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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部分

阳光大秦-第239部分

小说: 阳光大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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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人眼中爱好声色犬马的魏世子其实伪装的很深,也只有这些亲密心腹的大将才会明白世子自领军以来是如何辛苦、如何用心;秦军实在太狡猾了,跑得比兔子还快,让他们至今都无法找到对方主力所在,木子齿因此丢了性命,魏军上下一筹莫展,还是世子想出以不变应万变之法,以庞葱强军在外游离机动。以数路大军扼守要冲重镇,秦军不动则已。只要一动,那么无论如何应变,最终都难免会被魏军前后夹击,一战歼灭。

同时魏军还派出了大量斥候游骑四出打探军情,鸽子飞不到的地方,魏国的斥候能到!人人囊弓背箭,说不定还能射下几只秦军的鹰隼来,这是多麽周密的计划啊?世子当真是做到了醒掌兵家事、醉卧美人膝,这就是我等效仿的对象啊!

在几位身经百战的将军看来,白栋不退兵就是惨败,退兵也是惨败,区别只在损失多少而已。这位秦国白子用兵确是神妙,可以十几万孤军就敢深入魏境也未必太过狂妄了,就是他是孙武复生也难逃败亡的结果。

这群信心满满地魏国将领一直都在等待秦军自乱阵脚,白栋倒是没有让他们失望,秦军果然乱了,不过这乱得也太让人摸不着头脑,派出去的探子都看傻了眼,他们真是第一次看到如此规模的乱军。。。。。。

秦军还是跑得极快,简直个个都是运动健将一般;按照兵家一般的规律,军阵一旦溃乱,必受敌军掩杀重创,因为大军在时,有前军、有翼军、有后军、有掩阵伏军,举凡武器、粮食等各类辎重,皆有分派,如此才能从容撤退。而大军一旦溃乱,这些就都无法得到保证,也就自然没有了战斗力可言,不被敌人杀光才是怪事。

可白栋率领下秦军却完全打破了这个规律,秦军现在是足够乱了,很多魏军斥候发现了数千人一股的秦军、数百人一股的秦军、甚至还有百十人一股的。。。。。。奇的是就连这些百多人一股的秦军居然也是号令森严、进退有拒,军械粮草充足,自成一个完美的体系?

先秦时代的人那里见过这种场面?原本十几万秦军是一只‘大象’如今这只大象却被分化成了无数只蚂蚁?军情传回后,表面放荡不羁内心冰山女神的魏申也快要疯了,十几万秦军现在已经化成了百千只‘小分队’,而且还不是一路向南逃去,而是在魏境四处乱窜!他本来是准备了一桌大餐要好好招待白栋这个主角的,没想到却跑来一群讨要盒饭的群众演员,而且还个个都是影帝级别的,这顿饭还怎么吃!

这仗真没法打了,魏军若不采取任何措施,分散成千百只‘小分队’的秦军会给魏国带来极大的麻烦,若是大军出动去歼灭敌人,你却是打哪一只敌军的好呢?放眼看去,到处都是乱窜的‘小蚂蚁’,多粗的的象腿也是踩不中的,几十万魏国大军若是因此调动,这笔账怎么算都是要赔的。。。。。。

‘乱,越乱越好,乱中才能取胜!’

这就是白栋给出的‘最高指示’。以己之长克敌之短方是兵家精髓,义渠一战后,指导员制度得以在秦军中广泛推行,再经过商於大练兵,现在的秦军中已经出现了连队这种可以独立行军作战的基础单位,大军聚则成象、分拆开来就是战斗力强悍的非洲火蚁。正是因为有了基础连队建制,白栋才敢于分拆大军、乱中求胜、敌强则退、敌弱则袭,魏国可不成了,先秦时代各**队的最小建制也有三五千人,百人队是有,却没有独立行军作战的能力,如果魏申也将大军分拆成一个个连队,那也不用打了,直接就成了溃军。

现在秦国的小分队大分队在魏国土地上到处乱跑,看起来杂乱无章,其实还是保留了公子少官这只机动力和战斗力都极为强悍的大军,既能牵制庞葱的军队,又能随时支援各个小分队;千百只小分队就像嗡嗡乱飞的小蜜蜂,看似到处乱飞让魏人摸不着头脑,其实最终的目标却是那只蜂巢……大梁!

