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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部分

本少是杀手-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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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道理,当轩皓霆明白时已经有些晚了,当我明白时则……幸好有小萝莉的鬼点子,这丫头向立花罂市的建议,为我打下了坚实的防守反击基础。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八章 :颓废

    呆呆的坐在旷野上,血狐的神情很沮丧,他刚得知我从炎黄之血逃出来时,激动的差点跳起来,立刻和秋山信商量着,随时会把我接过来避难。

    可惜,我根本没有联系他就发生了意外,而那次之后,距今已经过了两个月,无论他让何依怎么查,都再没有找到我。

    血狐其实明白我不通知他的原因,是为了让他别太难做吧,毕竟他的杀手身份和我冲突极大,继续护着我的话,锋殇迟早会和他翻脸。

    甚至此刻血狐已经发觉锋殇的刻意架空了,他在炎黄之血的地位是一落千丈,两个月了,不断有部下被锋殇抽调走,现在他身边几乎只剩下了一个何依。

    其实血狐并不在意这些,曾几何时他有梦想过在杀手界争出一片天地,但之后因为我的重生,使得他把理想彻底改变了,只想护着我,只想陪着我。

    可他连这么点事都做不到,看着我离去,却无能为力,却不知道去哪里找我。

    现在的小苍很颓废,因为被人毁掉了自信,可现在的血狐比他更颓废,因为被人剥夺了希望,剥夺了依靠。

    我曾问过血狐,这小子有段时间像个跟屁虫似得跟着我,我当然不会嫌烦,只是奇怪他难道没自己想做的事吗?

    而他的答案让我很是哭笑不得,他说两个人一起,做一辈子朋友,就是他唯一想做的事,当然,这也让我很感动啦。

    可如今血狐却失去了这个理想,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秋山信问他要不要以后都留在非洲,陪他一起打仗,其实也不是什么打仗,秋山信在非洲做的事是什么呢?就是和那些整天混战的军阀捣乱,又或是剿灭某个黑帮,刺杀下某个恐怖组织的老大。

    “跟着你有个毛线意思,你一点都不像杀手。”血狐是这么评价他的。

    “是啊,我根本没把自己当杀手。”秋山信干笑道,其实他觉得自己做的事只是一种守护,守护他认为最美好的事物。

    秋山信是个无国籍的流浪者,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世界,而他最喜欢的就是非洲大陆,这里最落后,但民风也最淳朴,所以他留在了这里定居。

    可惜,就是因为这份落后这份淳朴,这里的人们经常被一些贪得无厌的家伙利用,这里盛产钻石,黄金,各种高价资源和矿物,所以这里也是世界各国的贪婪者争夺最凶残的地方,甚至还有一些当地类似土皇帝的军阀,为了利益,做出的某些事比最残忍的杀手更加恶心。

    为了一块钻石,秋山信曾看到过一个非洲小部落被人一夜之间灭绝了,为了无数的黄金,为了建造一座金色宫殿,秋山信曾亲眼见过无数孩子饿死在草原上。

    非洲有些地区,是世上最落后最淳朴的地方,也是最混乱不堪最惨无人道的地方,秋山信想做的就是改变这些混乱,当然他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无法去面对整个世界的贪婪,但至少他能尽一份力去守护心中重要的东西。

    秋山信的信念让血狐很佩服,这家伙其实应该做保镖的,甚至他做保镖的话,比黎军,比席德洛夫更称职,因为他守护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整个非洲大陆。

    不过佩服,不代表血狐也想像他这样,血狐是个很简单的人,他所想守护的只是心中那份简单的友情,仅此而已。

    “我没有那么崇高的理想,我只想保护最好的朋友罢了。”血狐喃喃道。

    秋山信叹了口气,其实他也知道人各有志不可强求,不能说自己在做一些认为对的事,就让全世界和他一样,可这样一来秋山信也不知道怎么劝说血狐了。

    有人可以劝,崔妍,她特地来非洲找了血狐,姐弟俩在草原上对坐着聊了一整天。

    “是姐姐的错,抱歉。”崔妍第一句话就是道歉,毕竟我落到今天这地步,完全是因为她和胡夏的绑架。

    其实就算她道了歉,血狐也很难原谅,不过毕竟是姐弟,血狐愤怒的同时,也不好多说什么,他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不论是我的感情,还是他和崔妍的。

