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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部分

冰爱十年-第93部分

小说: 冰爱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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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物欲横流4
听见我们下楼的脚步声,一个30多岁的男子匆匆过来,等在一楼的楼梯口。

  唐对他轻声地吩咐几句,过来笼住我的肩,“这是我的管家,曲丛生。你跟他认识一下?”

  是他受不了女人的婆婆妈妈?管家还要用男人?

  “算了。”我淡淡地答,我是偶然而来的客人,又不是停留此地的女主。我不想认识这里的谁,也不需要跟谁打得火热、搞好关系。曲丛生看我的眼神原本一脸恭敬,见我拒绝与他熟络,看了唐一眼,脸上现出讪讪的一丝尴尬。

  唐一脸无所谓,拉我出大厅。

  一出门,我收回手,执意要自己走走。唐跟在我身后,饶有兴趣地看我四处巡视。

  主楼左右两侧,各有一幢辅楼,不知住的是谁。但在楼宇之间,各有一片天然成长的树林。当初别墅设计时见缝插针,对原生树木的保护非常谨慎。现在蓝瓦红墙的楼与楼之间,有翠绿清新的屏障天然分隔,既保证私密性,又风景独到。春天的微风轻柔呼吸着,撩逗叶片忘情地唱歌,发出沙沙沙、轻柔抚摩般的美妙声音。

  清风拂面令人神清气爽,也似乎能略去刚刚那些隐隐的不和谐。

  昨日到此地,是黄昏至深夜,原来错过了很多美景。白日阳光普照,景色返璞归真。这个庭院,遍布了天然原生树木,设计别墅的人一定是独具匠心,且为了保持别墅与众不同、绝无仅有的品味,浪费空间和自然景观、尽情囊括了所有姹紫嫣红、绿树婆娑的风情。

  社会如山峰,仅极少数人得以登顶巅峰,纵览天下,我们称之为‘看不见的顶层’。他们的府第,从来就建在远离嘈杂、亲近自然的风水宝地,大隐山水间,光华内敛,难掩气象万千。依山而居,空气、阳光、水源都具有不可复制性。这里,绝对会让人流连忘返,恨不能逃离俗世,在此沉稳驻扎,再无它念。

  欧美的顶级贵族庄园,大多从大门到达建筑有一段蜿蜒的私家道路,社会等级越高,车道越悠长而曲折。尘世喧嚣,随车道蜿蜒前行而隐去,沉静隐秘的贵族风范,隐约可见。我从不知阳明山居然是这样贵族气息的翻版,似乎在这山头占山为王的,绝世独立。站在庭院内的位置稍高的坡地,可隐约望见山路崎岖,不过,道上并无任何车辆。

  特意目光逡巡了一下停车场,所有的承载来客的车,都丝毫不见踪影。似乎昨晚那场奢侈淫靡的酒色夜宴,从没存在过。

  再往前走,就是昨晚曾经走过的、上山的路。白日的青石板,在阳光灿烂的照射下,反射光芒有些刺眼。不过,曲折处总被大小树木笼罩,看上去曲径通幽,别有风味。

  真是有点饿了,驻足,回头无奈地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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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拉我折回门厅长廊。看到墙根旁,有经年的丁香,满树欲开未开的花骨朵,金银花先开夺人,以灌木的姿态热烈怒放,花香袭人。

  唐指着坐落在门厅向阳处,已摆置好的一张木质长桌,“坐下,吃点东西吧。”

  刚才的那个曲丛生,托着托盘,象是从厨房的外门走来,他身后,是一个同样端着餐点的小伙子。

  两个人不说话,恭敬地放下器具和食物,躬身离去。从始至终,都目不斜视,以免令我反感,很有礼貌和修养。

  我定神若有所思,唐端了一杯牛奶放在我面前。

  又递过来一个小盘,我定睛一看,眼光放亮。

  是一个精致的肉夹馍。

  我真的是一个西北胃,食性很是粗旷。但任何地方美食到了北京,都变得咸不咸、甜不甜,失去了原本纯粹正宗的风味。为了迎合当地人的口味,地方美食总要刻意地加以改良,结果失去了原则,变得味道四不像。从满大街的成都小吃,到西北风味十足的小吃,无一幸免。书包网 。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二十四  物欲横流5
“太好了!”我眉飞色舞起来,“我就想吃这个!哎,你知道岳惠的西北风吗?隔一阵子,我总要去吃一次,什么凉皮、羊肉泡馍、胡辣汤啦,回味无穷。”

  他被我情绪感染,嘴角漾着回味的微笑,开口,“嗯,我也是。”

  “她那个地方我也去过,还算可以,不过,”他手捏起圆馍,咬了一口,口舌生香地咀嚼咽下,还夸张地舔了舔手指头,这副吃相,令我始料未及。我真不敢想象,昨天还西装革履、正襟危坐、一副黑社会老大样子的他,早晨跟我在一起,吃这个肉夹馍,会是这副嘴脸。

  他心满意足的表情,接上了刚才的话,“不过,还是不太正宗。”

  “那还不正宗?”我气他诋毁西北风,它在我的眼里,是独一无二的家乡饭馆,“想吃正宗的?那回你的渭城去!”

