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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1部分

龙零-第871部分

小说: 龙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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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均由国王任命,并听命与国王。



    到了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是西欧封建化过程进行完成期,也是教会的力量积蓄时期。因为法兰克王国追求统一,需要借助教会的力量。矮子丕平帮助教会建立了教皇国,查理曼大帝借教会之因讨伐异端,向外进行大量战争,教会成为了当时战争的借口。而同时,教会的力量也开始发展,主要表现于经济方面:得到了大量来自于国王所赏赐的土地,使教会从信仰、思想机构转变为一个拥有财富的组织,为其以后的强大奠定了经济的基础。



    公元九世纪以后,特别是十一~十三世纪是教会的鼎盛期,在各方面都有所表现:首先,教会开始论证教皇国的合法性,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确定了教皇国的神圣性,这一骗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为人所揭穿。其次,教会也开始形成了世俗的统治机构,也就是为人熟知的教阶制度:最高位者为教皇,主持梵蒂冈的内部事物;下来是红衣主教,在很长时期内教皇一直由红衣主教推举产生,红衣主教是教会的主要领导人;然后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们都是大教区的领导人;最下曾的则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权职范围是教堂,且不能主持圣礼。最后,教会开始编撰完整的神学和王权的理论体系,出现了著名的“双剑(双刃)理论”,即王权和神权都是由上帝授予教会的,然后再有教会赐予国王。教会成为了王权的中介者;并由此得出结论,王权可由教会收回,是教会在最强盛时期的理论。



    由此,教皇的权利达到了顶峰,中欧封建化也是基督教传播之时。所以很快便传遍了全欧洲。也是基督教兴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个欧洲基督教化,教会从此确立了稳固的地位,在当时文化、经济和制度上都是中世纪的总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论都是拥护等级制度而产生,将社会等级和三位一体理论相融合,祷告、打仗、劳动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并演化整个社会成为有机一体:也就是僧侣等于眼睛,给人一指示道路。代表着意识形态;贵族为手臂,而民众则是人体的下身,谁也不能错位。同时还极力鼓吹武士精神,将教会信仰和武士观念合为一体,形成完善的结合,将骑士由世俗的支撑转变为教会的支撑力量。教会还维持封建制度,确立封建法律,教会为封建主当时的很多民事法内容皆来自于教会制定,教会本身也开始拥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



    经济上,教会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体现在教会的本身拥有大量地产,一个修道院可拥有几千处庄园,同时教会还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税权。使得当时的钱币大量流向教会;而且修道院本身还经营着当时最基本的商业交易,成为当时市场、集市的管理者和开办者。在经济生活中,教会十分活跃,虽然这和它的理论有矛盾。教会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钱财。也是最大的消费者:教堂的消费等是一个固定的消费团体,而且教会也参与商业活动。教会有借贷。以抵押借贷的方式进行;其本身还有商人队伍,即采办商人,专门负责为教会进行商业交易;又是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经常在交易时以“上帝的休战”为名来进行交易。



    总而言之,教会是当时封建制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对封建制度也进行限制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贵族篇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关于贵族的起源,现在的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来自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日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



    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惯以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



    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上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国王的地位



    中世纪王权经常产生变化。尤其是在中世纪后期。特别明显。中世纪时期王权统一的概念是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时也可以看出比较统一的特点;而在这个时代之后,因为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发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权又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逐渐走入衰弱期。



    关于国王由来一说,其普遍原则是神授与民选的结合促成,两者缺一不可。这与日尔曼民族的原始观念有关。他们认为国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间行使他的权利,因而能够站无不胜,这种神性是整个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员都有成为国王的资格。但这一神性一定要经过人民民选才能证明其神性,总的看来中世纪国王均如此产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会中被选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后来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为了证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结交,由教皇授予这一职位成为合法国王;同时教皇也从中得到好处,形成了以后的教皇国。这一习俗是从日尔曼人沿袭而来,基督教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习俗。



    这一方面表现在理论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就已有对于王权的论述:即国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时为了确保国王的神性,教会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涂油礼(原古希伯来人仪式),多以橄榄油为香料。仅国王能够使用。一般而言登基仪式有四项内容:选举,宣誓,涂油和加冕。



    国王的选举范围狭窄,国王选出后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宣誓,结束后还需进行宗教仪式中的圣餐礼,加入很强的宗教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说明他与神的关联。其复杂的过程既表明国王神性,也表达了人民对他的信仰:不仅是国王,还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释之时:神授自上而下,民选由下而上,矛盾总会产生;此时就会出现两个国王共治的局面,这也是导致中世纪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兰克王国的分裂就是因为三子共治而出现的。



    国王因为了解自己无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实力作为王权统治基础:在这当中,经济基础最为重要。每个国家的国王都掌握了一块中心地区,为国王提供了持久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王军队也能从中得到补给,也因此这块中心地区往往就成为了王国的首都。此外,国王还拥有很多的动产和不动产,为其经济基础的一部分。除了领地外,抢劫和纳贡是国王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国王的经济基础也靠社会关系。国王作为一个贵族,在统治中形成集体力量,并通过联姻来加强统治,使自己的领土增大;所以妇女在当时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一场战争,会引起全欧洲的混乱;平民结婚则是出于经济利益。这些社会力量可加强社会统治,但共治共享观念会引起灾难,父子兄弟之间常为对手,且王权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为理论上全国土地都为国王所拥有,而实际上是由贵族等自治。当时还有司膳、司宫、司厩、总管等官职,其作用都是为了管理国王的领地,而非全国土地。直到中世纪后期,土地才逐渐演变为由官吏管理,可见当时并非独裁同志,而是共治、民选并存的状态。



    而王权与教权关系也成为了中世纪的主要线索。



    早期教权辅佐王权,因为一开始教会没有地位,需要依附王权而生,所以极力宣扬国王的神圣性;中期以后,随着教会的势力增强,而地产什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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