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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哈尔罗杰历险记-第102部分

小说: 哈尔罗杰历险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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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是你呀,大人。你能来,我们真荣幸。”

那人领着他进了会场。他与头头们坐在一起。有人给他送来一套豹服,他立刻披戴起来。

一幅奇怪的景象:20个人,每人都披着一张豹皮,头上戴着豹子面具,手上绑着弯曲的、豹爪似的铁钩,脚上系着一对豹掌。这样,不管走到哪儿,地上留下的都是豹子的足迹。

真像是一个奇特的梦,然而豹子团决不是想象力构成的虚幻景象。在中非和西非都还有它的存在。警察已经将他们赶到山里去了,但它仍然存在。不同的分支有不同的名字,如什么“爱迪翁团”,什么“埃克皮豹团”等等。三年里,在西非一个很小的区域就有196个男人、女人、儿童被豹子团的人杀害。

什么原因?各地都有不同的原因。有时杀人的目的是教训一下有钱有势的村子;有时杀人的动机是对白人的愤恨。通常豹人杀另一个人的目的是要取他的心脏、眼球、耳朵或其他器官,他们认为这些可以入药,有特别的魔力。毫无疑问,大多数非洲人是善良的好人。每年都有更多的人上学,每年都有一些古老的迷信消亡。但是他们今后的任务仍然很艰巨。想想看,刚果从比利时统治下独立的时候,这个比它的宗主国大87倍的国家总共才有16个大学毕业生。

数以百万计的非洲人从未上过一天学。没受过教育,他们就会相信奇奇怪怪的事情——豹人可以变成豹子啦;吃了一个强壮人的心脏你也可以变强壮啦;白人不可信赖啦等等。

豹团的一个头站起来说话了:

“我们的领袖是刚来的这位朋友,现在请他说说我们该遵从的事。”

巫医站起来。对这个人,就连豹子团的人都害怕,因为他会施魔法。人们尊敬地、默默地听他讲话:

“你们当中的一个人,没有遵守誓言,他庄严地保证过要杀人,但他没有杀。他的名字叫乔罗。我要他站起来。”

乔罗慢吞吞地站了起来。他穿了一身豹子团的伪装,一点也不像亨特狩猎队里的那个乔罗。他除了披一张豹子皮、手上绑着钢爪之外,胸膛上还涂有各种奇怪的颜色、脸上也涂抹了颜色,使他看上去更像他所代表的那种凶残的野兽。而眼下,他的脑袋低得就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一星期之前,”巫医说,“你,乔罗,参加了一个神圣的仪式,你宣了誓。你的誓言是什么?”乔罗可怜巴巴地看看四周,低声说道:“我发誓要杀死我们狩猎队的三个人。”

“他们是谁?”

“一个父亲和两个儿子,他们姓亨特。”

“你履行你的誓言了吗?”

“我下过手。那是在一条独木舟上,父子三人和我。河中有河马和鳄鱼。河马攻击独木舟,我反着划桨让河马能撞到小船。小船都被撞碎了,那三个人被抛到河里,我让鳄鱼去对付他们。那个父亲差点就完了,但其他人把他救了上来,到现在还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我没办法。”

“这就完了吗?”

“没有。我又采取过行动。兄弟俩中的哥哥坐在捕手椅上,一个大公牛向车发起攻击,我停住车原地不动,好让大公牛能撞扁他。但野牛只撞坏了椅子——人跑了,他太快了。”

“两次失败。”巫医冷冷地说,“还有什么?”

“那个弟弟,我本打算让一头野牛干掉他。”

乔罗没有再说下去。

“说下去,”巫医命令道,“你的计划实现了吗?”

“相反,倒是我差点没命了。是那个孩子救了我,要不是他我现在就不可能站在你面前了。他不过是个孩子,但非常勇敢,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三个人都是好人,我不能杀他们,请你解除我的誓言吧。”

“这不可能。”巫医恶狠狠地说,“如果你不实现你的誓言,你必须死。”

这个威胁似乎并没有让乔罗害怕。他抬起头看着巫医,一副挑战的神气。

“那就按你的意志来吧,死一个人总比死三个人好。”

“不会是死一个人,”巫医说,“你还有妻子和四个孩子,如果你不履行你的誓言,你们一家六口的命就是代价。”

乔罗的脑袋再次垂到胸前,一副失败和悲伤的模样。他的同伴们看着他,等待着,谁也没有动一下,好像连呼吸也停止了。巫医也在等着,他的眼里闪着得意的光芒。他知道他赢了。

终于,乔罗开了口,但头没抬起来。他低沉的声音充满了悲哀:

“我再试一次吧。”

19、地球上最高的动物

“长颈鹿!”马里冲进亨特父子的帐篷大声喊道。

这时天刚蒙蒙亮。哈尔和罗杰真想多睡一会儿,昨天已经够忙活的了。

不过,长颈鹿的消息立刻驱散了他们的睡意。

哈尔问:“在哪儿?”

