他要躲着走,最好别再见他了听到了没有?”
那小狐狸眨着眼睛,在凌书妍的怀里瑟瑟发抖,眼睛里的光茫却打动了一直不看狐狸的寒煜。
“它会哭?”
“它还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呢,昨天我救了它,它就给了我一把匕首,漂亮的很呢……”凌书妍说着就从怀间取出一把匕首来炫耀,寒煜的眼睛却盯着那把匕首,那可是一把价值千金的匕首,没有想到会是一只狐狸给的凌书妍。
寒煜看了一眼那把匕首,然后对凌书妍说:“以后这匹马不准你随便乱动,它是我的战马……”
“知道了,不就是一匹马吗?”凌书妍不以为然地说着,然后把那只火狐放到了地上,让它回自己的家去了,这也算是自己做了一桩好事。
那火狐狸离开的时候,竟然不时回头地望着凌书妍,果然是一个懂得报恩的小东西呢,直把寒煜也看的傻了眼了。
“好了,既然我已经办完了事情,就不回去了,我骑马回王府了。以后你的事情我不会多加过问,你放心就好了,继续和你的凌书菲浪漫骑射去吧,不过我要奉劝你一句,如果对人家动了心,最好先收了房再说别的,省得闹出乱子来难以收场……”凌书妍说着,觉得实在是解气,谁叫他总是一天到晚的奚落自己的。
寒煜听到凌书妍这话,一脸郁闷地看着凌书妍,“如果不是你,能出这么多的事情吗?我和凌书菲的事情不劳你操心,你最好现在马上从我的眼前消失……”
徐水将自己的马递到了凌书妍的手里道:“末将还是送送王妃吧,这百十里路呢,恐怕天黑才能赶到王府吧……”
“别管她,让她自己回去,有本事混进护卫队,又有本事上台打擂,怎么就没有本事自己回去了……”寒煜冷声讥诮,然后看也一看凌书妍一眼。
凌书妍自然没什么怕的,如果回不到王府,那正好顺其自然了。看到寒煜不理不睬,大概他也十分希望自己走丢吧。
她从徐水手里拿过缰绳,瞪了一眼寒煜,然后头也不会的牵着马从林子里离开了。
一路上胡思乱想着,突然想到清晨时分他为自己盖的那张薄毯,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与他就是天生的冤家,简直是分不开又合不来的冤家。
天色大亮,太阳的光线越来越厉害,凌书妍骑着马昏昏沉沉地走着,想必是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的原故。
再说早饭也没吃,最近为什么总是饿着肚子呢?
这时候视线里出现了一片绿幽幽的菜地,也不知道是种的什么。要知道她可是从来都没有接触过农作务,肚子再一次提醒她需要进食了。
马匹的步伐了慢了下来,仿佛也想要吃一点东西。
“那好吧,我们去看看那是什么,不过估计你可以吃我不能吃……”
她走到田里,看了看枝蔓,却像是一堆没有用的野草,竟然上面什么也没有结,难道时节还没到?
凌书妍一个人在地里捉摸,可恨的是,方圆的田里种的竟然全是这种东西,只长叶子不长果实。
无可奈何下她揪了一根叶子嚼在嘴里,一股子草腥味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马料,真是晦气,早知道就回营地吃些东西再回了,现在自己饿着肚子回王府,实在是悲惨欲绝啊……”凌书妍自言自语着,这时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弯腰驼背的老婆子。
她手里提着一个蓝子正在往这边田里走来,看到凌书妍愣在那里,那老婆子喊:“喂,不要让马糟蹋我的地啊,你想吃就挖点,别让马进来……”
凌书妍转头一看,可不是,那马正把这些草当作是美味大吃特吃呢。
看到老婆子过来,凌书妍不好意思地忙把马牵到了地头拴到了一株小树上,然后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大娘,我实在不是有意的,我太饿了……”
那老婆子抬起眼睛,眯着的眼睛在太阳下深深地陷进了眼眶之中,她听到了凌书妍说话的声音然后咧着嘴笑说:“原来是个丫头啊,怎么这身打扮?是逃荒来的吗?”
