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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红灯盗-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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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天地间的奇淫戾气,却不能任它沾上人身,想到此,双掌一搓一扬,已把自己苦练多年的元阳真力发出,“呼”一掌迎空击去!
当空那几缕白气,眼看已将近如玉身上,忽然为冷红溪掌力所中,顿时烟消云散,了无痕迹!
如玉仙姑口中“哇”一声吐出了一块血块,倒地人事不省。
冷红溪自出娘胎,还是第一次得见这种怪事,一时呆了一呆,他慢慢走过去,见如玉一头秀发披散在地,面如金纸,牙关紧咬,如同死了一般,再看她吐出的血块,颜色漆黑,如同是一块淤墨!
冷红溪曾受天残老人生前指点,得知一切,这块淤血实在也是加诸在如玉身上的魔根,此刻吐出来也就好了。
只是道婴一毁,这如玉道胚必伤,她身上功力无形中也就减了一半,自己并非是与她有什么仇恨,到此地步也实在够了。
于是,冷红溪就轻轻地把她抱起来,放在亭内石几之上,由身上取出几颗丹药,放入如玉口中,料想她不多久也就会醒转。
冷红溪不过是当初由闲谈中,得知管青衣来此心意,是以管死之后,他才暗暗存下心来,不想凑巧简秋、银瓶被困于此,冷红溪救人心切,放了一把火,本来是想转移如玉注意,好让简秋、银瓶二人逃走,不想那如玉道姑急切间,竟未顾及救火,先至她坐息的房内抢救了这个泥婴,冷红溪这才忽然心动,记起了管青衣闲谈之言,便从如玉手中把这泥婴抢了过来。
他糊里糊涂的完成了这件功德,想来却如同梦中一般,目睹如玉那种痛苦情形,也不免有点不忍之感。
简秋、银瓶既去,这里也没有什么好再留恋的,其实,他主要的目标,是要去对付莫环!
这真是一件好笑的事,想起来实在令人不解,莫环明明已落在他的手中,他却把他放了,在外人看来,该是一件多么难解的事情,可是在冷红溪却不然!
在他经过漫长岁月、刻骨深仇的侵蚀之后,他已能控制自己的感情,他深深知道、对莫环这种巨凶大恶之人,绝非一刀一剑杀了他,就能使他罪有应得。
因此,他才想到了这种复仇的方法!
他要先使莫环称心快意,要他对生命感到了欣慰与依恋,然后再……
看来他这种心愿,似乎是已经达到了,因为他以为依附在莫环身边的几个人物,己然先后走的走,死的死,这使得莫环的地位更暴露凸出,以后的一段日子,将是他全心全力对付莫环的时候了。
在望生溪的尽头,也就是靠着沙漠的边缘,有几块散乱的石头。
这时,正有一个大头乱发,全身是血,并且还断了一只手的老人,仰天躺在那里。
他睡在一块平面的巨石上,目视着满天的星斗,不时错齿出声,发出了喀喀的响声,而且断断续续的道:“放心吧,莫环,你死不了的……”
“哈哈!等着吧,会有人经过这里,然后……嘻,你就得救了!”
说着,他抚摸着那只断手,连连地冷笑着,口中又骂道:“妈的,冷红溪那小子武功太高,我是真打不过他,我看算了,这条命能逃出来,真他妈的是拣来的!”
想着,他翻了个身子,来此已有一日夜,肚子里什么也没有装,饿得可真是不好受。
莫环勉强坐起来,背靠石头,这时候,他那一腔盛气是真没有了,现在只希望能有一个人,或是一头骆驼从这里经过,那么他这条命就算保住了。
当空有几只秃鹰,低低的盘旋着,嘴里发出“哧哧”的鸣声,它们在此盘旋,主要的原因是看中了莫环这个人,因为他看起来,简直就和死人是一样的。
莫环坐了一刻,只觉得全身发软,嘴里发甜,禁不住“哇”一声吐了一口血,他身上的内伤外伤实在太重了,再挨下去,只怕是非死在这里不可了。
莫环吐了这口血,哑笑了笑,举起那只右手,在空中抓了抓,怪声自语道:“哪个好心的人,快来救救我吧,你爷爷我实在是挺不住了。妈的,冷红溪小杂种,也用不着你用宝剑来杀我了,我自己也快完了!”
蓦地,沙漠中响起一片驼铃声,莫环已经搭下的眼皮,忽然睁开来,死鱼似的一双眸子,瞪得滚圆!
漠线上,出现了一串骆驼的影子!莫环低低干笑了一下,他知道救他命的人到了。

第二十章绝处逢生

这远远来的一队骆驼,带给莫环一阵莫大的欣悦,他桀桀哑笑了几声,自语道:
“救命的人来啦!”
说完,他闭上了眼睛,发出阵阵呻吟之声,又候了一刻,那队骆驼,才渐渐的走到了面前,莫环沙哑的叫了一声:“救命……救命啊!”
