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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重生现代驭兽录-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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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陆晓明倒是十分感谢上辈子的门主师傅,那家伙每天都忙得很,又觉得教徒弟太麻烦,总是喜欢将他丢进藏书阁,美其名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得多了也就会了。

    如今陆晓明用来锻炼身体的这一套功法就是那时候看来的,在那个大千世界,这样的功法用处不大,毕竟就算是修炼到了极致,也不过是强身健体,锤炼肉身,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效果实在是太缓慢了。

    但到了现在,却是十分合用。这套功法名叫天魔舞,当然,跟天魔没啥大关系,虽然名称里头有一个舞字,但练起来的时候,倒是更像这个世界那种叫太极的功夫,缓慢而带着奇怪的韵律,看着有几分舞蹈的架势,但更像是武术。

    天魔舞的特意之处,就是在练习的时候,收拢过来的灵气并不会直接被吸收,反倒是进入身体的血肉之中,随着时间慢慢锤炼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能够与修炼达成一种奇妙的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当然,这样的功法其实更像是体修所用,陆晓明选择它,只是因为这功法的霸道之处在于,修炼的过程之中,会把周围的灵气完全吸收,即使一时之间改变不了血肉之躯,也会蕴含其中,这样一来,晚上修炼的时候,陆晓明吸收灵力就能完全用来提升修为,并不需要分出大半来改造这具身体了。

    在陆晓明修炼的时候,小狼便乖乖的坐在旁边放哨,因为这会儿小主人是动态的,它不可能趴在最近的地方,只能远远的看着,顺便蹭一点舒服的空气罢了。

    几个月的时间,足够这只小狗知道灵气的好处,每当这时候便乖巧的很,毛发舒展开来,一副舒服的不得了的架势。

    等出了一身大汗之后,陆晓明才停止了动作,不是他不想持续下去,一来是这具身体还小,坚持不了那么久,再有一个就是身体蕴含的灵气已经达到了极限,即使再继续也没方才的效果了。

    看见小主人停顿了动作,小狼立刻站起身来,汪汪了两声,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看。陆晓明哈哈一笑,伸手将他搂在怀中,亲了亲小狼的额头,故意拨弄着它两只耳朵,小狼似乎十分无奈,却并没有挣扎,任由小主人将自己的发型弄乱成了一团。

    陆晓明见它这幅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一边又想着已经几个月了,小狼身体保存不了灵气,但经过梳理经脉之中倒是存住了一些,这时候若要签订契约倒是也成。

    择日不如撞日,陆晓明索性盘腿坐下来,将小狼拉到身前,低声问道:“小狼,你愿意契约成为我的兽宠吗?”

    是的,兽宠,签订主仆契约而不是平等或者是灵魂血契。这倒并不是陆晓明对小狼不重视,而是因为平等契约,一般用来跟比较高阶,并不愿意诚服修真者的妖兽签订,签订之后除了不能相互伤害之外,其实并无多大的用处。而灵魂血契却太过于重要,同生共死不说,对两人的修为也要求严苛,陆晓明不可能将自己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机会用在小狼身上,要知道小狼不能觉醒血脉的话,就会如同寻常的犬类死去。

    小狼似乎也听懂了小主人的话,开口汪了一声,眼睛里头是满满的信赖。陆晓明勾起嘴角,将右手放到小狼的额头,随着一阵咒语,只见小狼呜咽了一声,忽然一滴心头血从口中跃出,飞快的融入到金色的光芒之中。

    忽然的变化似乎让小狼有些害怕,但感觉到额头上手掌的温度,小狼不过叫了一声,却是没有动弹。

    等光芒散去,陆晓明才带着几分心疼将小狼搂在怀中,签订主仆契约的时候需要仆人的心头血,多多少少会对仆人有所伤害,幸好只要不把心头血毁去,这种伤害并不很大。

    契约过后,一人一兽之间似乎多了一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定要说的话,那就是心有灵犀。主仆契约虽然不能玄妙到让他们直接对话,但却能第一时间察觉对方的心思,当然,陆晓明作为主人,他若是不乐意的话,小狼便丝毫感觉不到。

    陆晓明心疼自己的兽宠,索性在这儿又给它梳理起身体来,几个周天之后,小狼方才的萎靡全部散去,反倒是看着更加精神了一些。

    陆晓明这才放了心,站起来笑着说道:“走,我们回家吧。”

    乡野田间,一人一狗的身影似乎也带上了雾气,看起来就像是一片美好的山水画作,让人由不住的舒心。
第9章 外婆
    随着暑假的到来,天气越来越热,即使长湾村偏南方,但火辣辣的太阳一点儿也没有收敛的意思,高温的时候大家伙儿都躲在家里头不敢出门,不然晒了一天就得脱层皮。

