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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阳光大秦-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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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脸惭愧地对赢连摇头,白栋一声长叹:“君上有所不知,家师尝说,栋无天人之姿,领悟不得大学问,所以传给我的,多是奇技淫巧和一些不登雅室的杂学。”

“你在梦中就学了这些?”

赢连固然是大失所望,满帐文武也是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瞪着白栋,那可是鬼谷先生,与老子并称道家圣人不说,更是学精百家!有这样的机缘,你就学了些不登雅室的东西?天啊,若是换了自己,就是死缠烂打就地打滚,也定要学些经世治国的大学问,为这天下乱世开出一剂良药,从此名留青史为后世景仰!这小子居然还在讪笑?真恨不得一脚踹他出去!

“臣下就学了这些,让君上失望了。”

“寡人确是有些失望,不过这些奇技淫巧,也算为大秦屡屡建功。。。。。。白栋听封。”

赢连略微犹豫了下:“寡人封你一个七等爵公大夫,另职。。。。。。秦国客卿吧,你可满意?”

连公乘都没给,只是一个七等爵的公大夫?赢氏兄弟对望一眼,都为白栋抱屈,怎么说人家也是为秦国立下大功,又救了公父性命,公父有些情薄了;公子少官却开心的不行,白家哥哥领了封赏,多半是要吃喝庆祝的,他的手艺真好,做出的吃食样样新颖,人家都想了很久啦。

“敢问君上,公大夫可有封地麽?”

爵位这东西高一级低一级无所谓,有个身份就差不多了,反正都是高等贵族。而且公大夫比公乘可好听多了,免得以后人人见了自己,都叫一声白公乘,像讽刺自己是公共汽车一样。

“封地?”

军帐中顿时响起一片嗤笑声,这小子想什么呢?所谓封地开疆,不是周天子给予诸侯,就是各国国君封赏有大功于国之人,在封地内可以自立家城、收受税赋、俨然是国中之国。你一个小小的公大夫就想要封地?做到了关内侯还差不多。

赢连也是连连微笑:“封地是不能给你的,赏田还可,就在栎阳附近赏你良田千亩,除应纳税赋之外,利皆归你。连田的贱民奴隶,也尽皆归你所有,你看如何?”

“臣下多谢君上。”

白栋很是开心,虽说对这个时代的一亩地没有多少概念,不过良田千亩,想必是不少的。赢老头儿算是难得大方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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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精心安排的礼物】

天下还有这样的道理,有寿星公亲自做蛋糕,庆功宴上的大功臣系个围裙下厨房的麽?偏偏赢家这几个货色就能做得出,公子少官还跟着起哄:“白家哥哥,我就爱吃你煮的东西,特别好吃。你可是答应了少官的,今天要请我吃带馅儿的咪咪,不许说了不算!”

“滚蛋!说了那叫包子,什么带馅儿的咪咪,前天蒸了一笼,还不是都进了你的肚子?老实等着,一会儿就好!”

不骂就不行,这夯货总把自己当大姑娘,在旁人眼前还好,虽然脑筋不够灵光,也算符合赳赳老秦热血男儿的标准,天知道怎么一到了自己眼前,就爱撒娇撒痴?近来更是变本加利,仗一打完就没日没夜的赖在自己这里,要不是坚持赶他走,估计还得睡在这,还说什么白家哥哥你这顶军帐又新又大又畅亮,我就是喜欢。

气得白栋只能拔剑赶人,我不是嬴渠梁,你也不是景监,再说他俩有没有那回事儿还有待证明呢,睡我这里算是怎么回事?真不是白栋矫情,龙~阳君不就是战国时的人麽,这年头儿什么都好,就这点不好,贵族都爱乱来,必须要小心保持清白之身,留待那个在水一方的窈窕佳人。

