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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假如我轻若尘埃-第7部分

小说: 假如我轻若尘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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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燕青大怒,连她的姓也改掉,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把孩子带大。

    多有志气的豪言壮语,林薇每每想起来就想笑。幼时的她常常长头虱,用洗衣粉洗澡,下雨天没有雨鞋也没有伞。林凛年纪小,更惨。

    林燕青与娘家那一边的亲戚也已经断了来往,直到有一天,她又进去了,林薇和林凛被送到派出所,然后又被送去街道。那时,林薇仿佛是八岁,林凛两岁半,今后往哪里去,全由一群陌生人决定。

    这时候,她想起外婆来。所幸外婆曾在一间中学教书,得过嘉奖的高级教师,再怎么躲总是有迹可寻的,户籍警辗转找到联系方式,电话打过去,对方沉吟良久。是,不管是对谁,这都不是个容易做的决定。

    大概是因为害怕,林凛突然哭起来,声音传到电话那边去。

    “好,”那边终于开口说,“我过来接他们。”

    后来,他们就跟着外婆过了。

    那时,外婆已经转到一间民办学校工作,收入不好,住一间很小的旧房子,却还是干干净净的一个人,哪怕手上只有一点点资源,也可以把生活经营的很好。林薇始终想不通,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会有林燕青这么个女儿。但她暂时可以不用想了,总算有一片屋顶,无条件的替她遮蔽风雨,供她休憩。

    回到韦伯家,两人吃过午饭,莎莉又开始动脑筋。

    “要不要去游泳?”她问林薇。

    “又是昨天那个地方?”林薇一口回绝掉,“不可以,而且我也没有泳衣。”

    “林薇,你胆子小,”莎莉奸笑,“那里好像死过人,像鬼屋一样,你是不是害怕?”

    林薇被她捉到软肋,心里道:害怕?信不信姐就是鬼屋里出来的?

    况且,对那个地方,她不是不好奇的。昨夜看不真切,但也足够看到墙头染了些灰黄的花岗岩,让她想起电影里蝙蝠侠的城堡。冷肃,庄重,巍巍泱泱的,与韦伯家的簇新的方盒子般的房子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格调,尽管那时的她见识甚少,却也明白这又是另一个阶层了。

    于是,那天下午,两人又旧地重游了一遍。

    这一次,林薇总算记住来的路,那座大宅与莎莉家的小区隔着一条河,河上有座陈旧的拱桥,从桥上过去,又是一片树林,几乎全是香樟,枝繁叶茂遮天蔽日,像是有许多年了,那里离公路很远,周围一个人都看不到。林薇存心吓莎莉,说曾经听老人家讲,解放前这一带曾经有过一个公墓,也不知是不是离这里很近。莎莉又兴奋又紧张,倒还真有种探险的味道。从林子里钻出来就是一人多高的棕石围墙,有扇小铁门,莎莉跳一跳摸了一把钥匙下来,就把门打开了。林薇不禁觉得自己昨晚是在梦游,这样蹉跎坎坷的一条路竟然可以一点印象都没有。

    到了泳池,莎莉朝那一斛碧水冲过去,抱膝一跳,水花激得老高,又一下子憋气游出很远。林薇跟在后面,嘴上喊当心,其实看的心痒,也脱了鞋,在池边坐下来,两只脚浸在水里。池水倒真的是干净,映出池底深深浅浅的马赛克拼花,主人并不来,也维护的这样好,林薇想,这大概就是金钱的力量。

    坐了不多时,她听到不远处有人讲话,循着声音抬头看,是有人站在露台上打电话,林薇抬头看过去,只见那是个头不高,身材微胖的男人,测三十来岁,穿一件墨绿色T恤,胸前一片花里胡哨的印花,林薇本来不懂这些,多亏这些日子在Ash的熏陶,才勉强认得是一个意大利牌子,腕上的手表,脚上的皮鞋也都新的扎眼。胖子爱出汗,这才几句话的功夫衣服都有些湿了,前心后背各自洇出一个心形图案来。

    她看着胖子,胖子也看到了她,皱了皱眉,并没说什么,继续打他的电话。

    林薇突然有些失望,这座大宅的神秘主人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失望,又凭什么失望,这样一座房子,配上一个市侩的商人模样的主人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既然主人默许,林薇胆子也大起来,挑了个吹得到风的好位子,撑开遮阳伞,又拖了把躺椅过来睡下。她带了书来看,看得困了,还能盖着脸睡觉,多么惬意。

    闭了会儿眼睛,她突然觉得天好像阴了,睁眼拿掉书,才发现有人站在她面前。

    那人歪着头看她,背光,她看不清他的脸。

    “Sailor on Horseback(马背上的水手),”他轻声念封面上的书名,“讲什么的?”