  他瞪眼,一脸委屈,“干嘛?我把渭城的厨子带来不就好了嘛!舍近求远!”

  啊?我傻了眼。他真是性情中人,想吃正宗西北菜,专程去带来个厨子?

  他促狭地笑笑,“这点咱们很象,吃的方面不忘本。我在美国,满脑子想的就是来一碗羊肉泡馍。北京的不正宗,那美国的,更是挂羊头、卖狗肉!”

  上班族的早餐,或有肯德基对付,平民化的油条、豆浆,总与我们匆忙的脚步无缘。周末又很懒,总是两片面包夹荷包蛋打发,本身从不曾煞有介事地吃过早饭。况且现在日上三杆,即将中午,实在不想饮食紊乱。

  但这并不是不想吃的绝佳借口。因为,我张大嘴打算咬一口带汤汁的肉夹馍的时候,忽然忍不住胸间喷涌上来的一股不自主的呕吐。

  这香味让我恨不能大快朵颐,但是,我的孕吐阻止了这一切。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二十五 日照离席1
二十五 日照离席

  我放下了手里捏着的肉夹馍,手不自主地抚上嘴唇。

  第二阵吐感袭来,我强忍着反胃的不安,因为想刻意中止这自然的生理反应,脸因紧张和克制变得苍白。

  “你怎么了?”他为我隐忍的神色感到不安,忽然脸上现出紧张,“哪儿不舒服?”

  我不敢与他严肃又纠结的目光对视,调匀呼吸,想尽力轻松一点。等那难受劲过后,放下捂唇的手,对上他认真询问的眼睛。

  “我怀孕了。”我用非常认真的表情说。

  短短的四个字,一定是惊天霹雳。他的目光一瞬间变得犀利,熊熊燃烧着,似乎烈焰可以喷出眼眶来。

  他‘当’扔下了面前的汤匙,摔在青花磁碟的边缘,悦耳的碰撞声在耳窝开始沉闷地回旋。但他的神色,刹那间变得阴鸷,身体一言不发地靠在木质的椅背上。我们之间的空气,突然变得诡谲和阴森。旁侧金银花的香气依旧袭人,而阳光依旧那么明媚。但他那忽明忽暗的表情,预示着某种威胁,令我感到深深的惊惧。

  他想干什么?又在想什么?我毫无把握。我第一次发现,比起我这个满心保护欲的母亲,面前的男人,极不愿听到这个小生命正在将命运依附我的消息。现在的我,仿佛预见到未来是空气,无论我怎样伸出手抓握,却什么都不会留下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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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

  正在这时,唐志林从不远处走来,手里拿着一根折叠着的、金属亮闪的钓竿。与他打招呼的时候,也不忘了对我微微一笑,“早!”

  唐点头以应,冰冷的神色稍缓,却依然对我侧面以对,眉宇纠结得令人心寒。

  唐志林不明所以,神情中闪烁着狡黠,看看我,又看看唐,有点凑趣地笑起来,“你们起得可真晚!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一语双关,分明是说我们昨晚……我的脸飘出既尴尬又赧然的红晕,余光投向唐博丰,看见他的神情回复阴暗,更加令我不安。

  “该干嘛干嘛去!”他对着唐志林厉声呼喝,“滚!”

  一副怒火攻心的样子。

  唐志林惊得傻了。看看我,就看看他,脸上笑意隐去,发白。

  “哥!——”大概唐博丰这样的惊*意很罕见,志林对这突如其来的翻脸很是不解,上前想追问究竟。

  唐博丰也似乎认为有些失态,神色稍稍回复平静。他深坐椅上,仰天深呼吸,神色间闪过一丝愠怒和不甘。我不安又惶恐地看着他。

  他让我的灵魂都感动不安,在惊天动地般地颤抖着。似乎内心深处真的有什么东西,已被他掌控了去,再无自由。

  他盯我几秒,目光逐渐变得骇人又冷静,嘴唇微动,几乎是咬牙吐出几个字,

  “你,该回去了。”

  哦,好。那么?

  我百思不得其解。他那昭然欲揭的怒意,就为了沉出这句话?

  唐志林也很纳闷地看着我们。

  唐解下了胸前的白色餐巾,带着微微的力度扔在桌上,站起身,转身向大厅内走去。临进门,对着依旧呆坐着的我回头,森然一笑,撂下一句,“赶紧走!不然,小心我改变主意!”

  他会改什么主意?