    他从小就以为自己是孤儿,当发现崔妍是他亲姐姐的时候,那份激动……这和我遇到轩皓霆是完全的两回事,因为血狐没有被崔妍抛弃,而是幼时失散了。

    崔妍有办法劝血狐,首先,她知道我没有死,一定是隐藏在了某个角落不敢出来,躲避炎黄之血的追杀,前一点她猜对了,后一点则是因为她不知道我的状态诡异而猜错了。

    说来很巧,就在崔妍劝说血狐的同时,锋殇下达了针对整个炎黄之血的追杀令,全力追杀苍狼,这个追杀令锋殇原本是瞒着血狐的,崔妍却告诉了他。

    血狐恨得牙根都痒痒,他真有想过彻底反叛了,和锋殇不共戴天了,可他不能,同时崔妍也不让。

    “你和锋殇翻脸也没用,现在的你根本威胁不到他,只有继续我们之前的计划,只有当你成长到可以对他构成威胁,我们才能彻底的解决一切麻烦。”

    “你不是想护着周羽吗?或许这是唯一的办法,姐姐向你保证,只要这次成功了,绝不会再找他麻烦,也绝不再逼你做些什么了。”崔妍诚恳道。

    血狐答应了,但他还是觉得很奇怪,为何非要他成长到锋殇那个级别,才能进行某个计划呢?他加上胡夏,难道还不够?

    那天,崔妍说出了一个很大的秘密,整个炎黄之血,只有她和胡夏知道的秘密!

    “你和苍狼密不可分对吗?曾经的杀手界总是称呼你们为狼和狐狸,两人不管做什么事都在一起对吗?不管敌人想要对付你们中的谁,都等于同时对付两个人,而锋殇……就和你们的情况一样!”崔妍叹息道。

    血狐愣了很久,突然瞪大了眼睛,难怪胡夏一心捧起他,因为只有两个同级的高手,才有资格向锋殇挑战,但……这可能吗?这秘密为何从未有人发现过?

    血狐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杀手界的某个传说,no1锋殇是这世上最神奇的杀手,他可以与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点,刺杀两个完全不同的任务目标。

    或许……血狐明白了什么,这也就是那晚锋殇和我在公园谈话时,几乎还能同时在炎黄之血的基地里会见血狐的原因,可这点谁也没有发现过,因为太不可思议了。

    杀手界真是个匪夷所思的世界啊,从我的重生之谜,到锋殇隐藏了多年的秘密……

    “明白了就跟我回去吧,等你的实力达到锋殇,或是你姐夫的水准之后,就是我们计划的真正开启!”崔妍柔声道,血狐点了点头。

    那天,秋山信一直看着血狐和崔妍的聊天,临走时,他告诉血狐一句话:“你是个很值得一交的朋友,因为你很重感情,但就是因为你太重感情了,所以你很容易被人利用,一切小心,如果有什么麻烦,就来非洲找我。”

    那天,也是崔妍第一次知道秋山信和血狐做了朋友,然后女人满脸惊喜的想要邀请秋山信一同加入他们的计划,不过……

    秋山信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崔妍,表情非常之阴冷,让女人连打了好几个寒颤。

    医院的病床上,周俊杰呆呆的坐着,表情萎靡,他怀中抱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夏小希,一张是我,这是他最重要的两个人,如今却都失去了。

    夏小希死了,这是周俊杰最爱的女人,曾几何时,周俊杰的生活很**,甚至有些和林天义类似,所以他们才会成为酒肉朋友,可遇到夏小希之后,他彻彻底底的改变了。

    他爱极了这个女孩,为了她,他可以放弃这世上所有的美女,只求她一生相伴,可她却离开了他。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是什么?不是一对情侣双双殉情,而是一个死去了,另一个留下了,因为留下的那人将生无可恋。

    其实周俊杰还有一个精神寄托,就是我这个他最最疼爱最最珍惜的弟弟,可连我都消失了,两个多月了,毫无音讯。

    那天我离开的时候,其实神色非常的古怪,可惜因为情况紧急,周俊杰并没有发现不妥,他始终觉得我只是太伤心了,所以表情有些呆滞。

    其实他现在又何尝不是?两个月了,他都没有踏出病房,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去哪里,还应该去找谁,这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都不在了。

    我消失了,夏小希死了,原本还应该有个父亲周国强的,但……

    周俊杰可以勉强原谅周国强侵吞周国豪对财产,虽然痛恨这父亲的所作所为,甚至厌恶,但好歹是父亲,可当他下令朝自己开枪,为了杀掉周羽不惜任何代价,哪怕是周俊杰的死……那一刻,周俊杰真的死心了。

    周国强在之后,曾找过他好几次,哀求他的原谅,无微不至的照顾了他许久,毕竟失去了安妮后,他就这么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了,着实很怕周俊杰真的和他脱离父子关系。

    可周俊杰的回答却很坚决:“你杀了我两个最重要的人,你让我怎么还能叫你一声父亲?放弃吧……”

    这句话,我曾对轩皓霆说过,只是周俊杰的语气比我更坚决,表情更是咬牙切齿,恨意更深,但也从那天之后,周俊杰就彻底颓废了。

    甚至他让刘恒宇都不要再跟着他了,因为他没有目标,生无可恋,还有什么可保护的?