佳人在何方还没个影子,一群嗷嗷待哺的吃货算是赖上他了,还算这帮货有良心,带酒的带酒、拎着肥羊的拎着肥羊,最多也就是居心**拿他当杨白劳,白栋叹口气也不争竞了,反正做菜也是他上一世的爱好,让这帮土鳖开开眼也是很有成就感的。

同样是肥羊炖,放了一根松木段在里面,撇去血沫子,扔几枚野蒜再煮,味道就是不一般,刚吃到这东西的时候,浓浓的膻味差点没把白栋熏死过去,老秦人有多一半的戎狄血统,他们炖的肥羊能吃?光在吃上,就需要现代文明的洗礼。

可惜没有辣椒啊,否则味道会更美。遥望美洲大陆的方向,白栋黯然长叹,先用胡椒代替吧,这东西华夏可不缺。

只吃肉也不健康,采了些野菜,大营里还有些秋菘,白栋居然还在附近的山谷中找到了一些蘑菇山菌,看着颜色不是鲜艳的那种,找几只土狗试过没毒,开开心心的弄了个山菌素菜火锅。这个时代还真的有火锅,看样子像个青铜鼎,下面不是四足,是一圈青铜沿子,正前方是火口,沿子围成的火肚内可以燃烧木炭,不一会儿火锅沸腾了,喝了口浓鲜的野菌汤,舒服的长嘘一口气,舒服啊,不觉想起了王府~井的火锅店。

别说李敌这种只要有人可杀,餐风露宿也能甘之如饴的人,就连三位公子也没吃过如此美味的肥羊炖。尝过了白栋的手艺,顿时感觉这些年算是白活了,回头就要狠狠训斥伙夫,这些年糟蹋了多少只上好的肥羊啊!还有那锅白家兄弟叫做山菌煲的好东西,味道也是鲜美无比,用来下酒,酒量似乎都增加了许多。

嬴渠梁本来不算好酒,今日居然也喝了足足两坛,拍着白栋的肩膀撒酒疯,说什么要当场融血结拜兄弟,白栋稍有犹豫他就不乐意了,指着赢连老头儿说什么救父之恩如再生吾身,结拜兄弟不成麽?少官这夯货都做了你的兄弟,我难道不够资格?

赢虔毕竟年龄大些,心思也比嬴渠梁深沉,似乎也有些意动,可最终还是没开口,只是笑吟吟地望着嬴渠梁和白栋,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

白栋也喝了不少。公子少官很是怪异,平日里见了酒就没够,今天却节制了许多,只和李敌白崇串通了一气来灌他。白栋情知有鬼,也不说破,今天心情确实很好,也有谋醉的想法;自从离开村子,不说是一路艰难困苦,也是百转千回,如今得封公大夫,总算弄了个高等贵族的身份,草儿期盼的神灯就要小小发上一回光了,大醉一场又何妨?酒醒后就向赢连告假回家,衣锦荣归不要太快活了。

割开手腕融血结拜了兄弟,嬴渠梁顿时兴致更高,公子少官灌白栋,他也跟着灌,这如何支撑的住?勉强又喝了两碗酒,白栋只觉天昏地暗,便倒头呼呼大睡起来,这次睡得极熟,倒是没有梦见娘亲草儿和那只叫做花花的无头母鸡。

“哈哈,这还不倒!”

看见白栋醉了,公子少官大是兴奋,转头对嬴渠梁道:“二哥,我们这就走麽?”

“你和白崇、李敌他们一同去,带上一百军士,都要穿戴最鲜亮的盔甲,胸口都给我缠上红巾;还要带上十头肥猪和五十坛美酒,这次是替平安郎迎接娘亲妹子,接人就要有个接人的样子,明白了麽?”

嬴渠梁呵呵笑道:“平安郎有福气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公父如此安排,只是为了给臣下一个惊喜。我和大哥也要星夜赶往栎阳,房子都是现成的,可既然有新主人要入住,总要清洁刷新,才是正理。老三,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记住了,这次是去接平安郎的母亲,既然是融血换命的兄弟,那就是你我的娘亲一样,给我规矩些,不要莽撞,听清楚了?”

