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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部分

阳光大秦-第260部分

小说: 阳光大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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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弟过奖了。”

孙膑看了看白栋,心中有些不解,《孙子兵法》又不算什么秘密,连那个希腊的什么亚里士多德都知道了。现在又拿它说什么事?我爱打奶酥跟兵书又有什么关系了,还小女人的闲情。我可从没想过这些。。。。。。

不想庞涓看看他和白栋,却忽然低头深思起来,过了一阵才猛然抬头:“我明白了!庞某一心兵事,要成天下兵圣,正是那个只会做丰功伟业的大男人,若我能够学会小女人的一二婉转,又何至与公子申势成水火?你就是想要坑我怕也无处下手罢?”

白栋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得咂咂嘴道:“师兄果然是个聪明人。。。。。。”

庞涓这人性格激烈,行事过于刚进不通隐忍之道,说白了就是心眼小又固执;孙宾则不同,这人能效烈火之威、也如水性之柔,被庞涓加害削去膑骨后,硬是装疯扮傻隐忍了多年,这才得以脱困。所以孙宾会在闲时打打奶酥、享受生活,庞涓则不同,自从来到西域,就每天都在询问白栋何时出兵攻打波斯,那三万武卒早就被他操练的欲~生欲死了。

白栋这次拿孙宾打奶酥说事儿,其实就是要让庞涓感悟‘行大事如烹小鲜’的道理,不要总是做周公谨、孔明才是王道呢。至于两人会否再因为《孙子兵法》而起纷争成仇恨,其实白栋早就不担心了;如今可不是在魏国,庞涓已经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庞涓、孙宾也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孙宾,孙宾爱给就给,不给兵书又如何?西域现在等于是孙宾的地盘,若是没有自己的支持,两个庞涓也翻不出天去,只能老老实实的带兵打仗。

“小师弟,也亏你这一番苦心。。。。。。”

庞涓微微叹息,取过一片奶酥投入口中,这次却是没有吐出来,对两人拱拱手,转身出了房间。见他去得远了,孙宾才将手中的奶酥盘子放下,望着白栋道:“西君所言是否太过了?庞师兄是兵家大才,恩师没有将《孙子兵法》传授于他,也难怪他会耿耿于怀,可若说我不离开魏国就会因此与他决裂,宾却是不信的。”

“信不信由你。。。。。。不过现在你和他都离开了魏国,庞师兄是个聪明人,既知事不可为,自然只会与你亲近,你却是不会有什么危险了。日后你要传授他兵法也好,不传也好,我也不会干涉。”

白栋笑道:“你们两个若能一直交好下去,最开心的正是我呢。不过同窗情谊深厚是一回事儿,个人卫生又是一回事儿,一条跣裤两个人穿就不必了,我还没穷到这种程度,让我西君城中第一辅官智囊如此节俭。。。。。。”

“西君城中第一辅官智囊?师弟,你是说?”

“这个位置师兄当得!只怕是委屈了师兄大才,师兄若是不肯,小弟也不会逼迫。”

“谁说我不肯了?”

孙宾看看白栋,忽然轻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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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阿里巴巴的东方梦】

孙宾今天穿上了丝绣的锦袍、上面有大雁和麻雀的图案,五颜六色的像只金刚鹦鹉,头发是由十几个暗恋他的羌人女子争先恐后帮他挽起来的,怎么看都像是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头,难看得紧。好在有根做工精美的青玉发簪拉回了一些印象分,加上他的五官也算端正,看来倒也不失尊严。

这根发簪是老夫人白越氏亲自请了能工巧匠打造而成,特地要白栋带来的,孙宾受了老夫人的礼物,喜欢的到处显摆,见到人就说这是白家老夫人厚赐、宾不敢或忘也。。。。。。西尔德就跟着吹嘘,也只有我老师才会得到这样的礼遇,众人自然无不对孙宾另眼相看,就是庞涓心里非常不痛快,老夫人才见过你几面?若非看在鬼谷同门的渊源上,才不会亲自送东西给你呢,可惜可惜,也就是庞某来老秦晚了,否则这什么青玉黄玉的簪子也要弄上这么一两枝才是。

这种暗中的比较不仅仅发生在孙宾与庞涓之间,远程而来的桑娃子和西尔德、白戊庚与孟成功、白家孟家的族人和白家庄来的白家心腹老兵。。。。。。西君城还未曾建设好,围绕着白栋的各种竞争就已经展开了,这些天白栋面前总是会有人晃来晃去,就连禽滑西这样的墨家巨子也不甘寂寞;由不得他不争取,公输家可没彻底认输呢,白子不是选了墨家来负责建城事项麽?公输家自然不会有啥意见,不过公输家关心君城建设,派上几名能工巧匠来挑挑毛病总是可以的。墨家号称天下显学。想来也不会因此恼羞成怒失了风范。

