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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人生的智慧-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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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我的对手并不懂得自我防卫,那就只为我提供了杀死他的可能,而绝没有提供杀死他的正当理由。恰恰相反,我杀死对手的道义上的理由只能取决于我要杀死他的动机原因。假设我杀死对手在道德上是足够合理的,那么,让杀死他的这件事取决于我是否在射术或者击剑上优胜于对方,是完全没有理由的。相反,我到底采用何种方式夺取他的生命,从后面抑或从前面袭击他,结果都一样。如果要对某人实施卑鄙的谋杀,那诡计就应该派上用场。从道德的角度看,强力即公理并不比诡计即公理更令人信服。就我们现在所说的情形而言,强力即公理和诡计即公理并没有两样。需要注意的是,在决斗中强力和诡计都在发挥作用,因为击剑中的花招都是阴招。如果我认为杀死一个人在道义上是合理的,那么,杀死他这样的事情由这一点他和我到底是谁更精于射击、击剑来作决定,则是愚蠢的;因为那样的话,对手不仅反过来伤害我,甚至会夺去我的性命。报复别人的侮辱不应该采用决斗的方式,而应该运用暗杀的手段这是卢梭的看法。他在《爱弥儿》第四部的相当神秘的第二十一条注释里面小心翼翼地暗示了这一看法。但他深受骑士荣誉的影响,竟然认为如果被人指责说谎,那自己就有了正当的理由暗杀这个人。但卢梭应该知道:每一个人都无数次说过谎,都配受到这一责备,卢梭自己本人就更是如此。一个人只要是光明正大地、以相同的武器和对手较量,那他杀死他的对手就是正当合法的这一谬见明显把强力当成真的公理了,而决斗就被认为是上帝的判决了。相比之下,一个怒不可遏的意大利人见到自己的仇人,二话不说就会扑上去用匕首袭击敌人。这一行为做法起码是连贯一致、合乎自然的;他更聪明,但却不会比参加决斗者更卑劣。但有人会说:在决斗中,当我杀死我的对手时,他其实也在试图置我于死地,这足以为我开脱责任。但对此的驳斥是:当我向他发出挑战时,我也就已经把他置于不得不正当护卫自己的境地。这种故意将对方置于如此境地的做法,事实上就是决斗者在为谋杀对方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而已。如果双方同意把生命押在决斗上面,那用自愿的行为属于咎由自取这一原则作为开脱则更说得过去。对此我们可以说,受损害的一方并不就是自愿的,因为杀人的刽子手是那暴虐的骑士荣誉及其荒谬的规则。它把两个决斗者,或者至少其中一个拉到了这血腥的私设刑庭的前面。我详尽地讨论了骑士荣誉;我这样做用心良苦,因为哲学是这世界上唯一能够对付道德和智力范畴的庞然大物的大力神。两样主要的东西把新时代的社会与古老社会区别开来,并把前者比了下去,因为这两样东西使新时代社会的人带上某种阴沉、严肃和不祥的神气。在古老的时候,人们可没有这一弊病,那个时期就犹如生命中的早晨快乐和不受拘束。这两样东西就是骑士荣誉和性病,这“高贵的一对”(贺拉斯语)。它们携手毒害了生活中的“辩论和爱情”。性病发挥的影响要比乍眼看上去的深远,因为它的影响并不纯粹是生理上的,而且还是道德上的。既然在丘比特的箭袋里也有带毒的箭,那么,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也就掺进了某种陌生的、敌视的、甚至魔鬼般的成份。这样,阴暗、可怕的不信任就由此进入两性间的关系。构成所有人类社会的基础如今发生了这种变化,这都会或多或少间接影响到其他的社会关系。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则会偏离我们的题目。与性病的影响相类似的是骑士荣誉的影响,虽然其性质有所不同。社会受到它的影响而变得僵硬、紧张和严肃,因为人们每说一句话都必须煞费思量。但这些还不是事情的全部!骑士荣誉原则是公众供奉的牛首人身的弥诺佗,每年供奉给他的祭品是许多出自名门的高贵男儿。这情形并不像过去那样,只发生在欧洲某一国家,它已经遍及整个欧洲。因此,现在是到了勇敢剿灭这只妖魔的时候了,就像我在这里所做的那样。就让这两只怪物在世纪的新时代寿终正寝吧!医生最终会通过预防药物成功医治性病,对此我们不会放弃希望;但要消除骑士荣誉这只妖魔却是哲学家的任务,他们必须纠正人们的观念,因为,政府所运用的立法手段至今为止已告失败。并且,也只有通过哲学才能从根本上打击这种祸害。如果政府真心实意地展开工作,杜绝决斗这一祸害,而收效甚微的原因的确只是因为政府无能为力,那么,我将向政府建议一条法律,我保证它会获得成功。