“放心吧二哥,我做事最知轻重了,要不公父为啥就喜欢我呢?”公子少官这话让李敌听了都皱眉头:“叔公子,时辰不早了,我们还是快些上路的好。景监怕是要等得着急了。”

“让那兔子。。。。。。不对不对,让公父听到我这样说话,又要挨骂了。就听你的,这就上路,哈哈哈,小草妹妹,少官哥哥接你来了。。。。。。”

嬴渠梁和赢虔对望一眼,两兄弟同感心有戚戚,放这货去屹石村也不知究竟是对是错。也罢,有白崇和李敌看着,又有景监这个聪明人在旁,想来他也闹不出什么事情。

回头看了眼还在呼呼大睡的白栋,两兄弟无奈摇头,这位白兄弟什么都好,就是酒量差了些,不似我老秦纠纠男儿。可惜啊,秦国最出名的就是苦菜烈酒,刚才就见他吃不得苦菜,如今看来也是喝不得烈酒,这小子真是我老秦人的种儿?

第四十六章【草儿不嫁!】第一更

山高林密、道路崎岖,抬头望去,都是十几丈高的巨大树木,树冠枝蔓将天空都遮掩了,阳光努力地钻进来,却变成星星点点大的鳞光灿影,铜钱大小的光斑照在身上和脸上,互相看一眼,感觉同伴都变成了山魈树怪。

这里还有一种平原地带罕见的巨蚊,盯上就是一个大包,喝足了人血后肚子撑开,有小指头大小。真是太恐怖了,一路上遇过青狼、甚至遇过豹子,都没有这种小东西可怕,再精良的盔甲也无法抵挡,把脖子脸面用麻布围起来,它们就围着人嗡嗡乱叫,让人说不出的心烦意乱,想疯!

公子少官真要疯了,坐在马上大喊大叫,狂舞着手中连枷,这玩意儿用来对付敌人的骑兵最好使,能直接敲碎对方脑袋,扔出去还能捆住马蹄,可惜用来打蚊子就差了些,手中舞动越急,脸上的大包就越多,看上去像个吃撑的人形怪物。士兵们看得面面相觑,却没一个上去帮他的,紧紧面巾,低下头,只当没看到这位发疯的叔公子。

白崇最聪明,干脆就跑到李敌身边呆着,看他一次次抽出长剑,每次剑光一闪,就有数只巨蚊粉身碎骨。这家伙像是不知疲累一般,自从走进巨蚊肆虐的密林区,就在练习拔剑,而且每次拔剑的角度、力量都自不同,看来他说有七十二式拔剑法可不是吹牛。有这种高手在旁哪里还用自己动手,只觉剑气森森、侵肌生凉,巨蚊皆坠、无一只可以犯身,真想不通少官那夯货是怎么想的,非要一个人去和巨蚊缠斗,不肯蒙面巾,用的还是连枷,这玩意儿能用?换了李敌也得被叮成猪头。

李敌冷冷看了远处大呼小叫的公子少官一眼,懒得搭理他。景监却在笑,这么远走过来,不知已经翻过了几个山头,眼看前方道路越走越窄,仅靠山民踩出的小径已经很难保证马匹通行了,大家都很辛苦,就没几个干净人,普通士兵不用说了,公子少官比普通士兵的样子还惨,就算是李敌和白崇也难免有些鬓发散乱,衣角上都沾了些泥渍,只有他还是一身光鲜,没穿盔甲,一身青色深衣,头顶玉冠,精神的好像刚起床的大美人,无他,换得勤而已。