“就在营地前,一共五头。”

老亨特说话了:“真想能帮你们的忙。捉住一头长颈鹿可不容易,孩子们。要办得到的话,最好抓住两头——一头公的一头母的。里约动物园想要一对。”

罗杰嘟嘟哝哝地说:“他们出的钱够多吗?值得我老早爬起来吗?”

“你愿意为6000英镑起床吗?”

罗杰两眼睁得老大。兄弟俩跳下床,忙不迭地穿衣服。罗杰的裤子穿反了,开口处穿到了后面,哈尔撑断了靴带。

人们会说他们是财迷,通常他们并不是财迷,但这样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的。不到两分钟他们就冲出了帐篷。

啊,在那儿,离营地不过一两百米,五头漂亮的长颈鹿,四头成年的,一头幼仔。多大的一头幼仔呀,一生下来就有两米高。

五头长颈鹿都非常好奇地朝营地张望。有人说,好奇心会使一只猫丧命,要这样的话,地球上的长颈鹿早就死光了。世界上没有什么动物比得上长颈鹿更好奇的了。哈尔还记得本地人讲的有关长颈鹿好奇心的故事。刚开始,上帝只给了它们长腿,脖子还是跟其它动物一样短。但长腿站起来那么高,它们就看不到树下的东西了,所以就想从树顶上朝下看。它们拼命地伸长脖子,伸呀,伸呀,伸得越长就看到的越多,现在它们的视线已经可以超过树冠乎整的合欢树顶了,如果它们的脖子还继续朝上长的话,有一天,就可以直接看到天堂了。讲故事的人是这么说的。

在朝阳的照射下,它们那有深褐色斑点的金黄色的毛皮真是灿烂辉煌。

“我真想知道,”罗杰说,“长颈鹿是如何把血液压上那摩天大楼一样高的脖子的。”

“大心脏,它的心脏有你的40倍大,重量达25磅,它的血压是世界之最。它的颈静脉粗达5厘米,血流经过这些血管就像救火水龙带里的水似的。”

“但如果它们把头低到地面会怎么样?那么、高的血压不把脑袋给爆了?”

“不会,它有一套巧妙的阀门系统,可以将血流控制住。别担心,大自然已经给它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哈尔和罗杰听到身后传来“哼”的一声,转身一看,原来是比格上校。他身上挎着枪。

“你们这些小家伙了解长颈鹿吗?”他得意地说,“我告诉你们,这是地球上最傻的动物。瞧那长长的、瘦瘦的腿,有什么用呢?用板球棒一敲,就会像根草一样折断。还有那脖子——简直可以用它打个结。它们除了树叶什么也不吃,也不会吼叫,一点都不危险。跟你们说……”比格上校越说越觉得自己了不起。至今为止,他想证明自己是个伟大猎手的努力都失败了。现在正是机会——他相信,这些脆弱的、可笑的次等动物不是他的对手。他听人家说过,长颈鹿就跟耗子一样胆小。想到这里,比格上校更得意了:“如果你们想抓它们的话,我跟你们一块去。我可以教教你们,对付那些活动电线杆太容易了。”

“既然那么容易,”哈尔说,“你就不必带枪了,我帮你背着吧。”比格上校极不情愿地把枪给了哈尔。他把帽子弄歪点,显得很神气。他很喜欢这帽子,因为它把他装扮成一个地道的职业猎手。

“谁想要枪!”他装模作样地说,“我只用两只手和一根绳子就够了。来吧,小伙子们,我让你们看看,真正的狩猎是什么样子。”

兄弟俩和比格上校以及待猎队的其他队员坐上一辆兰德罗伏越野车和一辆伯德福德大卡车朝长颈鹿开去。卡车是4吨的,上面有一个大笼子专门用来装这种世界上最高的动物。笼子四周有5米高,但没有顶,这样,长颈鹿的脑袋可以伸出笼外。

“直冲进去!”比格对驾驶员马里说。

“不。慢慢来,不要吓着他们。”

马里可以执行二者之中的任何一个命令,但很清楚他认为罗杰的主意合乎情理。他开着车尽可能慢地朝那些好奇的动物驶去。当车子来到约15米处时,长颈鹿有些不安了。马里立刻停车。

罗杰此时可以仔细地打量它们。比格上校说不定是对的——这些长颈鹿看上去很温柔,没什么危险。美丽的大眼睛温柔得像女孩子,那黑油油的眼睫毛又长又美。

“好像是用了睫毛油似的。”罗杰说。

这些长颈鹿是属巴林古型的,即所谓五角长颈鹿。头上确实有五只角,但只是几个被毛遮住的、突起的小硬块,一点也不危险。罗杰问马里知道那些角吗?

“不过是装饰,”马里说,“长颈鹿不用角来打斗。”

“长颈鹿本来就不是打斗的动物。”比格插话。

马里笑了,“会让你大吃一惊的。长颈鹿虽然不用角,但却用头的侧部撞击敌人。由于它的脖子很长,摆起来分量极重。我就见过一头长颈鹿只是把脖子那么一甩,就把一只豹子撞死了。”

“牛皮大话。”比格不屑地说,“它连一个苍蝇也打不死。看那头张嘴的,喂,它没有上门牙!”