权力是个好东西啊。当有了名望权力后就会有无数人围拢在身旁,好像一群公蚁捧着母蚁那样,白栋现在就是这只大母蚁了,而且还是一只被周王室力挺的‘母蚁’,相信只要他在西域稍有建树,鲁国宋国这类尊王重礼的小国就会发来‘贺电’,这便是名正言顺的好处。

不过白栋并非是曹操,也没兴趣‘携天子以令诸侯’。更明白身在这个煌煌乱世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为靠是不成的,何况嬴渠梁很够哥们儿,日后就是西君封土开拓到多瑙河,他也不会去做成吉思汗的,有什么好争的?身为一名穿越者白栋比这个时代的任何人都看得更清楚,王侯不可持,甜甜蜜蜜的小日子才是王道呢。所以他愿做的是画者,亲手描绘出一幅波澜壮阔的华夏雄图会非常有成就感,却不会傻到去做画中那个王者,嬴渠梁也罢、小赢驷也罢。甚至是日后那个嬴政也罢,谁爱做谁做去。白子享受的只是过程、不是结果,这才是聪明人。

握住孙宾的手,亲自将他引入上位,然后白栋当着白戊庚孟成功等一众人的面,对孙膑深深一躬道:“师兄,我听说为君者有国相,为卿者有家相,当年公叔不鸣、管仲未起,家相也。。。。。。师弟年轻识浅,蒙君上厚遇、天子青眼,才做了这个西君,好大的名声、好高的爵位啊?可是为什么我心中常常不安、只觉心乱如麻?见到了师兄我才知道,原来是我身旁缺少师兄这样的智囊家相,若没有师兄为我指路开明,小弟茫然矣,师兄,请教我!”

刘备有诸葛孔明、刘邦有萧何,白栋虽不想谋朝篡位,却也需要一个宰相般的人物,放眼身旁诸人,没有人比孙宾更合适了,这位师兄柔中带刚,智商绝高,历史上的他只是没有机会理政而已,白栋相信如果让他放手去做,绝计是差不到哪里去的。

见到白栋对孙宾如此礼遇,庞涓眼皮跳了跳,不过没说什么,他的理想是执掌十万虎狼功伐天下,对做什么国相家相没有半点兴趣;白戊庚和孟成功等人却是心中一跳,知道日后孙宾就是西君属下第一家臣,该要多多亲近才是。

“师弟给我多少富贵、多少声名?”

诸葛孔明未出茅庐就知三分天下,却迟迟不肯出山,刘大耳朵都要三次来访才成,这是因为人家一出山就要执掌握大权;萧何与刘三儿是好朋友,是因为看出刘三够卑鄙无耻下流却有帝王胸襟才会辅佐他,说白了也是种政治投资,所以孙宾这样问就不奇怪了,让我做你的家相有什么好处呢?

“富贵不过家臣之首,青史却为柱国之人!”

白栋想都没想就回答道:“师兄,师弟这一生做到西君就算到了尽头,所以师兄也不过家臣之最而已,我或许没有天下富贵给师兄,不过却想与师兄做一番有趣的事,而且我之所有就是师兄所有,师兄以为如何?”白戊庚与孟成功交换了一个眼色,还得说是白子啊。。。。。。此时此境就该这样说,否则就成反贼了,跟着这样的人走,那时绝计不会错的。

孙宾笑了笑:“那就够了,师兄我就爱做这种有趣的事情。西君,请受属下一拜!”说着从上位走下,来到白栋面前深深一躬,刚才白栋是尊贤敬贤请他居了上位,现在是他愿意做这个家相来拜见主公了,从此后孙宾就是白家人,吃喝拉撒都要白栋负责,说不定还得麻烦白家帮忙找媳妇儿呢。。。。。。

有孙宾做了家相,以后什么烦心事都可以一篮子交给他了,白栋开心的都想放声大笑,欢饮罢后,安慰了最近一直处于亢奋状态的庞涓,咱们不能着急啊,翻越葱岭是最傻逼的事情,让阿里巴巴去做吧,咱们等波斯大军到了西域再开战,有师兄出马我放心。庞涓满心欢喜地又去操练他的士兵了,最近老秦国内又送来了一匹战马和军械物资,如果他喜欢可以将三万武卒武装到牙齿,一点都不比在魏国时差,有了白栋的财力支持可比在魏国时舒心多了,魏国是大有大的难处,说是天下第一强国,惠施却总是会找机会克扣他的军资。

白戊庚虽然暂时没能成为西君家臣,白栋却一样给了他希望,白家自掏腰包置办的马匹军资白家战士也会得到一样的配备,得了好处的白戊庚现在特别能理解白栋,孙先生说得可没错啊?白子初封君侯,现在如果过于着急扩充实力确是为臣之大忌,不着急,反正都是白家人,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当叔叔的还能亏待了自己这个亲亲的侄子不成?

