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恐怖悬拟电子书 > 邪玉风云 >

第123部分

邪玉风云-第123部分

小说: 邪玉风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间冷哼一声,那人神色一怔,大叫一声:“为九歧大神效忠!”言罢头软软地垂了下去,厉云莎暗叫一声不妙,飞快地出手将那名冷哼的小胡子黑衣蒙面人的下巴给卸了下来,而剩下的三名黑衣蒙面人已在一片“为九歧大神效忠”的叫声中垂下了脖子,史万钟和李罗德上前检查时,那几名黑衣蒙面人已经气绝身亡了。
  厉云莎陡然变色道:“本姑娘最听不得什么狗屁九歧大神,我倒要看你怎么个效忠法?”说罢从那名小胡子牙缝里取出一小粒白色有用蜡封着的药丸,伸手合上小胡子的下巴道:“我还要看看你的嘴到底又多硬?”说罢猛地一拳打在小胡子的小腹上,痛得小胡子脸都扭曲变形了,却依然板着一张倔强的脸一句话也不说。厉云莎见其如此强硬,暴风骤雨般一连朝其小腹处打了十多拳,小胡子哇地吐出一口鲜血,却还是不说一句话。厉云莎道:“看不出你倒是一个不怕死的英雄好汉,罢了,我也懒得理会你了,李罗德,交给你了!”李罗德忙不迭口地答应了下来,眼神里竟露出了一丝狂热之情,仿佛对刑讯逼供之事有一种特别的偏爱。
  厉云莎回头见唐问天瞪大了眼睛仿佛不认识自己似的看着自己,想起适才自己的模样,不由轻声道:“让大哥见笑了,这伙人不问情由杀我数名兄弟,又抓走兰妮,兰妮和我情同姐妹,小妹一时情急才会如此,大哥不会见怪小妹吧?”唐问天言不由衷道:“怎么会呢?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我还不至于迂腐到如此程度,莎妹妹行事干净得落,很多地方唐问天还得好好向你学习才行。”
  李罗德走近小胡子微笑着道:“兄台是个硬骨头是吧,我李罗德最佩服的便是有骨气的汉子了,咱们亲近亲近吧。”说话间只听几声脆响,已经把小胡子的手脚关节给卸了下来。小胡子顿时痛得冷汗一股一股地朝外冒,却依然咬紧牙关不说一句话。
  唐问天忽然想起姬冰燕最开始的目标也是兰妮,在后山的凉亭中大约是因为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而没有动手,那么她是否和这群黑衣人是一路的呢?唐问天飞快地来到姬冰燕的客房之中,却哪里找得到姬冰燕的人影。这姬冰燕有可能是真的姬冰燕,但同时她也的确是一个奸细,想到刚才她对自己那脉脉含情的眼睛和那温情的话语,居然全都是假的,唐问天虽然没有上当,但在心里却或多或少有一些失落感。
  李罗德命两名黑衣武士押着小胡子向水牢去了,厉云莎恨恨地道:“这伙人说要为什么狗屁九歧大神效忠,多半是东大洋淦琴岛夜叉族的鼠辈。夜叉族自古匪性极重,不时有浪人潜入玛法大陆沿海一带烧杀虏略,而且也只有夜叉族的武士便才使用这种奇形兵器。飞冰堡远在西疆,却不知如何开罪了这帮强盗!”唐问天道:“他们抓走兰妮,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兰妮自称月魂族人,并称已经练习了三十多年的刺杀技巧,初时我还不相信,今夜一见,才晓得兰妮所言非虚,他们抓走兰妮,是不是和其身份有关呢?”
  厉云莎醒悟道:“大哥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月魂族人正是居于玛法大陆东北部的云北山脉之中,月魂族人是天生的杀手,民风极为剽悍,却不知怎么惹上了夜叉族的鼠辈,要不远千里到飞冰堡来抓走她。可恨飞冰堡刚逢大难,又遇到这等事情,却叫我如何分身去将兰妮救出来?”唐问天道:“妹妹放心,既然有了线索,就算是拼了老命,我也会将兰妮毫发无损地救回来的,一切等李罗德审讯结果出来了再定吧。”
  厉云莎黯然道:“大哥刚刚恢复身体,便要离去了吗?前些时候小妹一直有一个自私的想法,大哥的身体要是一直好不了,倒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小妹便可每天陪着大哥了。不过照现在的情形看来,小妹如果还要大哥留下的话,就太没有人性了。大哥不会怪小妹吧?”唐问天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等成功救回兰妮,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第三部  异域 第290章  姓氏由来
    久久小说网 更新时间:2013…7…5 11:02:03 本章字数:2168