我们用不着采用血腥的手段,也不必求助于断头台、绞刑架和终身囚监等方法。相反,它简单易行,是一种“顺势疗法”。如果有人向别人发出决斗的挑战,或者接受别人的挑战,那就让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士兵长之前,像中国人那样接受执罚者的杖的体罚。为决斗者传递挑战书的人和公证人则每人承受杖的处罚,对于决斗所造成的后果,则循惯常的刑事诉讼法追究责任。或许,一个脑子里充满骑士思想的人会反驳说:经此体罚,许多“荣誉之士”就会开枪了断自己。对此说法,我的回答是:这样的一个傻瓜杀死自己总比杀死别人要好。根本上我就知道得很清楚,政府并没有真心实意地杜绝决斗。民政官员,尤其是一般的官员(最高职位的官员除外)的收入远远低于他们的服务所应获得的数目。因此,他们的另一半收入就以荣誉支付了。荣誉首先通过头衔和勋章来表示,其次,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以社会阶层的荣誉为代表。决斗对于社会阶层所代表的荣誉是拉曳马车的一匹得力副马。因此,在大学里人们就已经接受关于荣誉的初步的训练了。所以,决斗的受害者其实是以自己的鲜血弥补了工资收入的不足。为使我的讨论更加完整,我需要约略提及民族的荣誉。它涉及整个民族那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在民族荣誉的问题上,力量是唯一的裁决者,舍此之外,别无其他。因此,民族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自觉保卫他的民族的权利。所以,民族荣誉并不只是需要别人认定:这一民族是值得信赖的。除此之外,它还要人们知道:这个民族是令人生畏的。因此,民族荣誉不容许听任外族人侵犯本民族的权利而置之不理。这样,民族荣誉就结合了公民荣誉和骑士荣誉。我在人们给予的表象亦即人们在他人眼中的样子一部分里最后提到过名声。在此。我们必须继续对它作一番考察。名声和荣誉是一对孪生兄弟,但就像第奥斯科所生的孪生子一样:一个(波鲁斯)长生不老,另一个(卡斯图)则终究要死亡。荣誉是可朽的,名声就是荣誉的不朽的兄弟。当然,我这里所说的名声指的是级别最高、货真价实的那一种;因为太多的名声只是过眼云烟而已。荣誉只包含人们在同等的处境下必须具备的素质,每一个人都应公开视这些素质为己所有。但名声涉及的素质则是我们不可能要求人们一定具备的。荣誉尾随着别人对于我们的了解,而不会超越此界限;但名声却与此相反,它走在别人对我们的了解之前,并且,它把荣誉也带到了名声抵达之处。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荣誉,但只有少数例外的人才能获得名声,因为名声的获得只能通过成就非凡的业绩,或者创作传世的作品。这是获得名声的两条途径。要建功立业,就必须具备一颗伟大的心,但创作巨着则需要拥有一个非凡的头脑。这两条成名之路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陷,但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功业会消逝,但作品却可以永存。最高贵的功业也只具有暂时性的影响。但天才的作品却能传之久远,给人以教益和愉悦。功业留给人们的是记忆,并且,除非历史把事功业绩记录下来,像化石一样地传给后世,否则,这一记忆就会永远不断地减弱、变型,最终变得模糊以致湮没。相比之下,作品的自身就是不朽的,文学着作尤其能够世代相传。关于亚历山大大帝,现在仅存的是他的名字和对他的记忆。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荷马、贺拉斯却仍然活生生地存在着,仍然在直接地产生着影响。《吠陀》及其《奥义书》仍然存在。但对于过去各个时代所产生的行动业绩我们却已经一无所知了。行动业绩的另一个不便之处就是它们有赖于机会。因为机会首先为行动业绩的发生提供了可能;这样,通过行动业绩获取的名声就并不由这行动业绩的自身价值所决定,而是根据当时的情势而定。因为正是当时的情势使行动业绩具有了重要性和得到了荣耀。此外,如果行动业绩纯粹属于个人行为,例如在战争中,那么,它就全凭为数不多的目击证人的描述;但是,目击证人也不总是存在的,而且,他们也并不是公正无私、不带偏见的。不过,行动业绩也有其优势,那就是作为实际事务,它们处于普通大众评判能力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掌握了有关行动业绩的精确资料,人们马上就会给予这些行动业绩公正的承认除非人们在以后才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做出行动业绩背后的动机,因为只有对一桩行动业绩的动机有了认识以后才会理解这一行动业绩。