“逃荒,这哪里有荒,不是庄稼茂盛,天气和煦吗?”凌书妍左右望望,怎么也不像是一个荒年啊。
那老婆子看到凌书妍这样就笑着说:“姑娘一定是外地人,您不知道我们这里的荒,这些年来,因为皇上在这里划了一片狩猎场,平时也不准猎人进去打猎,所以有些小动物越来越多,这不,经常来偷吃农作物,以前本来这里是种玉米的,免强够我们家人一年的口粮,可是现在因为小动物常年偷吃,所以只好种了地瓜……不过现在,地瓜也丢的厉害,我们只好经常出来看看……有许多人活不下去就离开了……”
说到这里,老婆子的脸上全是伤感,凌书妍见了就同情地说:“这么说,这些是地瓜……”
“是地瓜,如果姑娘你饿了,大可以挖来烤着吃,香的很呢。不过很多地瓜都被地鼠偷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每年的税赋还不减,这日子是越来越没有办法过了……”老婆子说完,就弯下腰下用拄着的拐杖刨着土。
不一会儿,被刨得松软的土里就露出一个还未长成的小地瓜来,还不及手腕粗,粉红色的,让凌书妍看了不由的错愕万分,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地瓜是从地里挖出来的。
老婆子一边挖着一边摇着头哀叹:“这每天吃地瓜,人都吃不消了。孩子脸肿的厉害,再这样下去,真的没有办法活了……”
还没有挖出两个来,那颗地瓜秧子就被挽了起来:“看看,又被偷吃了,还专捡那些大的吃,留下这些小个的大概味道不好,就留下了。什么时候开始,人就只能吃畜生剩下的东西了……”
凌书妍听了老婆子的这些话,心里一阵难受。
刚才在林子里与寒煜的争执早就忘记到了九霄云外,她再一次想着怎么能帮到这个老婆子。
她正不知道该不该挖人家的救命粮,身上也没有带一文银子,正在踌躇着,突然想到了身上那把匕首。
她从腰里掏出匕首来递到了那个老婆子面前然后说道:“大娘……“
那老婆子看到匕首吓了一跳,然后往后一退:“姑娘,我说了你想吃多少就挖,别拿这个吓我,我岁数大了,家里还有孙子……”
凌书妍知道自己吓着了这个未见过世面的老婆子,就笑着说:“大娘,我的意思是把这匕首留下,您拿着当了,或许能换些银子……”
不过看到手里的匕首上的宝石闪闪发光,凌书妍一时有些犹豫,到不是不舍得给。
一来这是小狐狸给自己的谢礼,二来听寒煜说这匕首价值不菲,如果让这么个乡下的老奶奶拿去当,恐怕会生事端。
那老婆子听到凌书妍这样说,慌忙摆着手说:“这地瓜不值钱,况且平时早被那些地鼠偷的不成样子,你想拿多少就多少。我们也吃腻外了,再这么吃下去,人都要被憋死了……”
“怎么?”
“姑娘有所不知,这地瓜只能收一季,平时只能吃晒干了的地瓜干。没能别的作物,只吃这东西容易让人长一个大肚子,时间久了人的身就就一个个变成豆芽一样,看起来十分的恐怖……”老婆子脸上的皱纹痛苦地皱了起来,继续说:“可怜我那小孙子了……”
再也听不下去了,为什么这样悲惨的事情全让自己给遇上了呢?
一时饿也顾不得了,她翻身上马然后问:“老奶奶,最近的集市在哪里?”
那位老婆子看了一眼凌书妍,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只当她是看不下这地瓜要到别的地方去吃饭,就指着北方说:“往北二三十里路就应该到了,不过镇上的粮食贵的怕人,姑娘要是不嫌弃还是吃地瓜吧……”
从来没有想到,因为皇上封地圈为狩猎林,会影响到这里百姓的生活。
想想看,这里的百姓全靠这里的土地,可是林子被封了,人们也没有办法到林子里捕杀田鼠和那些偷吃的动物,所以收成越来越差,可是税赋还不减,这不是要人命吗?
骑上马一路向北,凌书妍早做好了打算,只需要把刀柄上的一颗红宝石挖下来当了估计就够买些东西了。
一来不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二来这样也可以保全这把匕首的美观,回到王府,只需要找一颗差不多形状的宝石镶嵌了就可以了。
她为自己这样完美的打算而庆幸,要知道,自己这可是在救人呢。
果然,不出三十里,前面有一座镇子。
镇子要比京都冷清多了,街上人烟稀少,而且许多的人都无精打采的。
凌书妍下了马牵着马匹缓缓在镇子里走着,好不容易看到一家当铺,看到门外竟然挂着停业的牌子。
她想着如果不当这颗宝石,连自己也没得吃,这里离回王府的官道有三十里,也就是说自己如果买不到吃的得饿着肚子再走一百多里才能回到王府,那岂不是要饿死人?
