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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第9部分

小说: 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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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歌为什么想跟他订婚?”

    “今天他提的……”暮歌第一次有点手足无措。

    “他提你就答应啊?”

    “我说回来问问舅舅。”这会儿暮歌怎么就变成了做错事的小孩子,对面坐的是家里两位家长。虽然那位小的暂时还没什么实质权利,但他的一句话在暮歌心里还是占很大分量的。

    这还差不多。晨歌点点头。

    “贺家那小子……不错。”想起适才站在他们家外面那个少年,凌远航发现自己对贺子竞的印象还不错。

    晨歌惊愕地转头看凌远航。

    凌远航不理他,自顾自地说。“暮歌,贺子竞确实不错,家境也好,年纪不大但挺稳重。将来有他照顾你,舅舅也放心。”

    暮歌眼眶迅速变红,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你什么时候见过这孩子这么激动过?她从后头抱住凌远航,小脸埋在他颈项里。“我就是问问,舅舅,我只是问问。我就是觉得欠了他好多,他对我那么好。我才不要订婚,我不离开舅舅,除了舅舅我不要任何人的照顾。”

    可人活着一辈子,总要欠一些人负一些人的。若所有亏欠的人都不忍心去辜负,那要还的太多太多了。

    凌远航拍拍交缠在他胸前的手,一瞬间的无奈和疲惫。

    倒是凌晨歌这小噶杂子,又一次对自家这妖孽舅舅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对付凌暮歌这点上,舅舅永远是他学习的榜样啊!瞧瞧这招以退为进耍的多好!也没说不同意他们订婚,可还是达到了阻止的效果。晨歌对自家舅舅竖起大拇指,想仰天大笑三声。

    凌远航哭笑不得。

    订婚事件后的第二天就是国庆长假,凌远航下基层,暮歌自然跟着,这是小尾巴的职责,尤其是还经历了那么一次“惊吓”之后。

    子竞一晚上没睡,兴奋加忐忑,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打暮歌的手机,是晨歌接的。这货在电话里说了一句“我姐是不会跟你订婚的”就把电话挂了,子竞碰了钉子,又找不到暮歌,脑子里各种乱七八糟的猜测,急得差点没疯掉,思来想去决定去晨歌的学校找他问个清楚。

    到了学校,赶了个不巧,晨歌跟朋友去部队了。子竞又开车往空军基地跑,是找着人了,可人家飞天去了。慌张又有怒气,但只能耐着性子等。

    过了大半个小时,晨歌才提着飞行帽远远走来,和朋友勾肩搭背有说有笑,春风满面。倒是眼角瞥了子竞一眼,但没打算过来跟他说话的模样。

    子竞不停告诉自己“人在屋檐下”的死理,这是显示自己大方的时候,他凌晨歌就是个毛没长齐的小幼稚鬼,还跟他一般见识?

    “五少。”子竞先和晨歌身边的莫五打招呼。

    “哟,子竞啊,怎么跑部队来了?”两家是世交,虽然差了些年纪,但还是挺熟稔的。

    “我来找他的。”子竞指指晨歌,笑容都有些牵强,满脸疲惫。

    “诶?我跟你很熟吗?”

    “暮歌在哪里?”

    “得!为女人!兄弟理解!理解!”莫五立马表示了解,跺到一边跟战友瞎侃等人。

    “你电话里说的是什么意思?”

    “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晨歌得瑟的!

    “你舅舅不同意?”子竞皱眉。他知道暮歌还小,其实可以再缓几年的,可他不想再等了。如果是家长不同意,那他可以展现自己最大的诚意,让他们安心把暮歌交给他。

    “我舅同意啊!同意惨了!不止同意,还对我姐说:贺家那小子,不错啊,家世好,也稳重,将来有他照顾你我也放心。”晨歌拍拍子竞的肩,一脸爱莫能助。“是我姐自己把这议题否决的。我舅这么一说,她立马说自己谁都不要,只要‘我’!和我舅舅。”

    “暮歌人呢?”

    “想找她啊?她跟我舅下基层去了,国庆嘛。”晨歌转身要走,想想又转头补一枪。“对了,我姐说,其实她并不爱你,只是觉得你对她太好,她欠你太多了。我建议你就别挣扎了,尽早转移目标吧,我姐除了‘我’!和我舅舅,谁都不会爱的。”

    要是换别人看到子竞那么难受的表情早不忍心了,连那边的莫五都连连投来关注的目光。可凌晨歌是魔鬼投胎的,子竞越是痛苦他越是暗爽。

    瞧瞧!让你偷窥别人的东西!活该!

    “凌晨歌我看是你还搞不清状况。”

    子竞的话成功止住了晨歌离开的脚步。他转头,满脸阴狠。

    “你是弟弟,而已!”

    “哈!又怎样?”

    “哼!能怎样?”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二)
我觉得每次我更的字数都太多了,其他大人一次都是一千多,我何必!  诗仙李白曾登上大别山主峰白马尖,惊叹山峰南北两边景色截然不同,赞叹“山之南山花烂漫,山之北白雪皑皑,此山大别于他山也!”,大别山由此得名。

    以天堂寨为中心的大别山区是红军第四方面军诞生的摇篮,长征会师后剩下的八万红四方面军主力为共和国的诞生立下了不可磨灭的汗马功劳!