    陆晓明倒是不在乎,几个月的时间,他堪堪达到了练气二层,虽然是托了上辈子的福,但好歹不用怕晒。

    不过作为水灵根的修士,他自然也没有整天晒太阳的兴趣,便应了钱金花的要求,每天就早晨出门练武,晚上出门溜达,其余高温的时候就在家待着。

    陆家的屋子后头就是一大片的竹园,大热天的也不会燥的慌。

    比起主人来,小狼倒是可怜的很,没办法,随着血脉的觉醒,它的毛发越发的蓬松,要是冬天那就是小火炉,放到夏日的话简直是受罪,陆晓明看着心疼,每天都要帮它洗个澡,有时候便偷偷的带着它去河边蹭凉。

    比起还能在家躲凉快的母子俩,陆大山便要辛苦很多,原本给人家打小工就是赚一个辛苦钱,这时候劳动人民的保护法都还不齐全,别指望有什么高温假。虽然最热的那一会儿,主人家也会让他们歇着一会儿,但左右不能超过一小时,不然请你一天,那是来做事儿还是休息呢。

    陆大山即使是做惯了体力活的,几天下来也晒黑了一片,背后一片片发红,要不是这段时间陆晓明修炼的时候灵气外溢,让夫妻俩也多多少少收益了一些,这会儿恐怕早就支撑不住了。

    钱金花心疼自家男人,劝了几句陆大山却是不听,作为一家之主,陆大山虽然为人憨实不太能说话,却是个有责任心的。以前儿子傻乎乎的倒也罢了,他们夫妻已经打好主意照顾一辈子,如今不傻了,他自然考虑的更多。

    陆晓明如今也不小了,要是送送礼的话,过了夏天就能去学校上学,这会儿管的不是很严格,要是早一年上学的话,比人家也占优势。陆大山钱金花都没啥文化,一个初中没毕业,一个小学才读了两年,但对于唯一的儿子,却也是望子成龙,知道对于他们这样的农村人,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读书的话,家里头负担就重了,之前欠着的外债还没有还清呢,陆大山心里头能不着急。钱金花也是知道这些,心里头也是担忧的很,想着自己若是能出门干活的话,男人总能轻松一些。她想了想,便打算把儿子送到自家老娘那边去一段时间,虽然这样一来不能每天见着儿子,但总能脱开身一些。

    钱金花跟陆大山商量了一番,这一日便早早的将陆晓明叫了起来,嘱咐道:“今天妈妈带你去外婆家,到了那边记得叫人啊。”

    陆晓明有些好奇,从他来了之后,还真没有见过外婆家的人。

    钱金花跨上自行车,一边给他说外婆家的事情,一路上陆晓明便知道,他家外公外婆住在山里头,距离长湾村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脚程,骑车的话也得要半个小时,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跟着大舅舅过日子,家里头也忙得很,陆晓明出事的时候倒是来过一回,不过那时候陆晓明还昏迷着不知道,后来他家表哥上山玩把腿给摔断了,二老只能在家照看着。

    “等到了你外婆家,可别跟着你大表哥疯,那小子就是个胆子大呢,听你舅妈说,腿脚刚能下地,又要满山的跑,看都看不住。”这般说着,钱金花又有些不放心,自家老爹老娘虽然是靠谱的,但身子骨不灵光,偏偏家里头还有个混世魔王。

    等钱金花两人到家的时候,钱家舅舅舅妈都出门干活儿去了,家里头只有老头老太太在,至于钱家表哥钱玉华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撒野了,反正他爷爷奶奶是从来看不住他的。

    看见女儿,钱家外公外婆都露出笑容来,钱外婆一把拉住陆晓明的手,看着他带着灵气的眼睛,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好了就好,好了就好。”

    钱家外公外婆以前成分不好,在那时候吃了不少的苦头,连带着大女儿的婚事也耽误了,好不容易嫁出去却生不下孩子来,那几年有人说话可难听。等到终于生了,谁知道孩子还是个……如今可好了,总算是苦尽甘来。

    钱金花在外是泼辣直爽的性子,如今听着老娘的话,也忍不住眼眶泛红,差点没掉下眼泪来。倒是钱外公呵呵笑着,看起来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怕了拍老伴儿的肩膀说道:“好啦,金花难得有空来,你还要守在门口哭不成。”

    听了这话,老太太才擦了擦眼泪,拉着女儿外孙进门了,又把藏起来的好东西都拿出来让陆晓明吃,陆晓明说了声谢谢外婆,差点没把老人家的眼泪再一次催落下来。

    钱金花将自己带来的东西放下,才把自己的打算说了。

    钱外公倒是毫不犹豫的说道:“孩子放这儿没啥问题,你嫂子的性格你也知道,不会跟孩子过不去的,不过金花,你身体不大好,出去干小工能吃得消吗?”