景监和李敌不同,这是一个很不爱随便拔剑的人,手里拿的是一双竹箸,漫然划向空中,啪啪啪迅速夹动,等收回时,上面就多了几十上百只巨蚊的尸体。这是游侠儿才有的小巧手段,和李敌的军中剑法有所不同,两人时不时目光相触,李敌就像个发现了猎物的好猎手,越看景监越来劲,景监却对他抱以微笑,对他的挑衅目光只当不见。相对于武力,美丽的景公更相信头脑,根本无法理解李敌这种武痴和杀人狂的想法。

一群人各展手段,渐渐走出了这片密林,前方虽然还是山路,却多是灌木荆棘,沿着山民踩出的小路虽然还是行走困难,却是没有这么多讨厌的巨蚊了。

冲在前面的公子少官忽然狂笑着冲了回来,那匹专走山路的西戎矮马跟在他屁股后面,肩膀上却扛了一头花豹,豹子的脑袋已经被敲碎了,一看就是他那柄青铜连枷的杰作。

“少官,哪里来的花豹?”

望着一脸大包的内弟,白崇只有叹息,走了这么远的山路,真难为这家伙还有力气,居然跑去打了只花豹。

“哈哈,再走百十丈就出林子了,老子正在观赏下方风光,这家伙冲出来要咬我,不弄死它还成?来几个人,快剥了皮吃豹子肉。”

“叔公子说得没错,前面没了山路,我们需要缘山而下。有一条采山人的秘密通路可走,马却是骑不得了,留下几名士兵在这里看护吧,各位随我来看。。。。。”

带着众人走到山路尽头,景监笑嘻嘻地指着岭下道:“那个小村庄就是白公大夫所住的屹石村,有二十多户人家,村中还有个小湖泊,据说还会出产鲤鱼。甲武探听得消息,这个村子里最会抓鱼的就是白公大夫的妹子,她烤鱼的功夫也是一流,村里人都爱吃。叔公子,你那只花豹还是扔了吧,太瘦,吃了会塞牙。”

“就你麻烦多。也好啊,大家加快脚步,草儿妹妹一定会用烤鱼招待我们的。”

公子少官哈哈大笑:“要是不好吃,老子就打烂甲武的屁股!”

“怎么会不好吃?见兄如见妹,我很期待。”

一路不怎么说话的李敌居然也露出笑容,力挺还没见过面的草儿。。。。。。

***

草儿已经很多天没有抓过鱼了,不是抓不得,是没心情。哥哥说过她烤得鱼最好吃,有青春的味道。青春该是个什么味道呢?这个词真的好怪,缠着哥哥问,哥哥就捏着她的鼻子笑说,青春只属于她这样的女孩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烂漫天真,人是纯纯的,烤出的鱼儿味道当然也是纯纯的,这样美妙的滋味一般人是吃不出的,咱们也不告诉他们,让他们后悔去吧。

每次哥哥这样说,草儿就会嘻嘻的笑,就算听过《一千零一页》这样的故事,距离现代文艺女青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哥哥把青春夸得比故事还要美丽,她还是听不懂。族长爷爷和娘亲都没说过这样的话啊,哥哥又在骗人麽?以往每次骗完人家,他就会把人家搂在怀里,慢慢的说出答案,这次为什么没有呢?

自从哥哥离开后,草儿就一直不开心,总感觉心里空荡荡的像是少了什么。

也试过烤鱼给娘亲吃,娘亲每次都吃得很多很快,可草儿看得出娘亲其实也不开心,自己尝一尝,也感觉少了什么味道,这就是青春的味道麽?哥哥说过的,人长大了,青春的味道就会越来越淡,最后找也找不到,可草儿还没有长大啊?族长爷爷都说人家还是个小孩子,为什么从哥哥一走,青春就像小鸟儿一样飞走了呢?

桑娃子和狗剩子都是草儿最亲密的小伙伴,草儿不开心,他们自然看得出,白栋不在的日子,两个小子想尽了办法逗草儿开心,抓鱼抓蟹、上山掏鸟窝,草儿脸上渐渐又有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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