这声音,果然使得驼队停了下来,骑在第一匹骆驼上的一个人,立时由驼背上跳了下来,口中咦了一声,用浓重的四川口音道:“是哪一个叫救命?”
说话的这个人,是一个头缠白布的矮子,他只是这驼队里的一个伙计,至于驼队的主人,却盘腿坐在后面的驼轿上,这个人是一个高大身材,满面胡子的胖子。
莫环这时又发出了第二声呼叫:“救命呀!”
坐在驼轿上的胖子,皱了一下眉头,道:“怪事!马七你看看去!”
那个矮子答应了一声,循声找去,他才走出几步,就见沙地里爬过来一个枯瘦的老人,马七微吃一惊,用手里的灯向前照了一照,道:“是谁!不许乱动!”
莫环此刻情形真是狼狈不堪,他内外伤势都极重,再加上饥寒交迫,真可说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
这时闻言,他哑声道:“兄弟……救救我,我快死了!”
马七回头对后面的胖子道:“是个老人,大概是受伤了!”
语毕,他就上前数步,低头细看了莫环一下,吓得大叫了起来,驼轿上的那个胖子同另外两个伙计,都跑了过来。
莫环伏在沙子里,喘道:“昨天过去了一帮子马……马贼……他们抢了我的牲口……
还杀伤了我……我……”说着头一栽,当场就昏死过去。
驼队的那个胖子,人称塞外熊,姓秦名雷,是一个走沙漠的人物,数十年来,来往川甘道上,载运茶叶、布匹、药材等,很赚了一笔钱,为人也很慷慨,数十年来,沙漠里的刀客马贼,他都弄熟了,别人走不通的,这塞外熊秦雷却能通行无阻。
睹状之下,他吃了一惊,一只手摸了一下他脸上的大胡子,对左右道:“快!快!
把他给翻过来!”
那个叫马七的人,赶忙把莫环翻过身来,秦雷低下身子看了看,又拨开了莫环的眼睛看了看,大声道:“把我那个黑葫芦拿过来!”
立时就有人自骆驼上把他那个黑葫芦拿了过来,秦雷接过打开葫芦盖子,把莫环嘴巴拨开,灌了一些黑色的酒进去。
塞外熊秦雷不愧是个久走沙漠的人物,他还会一些急救之法,当下蹲下身子,用两只大手,在莫环两肋上用力的推按了几下,过了一会儿,莫环果然发出了哼声,口中含糊的道:“我好渴……水……水!”
秦雷嘿嘿一笑道:“你醒了,很好,我可不能给你水喝,你身受重伤,一喝水可就完了!老兄,你要是不急,就跟着我们骆驼走一程,怎么样?”
莫环眨动一双死鱼似的眼睛,向在场的几个人看了看,他那张老脸上,带出了一丝伪装的笑容,点了点头道:“谢谢你了,我跟你们走吧!”
秦雷叹了一声道:“你真倒霉,这种事沙漠上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了,怎么会偏偏叫你给碰上了!”
说罢亲手把莫环给扶了起来,抱上了他自己所乘坐的驼轿,吩咐驼队继续前进。
在这位慷慨仗义的秦雷救助之下,莫环总算拣回了一条残命。
第十天,这队骆驼已经来到了一个叫“搭克苏”的地方,这是一个接近甘肃的塞外小镇,镇上所居住的几乎全都是来往沙漠的客商,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也全都是一些用羊皮搭成的帐篷。
这十天之中,驼队的主人塞外熊秦雷,对莫环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在他眼中看来,莫环只不过是一个可怜无依的老人。
因此,到了搭克苏之后,秦雷就老实的告诉莫环说:“老朋友,你要是愿意的话,你就留下来,我秦雷也不在乎一个吃闲饭的人,你看怎么样?”
莫环这时看来已大致复原了,十天以来,他已对秦雷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他知道,这秦雷是一个极为富有的人。
金钱——莫环想到了钱,这是他眼前认为最需要的东西了。
一旦有了钱,他就可以改变眼前生活,老实说,江湖上的生涯他实在也过厌了,如果有了钱,在这塞外地方,他不但可以逍遥的享受余生,而且也就不必再愁冷红溪对自己纠缠不休了。
有了这种心意,他立时一口答应了下来。
驼队就在搭克苏停了下来,塞外熊秦雷的家也居在这里,秦雷在这里有大群的骆驼,另外还有一个往内地贩送牲口的大马场,养有牛马数千头以上。
莫环在搭克苏住了三天,已然把秦雷全部的情形都摸清楚了,以后所要做的事情,简直是太容易了,在莫环如此一个身怀奇技的老江湖看来,这种事情容易得如同探囊取物,可怜的秦雷,一番好心救人,结果却落得了一个身遭横死的下场!