    “杰克·伦敦传记。”林薇回答。

    “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我宁愿作灰烬而不愿作尘土。)”他轻诵。

    “I would rather that my spark should burn out in a brilliant blaze than it should be stifled by dry…rot。(我宁愿我的柴火化作熊熊火焰,而不要干瘪腐朽。)”林薇接下去。

    “嗨,陈,你好!”莎莉从水里窜上来,撑着池边朝这里挥手。

    他听到声音回头,也朝莎莉挥挥手。

    “这是你的房子?”林薇总算反应过来。

    “对,我的房子。”他回答。

    林薇坐起来,面前的人看上去年纪不大,至多三十岁,瘦,但是有宽肩和结实的手臂。

    “这里有多少大?”她问他。

    他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环顾四周,说:“算上花园,大约十六亩。”

    她存心反应夸张,倒抽一口冷气:“来来来,教教我,你怎么赚到这么多钱?”

    那人却也很绷得住,一本正经的反问:“从哪里说起呢?”

    “比如,你靠做什么挖到的第一桶金?”

    他笑,回答:“靠卖假药。”

    林薇将信将疑,以为他在开玩笑,却没想到他继续讲下去,时间地点人物详详细细。

    “你多大?”他先问她。

    “问年龄做什么?”林薇怕他是在诓自己。

    “那是差不多十年前的事情了,你要是太小可能不知道。”

    “我足够大,你说吧。”

    “记不记得那时流行过一种东西叫‘脑健康’?”

    “好像有,”她回忆,“有人到学校里来推销,一套要好几百块钱,但还是有很多人买,特别是毕业班的学生,好像不买就必定考试失败。”

    她家贫,自然不会去动脑筋买这些东西,而且,外婆也看过那种药的传单,对她说:肯定是骗人的,念书哪里会有灵药?

    外婆就是这么端正的一个人,处处与林燕青截然相反,林薇也努力想让自己端正起来,有时候却觉得自己从骨子里就是歪的。

    男人笑,像背书一样重复:“本品是世界脑神经健康协会依据现代生物科学、神经学和中华传统的醒脑健康法,运用顶尖的生物技术研制而成的新型高科技产品,成份天然,性质温和,经长期试验试用,从未发现任何不良作用,被中国知识产权局审批授权为国际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036,同时填补了全球健脑的历史空白,被美国认定为有益健康的高品质产品,认证号AO3578……”

    “那东西是你卖的?!”这一次是真的惊讶。

    “对,”他点头,“吃了也无碍,你放心。”

    原来,还真让外婆说着了,就是假药。

    她实在意外,倒不是因为“脑健康”是假药,而是此人实在坦率,旁人若是发迹,一定不肯再提这些鸡鸣狗盗的事情,他却完全无所谓,一副管你怎么想的架势。

    “后来呢?你越来越有钱,从一个老贵族手里买了这座房子?”她觉得神奇,就好像是又一个盖茨比的故事。

    “不是,”他笑,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大宅,“这里我爸爸留给我的。”

    她又有些失望,嘴里切了一声:“这么老的笑话,你还在讲。”

    小男孩问富翁怎么发财,富翁说小时候省下苹果不吃,拿出去卖,赚到钱买两个苹果,然后又卖,再买四个苹果回来,小男孩若有所思的说:我好像懂了。富翁又道:你懂个屁啊,后来我爸死了,我继承了他的财产。

    这个故事,任凭是谁都听过许多遍。

    “我说的全是真话。”男人竖起两根手指发誓。

    林薇笑着摇头。

    “陈效。”他对她伸出手,仿佛她信与不信与他全无关系。

    “林薇。”她回答。她不信他,至少不全信,要么他不是卖假药出身,要么就没有留下巨额遗产的爸爸,这不科学,没有人可以占尽这两样,既然有机会过得像王子一样,又有谁会去菜市场当流氓?


    第三章 (2)


    两人正说着话,就有人过来叫他:“陈效。”

    林薇回头,见来人就是方才在露台上讲话的胖子。

    胖子好像有话要讲,看见有旁人在,略一迟疑。

    “没事,你说吧。”陈效对他道。

    “那边八成要上诉。”胖子这样讲。

    “怎么了?”陈效走到泳池边,伸了个懒腰。

    “疗养院那边一直有人在走动。”

    “医学院那里呢?”

    “暂时没什么事。”

    他又蹲下来伸手划拉两下水,道:“那不就得了,让他们去忙吧。”

    胖子点点头,接着又补充:“还有,阿Sir打电话过来,说他想见见你。”

    陈效停下手,回头笑了笑,问胖子:“哎你猜他什么意思?虎落平阳来拜山门?还是来给咱一个下马威?”