如果秦国大军直取大梁,就算运动力超过魏军,一路所向披靡,最多也只能拉开七八天的脚程,这个时间还不足以歼灭最可能来援大梁的庞葱军,可化成一个个小分队就不同了,魏国靠空中传递情报不成,靠斥候传递太慢,而且现在哪里还有什么情报啊?到处都是秦军,到处都是情报,那就等于是没有情报。。。。。。

等到魏军发现无数个秦国小分队已经逼近大梁时,魏申就算临时调集大军前去救援,距离大梁最近的也只有庞葱和常辕两军,常辕不过五万人,其中还有四万是战斗力一般的屯军,尤其这只部队本来就携带了大量战车和攻城器械,原本是打算与秦国进行阵地战和城池争夺战的,哪里想到白栋只搞野战和运动战?所以这只军不足虑。

庞葱倒是个有脑子的,与公子少官纠缠良久也悟出了道理,现在已经大量抛弃战车并开始有意识的训练骑兵,魏图携带的战马被他足足要去了七成,所以他这只军队运动最快。

白栋就是要他快,庞葱回援的越快,秦军围歼他的时间也就越是充足,大梁打援将会成为秦魏战争的分水岭,只要吃掉了庞葱,大梁必然震动,不怕庞涓不从赵国撤军西顾老家。

“本世子一生精研兵法,自信不在孙武吴起之下,更遑论庞涓那个狂悖之徒。可是本世子却看不懂白栋的意图,更想不通秦军这是要做什么?大军被拆分成无数细股,却能四处骚扰而阵脚不乱,我军做不到啊。。。。。。”

魏申大睁双眼,双目中精光四射:“看不破敌人的意图,这就是最大的危险,所以本世子想听听各位将军的建议。”

“我军兵力还是秦军的两倍,他敢分拆大军,我军难道就不成了?咱们也拆!然后一一咬住秦军,拼命就是!”

魏风行事向来都是风风火火,想到一出就是一出,不过立即遭到了众将的反对,魏申也是微微摇头:“不成,我军若分拆成百十人、几百人一股,将令会无法传达,粮武补充也极为困难;白栋为了做到这一点,更不知准备了多久,我军却是毫无准备。这样吧,长平承匡之军仍是驻守不出威慑秦军,令庞葱向承匡靠近,若有余力,也可寻机消灭秦军。只要我大军不自乱阵脚,任凭白栋那小子上蹿下跳,总是不会中了他的圈套。”

“世子英明!”

众将连连点头,以不变应百变终究才是兵家正道;世子说得没有错,魏国只要自身阵脚不乱,那就没有失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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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围城打援四】

鸡才叫过三遍,就有屯兵轻手轻脚送来了浓黄的鸡汤和几个烤成酥黄的麦饼;吃的东西刚端到桌旁,热呼呼的洗面水就送上来了。虽然简单,魏锋却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种人上人的待遇,感觉非常不错。

世子在旁人眼中或许是个酷爱欢歌宴舞的奢侈贵族,甚至很多士兵都在私下里议论木子齿将军之败多半就是因为世子的决策失误,可对魏锋来说,世子却当真是他的贵人。以他的年龄和身体条件原本是入不得魏武卒的,却因为箭法高明、在长平一战中表现优秀,竟被魏锋特许成为武卒,而且还被调到大梁做了‘精甲卒’;精甲卒也是三层披甲,却都是百锻的熟铜甲、而且每层甲胄之间还要垫入牛皮,轻易不会参加战斗,只为都城大梁的守卫之用。

魏国的士兵都知道,做了魏武卒就是军队中的人上人,如果做了魏武卒中的‘精甲卒’,那可就是世子的心腹和班底了。。。。。。庞涓上将军虽然厉害无比,却也只是个平民出身,影响力还无法深达大梁戍军,职戍大梁的精甲卒历来都是世子直辖,世子是什么人?那就是咱大魏日后的国君啊!魏人不是白栋,自然无法提前知道他们现在的国君实在是战国时代第一长寿之人,王子申虽然年轻,却是万万活不过他爹的,只知道现在做了世子的心腹班底,必然前途一片大好,走到到哪里都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夫君。。。。。。”

做了精武卒好处太多了,世子对心腹班底照顾的简直就是无微不至。从进入大梁城的那天。魏锋就在城内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只有内外两间屋子,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有一个服侍他日常起居的屯兵,屯兵会经常更换,张三兵责尽过了,就会有李四接班,可不管来得是谁,都会拿他当贵族一样的伺候;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可以携带家眷,说白了,这其实就是魏申拉拢人心和控制心腹力量的手段,魏锋却对此感激涕零。

新婚不久的妻子见到丈夫起身了,只好懒懒地坐起来穿衣,这个时代理学还没个影子,女子地位远比后日高大,却也不好做懒婆娘的,只是新婚恋栈,总想在丈夫怀中撒娇。光着一双雪白的臂膀抱住丈夫,脸蛋又红又白的。像个刚摘下来老毛桃。。。。。。

魏锋可舍不得老婆来服侍自己,反过来服侍妻子吃了鸡汤酥饼,不敢贪恋温柔乡弱了丈夫志气,安慰过妻子,看看卯时将至,这次离家向军营走去。

他是新近加入‘精武卒’的人,所在军营位于外城南门,大梁分内外双城,最内还有魏婴的宫城,按正常配制外城应是四营两万人防守,五千精武五千武卒和一万屯兵,最近魏国处处用兵,庞涓和世子带走了大量军队,据说西线秦军也不老实,大梁的士兵都快被抽空了,所以魏锋所在的军营才不过一千五百人,整个外城的守军也不过六千人,全城守军还不足三万。

大梁就是只剩下一百守军,又有谁敢来侵犯?