自此以后,莫环就接收了秦雷所有的财产,他由一个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江湖人物,摇身一变,变成为一个沙漠里富比王侯的大客商。
他并且为自己改了个名字叫“常乐福”,由于他那一身奇异的武功,不久,这沙漠里半壁江山,已完全控制在他的手中。
莫环虽是极力的掩饰他本来的面目,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久,人们也就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在甘青道上,这位常乐福拥有上万的骆驼,手下的人在数千以上,另外他还控有两处马场,在“搭克苏”建起了一座宫殿似的住宅,美其名日“北风馆”。
常乐福——也就是昔日的莫环,在北风馆里,真正可以说是纳福了。
生活的优裕,使得他发福了,他那原本断了的一只手,现在已装上了一只纯金制成的假手,因而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博得了一个“金臂王”的绰号。
金臂王常乐福的大名,在整个的西北道上,提起来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常乐福在囊括了整个北部沙漠之后,已用不着他亲自出面做什么了,他手下的家奴多在千名以上,所有川甘道上的客运,已完全由他包办,任何人是不能接上一手的,今日的莫环,比之昔日的情形,真正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北风馆里,这位富比王侯,年迈的老人,却老不知耻的纳了三房侍妾,常乐福真是享尽了人间艳福。
现在,他再也不去想昔年风尘中事了,当年被囚云贵十万大山之事固然是绝口不提,就是对冷红溪这个人,他也不会再去想了。
常乐福虽已年过古稀,可是由于他早年艰苦的生活,卓绝的内功,练成了钢铁似的身子,至今看起来,仍然是精神抖擞,面放红光。
他人本来矮小,这时一发胖,看起来更觉得丑陋不堪,他头上的长发,也都变成了银白的颜色,除了偶然的机会,他在场子里练一练功夫,绝大部分时间,他是不会想到“武功”这两个字。
一个富有的人,是吃不得苦的,常乐福虽然博得了“金臂王”的绰号,可是已很少再见他动武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间,又是一个年头过去了,北风馆里笙歌不辍,金臂王常乐福看来精神更加健旺了。
这时候生命对于他该是多么具有意义,多么可贵,他特地自制了几种延年益寿的补品服用,并且开始在“静坐”上大下功夫,由他那红光满面的外表上看去,谁敢肯定他能活多久?也许一百岁都能活!
可是我们再转过头来,看看事情的另一面,想法就不相同了。
可怜的冷红溪,这两年以来,为了要找寻莫环,他真是吃尽了苦头,南七北六十三省他几乎踏遍了每一个县城,可是莫环这个人,就不知到哪儿去了。
冷红溪是自己结上了死结,如今是沮丧不堪。
对这位不共戴天的大仇人,他绝不甘心如此就罢手,天涯海角,他也要找到他,然后再手刃了他。
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他骑马来到了“搭克苏”,这就像有鬼使神差,又像是冥冥中早有安排,竟会使他来到了沙漠。
如今的“搭克苏”已完全是属于“金臂王”常乐福的地盘了。
自从常乐福来此以后,这塞外的小城,已换了一番景色,由于常乐福手下多是汉人的缘故,所以搭克苏无形之中,在沙漠里已成了一个汉人城!
这里的一切建筑、语言、风俗,如今都带着很重的关内气息,正因为如此,冷红溪才会想到了这里。
他本来是想在此歇一天,第二天即行他去的,可是想不到,竟然在这个地方病倒了。
搭克苏北边有一个马回回开的小客栈,名叫“忆江南”,生意不恶,因为这个客栈名字雅,久走沙漠的汉人,突然看到了这“忆江南”三个字,谁都会不自禁的想到江南风光,因此也就会住进他这个客栈里。
冷红溪就下榻在这家客栈中,客栈老板马回回,对如此一个神俊的年轻人物,很是惊奇看重,所以也就特别的尽心照料。
可是马回回却没有料到,冷红溪病得如此厉害,无可奈何之下,马回回还为他请了一个本地的郎中,并且嘱咐一个叫“郭顺”的伙计,专责照顾冷红溪的起居!
这一场苦雨,下了足足有七八天,院子里积满了水,东一摊西一摊,矮小的伙计郭顺站起身,推开了窗子,皱着眉头道:“这个雨我看停不了啦!”
说着他回过头,看着炕上的冷红溪,叹了一声道:“冷大爷,你这个病我看是真不轻,要不要你拿几个钱,我到别的地方去找大夫来……”
冷红溪摇了摇头,苦笑道:“不用,我的病我知道,是这几年奔波劳累太甚,再加上初来沙漠水土不服才倒下来的,几天也就好了!”
郭顺点了点头,又叹了一声,弯下身子,又拿起了扇子扇他的炉子!
炉子上架着一个药罐子,哧哧直响。
郭顺扇了一下扇子,又抬起头道:“大爷,你一个人在内地不好吗,跑到这地方干什么呀!我看你样子不像是走骆驼的。”
冷红溪摇了摇头道:“我本来就不是走骆驼的,我是来找人的!”
郭顺摸了一下头道:“找人?找着没有呀?”
冷红溪又摇了摇头,咬了咬牙,道:“没有,我看永远也找不着他了……”
郭顺正要说话,院子里突然传来了几声马嘶,并有人在大声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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