    胖子明显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说:“你自己说自己是狗,也别拖上我啊。”

    林薇听的无聊,从躺椅上起来,那俩人好像这才想起她还在。

    “这是王俊,这是林薇。”陈效随手指了指,替他们俩介绍,又对林薇笑道,“十年前卖假药,就是他和我两个人。”

    胖子倒好像急了,赶紧打断他:“这种话怎么好乱讲,我不承认的哦。”

    “是,是,”陈效嘴上这么说,实际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样子,“王俊是律师,他说的作准。”

    胖子无奈,对林薇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眉头却还是皱着的。林薇总算看出来,此人皱眉头不是因为她,而是天生这么一副忧国忧民的表情,她本以为天下的胖子都应该是喜庆的,现在看起来也不尽然。

    那天的雨是突然而至的,地面原本被太阳晒得滚烫,雨落下来,很快又蒸腾而起,带着一股青草和泥土的气味。他们跑到泳池的穹隆下面去躲雨,莎莉没有衣服换,身上就披着块浴巾。

    等了片刻,雨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陈效说送她们回去,结果却是前前后后三部车子一道开出去。他和莎莉、林薇坐一部,王俊坐另一部,还有一部派什么用场,林薇也不知道。

    “这么大排场?”林薇诧异。

    他笑一笑,回答:“有人等着看穷人乍富,那么总要做到位的。”

    林薇不懂,却也没有多问。

    其实是很近的,不过五分钟就到了韦伯家门口。车子停下来,林薇伸手去开门。

    陈效说:“等一等。”

    林薇不明就里,直到司机绕到她这一边,把门打开。

    “听说过那句话没有?女孩子最忌就是自己开车门。”陈效对她说。

    林薇不屑,抱一抱拳,玩笑道:“赐教了。”

    他捧场笑了一笑,没来得及再说什么,莎莉已经抢先从车上跳下来,挥手跟他说再见。

    “再见。”林薇也这么说。

    “哪天再来?”他问。

    “啊?”她不懂。

    “是你说再见,”他解释,“我不见得每天等在这里。”

    林薇知道是玩笑话,便也捧场笑了笑,还是自己动手把车门关上了。

    怪人,她在心里说,拉着莎莉,转身朝韦伯家的房子走过去。

    没人知道那场雨便是台风的前奏了,随后的一个礼拜,太阳都没有出来过。风雨来势汹汹,新闻里全是救灾的消息,主城区也有许多地方淹了水。

    那个时候,韦伯太太已经出院回家,林薇也回到原先的状态,白天带着莎莉,夜里去Ash上班。

    何齐只在印度见识过比这更大更久的雨,那还是念大学的时候,他去南亚旅行。他一直喜欢盛夏的大雨,不必撑伞就在雨里走,淋到浑身透湿也不要紧,十分过瘾。直到这一年,他看到林薇,才知道对大多数现实世界的人来说还是风和日丽更好一些,任何坏天气都只能让他们原本就辛苦的生活更不容易,除此之外,一点多余浪漫也不会有的。

    何齐跟林薇提出,开车接送她上班。林薇嫌他麻烦,但他十分坚持,对他来说,除去花些时间,并没有什么妨碍,更何况他并没有其他非做不可的事情,他的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他愿意花在她身上,与她一起消磨。几经争论,林薇输给他,让他接送。

    第一次去韦伯家,何齐就在想,这么巧,此地离雨林道的房子那么近。

    放下林薇,他忍不住又绕过去看了看。

    这座房子他听人提起过无数次,一战前建成的,正是何氏最盛的时期,除去药房,进出口生意也做的如火如荼,丝绸与茶叶换来毛料、洋火、汽车、机器,各种各样最新式的东西。房子里的瓷器、油画、钢琴自不必说,就连白色花岗岩的罗马柱、线条反复的穹顶也都从欧洲运过来。从设计蓝图画出来开始算,前后修了七年之久,足够打完一场世界大战。

    但他却只来过一次,是在父亲死后。

    沿着那条路开过去,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房子,门口修的低调隐蔽,再加上大雨,一不留神就可能错过了。

    他就开过了头,发现不对再倒回来。那条路本身就很清静,又是台风天,过路的车子更少。他靠在路边停下来,静静看了一会儿。围墙里面花草葱郁,门口的竹林淋了雨,再被风一吹,低低垂下来,发出沙沙的声音。

    那里面究竟是什么样子?他突然发觉自己已经不大记得了,虽然,只是不久之前的事情。

    父亲是猝死,待香港那边的人过来,此地已经开始清点、封存遗物。他们纵有再大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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