在大国思想深入人心的魏国,没有人会想到大梁有危险,庞涓想不到、魏申想不到,就连最谨慎小心的惠施也从没动过这个念头。所以军营中并没有战争的气氛,按例点过了卯,就是日复一日的校场操练,照旧是屯兵们忙着喝彩,武卒和精武卒们忙着各种表现。

轮到魏锋时,只见他腰间猫起,脚下急走如飞,忽然身子站定,瞬间拉开两石硬弓,刷刷刷一连三箭,竟是箭头咬着箭尾飞向了百步外的靶心,‘嘭嘭嘭’三声箭入木靶,一人多高的木靶连连颤动,三枝箭只剩下了一枝,原来是前面的两枝被最后这只箭劈为两半,三箭同点!

“好!你就是魏峰?长平城神箭无双,一人射死了十三名秦军,而且都是距离百步之外?”

千夫将主把魏锋叫到面前,面色和善地询问起他的名字。这个叫魏锋的本是个屯兵,却在长平城射死了十三名秦军,而且只用了十四箭!神箭惊动世子,这才破格提拔,将他从一名屯兵生生提到了‘精武卒’中,这可比在屯兵里做个十夫百夫主都要困难啊。千夫将主也是魏申一系的心腹班底,自然要用心关照魏峰这个‘新贵人’了。

“回将主,我就是魏峰。”

“果然是个神箭手,听说你原本要做屯军中的十夫主,因为被世子提拔做了精武卒,这个十夫主便不曾做了。本将主今天就抬举抬举你,从今日起,你就是本营的十夫主,配备一台大弩,巨箭三百枝,专一守备城门烽岗,你可愿意?”

除去白栋要公输家做出的黑科技床弩,战国时的弩又分为四种,分别是夹弩,庾弩,唐弩和大弩,前两者为轻弩,后两者为重弩,其中以大弩射程最远、威力最大,多用于车战和守城战,不过因为配备的巨箭制造不易,普通弩兵便不能得到配备,都是十夫主一级的才有资格使用。

光是提升十夫主配备大弩也就罢了,听说魏峰还要负责守备城门峰岗,众人更是无不羡慕。城门峰岗是什么?那是最为重要的所在了,城门的正上方另有垛子城,上面有单立的女墙,这个就叫烽岗,既是燃放烽火之处,也是城上之城。负责守卫这里的人待遇优厚不说,而且也较为安全,毕竟比普通女墙后的士兵又多了一层防御,不是最得将主看重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进入其中啊!

想到魏峰从此就是每日配享肉食的‘重要人物’,有人暗吞馋涎、有人却已经开始打算着要如何与这位‘新贵人’拉上交情了,这可是世子亲自提拔看重的人呢,前程可不只是一个十夫主。

“多谢将主!”

魏峰没有多说什么,世子和千夫主的看重只是过去,大争之世靠得是什么?还得是军功!守好城门烽岗、保证大梁南门的安全,就是他对世子和千夫主最好的报答。

升任十夫主后的日子快意多了,每天有军队配享的肉食,还可以呆在城门烽岗中享受属下的恭维,新婚妻子连首饰都舍不得多买,而是将魏峰整月的军饷拿去换了件秦国毛线衣,这东西又柔又软,穿上十分暖和,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火龙丹’。

如今是秦魏交兵,两国打生打死,却没有阻断两国商业交流,也只有在战国时代才会有这种古怪的事情出现;林立在华夏土地上的国家太多了,没有哪个国家敢说自己可以完全‘自给自足’仗才打了几百年,商业交流可是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这很像是古罗马帝国时代,富得流油的迦太基人一面要与罗马作战,一面却要依靠罗马赚钱大量的金钱,政治与商业就像两个永不肯见面的情人,看似相互对立,却彼此又牵挂着对方。。。。。。

自从穿上了这件毛衣,魏峰就经常会被同袍们笑话,谁让他做人太随和呢,现在就连属下的士兵也敢羡慕嫉妒恨地开他玩笑,经常要求他这个十夫主脱下外甲大家扎堆儿欣赏他的毛衣,‘可真是好东西啊,秦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心灵手巧了?卒长你也真是有福气,我家媳妇儿只会拿了钱去买昂贵的燕地胭脂,哪里舍得买这种毛衣给我?不过咱也不羡慕,听说公子昂已经提请国府要从秦国大量购买这种毛衣装备军队呢,你看你看,贤妻虽说是贤妻,可不是白白浪费了钱?’

真酸,你们这帮小子就等着国府配发吧,莫说还不知要等多久,就是等到了,国府配发的又怎能比得上咱老婆给买的?每次见到袍泽们做葡萄架下的狐狸魏峰就只是笑,这时不光是身上暖和,连心里也是温暖的。

与袍泽们说笑着,看着他们撕开军队配发给自己的羊腿饿狗抢食一般吃着,魏峰微笑着摇摇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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