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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倘若槿年倾城-第10部分

小说: 倘若槿年倾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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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默破涕为笑,吸了吸鼻子:“死然然。”手却不肯放陶然一毫。

    “死默默,你放开我呀。”陶然眼泪哗啦一下流了出来。

    “是你不放手。”交缠在一起的双手握得越来越紧。

    直到李明明出现,她们才不舍得松开对彼此的桎梏,违心地道了再见。

    “然然,回去记得想我呀。”

    “你也是,敢忘了我,我第一个掀了你。”

    时间也就这么来临了,李明明拥着陶然上了车。偌大的车场,她的身子有些单薄,那么多年了,她还是形单影只,而他人,已经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年默没再去什么地方,陶然回去了她也无意了。没有预料得,当她像往常回家,准备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却遇上了她以为她不会再见到的一个人,这个人使她爱过,也使她恨过。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年默的母亲。经过岁月的消磨,母亲的眼角已经爬满了细细密密的鱼尾纹。再怎么去保养,再怎么花重金去把这年轮填补,再也恢复不成当初的模样,还有一种东西也是如此,感情。

    “年默,妈妈对不起你啊。”余母一进屋,看到这里的陈设,心不由得一酸,痛哭流涕的,她女儿怎么会住这样的地方,这么小。

    年默倒了杯水放在桌上,平静地说:“您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过去了。”

    “年默,妈妈真的很想你,你想要什么妈妈都给你。”余母为了证明自己,从包里掏出一张卡,“这里有不少的钱,你缺什么自己买。”

    “请您把钱收好,我要不起。”年默看似笑脸相迎,声音却冰到极点,不带任何一些情感。

    “您够了,不要在这惺惺作态的演戏了,这不是好莱坞,没有奥斯卡金奖,这也不是荧屏,没有观众为你喝彩。”年默说这些话不谓不狠,她这些说已经是够好的了,惦念这个女人是她的母亲,她才忍着没有叫她滚,她需要母亲的时候她在哪,怕是与哪个男人言笑晏晏吧。她恨,她怎能不恨,哪个口口声声唤她宝贝的女人,以爱为名反复伤害她,得到自己所要的,想起了她,再以爱为名干预她的生活,祈求她原谅,若知道会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余母大抵感觉到年默有些失控了,知道自己来得不适宜,放下名片,道:“这上面有妈妈的电话和地址,想找妈妈的时候随时可以来,宝贝,妈妈等你。”

    在跨出门外,余母抹了把泪,女儿的不理解让她很是难过,她也是为了女儿的前途,就算她对女儿再薄凉,她也是生养年默的母亲啊。

    年默纹丝不动地盯着这杯水,似乎不看透它誓不休,桌上那张可笑到不行的名片和卡似乎在提醒她没有母亲的岁月,她怎么能够像打发乞丐那样,怎么可以……

    她把名片随手一扔,它颤颤巍巍地落进垃圾桶里,与那些污秽物一起,最终沦落到不属于它的世界。

    不能要求她一退再退,她不是圣母玛利亚,也不是世人称颂的安琪儿,她还没有那么善良。

    于余母,用囚犯来举例最切合不过,虽国家政府一直要求人民不能歧视有前科的人,要用宽容去温暖他们,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是看看市面上招聘工作的,哪家企业会要一个有前科的人,有前科就是有前科,无论打扮再怎么光鲜也抹不掉这样一个事实,社会歧视是必然的。
出游
    每年年底,公司都有可以出游一次,可以说是公司最大的福利,女同事们已经蠢蠢欲动,一席寒风也带不走想要解放的人澎湃的心。关颖不知从何处打探来的消息,第一个就想与年默分享:“年默,听说这次去丽江。”

    “是嘛。也就是说可以吃一顿咯。”年默很认真地说。

    关颖无言以对,给了她一个卫生眼:“谁会为了吃去那里呀,除了你这个怪胎,丽江多美啊,要是能和心爱的人一起游古城那得多浪漫。”

    “对对对,罗曼蒂克罗曼蒂克。”年默附和接下文。

    “死相。”

    年默早就做好了准备,随波逐流的,她也是正常的人,也喜欢休假去旅游。星期四的一大早,她和一群同事在火车站集合,她本想说公司吝啬的,不过也算了,有些公司连火车票都不提供。

    经过四天三夜,终于到达了传说中的丽江。一群人并没有因长途而感到困乏郁闷,一打开车门,一个个就像获得自由的小鸟争先恐后地下车。年默和关颖是最后下车的,反正早晚也得下,还可以保证安全,若是发生了踩踏事件,还真的就得不偿失。

