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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水晶宫-第4部分

小说: 水晶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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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个陶启泉,果然明白我的心意,他低头不语,没有任何动作。

阿水看到陶启泉这样子,已气馁下来,道:“好,我从头说。”

我道:“你最好说得仔细些,每一个细节都不能错漏,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阿水吸了一口气:“好。”

他说了一个“好”字,又喝了一杯酒:“我到北方去做生意,本来是专做俄国线的,后来发现蒙古的生意更好做,一些紧俏的商品,在蒙古根本不值钱,一瓶土酒一块布,可以换许多外面值钱的东西,于是我就在蒙古草原上流连,越来越深入,到了一些以前连听也没有听说过的地方。”

他说到这里,望了我一下,我道:“你只管说,我大概听说过的。”

阿水道:“别的不说了,单说事情发生的那一天,我才过了卡尔底克山口,沿著恰斯河向南走──”

我用心听著,但是也不禁皱了皱眉,因为阿水所说的地名,实在太冷门,我也没有听说过。

陶启泉早有准备,取出一张地图来,打开,摊在桌子上指了指阿水所说的地名。我看到那是在唐努乌梁山南麓的所在。那一带大湖泊小湖泊,大河小河、大山小山,错综交杂,不计其数,是地形很复杂的荒地,人迹罕至,除了贪图暴利的商旅外,谁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去,而且,那地方,一年至少有两百多天是严寒的天气,大风雪漫卷过来,连草原上的黄羊都难以生存,绝对不适宜人类生活。

阿水道:“和我一起的有一个汉人,那是我在蒙古结识的哥儿们,很谈得来,他叫张盛。还有一个是向导,很老了,老到不知道多少岁了,大家都叫他老路,会说汉语,只好喝酒,经月不断,我们都带著行李甚么的,他甚么也不带,只带一车子酒,他对酒倒不吝啬,肯和人一起喝,除了人这外,还有二十多匹马,都是久经商旅,不怎么需人照料的好马。”

我由衷地道:“虽然说是商旅,但深入这种地方,也和探险队差不多了。”

阿水自傲:“可不如此。那天,过了山口,沿河走了三十里地,天就黑了下来,为了找扎营的地方,张盛和老路起了争执,张盛找到一处离河约有两里的高地,那高地看来高整平坦,是个扎营的好地方──”

那高地确然一看就是个扎营的好地方,平空高出两公尺有余,是极平整的沙面,倒像是有甚么人垒出来的一般,上面生长著一些灌木,正好要来生火。

张盛是一个三十多、四十岁不到的精壮汉子,一口气策马上了高地,大声叫:“今晚找到好宿处了。”

阿水也上了高地,极目望去,暮色之中,苍苍茫茫,群山起伏,壮观之至。

可是老路却不上高地,在下面大著嗓门叫:“这上面不能扎营过夜!”

阿水和张盛两人,先是呆了呆,接著就笑了起来:“那依你说,该有何处扎营?”

老路哑著嗓子:“趁天还没全黑,再向前走走。”

阿水和张盛又倦又不服气:“这里为甚么不能过夜?”

老路没好气:“我说不能过就能过,你们这南蛮子,知道甚么。”

阿水是广东人,被人叫一声“南蛮子”,无话可说。张盛却粗声粗气:“喂,带路的,我是张家口人,也算是南蛮子?”

老路冷冷地道:“凡是长城以南的,全是南蛮子!”

这时,老路的态度若是肯好一些,好好地向两人解释,何以这高地不能过夜的原因,两人或许就会听从,另觅地方过夜。可是老路却态度不善,两人又好胜心强,竟一个劲儿不依,非要在这高地上过夜不可。

老路和两人争执之间,天色也迅速黑了下来,老路最后大声道:“好,你们要在这儿过,我也无法,我可要另找地方!”

他说著,策马就走。张盛大叫;“明儿一早,上哪里找你去?”

老路怒气冲冲:“哪里还有明儿一早!”

这趟旅途,本就满是凶险,上路的人,莫不在言行之间,讨个吉利,老路这样说,那是犯了出门人的大忌。张盛连吐了三口口水,阿水却心细,他策马驰下高地,追上了老路,虚心讨教:“老路,何以这个高地不能过夜?”

老路闷哼了一声:“这浩大的草原上,有许多湖泊海子会搬家,这高地上只长灌木,不长草,那是变过湖底的证明,说不定晚上会变成湖泊,在上面过夜,全喂了王八!”