  我无力地握住那杯依旧温暖的牛奶。我要喝下它去,吃饱了,在困难面前,才可以支撑得住。
二十五 日照离席2
唐志林在我身旁坐下,目光写满了探询。他比博丰小了大概4、5岁,面容稍显俊俏,但也和唐博丰的某种气质有着遗传的神似。

  “他为什么这么生气?”他问我。

  我呆呆地看着他,心绪风起云涌,忽然一股子眼泪涌出眼眶。我不习惯!他这样予取予求、变化多端。一会儿将我捧到天上,一会儿却又将我沉沉地摔到地面。天与地的落差和高度悬殊太大,这种变化、非我的心理可以承受的。

  志林变戏法似的,给我递来一条手绢,是那种细细的麻纱手帕。

  “别哭,”他的声音稚嫩,却饱含柔和的语气,“我哥他从来不这样的,你千万别误会。”

  误会?京剧脸谱的变脸都没有他这么快!都这样了还怎么让人不误会?我胸中有满腹委屈,不哭不足以为快。

  “噢,行了,求你别哭,”他举起双手无奈地投降,“你要再哭,我就不告诉你秘密了。”

  这个词倒是新鲜,竟然将我满腹的沉重驱散了去,我擦擦眼泪,隐了哭腔,却很好奇,“什么秘密?”

  “告诉你一件我哥的糗事。”

  他的啊?那也罢,也让我听听。我竖起耳朵,神情认真,眼泪也撇到爪哇国去了。



  “小时候,我跟哥住在农村奶奶家。我哥有一个毛病,就是不爱洗袜子。那时候家里能有多少钱啊?但他从小就不把钱当钱,爱糟践东西。”

  看我听得认真,他为自己的这个有效举动感到满意,因此也神采飞扬、眉飞色舞,“一双袜子,只要他穿到脚上,就从来都不会洗,他会一直穿下去,穿到第一个洞、第二个洞、第三个洞……”

  “他不缝的吗?”我不假思索地打断他。

  “拜托,”他双目圆睁,笑得夸张,“那么臭,谁能替他缝?”

  我不觉赧然,这么弱智的问题,我也会问。

  他继续,“直到破得所有脚趾头都露了,他就会爬梯子上房,把袜子扔到房顶上。”

  哦,真是骇人听闻。

  “后来,我爸要翻新盖房,踩梯子上房顶,看见满屋顶的臭袜子,都惊呆了!他气得差点从梯子上摔下来,下地拿起一根棍子,披头盖脑地揍我哥。他呀,满院子鸡飞狗跳地跑!”

  哈哈,那场景,我想想就觉得有趣。

  志林突然住了嘴,看着我表情变得一本正经,和唐博丰类似的充满立体感的眉眼一脸严肃,“你知道吗?我曾经以为他是同性恋,这么多年,他从不碰女人的。有时我都觉得他忍得太辛苦,不过他总是跟我说——他有你。”

  对上他饱含深意的眼眸,我忽然全身充满了无力感。是的,我知道,正是因为这份情、这样子,我才舍不得放、才有所留恋。我舍不得看见他这么多年,依然为了我孑然一身。即使我们不是情人,但因为这份相知,我们也会惺惺相惜。

  “爱一个人十年,姐姐,真的不容易。我这一辈子都没法象他那样去爱一个女人。”他眼里呈现与此时气氛不相融洽的激动,“我哥不是圣人,他是个男人。他也会脆弱,也会伤心。有时会偷偷地哭,对着月亮一个人喝闷酒。他曾对我说:这辈子我对廖冰然‘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疯了般地找你,不管到哪个城市,都象着了魔似的跟人打听。”

  “生病或者酒醉,孤单或是冷清,他把自己隔绝在一个外人无法进入的框框里,拒绝任何人询问或打听。他不理女人,爱他爱到骨头里的人,他都置若罔闻。可是他的世界,永远都为你开着门。一旦有你的消息风吹草动,他以为差一点就能见到你,就跟脱缰的野马似的,心情激动得大哭大笑,象个神经病。”

  “而后,他知道你在北京,费尽心机调查你所有的事,知道你结婚,嫁了个不错的男人,我知道——他的心都碎了,血是在一滴一滴地流,痛不痛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克制自己、说服自己不去打扰你,但是没用,他不想自己想念了十年,最后你还以为——他心里的那个你消失了、被遗忘了,他一定要告诉你,他还在爱你!”

  “我不知道爱一个人会这么累、这么辛苦,所以我见他那样,我都害怕去动真感情了。”

  “可我现在见到了你,我觉得他那么做值得。”他的目光变得理性、柔和。

  “你不仅漂亮、而且还有内涵,性格独立,还那么有本事,当年能有勇气放弃那种生活、离开,我认为不简单,也真的很佩服你。你的故事我总听他讲,在我心目中你既神秘又可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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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希望你跟我哥好,是那种能过一辈子、踏踏实实的好。他至今的一生,承受的苦难超出你的想象。你生活得无忧无虑,但你知道他曾经过过什么样的日子!在新疆,好几次他都被人追杀,后背中过砍刀,腿上有枪伤,都差一点死掉!最后都是因为你,才撑了下去!”

  “我哥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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