    年默终于看到了令人神往的古城,几天时间都是用于参观了多处古迹,她们决定用最后一天去古街淘些小玩意儿回去。街道是依照山势而建造的,顺水流而设,河水悠悠,映出上方古色建筑物旖旎的模样。地面是五花石铺张的,一直沿到路的尽头,仿若不是一条商品街,而是一个美丽不可方物的无双艺术品。感觉得出当地人十分喜爱这座城市带给他们的一切,听当地人说,这里雨季不泥泞,旱季也不飞灰。当然也是有一定的夸张描述,谁不喜欢自己的城市呢。石上的图案精致美丽,与整个古朴气息的城市相得益彰。这里的四方街尤为出名,远观像个数学几何图形中的梯形。街道两旁的东西琳琅满目,年默和关颖走进一家店铺,里面摆满了各式的银器,年默拿起来便爱不释手,喜爱之情溢于言表,真想把他们全都带回家。虽说她养育了她十几年的b市也是个民族城市,在她看来,远远不如这里民族文化气息来得强烈。

    到了中午,她们走得腿酸疼,决定找家餐馆小憩一番,老板很是热情好客,推荐着各种招牌菜,介绍这里好玩的景点,生怕说个漏了什么好去处。

    她们点了份具有这个城市特色的丽江凉粉和炸竹虫以及黑山羊火锅,趁菜还没上,年默逗弄店里那只哈士奇,她从小对动物喜欢得紧,由于生性懒惰,家人就不同意她养小动物,如今看到这样的萌物自是情不自禁。她正考虑要不要与老板交涉交涉,把这只可爱的哈士奇卖给她,细想一番,这只哈士奇能够放在店里,自然也是老板的宝贝疙瘩,这个计划只好覆灭。

    黑山羊火锅上来后,她与关颖面面相觑,不知如何下手,这黑乎乎的东西怎么能吃呢,老板看到她们的反应,爽朗地大笑,解释说这个东西是他们这里有名的特产,不是什么脏东西。

    吃饱喝足了,年默向老板询问宠物店的地址,老师先是口述,又怕她们迷了路,提笔画了个大概的地形图给她们。

    回去时,年默的双手已无虚席,更别说是帮人提东西了。林世轩突然冒出了把年默吓了跳,原来林世轩因为工作需要来到这里,哪里能像她们那么轻松,几天都是在玩。
停滞多好
    林世轩瞅见了年默怀里探出脑袋来的毛茸茸的小家伙,对此嗤之以鼻:“c市也有宠物店,何必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拖个累赘。”

    “一方水土养一方狗,c市的狗狗明显没有这只可爱。”年默说。

    上了火车,就能松了口气了。两手空空,闲适得很,她终于能有机会挑逗这只可爱的小宝贝了。她伸出手点一下小狗的鼻子,小狗会意似的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年默的中指,逗得年默咯咯笑。兴许是她玩得过于专注,以至于身旁坐了个人她都没有发觉。

    “这么大个人还这么孩子气。”林世轩伸出手摸摸小狗的脑袋,小狗的注意力立即转移到林世轩的身上,踩过年默的大腿钻进林世轩的怀中。

    重色轻主的小狗,明显的白眼狼,她决定一天不给小狗吃肉,让它好好认认主。

    林世轩坐的地方可是关颖的位置,他坐了关颖的位置,关颖做哪呀。环顾四周,发现关颖坐在离他们隔两个座的位置上,别有深意地盯着他们淡笑。

    完了。完了。她一定会成为公司的名人了。

    在返程的过程中,年默决定不再避讳,大方地与林世轩分享一个mp3,里面放的是周杰伦的新单曲,静静舒缓的音调流泻出来,古钟一样的深沉。彼时,身边传来平稳均匀的呼吸声,林世轩的头一歪,靠在年默肩上睡着了,年默滞住呼吸,丝毫不敢移动。

    林世轩此刻还真有几分可爱,脸上少了些干练和精明,如一个孩童,年默忍不住用手摸一下他白皙的脸,林世轩唰得一下惊醒了,笑得十分诡异:“原来我的下属对我垂涎很久了。”他扯下年默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年默别过脸,双颊浮出不自然的红晕,幸好他们坐得靠后且隐蔽,否则势必引人注目。

    年默随意找了个话题:“总监,你不是坐飞机吗,怎么会跑来坐火车呢?”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顶头上司是神,她们这些连人都不是,天差地别得可怕。

    “偶尔想体会一下坐火车的感觉。”林世轩说得理所当然,眼眸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总监,那个……”

    “什么?”