“对,”马里说,“但后边有根多臼齿,你看不到。瞧,那头鹿正在吃一颗带刺的树,要嚼碎那些刺必须有好牙齿。”

“还得一条好舌头。”罗杰对那条40厘米长的舌头伸出来又卷进去,印象极深。10厘米长的刺,一卷就进到嘴里,然后由臼齿将它们磨碎。在这一点上,长颈鹿也与一般动物不一样。鲸有一条大舌头。但陆地上的动物中除食蚁兽之外,没有任何动物的舌头有长颈鹿的那么长。

“这个蠢家伙还有一个特点,”比格一副了不起的模样,“它叫不出声。”

“你说什么!”马里反驳道,“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但实际并不是这样。长颈鹿可以叫出‘哞’或打呼噜的声音。”

比格哼了一声,“了不起,是吗!一头高达6米的动物只不过叫一声‘哞’或打一下呼噜!就连一只豺的叫声也比那大得多呀!”

马里转过身子对着比格说:“也许,长颈鹿不需要叽哩哇啦。动物也像人一样,有的人就是会叽哩哇啦,而实际上什么也干不了!”

比格瞪着马里,说:“我要你说话文明点,你知道你是什么人,你这黑鬼!如果你认为我只会说不会干,那你就看着吧!”

他打开车门坐到了捕手椅子里。罗杰真感到失望,本来他想自己来当捕手的。

“开车!”上校大叫。

“把安全带绑好。”马里说。

“用不着,不会颠多久的。这些家伙像蜗牛似的,上!跟上那头大的。”

马里踩油门。那条雄性大长颈鹿低下头,用它的大眼睛盯着汽车,随后就慢慢地转身,笨拙地朝远处跑开。真的很笨拙,先是两条前腿朝前跳,然后是两条后腿再往前跳,就像是电影中的慢动作。

“笨家伙,立刻抓住它!”

罗杰看着速度表,开始才10英里,然后长到20,再升到30,而长颈鹿仍不紧不慢地跑在车的前面。比格在捕手椅中被颠得蹦上蹦下,就像锅里正炒着的爆玉米花。

比格大叫:“喂,停下!”

但罗杰用肘推了推马里,马里作了个鬼脸,又踩了一下油门,速度表显示40英里。现在与长颈鹿并排了。长颈鹿没有一点累的样子,它每跳一步可以迈出6米远。比格想举起绳套,但毫无办法,因为他的双手得紧紧地抓住椅子。

前边突然出现了一堵厚厚的灌木丛构成的墙,长颈鹿无路可走,想在汽车前面横穿过去跑到另一侧开阔的地方,但已来不及了。没有其他办法,只有跳过汽车。它真的跳了。

看到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从头顶上飞跃而过,比格吓得喳喳大叫。他缩在椅子里,心想这一下可要被撞成肉酱了。长颈鹿本身就有汽车的两倍那么高,它朝上一跳就像是飞在空中。它跳起来很轻松,但跳不远,落下来的时候,一只蹄子正踏在车顶上。

车顶是由坚硬的钢板做的。比格做梦也没想到,就是那样一只瘦骨伶仃的蹄子,一下就把这钢板的车顶蹬穿了。他不知道这种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动物体重可达两吨。两吨的力量加在这一只蹄子上,砸在车顶就像一把刀子戳进牛油一般。

上校的帽子放在罗杰旁边的座位上。那只蹄子差不多有帽子那么大,又正好踏在帽子上,帽子立刻成了一块薄饼。

长颈鹿的腿一踏穿车顶就跳开了,它的腿只被钢板划破了几个地方,已不顾一切地朝远处跑去。马里调转车头紧追,车速达每小时40英里。路面非常糟糕。罗杰朝捕手椅望去,上校不见了——他已经被颠出去了。

马里停住车,倒车往回找。比格上校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根本就不想再爬进捕手椅。

“好了,小家伙,”他吃力地说,“别等着我干完一切,该你了。”

罗杰笑嘻嘻地爬出车门,爬进捕手椅,牢牢地系紧安全带。比格爬上车坐进驾驶室,他看到自己那薄饼状的帽子,惊得目瞪口呆。

颠簸着的汽车追赶着悠然飘行的长颈鹿。突然,长颈鹿猛一拐要避开什么东西——从高高的草丛中窜出五头狮子。它们朝长颈鹿追去。狮子与人的口味一样,都认为长颈鹿的肉很好吃。

狮子是长颈鹿的危险敌人。单个的狮子不太敢攻击长颈鹿,但一群狮子一轰而上,就可能获得一顿美味的长颈鹿肉的晚餐。长颈鹿累了。狮子迅速地围了过去。

“你们会看到,”比格说,“不用10秒钟,它们就会把长颈鹿撕成碎片。”

一头狮子想跳上长颈鹿的背,但摔了个仰趴岔;另一头跳起来想咬喉咙。长颈鹿脖子一摆,那千钧重锤般的脑袋撞在半空中的狮子的肚子上,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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