    刘恒宇伤的很重,就像我说的,他身手几乎废了,一只手从今以后再不能负重,一只脚永远是一瘸一拐的,周俊杰给了他一大笔钱回乡休养,这虽然无法弥补刘恒宇的创伤,却也让他无比的感动。

    “杰少,我知道你现在心情很不好,我是跟粗人,也不懂得怎么劝你,但我今天把这话放在这,不管何时你需要我了,只要你不嫌弃我是个废人,刘恒宇随时回来跟你!”

    因为提携,所以报答,这种事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值一提,比如周国强,但对刘恒宇来说却无比重要,他永远记得自己倒在血泊中,陷入泥潭里,是周俊杰一手把他拎出来的,所以这份报答,他也会持续永久。

    刘恒宇并没有回家,而是去找黎军了,有些事他劝不了,但他知道黎军一定可以,因为棋……还没下完呢。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九章 :卤味店外

    浑浑噩噩的人日子过的特别快,就像我,记得刚到这里时还穿着短袖t恤,一转眼街上的人就都穿线衫了,再一转眼……

    “哪个王八蛋偷老子刚买的新羽绒服?小心穿了长虱子!”一声怒吼传遍了整个小区。

    由于我根本想不明白为什么偷衣服就会长虱子,所以根本没有理睬他,笑眯眯的坐在马路边上,没羞没臊的将那羽绒服裹的严严实实,真暖和呀。

    我并不是很介意新旧,准确的说是不太明白有什么区别,但总觉得这件深紫色的羽绒服穿在身上很舒服,而且很漂亮,所以整整一天我的心情都很好。

    不知道为何,今天街上的人特别多,似乎在庆祝些什么,我小心翼翼的穿梭在人群中,尽量不和任何人有接触,我始终有些怕生。

    其实他们也不乐意接近我,可能因为我脸上实在很脏,头发也很杂乱,几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其中一个还捏着鼻子骂了几句。

    我皱了皱眉,总觉得她这样不好,让我很不喜欢,而且我并不明白自己何时招惹她了,走在同一条马路上罢了,有必要出口成脏吗?

    算了,这些天我发现,有的人就是很喜欢爆粗口骂人,总觉得这世上的人都对不起他,一点小事就破口大骂,似乎想要发泄什么。

    我就不喜欢这样,我比较喜欢坐在马路边看着这些人,看他们骂的起劲,我也会笑的很开心,是笑他们很愚蠢吗?其实我也不明白。

    当然,也有人和他们不同,很温柔,很体贴,还很善良,比如前几天就有个卖葱的大婶,因为我经常在菜市场门口陪她蹲着,所以请我吃了几个大肉包子,还送了我一盒饼干。

    那饼干好漂亮,我舍不得吃,那大婶不算漂亮,但人很好,我很喜欢她,可惜她不是经常来卖葱,因为说很忙,要码字,虽然我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了,挤来挤去的很不舒服,我郁闷之余就朝回走去,朝那所小学。

    我已经不住在公园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我在这待久了之后发现那小学里有一件旧教室是空着没有人的,干脆就搬了进去,又从小区里摸了一条棉被当床铺,可惜没有枕头,幸好隔壁街上有卖毛绒玩具的店铺,我悄悄进去拿了个很大的泰迪熊抱着睡,倒也舒坦。

    肚子又有些饿了,我又溜达到了那家经常光顾的卤味店,可惜,大门关着,看看日头都快中午了,不明白老板大叔为何没起床。

    等待的时间总是最难熬的,让人很不喜欢,不过只要想着那美味的叉烧肉和烤鸡翅,我心中就一阵美美的,脸上也始终挂着微笑。

    不知道何时,天空开始飘散雪花了,我想着一会能吃的饱饱,然后就能回去好好的睡上一觉了,最近学校里的孩子都不见了,似乎因为放假,虽然这让我有些寂寞,但也算安静,再不用每天六点就起床悄悄离开了。

    今天真的很奇怪,我蹲在路边一直等到太阳偏西,卤味店的大门都没有打开,对面的点心铺也是一样,体会着那肚子里咕噜噜的难受感,我着实很想把那锁撬开溜进去,但……

    上次我饿极了,撬过一回,那什么防盗锁在我手中似乎很容易打开,虽然不知道为何,然而那次,我却被老板大叔足足骂了好几天都不敢再去,从此以后就再不敢撬了。

    老板大叔似乎知道我经常去拿他的卤味,曾想过要抓住我,但我跑的太快,他就只得作罢,而且天长日久了之后,我发现他最近总喜欢把一些卤味放在靠窗口的地方,有时还有几个馒头和包子,还有时是一些煎饼卷着很好吃的酸辣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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