唐问天决心救出兰妮,一是个性使然,二是自己对夜叉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厌恶感,当然最大的原因还在于闷墩儿极有可能是月魂族人,自己不可能看着闷墩儿的兄弟姐妹受难而袖手旁观。
  这时李罗德已兴冲冲地跑出来了,唐问天见他的表情,已经知道了结果,还是问道:“那家伙这么强硬,却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方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让他招供的?”李罗德得意道:“那家伙哪里算得上强硬,还不是孬种一个,比他强硬十倍的人我都见过,在我手下还不是只有规规矩矩地从实招来。”
  厉云莎绷着脸道:“别吹了,快说吧!”李罗德赶紧道:“我将那小子脱光了衣服,塞进一个大缸子里,只露出个头在外面,再往里面放了一麻袋饥饿的老鼠进去,那家伙坚持不到一会便开口求饶了,原来那伙人是夜叉族的强盗,因夜叉族最近几百年来人丁凋零,却又偏偏喜欢做那个事,而且是毫无节制的滥交,甚至**,弄得那群东西连自己的爹是谁都不知道了,据说那里的女人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身上披上一张床单,在背上绑上一个枕头,以方便随时随地做那事儿。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分家族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骚性一发便开始做那种事,而且有的还和动物做那种事情,所以他们一胎往往会像动物那样生许多孩子,但生下来的多半是痴呆、畸形的婴儿,这些婴儿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所以往往以上次做那事情时的地点或婴儿出生时的地点作为名字,例如在田里乱来时生下的就叫田中,在松树下做过那事的生下来就叫松下,在河边做那事生下的就叫渡边,一天之内在大山前面做过五十六次的生下来就叫山本五十六……所以……”唐问天见其越说越不像话,赶紧轻轻咳嗽了两声道:“你直接说他们为什么要抓走兰妮吧!”
  李罗德一心要在唐问天面前显摆,这时才注意到厉云莎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自己,不由有些窘迫地道:“他们眼红月魂族的人寿命长,长得又特别标致,所以就到云北山月魂族的地方去偷抢月魂族的小孩,要送到夜叉族去培育优良品种。”
  厉云莎骂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快说吧,他们为什么要抓走兰妮?”李罗德道:“他们不知道怎么打听到兰妮是月魂族族长的女儿,就大老远跑到这儿来了!而抓走兰妮的那家伙名叫滕田诺夫,乃夜叉族数一数二的人物。”
  唐问天骂道:“杂种,天下间竟有这等下流之辈,看来是要逼我开杀戒了,就让嗜魂魔刀狂饮这些鼠辈的鲜血吧。兰妮落在这群下流东西手中,多一分时间,便多一分危险,我这就连夜赶往云北山,你们就放心等着我的消息吧!”
  唐问天说罢起身要走,厉云莎道:“等等,云北山离此有四千余里,沿途还要经过千余里的塔马干大沙漠,你就这样跑着去吗?李罗德,快去把我的雪儿牵来!”李罗德一溜烟去了,厉云莎深情地望着唐问天道:“大哥……”唐问天忙道:“莎妹妹别说了,我一定会尽全力救出兰妮的。如果他们胆敢伤害兰妮一根汗毛,我唐问天在此发誓,一定要将夜叉族灭族!”厉云莎轻轻走近唐问天含泪道:“小妹是不知道大哥这一去,何是才是重见之日,但请大哥记住,小妹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你的……”
  唐问天不敢面对厉云莎幽怨的眼神,正不知如何是好时,见李罗德牵着一匹白马走了过来,正是两月前初见厉云莎时所骑的白马,唐问天走上去从李罗德手里接过缰绳,李罗德顺手塞给唐问天一个酒袋,唐问天跨上马背,驱马向堡外驰去,厉云莎追出来叫了声:“大哥,保重啊!记住小妹一直在等待着你啊!”却见唐问天已骑着马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远处有一个声音传来:“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厉云莎无力地坐在路边的草地上,大滴大滴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涌将出来。
  唐问天驱马一直朝东方疾驰,到天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差不多已经跑出两百来里,而地势也相对平缓了下来,前方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原,一条小河有如白色的哈达般顺着前方流去,顿觉心胸开阔了不少,心中的郁闷之气减少了很多。这时生在成都平原很少有机会骑马的唐问天感到两条腿已经有些酸痛麻痹,而白马雪儿也已经累得直喘粗气,唐问天心想罢了,自己倒是可坚持,但厉云莎的爱马可不能再跑下去了,要不然就更加对不起莎妹妹了,于是跳下马来,任由雪儿到一边吃草,自己到河边洗了把脸,感觉到清爽了很多。忽又觉得肚子有些饿了,手伸向空间袋才想起自己走得实在仓促了些,连干粮都没有带上一点,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尤其是发觉自己什么吃的都没有的时候,饥饿的感受就越为强烈。没办法,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随便走走看看有没有野鸡野兔之类的东西吧,自己此时的实力打猎应该是轻松到了极点吧,只要猎物一出现一个小火球过去就可以了,根本不用费什么力气,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有猎物出现,否则,一切都是白搭。
  唐问天顺着河边一直朝下游走去,没有发现什么猎物,却在草地上发现一片灰色的一尺来长的羽毛,当时也没有在意。再往前走时,又发现了几片羽毛,心道莫不是草原上的大雕掉落的吧,那这只大雕得有多大啊,估计叼起一个人也没有问题吧?想到这里时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这哪是大雕的羽毛啊,多半就是那只狂鹫掉下的,没走出多远便发现了好几片羽毛,那么,狂鹫一定是中了自己的雷电交加攻击之后,虽然逃脱了,但却受伤不轻,舵了两个人之后更是无法飞行太远,那就是说,兰妮一定就在前面不远了。