现在白栋都有些同情嬴渠梁了,自己不过是做一个诸侯分封的国内侯都是如此麻烦,二哥却要统领一个国家,更不知该有多么操劳,可见国君这个职业不是所有人都合适做的,普通人真的会发疯。

阿里巴巴感觉自己也快要疯了,今天他在午饭时足足喝了两大瓦瓯的波斯普通酒,酒劲上来后这位总督大人越想越是心烦,连借口都不需要找便命人杀了这名女奴,把玩着她的脑袋,感觉心情好多了。

“总督大人。。。。。。”

这个人走进阿里巴巴的军帐内竟然不需要通报,就像午饭后走进自己妻子的卧室一样自然从容,他的衣着非常古怪,头上戴着一顶富有花刺子模风情的圆轮形铜冠盔,又干又黄的长发一直披到了脑后,身上却没有着甲,而是一件仿佛斗篷模样的外袍,样子有些像是后世的天~主教神父穿着的袍服。走进军帐后,他微笑着看了一眼女奴的头颅,有些漫不经心地道:“毯是你最美丽的女奴,为什么要砍下她的脑袋呢?哦。。。。。。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把她送给我,你知道我喜欢用鞭子抽打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叫声越凄惨,我就会越开心,开心的我总能为你提出好的建议。”

“算了吧阿布哈桑,这一次我们遇到的麻烦太大了,比你那位堂哥的麻烦更要大十倍!所以就算我送一百个美丽的女奴给你,你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建议。。。。。。”

阿里巴巴哼了一声,望了一眼这位大流士三世科多曼的堂弟,流亡到他花刺子模已经十年有余的老朋友,颇有些无奈地道:“巴比伦传来了消息,你那位亲爱的堂哥竟然召集了‘长生军团’,而恰恰在他召集长生军团的同时,鸽子带来了他的命令。看看那张肮脏的羊皮卷吧,他一定是疯了!”

阿里巴巴口中的疯子正是阿布哈桑*薛西斯的堂哥,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国王大流士三世,他的祖父是神王薛西斯二世的兄弟,而他的父母是堂兄妹。可笑的是,站在阿里巴巴面前的阿布哈桑*薛西斯的父亲又是神王薛西斯二世的堂弟,可他的母亲却是科多曼母亲的姐姐。。。。。。在波斯帝国,类似这样混乱的血统关系随处可见,连辈分都跟着乱了,不过科多曼做了波斯国王,阿布哈桑胆子再大也不敢做国王的长辈,所以跟着母亲算辈分,如此算来先出生的科多曼却是他的堂兄了。。。。。。

“他本来就是个疯子,不过越疯狂就越好,让我看看这个蠢货又要做什么?哦,哦。。。。。。光明火神在上,科多曼已经走向了黑暗,他是黑暗魔鬼的使者。。。。。。”

阿里巴巴咬了咬牙,狠狠地道:“我很想杀了这个混蛋,可是我们的力量还不够。。。。。。除非我们可以征服东方国度,那里有数不尽的黄金和女人,花刺子模需要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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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冰山上的来客】

快要进入夏天了,也只有到了这个季节,葱岭上才会有长达三个时辰的阳光,让阿尔泰可以看清楚山顶雪窟中的雪莲花。这种叫做‘雪莲’的东西原本是不怎么值钱的,自从葱岭东面来了一些华夏人后,就变成了身价日涨的宝贝,现在就连城廓地带的各族头人们都会花大价钱收购这种东西、然后用它们去讨好华夏人的头人;据说那是个年轻人,有个古怪的名字叫做白子,而且现在还改了名字叫什么‘西君’。

阿尔泰带着他的高原猎狗深一脚浅一脚地踏上了这个充满传说与‘神迹’的山脉,嘴里哼着塞种人的小曲儿,开心地就像一个刚娶了漂亮媳妇的傻小子。

他是土生土长在葱岭的塞种人,可不是那种从欧洲迁移过来的西徐亚赛种,根据族中的传说,他们的祖先是炎帝!据说跟神话传说中头撞不周山的工共也有点亲戚关系,出身可高贵的很呢。别的种族管这里叫‘雪山’、‘神之山脉’‘葱岭’,他和族人却爱叫这里‘不周山’,只有神话中的不周山才是生他育他的家乡呢。

像阿尔泰这样生活在葱岭附近的塞种土人不过一千多名,却人人都像他一样骄傲的如同贵族;他们生活在帕米尔高原,个个身体棒得像牛,也是这里的地理鬼,闻下雪山上刮过的风就能知道狡猾的雪狐藏在什么地方;可是西域太穷了,这里现在还有贝壳做成的钱币在使用,很多部落与部落之间还停留在物物交换的时代。像阿尔泰这种常年在山上讨生活的人更是穷得叮当响。还记得他在成亲那天。新娘子的嫁衣只有前胸是用新羊皮做的,其余位置都是补丁摞着补丁。。。。。。

如今可是不同了,西方不亮东方红,大秦建设了西君城。就算是阿尔泰的耳朵也被白栋的名字灌满了,他对这位大秦国的什么西君有种说不出的感激,每天都在幻想着可以见到这位大恩人,然后用自己珍藏了十年的酸酒和新鲜的雪狐肉来招待对方,还要把自己的弓箭送给恩人。这是不周山塞种人待客的最高礼仪了。

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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