想到这里,她不肯死心地敲了敲那上好的门板。
“请问,里面有人吗?”铺子里一片死寂,像是空无一人,凌书妍正要掉头,听到铺子里有一个年轻的声音:“是谁?”
“我想当些东西……请问这里还能当吗?”凌书妍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眼当铺的规模。
黑色的门板看起来年代已久,两边的灯笼也被风雨侵蚀,显得十分陈旧,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兴旺过了。
一个戴着土布帽子的小伙子打开一块门板,从里面伸出一颗头来,脸色泛黄的他挤出一个笑容:“买卖是做,不过这些日子当不了什么好价钱,这里闹荒,都没钱……也不知道您有什么好东西……”
凌书妍从怀里掏出那个红宝石送到小伙计面前:“就是这颗宝石,不知道能当多少银子……”
“能当二十两吧,这是最高价了,不知道您愿意当不愿意?”小伙计说话利索,看起来十分能干的样子。
这个价格低的让凌书妍有点怀疑是不是寒煜走眼了,这把匕首可能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而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匕首。
“是不是弄错了,这颗宝石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要不是我肚子太饿,这个地方又没有吃的东西,我不会舍得当掉的。况且如果有可能,我还想着赎回来呢……”凌书妍看到小伙计的大眼睛眨巴着,就明白这是典当行里的规矩,压价呢。
小伙计想了想,然后转头对铺子里喊了一声:“老板,有买卖,您出来瞧瞧……”
这下可是放心了,惊动了老板的买卖,难道还能不值钱。
凌书妍仍然站在太阳底下,听到小伙计对出来的人轻声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转身回到黑暗里去了。
一个略为肥胖的,同样戴着灰色土布帽子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小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眼凌书妍,然后咳嗽一声伸了伸袖子:“这位小姐,我们这店里只收正道来的货,如果是偷的抢的占的我们不律不收,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知道,可是这块宝石真是家传,况且我一个女子到哪里能抢来这样的宝石,又不是匪盗……”凌书妍解释着,然后把那块宝石握在手心里。
一块门板又被面前的老板拆掉了,随即又是一块。
阳光立刻像是千军万马一样冲进了墨黑的房间里,空气里四处都是游尘。
那位老板不看凌书妍,只是转身说:“进来说话吧……”
凌书妍也抬推走了进去,看到那位老板坐到了一张椅子上,她也坐到了另一张椅子上,最起码在气势上不能输于他吧。
这时候先前的伙计送上一杯热气袅袅的茶来,不过凌书妍此时需要的是饭不是茶,也没有端起来喝。
“不如姑娘拿出那块宝石来再让我瞧瞧成色?”那老板卷起袖子,想要一睹风采的渴望劲。
估计这行当的人都有一双利欲熏心的眼睛,凌书妍看到那双眼睛就知道他看到宝石就会发光。
果不其然,当她从袖子里拿出那颗宝石来,那当铺的主人就两眼冒光,甚至想拿在手里把玩。
凌书妍及时收回了手,说道:“出个价吧,如果价钱不合适,老板也没有必要细看了。再说我也只里现在有急用,过些日子还会过来将宝石赎回去的。”
那老板本以为凌书妍是一个姑娘家,可是听到她这口气也不敢小觑,于是说:“小店买卖一直不好,按理说这块宝石价值连城,可是若您说还要往回赎,那小店最多能出五百两银子……”
听到五百两,凌书妍已经是很满意了,不过她不知道这当铺的规矩,于是问道:“如果我想赎回,得需要多少银子?“
“那得看时间,一般时间越久,保管费就越高。不过看姑娘是外地人,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商量……”店铺老板笑意吟吟,然后吩咐小伙计去房间里取银子。
凌书妍笑了笑说:“那也好,顺便问一下在哪里可以买得到粮食,除了地瓜之外的粮食……”
“到粮铺就有,不过现在贵的吓人,一两银子一斤米,照这样下去,我们也得逃荒去了……”店铺老板从小伙计手里接过银子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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