老路的话说得难明,说话内容,对阿水来说,又无稽之至,所以阿水听了,哈哈大笑,把马队赶到了高地之上。那些马,平日听话之至,但这时,不知怎地,硬是不肯上高地。阿水和张盛两人,又是吆喝,又是鞭打,好不容易把马赶上了高地,已累了个贼死。

我听阿水说到这里,就知道事情不妙了。“湖泊海子会搬家”──这是老路的警告,这警告对阿水来说,简直如同天方夜谭,那是阿水常识不够之故。

湖泊海子确会搬家,而且不是小的,方圆数十里乃至数百里的大湖,也会在一夜之间,原地消失,移到几百里以外去。

这种奇特的自然现象,这一带的探险家早已发现。新疆有一个罗布泊,就是著名的“曾移动的湖”,而且行踪飘浮,捉摸不定,忽东忽西,神秘莫测。

老路经验足,看出那高地曾是湖底,不知甚么时候会重成湖泊,所以坚持不在那里扎营,但阿水和张盛,却是无论如何无法相信!

所以,他们当时只是一面喝酒,一面讥嘲老路的“胡说八道”。

他们支起来的营帐,是相当现代化的大营帐,由发电机供应能量,半机械化操作,所以并不费多大的功夫,有不少部分自动充气,不但防风雨,且可以防寒,而且,帐内还有床铺。这种现代化的营帐,也使得他们和老路之间,起过一番争执,老路认为这种营帐,一点用处也没有,他们就笑老路是“上一世纪的人”。

等到两人安睡下来,不到三分钟,就都已鼾声大作,在熟睡时,曾发生了一些甚么事,阿水自然无法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就像是那些蛮荒电影一样,在飞瀑流泉之下,和一些身上只围草裙的野女郎共水浴,其乐无穷。

接著,他就醒来了,在朦胧之中,他真的听到了水声,起先,他还以是在身梦中,及至水声越来越汹涌,他才陡地醒了过来。

阿水在这里特别补充,那水声不是流水声,而是像海浪涌过来的那种潮声。

他醒过来之后,睁大了眼,却是一片黑暗,甚么也看不见。

他叫了几声张盛,没有回音,他想下床铺,怎知双脚才向下一伸,便感到一股寒意,一时之间,他甚至以为自己的双足已被利刃切断了。

吓得他连忙一缩脚,伸手去摸时,摸了一手的水,才知道刚才双脚是浸到了水中!

他这一惊,实是非同小可,立时大叫了起来,可是任凭他怎样叫,却一点回音也没有,张盛不知去了何处。

在水声之中,水显然正迅速漫了上来。他虽然是坐在床上,但是屁股已感到冷浸浸地,水已漫上来了!

直到这时,阿水才从慌乱之中,略为定过神来,心想,再不出营帐去,自己非被淹死不可了,营帐外的情形如何,虽然不知,但总比闷在帐中好些。

正当他在盘算这际,突然,他看到了一团金黄色的光芒,就在他眼前出现。

那团光亮一出现,阿水就看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只见整个营帐中已全是水,水已有一公尺深,那水的水面并非波涛汹涌,可是,水声盈耳,也不知自何而生。

他去看张盛的床铺时,只见床铺早已遭水淹没。本来,他的床铺,并不比张盛的床高,可是涌过来的水,却围著他的床铺,团团乱转,成了一下漩涡,他的床铺,成了漩涡的中心,所以非但未被浸没,而且没有沾湿。

那团金黄色的光芒,渐渐明亮,令他看得更清楚。他看到四周的水,洁净无比,是一种无色的透明,所以,那时,他整个人如同陷进了一块大水晶之中,而那水晶却又是液体的。

阿水一辈子的经历虽然不少,可是却也未曾经历这过样的情景,他吓得呆了!

阿水的文采并不好,他的叙述之中,也没有夹杂著甚么形容词,但他只是说著,也把我听得呆了。

这是一种甚么样的情景?别说阿水未曾经历过,甚至连我也未曾听说过!

陶启泉、阿花和冷若水,显然不是第一次听阿水的叙述,他们一样大有惊骇之色。

我伸手在自己的脸上,重重抚摸了一下,心中想到的是:这种奇特的经历,凭阿水是无法凭空作出来的。

阿水这时也望定了我,神情很明显──要是我不相信的话,他就不往下说了。

我向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只管说,他望了我片刻,才道:“再下去发生的事更怪!”

我道:“不是为了听怪事,我不会来这里。”

阿水松了一口气,他往下的叙述,也流利生动了许多,因为他知道我是真的在听他说。

那时,阿水已经看到光线来自水中,是由一只大球发出来的。那只大球的直径约有一公尺,在晶莹的水中,看来更是其大无比。它闪著金黄色的光芒,正在水中向上渐渐浮起来。

阿水目定口呆地看著那圆球,等到那团球快浮上水面时,他才发现那只是一个半球体,并非整个圆球,同时,他也发现,随著那发光的半球体向上浮起,漩涡转动的速度在减慢,水已漫了上来。他下半身一阵发凉,已经浸在水中了!