    钱外公心疼女儿,钱金花小时候吃过苦,身体底子一直不太好,干小工风吹日晒不说,体力活计一般女人都干不来。

    钱金花便笑着说道:“去矿上我可能不成,但其他的难不成也不行。”

    钱外公还是不放心,但他们家里头也困难,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只是想了想说道:“你大哥最近捣鼓着想要跟人拼着买辆车呢,说要做运输。”

    钱金花的大哥钱成业是个心思灵通的,早年吃苦耐劳的学会了开车,这几年帮着人家开,多多少少赚到了一些,钱金花家的外债,很大一部分就是借了这位哥哥的。如今听了这话,钱金花便说道:“大哥是个有志向的,是不是钱不太够?”

    钱外公连忙摇头,生怕女儿以为自家催着换钱,陆家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以陆大山和金花的性格,家里头有钱早就还回来了:“钱说准备好了,我是想着,要不你让大山也学一个开车,总比做小工有出息。”

    钱金花想了想,其实也有些心动,但想到学车还得花费一番功夫,到时候拿到了驾照,不是老司机人家还不爱用呢,这个过程也太长了一些,钱金花叹了口气说道:“大山恐怕没这个天分。”

    钱外公倒是明白过来,又说道:“那你今天吃了午饭再回去吧,那时候你大哥大嫂也回来了,到时候跟他们说说看,他们年轻又见过世面,说不准有什么路子呢。”

    钱金花点了点头,也不停歇的帮着干起家务活来,钱家大舅两口子都要上工,家里头都是老太太一个人收拾,她身体不好,难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快到午饭的时候,陆晓明才见到了自家大表哥钱玉华,不得不说,钱玉华跟钱金花还有几分相似,至少那双小眼睛简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笑起来的时候眯成一道缝,看着十分可亲。

    钱玉华自然也记得这位小表弟,不过一来是住得远,二来以前也从未一起玩过,倒是并不怎么熟悉。

    贸贸然的在家门口看见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孩,钱玉华还有些发愣,等钱金花出来才想到这是谁。

    钱玉华如今十一二岁,已经是半大的小子开始懂事了,叫了一声姑姑便走到陆晓明身边,见他手中是自己的玩具倒也不生气,反倒是蹲在小孩身边,笑着说道:“你是晓明对不对?”

    陆晓明心中憋屈,还是乖乖叫了一声:“表哥。”

    作为独生子,钱玉华听见这身表哥还挺开心,伸手帮他给小青蛙上了发条,让青蛙在地上一蹦一跳起来,一边笑嘻嘻的说道:“好玩吧,再叫我一声哥哥听听看。”

    陆晓明差点没翻一个白眼,没见过这样占便宜没尽头的,索性闭嘴蹲着看那青蛙,唔,虽然粗劣了一些,但也算是有几分心思。

    钱玉华见状也不生气,仔仔细细的打量起自家的小表弟来,这几个月钱金花努力的喂养还是有一定成果的,小孩长得许多肉,小脸颊看起来肉呼呼的,平添了几分可爱。灵力的作用,让小孩的身体日趋完美,再加上一直没有晒到太阳,看起来倒是有几分白嫩,跟乡下的孩子有些不同。

    等钱家大舅舅妈回来的时候,便瞧见自家傻儿子正盯着陆晓明看呢,钱舅妈扫了一眼陆晓明,倒是惊讶的叫起来:“这是晓明吧,几个月不见真是大变样了,啧啧啧,小模样真是不错。”

    钱玉华一听这话便高兴起来,笑着说道:“是吧,我觉得比顾晓花还要好看。”

    陆晓明脸颊微微泛红,背着手叫了人,钱大舅一把将孩子抱起来,笑嘻嘻的说道:“那可不是,咱外甥能长得不好。”

    钱舅妈瞪了他一眼,自顾自走进门去,看见钱金花已经将饭菜都收拾好了,忍不住说道:“我说大妹,好歹来一次就别忙了。”

    钱金花与这位嫂子的感情还算好,一行人说说笑笑的坐下来,等说道钱金花的打算,钱大舅首先就不同意了:“你去打小工一天能挣多少钱,别把身体弄坏了,之前我打算弄辆车帮人运货,后来想象不划算,打算弄辆公交车送人呢,要不然你来帮我收票。”

    这话一出口,钱舅妈的脸色就微微一变,卖票这事儿原本是她要做的,但见丈夫已经说出口,她也不好直接反驳。

    幸好钱金花也知道这事儿,连忙说道:“可别,那我还是想想其他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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