    年默从包里掏出一个精致华贵的盒子:“这个给你,谢谢你长时间对我的照顾,我没有什么钱,买不起什么贵的,所以……”

    “我收下了。”林世轩轻笑地伸出手拿过盒子,放进口袋里,这可是她第一次送给他的礼物,让他怎么能不去珍惜,就算买再多昂贵的东西,也比不上眼前这一个。

    “总监,这个……谢谢你不嫌弃它。”

    “我的员工为了报答我的东西,我怎么会嫌弃了,再说,也是你的一片心意。”

    年默被林世轩的说辞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有上司如此,人生无憾了。

    小狗吠了一声,惊住了年默,她把小狗从林世轩的怀里弄回来,生怕小狗把林世轩的西装给弄脏了,她可赔不起呀。

    年默有些困乏,靠着椅子睡着了。

    “要是真的能停留在这个时刻那该有多好。”似飘渺又真实的声音随风而来,她想睁开眼,奈何眼皮抬沉,睁不开,她想,一定是她产生幻觉了吧。
总监
    年默打算把从丽江带来的特色饰品寄给陶然,想必这小妞会喜欢,她小心翼翼地包裹礼物,林世轩来了,也帮年默整理物品。

    一回生二回熟,林世轩第一次来时,她还觉得害羞,次数多了,她也随意了不少。

    为了犒劳林世轩同时也为了自己能吃顿好点的,她决定动手包饺子,拿出储蓄柜中的面粉,加水揉面弄馅,自是去了不少时间,林世轩一看便知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男人,他看得也好奇非常,跃跃欲试,笨手笨脚地包好饺子,稍不小心,馅料掉在地板上,天啊,她又要把大扫除的日子提前了。

    年默夺过饺子,压好边缘,林世轩佩服地瞪大双眼。自然,有了林世轩的加入,晚饭也不得不延迟。

    一个个饺子在水里煮,像极了白嫩的婴孩,年默盛了一大碗给林世轩,再倒上些黄皮酱,别提多有滋味了。

    林世轩咬了一口,感叹道:“自己做的东西就是好吃。”

    年默也给自己盛了一碗,不加否认林世轩的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吃完后林世轩抢着要洗碗,年默一股脑把他推出去,他来洗碗还不把她东西给砸了?!以后她怎么吃饭呀。林世轩委屈地说:“每次都是你来洗,让我试一试不行吗?”

    年默自顾自戴上胶皮手套,倒上些洗碗液:“大少爷,你就安心看电视吧,一会就好。”

    收拾完碗筷,她打开狗粮喂小狗,才顾得上林世轩。

    空气中飘来阵阵花香,年默从卧室拿出自己刚刚设计出来的得意之作,坐在林世轩身边,她如学习兴致高昂的学生:“总监,这样的设计如何?”

    “恩,不错,吊帘起到了过渡作用,把客厅和餐厅的渐入隔绝得很好,不失为一件佳作啊,不过我有些小建议,可以加些简单的饰品,这样看上去不至于太空荡,还有种温馨的感觉。”

    “那这个……”

    时间就是这样流逝,年默担心林世轩不会按时吃饭,就留他吃晚饭,她没有什么特别的看家手艺,比不上餐厅大厨的水准,只能做些简式的三菜一汤,林世轩吃得有滋有味的。

    她提着垃圾陪同林世轩走到小区门口,才离去。她往回走时,一个男人搂住一个短裙及大腿根部的妖艳女子经过,那个男人突然滞住脚步,旁边的佳人问他怎么了,他也不做声,只是紧紧盯着年默,直到余年默快走远,他才急急地喊出:“余年默。”

    年默一怔,停住了脚步,困惑地回过头,眼前的人她貌似不认识,当然,是貌似,她神疑地吐出两个字:“你好。”

    那个男人放开搂住女人的手,仿佛看穿她的心事般:“我是傅子澜,学妹不记得我了吗?”

    经过他提醒,一哐当击中脑袋,她才想起来。

    傅子澜,比她高一届的纨绔子弟,学管理的,仗着他爸是校董就胡作非为,狗仗人势,盯上哪个女的便要做女朋友,加上外貌家境都不错,很少吃钉子,唯一吃过钉子就是年默这里吧。这个花心大校草的事迹年默还是听过,当时听说就挺厌恶的,他死皮赖脸的,她更是一屑不顾,毕了业,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子澜,介绍介绍。”他身旁的女子推推他的手。

    “余年默,我大学的学妹。”

    余年默趁着傅子澜还没有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话,先发制人:“嫂子可真漂亮,不愧是学长看上的女人啊。”

    那名女子笑开了花,对年默敌意的防备也就松懈不少,也赞美年默:“学妹也很漂亮啊。”虽是客套,年默听得挺惬意的,无论傅子澜的女朋友怎么说,也总比傅子澜说得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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