他这一惊非同小可,连忙站了起来,可是水势涨得快,他才一站起,水已漫到了他的腰际,那半球体也在此际,浮上了水面。

半球体,出了水面之后,光线更明亮,但并不刺眼,而且,四周的水声,更加浩荡,分明是营帐之外,早已成了一片汪洋。

阿水此际心慌吃惊的程度,可想而知,他双手下意识地划著,准备游水,也溅起了水花来,可是,水势快绝,已过了他的腰,他已无法站得稳了!

就在他身子一歪之际,他的手抓住了那具发光的半球体,他先是一怔,不明白何以自己的手,竟然有能力抓住一个球体。

接著,他就发现,那半球体是空心的,大约只有一公分厚,他向上伸了伸手,发现半球体之内,竟然没有水,那半球体是覆在水面上的。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阿水想起了他小时候常玩的把戏,把一只桶倒转。桶口向下,迅速地压进水中,再提起来,桶里面仍然是乾的,滴水不沾。

当阿水在小时候玩这把戏的时候,他只不过要赢得其他小孩好奇的目光,却并不明白桶中空气不能被压缩的道理。

那时,他也一样不明白那球体之中,何以没有水,但是他却灵光一闪,想到了逃生之法。

四、黑暗

他一想到了自己逃生有方,就再也没有多想,一下子就把头一低,钻进了那半球体的下面。在这以前,水已快浸过他的鼻孔了,半球体之内,果然没有水,那令得他大大吸了一口气。

至少,他暂时又可呼吸了。

他不知道自己能支持多久,他只知道必须离开营帐,才能浮上水面。

可是那时,那半球体却向下压,令他的身子,不得不随之下沉。

这时刻,他的心中,慌乱莫名,他的处境,也奇特之至,令得他的精神,陷入极混乱的状态之中。

当阿水说到这时的时候,冷若水插言道:“人通常在两种情形下会昏迷,昏迷,其实是人体一种自发的保护。在身体受到伤害,发生痛楚时,痛楚达到一定的程度,人就会昏迷,失去知觉,免受进一步的痛楚袭击。另一种情形,是人的精神状态在激烈的变化之中,无法适应,也会昏迷,以免进一步变成神经错乱。”

我望著阿水:“你接下来怎么了?”

这其实已明知故问了。

果然,阿水道:“正如冷医生所分析的,我实在太害怕,太慌乱了,所以昏了过去。”

我双手握著拳──这种情形最令人讨厌了,在紧要关头,人昏迷了,昏过去的人,自然甚么都不知道,于是,整件事就失去了主要的一环。

阿水看出我神色不善,分辩道:“我昏过去,不是我的错,总比在那样的环境中,变成疯子好。”

他这样一说,令我想起我自己,早年在海底的一艘沉船之中,看到了一个人正在敲打著甚么,我就被这怪异的现象吓成了疯子──这是我何以曾经是这所精神病院病人的原因。

比较起来,阿水的神经,算是很坚强的了。

我向他作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阿水吸了一口气,现出很是古怪的神情,显然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古怪莫名。

他先喝了几口酒,这才道:“等我从昏迷中醒过来时,我的身子彷彿仍然在水中飘荡,但我立即感到,我已经不在水中了,我先大大地吸了一口气,才睁开眼来,第一眼就见到了一个壮年妇女,盯著我看,我也立即发现,我身上一丝不挂──那情景,简直是难堪极了。”

那情景之难堪,确实可想而知,阿水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才好,也就只好僵直地躺著不动,一面眼珠乱转,打量著周围的环境。

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因为他虽然一丝不挂,但是那目光灼灼、望定了他的壮妇,也比他好不了多少,身上的衣服,也仅堪遮蔽几处身体的隐私部位而已。

那壮妇的年纪,大约是三十岁左右,强壮无匹──不是肥胖,而是强壮,阿水从来未曾见过那么壮健的妇女──她的手臂,甚至比阿水的大腿还要粗,胸脯鼓涨,如同小山,肤色却是出奇地白,可以说欺霜亚雪。

阿水也看到,自己是在一间陈设很是古怪的屋子之中,光线昏暗,且不知自何而来,屋子也像是一个半球体,自己是卧在一种动物的毛皮褥子之上,那种毛皮,很是柔软,十分舒适。

他的眼珠转动了片刻,又回到那壮妇身上,那壮妇向他笑了一笑,说了一句她听不懂的话。

这时,阿水至少可以肯定,那壮妇对他没有恶意,一想到对方是个女性,没有甚么可怕的,也就渐渐定下神来,问了一句:“这是甚么地方?”

那壮妇显然听不懂他的话,转过身去,盛臀摆动,粗腰款扭,自一口灶上,取过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物事来,一股酸臭之味,扑鼻而来。

阿水在蒙古久了,一闻到那股味道,就知道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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