    第三部  异域 第291章  大漠杀手
    久久小说网 更新时间:2013…7…5 11:02:03 本章字数:2161

这时唐问天已走出数百米,而白马雪儿还在刚才下马的地方悠闲地吃着青草,唐问天叫了声:“雪儿,走了!”原没有想到雪儿会听得懂自己的话,却见雪儿放开四蹄飞一般向自己跑了过来……
  唐问天策马一路向东疾驰出三十来里,果然发现一只狂鹫的尸体倒在草地之中,但却没有见到滕田诺夫和兰妮的踪迹。料想是狂鹫飞至此处,终于坚持不住死在这里,那么,滕田诺夫带着兰妮一定不会走得太远。唐问天不由得又打马向前追去。
  唐问天不敢稍歇,这一次一直向东追出三百余里,此时一路上青草已越来越稀疏,不停地催马向前跑去,却始终没有发现二人的身影。到傍晚的时候,雪儿早已经累得口吐白沫了,而自己也是又累又饿,嗓子更是干得都快冒出火来了。唐问天心道那什么懦夫带着一个人不可能跑得比自己还快,多办是自己在狂奔的过程中跑到二人的前面去了,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中寻找两个人影,本来就是大海捞针,何况再跑下去就算自己坚持得住,厉云莎的爱马雪儿估计就要累死了。于是找了块野草长得相对较好跳下马来,让雪儿在草地上自己觅食。
  唐问天饿得发慌,这才后悔早上实在该割下些狂鹫的肉来带在身上,没办法,只得再去到处寻找猎物,好在运气不错,瞎转了没多久终于让他发现了天空中飞着一只苍鹰,唐问天一个雷电术招呼过去,就将苍鹰打了下来,去掉羽毛,剖除内脏后,唐问天直接用真言火球将鹰肉烤熟,虽然鹰肉少了一点,但就着烈酒,总算是勉强缓解了饥饿的感觉。然后用地狱烈焰烤出一片空地,躺在地上数起了星星。
  次日醒来,唐问天料想像这样追将下去,找得到兰妮的机率几乎为零,不过既然已经知道夜叉族正在攻打月魂族,那只要到达云北山,量那什么懦夫再狡猾也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唐问天又策马向东跑了一天,沿途已看不到任何生命迹象,知道已到达塔马干大沙漠边缘,这一路上狂奔了两天一夜,唐问天知道进入沙漠,骏马实际已没有什么用途了,多半会倒毙在沙漠之中,于是下马拍了拍雪儿的头道:“雪儿,这一趟辛苦你了,你自己回飞冰堡吧。”雪儿用头蹭了蹭唐问天的身体,一声长鸣之后向来时的路跑了回去,消失在地平线上。这时诺大的大漠间只剩下唐问天一人,唐问天扯开喉咙长叫了几声,却连一点回声都没有传来,不由感觉到一丝孤独之意。好在这一路上唐问天刻意留意沿途是否有猎物出现,竟让他又打到两只苍鹰,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
  当唐问天终于酒足饭饱的时候,忽然刮起了大风,吹起满天黄沙,唐问天知道沙漠里的气候本就极为恶劣,白天酷热难当,而晚上却冷得要命,不过凭自己现在的体能和身手,倒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就算是遇到龙卷风、沙尘暴也奈何不了自己。当下也不以为意,运起胜利之盾将黄沙屏蔽在外,以最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
  次日清晨醒来,唐问天开始往大漠深处走去,感觉到沙漠也并非传说中的那么可怕,虽然太阳又狠又毒,烤得大漠好像是在燃烧起来一般,但对于唐问天来说并非不能承受,渴了便喝上一两口酒。酒对于任逍遥来说或许是穿肠毒药,但对于唐问天来说没有这穿肠毒药生活便少了很多乐趣。唐问天这时每在喝酒前都要用寒冰掌将酒冰镇了再扯上那么一两小口,虽然在此时不如大口喝水来得痛快,但也聊胜于无吧。冰系魔法在大漠中施展出来威力明显小了很多,看来是烈日下的大漠中游离的冰系能量特别少的缘故,要不然,唐问天估计是要直接释放冰水来饮用了。
  看着漫漫黄沙像波浪似的延伸到天际,而天空是那么蓝那么纯净,这让出生在成都平原一直看到的都是灰蒙蒙的天空他感觉到心胸特别的开阔。
  临近傍晚的时候天空有一只苍鹰飞过,被唐问天一记雷最术给劈了下来,当成晚餐给吃了。
  太阳从地平线上落下时,热气从沙漠里蒸发出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