对于创作作品,则是相反的情形。作品的形成并不依赖机会,它们只是依靠作品的创作者本人。只要作品还存在,它们就以自身原来的样子而存在。不过,评判作品存在一定的困难。作品的级别越高,评判这些作品的难度就越大。我们通常都缺乏具有才气、不带偏见和诚实正直的评判员。作品的名声不会因为一个评判或者一桩事件而一锤定音。作品有一个上诉的过程。就像我已经说过的,行动业绩通过记忆传达给后世,并且,其传达方式由这些行动业绩发生时候的一代人提供。但作品除非缺失了某些部分,否则,就以自身原来的样子留传下来。这样,我们就不会歪曲作品的面目。并且,作品在创作和面世时所遭遇的当时情势环境的不利影响,会在以后的时间消失。另外,时间还带来了为数不多的真正具备能力的评判员。他们本身就是非凡的人物,现在他们评判的是比自己更加非凡和出色的作品。他们各自给予有相当份量的意见。当然,有时候历经数世以后,才会产生完全公正的评判结果,而这一定论是不会被将来推翻的。由作品奠定的名声是牢固和势所必然的。不过,作品的作者能否亲眼目睹自己的作品获得承认,却取决于外在情势和一定的运气。作品越高贵、越有深度,这种情况就越少发生。塞尼加曾经很好地谈论过这一点。他说名声跟随成就如影随形,但当然,像影子那样忽而在前,忽而在后。他说清楚这点以后,又加上了这么一句:“虽然嫉妒让你的同时代人沉默,但以后总会有人不带恶意,也不带恭维地作出判断。”顺便说上一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塞尼加的时代,无赖们就已经施展这种压制成就的艺术了,那就是:对别人的成就保持恶意的沉默,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他们以这种方式不让公众看到优秀的事物,这更有利于那些低微、拙劣的东西。他们熟练运用这一艺术丝毫不亚于我们的当代人。嫉妒使他们和我们这个时代的无赖们都闭上了嘴巴。一般来说,名声到来越迟,维持的时间就越长久,因为任何优秀的东西都只能慢慢地成熟。流芳后世的名声就好比一株慢慢成长起来的橡树。那得来全不费工夫、但却只是昙花一现的名声,只是寿命不过一年的快速长成的植物;而虚假的名声则是迅速茁壮起来,但却很快就被连根拔掉的杂草。这都是由这一事实决定的:一个人越属于他的后世,亦即属于整个人类大众,那他就越不为自己的时代所了解,因为他的贡献对象不仅是他的时代,他为之奉献的是整个人类。因此,他创作的作品并不会沾上局限于自己时代的色彩。因此原因,很容易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他默默无闻地度过了他的时代。而那些只为短促一生中的事务效劳、只服务于刹那瞬间的人他们因此属于他们的时代,并且与这个时代同生共死反而会得到他们同时代的人的赏识。所以,艺术史和文学史告诉我们:人类精神思想的最高级的产物一般都得不到人们的欢迎,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优秀的思想者的出现他们感受到了这些作品发出的呼唤,并使这些作品获得了威望。凭藉如此得来的权威,这些作品也就可以继续保有其威望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根本原因就是每一个人都只能理解和欣赏与自己的本性相呼应的东西。一个呆板的人只能理解呆板事物,一个庸俗的人只会欣赏平庸和俗套,头脑混乱者喜欢模糊不清的东西,没有思想的人则和胡言昏话气味相投。与读者本人同气相通的作品最能够获得这个读者的欢心。因此,古老的、寓言式的人物伊壁查姆斯唱道(我的译文):我说出我自己的看法,这毫不奇怪;而他们沾沾自喜,自以为他们才是值得称道的。狗对于狗来说,当然才是漂亮的生物。牛对牛也是这样,猪对于猪、驴子对驴子,莫不如此。最强有力的手臂在甩出一件很轻的物体时,也无法给予这轻物足够的力量让它飞得很远并且有力地击中目标。这轻物很快就会坠落地面,因为这物件本身没有物质性的实体以接收外力。美妙和伟大的思想、天才创作的巨作也会遭遇同样的情形如果接受这些思想的都只是弱小、荒诞的头脑。各个时代的智者们都曾为此齐声哀叹。例如,耶稣说“:向一个愚人说故事,就像跟一个睡着觉的人说话一样。故事讲完了,他会问,你说的是什么?”哈姆莱特说“:机智妙语在傻瓜的耳朵里面睡觉。”歌德说过:“最妙的话语,被笨蛋听了,也会招来讽刺。”又“你的话没有任何结果,众人都呆滞无言,保持良好的心情吧!石头扔进沼泽地,是不会弄出涟漪的。”利希腾贝格说道,“当一个脑袋和一本书互相碰撞,而只发出空洞的闷响,这空响难道就总出自书本?”他还说,“书本身就是一面镜子,一只猴子看镜子的时候,里面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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