    凌远航所在的军队是红四方面军的嫡传,于是国庆期间选择了来大别山慰问。革命老区,已经尽力开发建设,还需要上头时不时的关心,其实也只是走一个形式,年年如此。

    大别山位于武汉和南京的正中央,更是长江和淮河的天然分界线,古时还是吴楚两国的国界。暮歌真喜欢这里,西藏地处高寒之地,植被稀少,可大别山不同,南北无论是地理气候还是风土民情全都不同。第一天到这里的时候凌远航要开会接见下级,怕暮歌无聊,就安排了她去爬山。陪在暮歌身边的除了凌远航的警卫员小何之外还有大别山当地的一个小姑娘,算地陪,某位官员的千金娜娜。他们就混在大批游客里去爬大别山的主峰。

    群山、云海、天空。

    白马尖多是奇松怪石,高处风大,基本上都是断头松,树干顺风势而立,枝叶逆风势而伸,是松的苍劲,可又不失婀娜妩媚,浊世罕见。

    “待会儿我们会经过东北坡的千年都枝杜娟园。册子上说那里生长着上千棵姿态各异的都枝杜娟,春暧花开,漫山遍野洋溢着华贵之气,其赏心悦目之程度,举世罕见。”警卫员小何拿着旅游册子念。声音带着浓浓的东北味儿,并不优美,与语句的语境大不相同,可听着舒爽。

    暮歌咬着大拇指指甲,满脸苦恼,思考的时候又不经意转头看看小何。

    军队是多阳刚的地方,小何当然见过小姑娘,可何时被这么标致的小姑娘这么瞟过,登时红了脸,一时手足无措了起来。

    暮歌这孩子,在红尘浸染了多少年了,还是一股子灵气。细看又不尽然,滚滚红尘,谁又能独善其身?

    比如某日和晨歌去看电影,夜场,回来时经过停车场,看到某辆车不时震晃,晨歌还没反应过来,这货已经自言自语了开来:“哇,车*震也,晨歌你玩过没?我想试试。”。你想想,一血气方刚的少年被你这么无意一说,差点没血溅当场。“谁家养的小黄货!”,晨歌只得恨恨骂了声。

    暮歌是菩萨遗留在人间的一滴泪珠,剔透无暇,娇、柔、魅,坦坦荡荡的痴与缠,看着心就颤颤地开始疼。

    谁不想要?谁敢要?

    可接下来暮歌做的动作让小何和娜娜吓得心脏差点停止。这小姑奶奶,竟跑到崖边探着身子使劲往外看。

    “好高!”暮歌转头指着山下,春山如笑,大风吹散了她的长发,阳光下,这孩子周身似有光晕。

    “暮歌!暮歌!回来!”小何两步上前把暮歌拉了回来。回神手开始发抖。这儿风那么大,这小祖宗要是有个万一!

    “我们要不要去千年都枝杜鹃园?迟了就赶不上下午的活动了。”这小祖宗矜贵,娜娜自然是心里明白的。

    “好啊。”暮歌丝毫没觉得自己造成的恐慌,转身带头往下山的路走去。

    下午的活动,其实还是千篇一律的民风表演。可看暮歌看得津津有味。这孩子,离开京里,对所有事都充满了好奇。凌远航远远看着,心里想着,以后要多带这孩子出去看看。

    有位老红军带了刚出生不久的小曾孙来了现场,暮歌发现后一直在人家身边蹭来蹭去,娃娃生的可爱,跟个小喜团子似的。老人家把孩子递给她抱,她忙摇手,怕自己抱不好摔着孩子。可眼睛一直盯着娃娃看,喜欢得紧。

    晚上住在山里的招待所,暮歌一直在屋子外磨蹭,等凌远航和部署都开完会安排完才被人喊回去。

    其实也准备了一个房间给她的,可她老喜欢往凌远航房里跑。凌远航是思量着,也许在外面,这孩子没安全感,也就由着她。

    暮歌进屋时凌远航正背对着她脱军装外套,一个扣子一个扣子地慢慢解,动作里说不出的慵懒。

    “暮歌,听说你白天在山上做了很危险的事情?”

    暮歌吐吐舌头,打开衣柜随手拿了件白衬衫就往浴室跑,不一会儿就听到哗哗的水声。

    凌远航在浴室门口的沙发上坐下。浴室的门半掩着,丫头坐在浴缸里,头发披在身后,雪白的背若隐若现。两个水龙头都开着,浴室里热气腾腾的,丫头还随口哼着耳熟的儿歌。

    “暮歌,以后不许再跑到悬崖边上去了,危险。”

    “我确定不危险才过去的。”暮歌的语气还有白天的雀跃。

    “我会担心。”

    听听!这样的语气,这样的温柔,哪个女人受得了?妖孽这么句轻轻的话语,立刻让少女缴械投降了。

    “好嘛,以后不干就是了。”撒娇,软软的语气,娇憨地不得了。“我只是想看看下面有什么而已,有危险的事情我才不会干,我要陪舅舅一辈子的。”

    “暮歌。”

    “嗯?”

    “小傻瓜。”

    “哪里傻了?”

    “舅舅总是要走在你前面的。”

    “年纪过了六十以后,谁走在谁前面就不知道了。”哗哗的泼水声。

    凌远航沉默了。

    暮歌泡了半个来小时才从浴室里出来,身上罩着凌远航的白衬衫,及膝,袖子卷到手肘,湿漉漉的头发还滴着水珠。她一边擦头发一边出来,见凌远航还是端坐在沙发上,便将面霜交给他,脸递过去让他给她擦。

    滑腻的触感,少女特有的馨香。

    擦完脸,暮歌吸了吸鼻子,伸脚踢了踢他。“去!洗澡去!”

    如此竟像个对着丈夫娇嗔的小妻子。凌远航一时看痴了。

    突然觉得寂寞。寂寞是什么?寂寞是富贵病,为了生计终日奔波的人没时间寂寞。凌远航觉得好寂寞。伸出手,少女无比了然地将手交到他手里。他将她安置在自己膝盖上,深吸了一口气,将头靠在她肩上,无比疲惫。

    昏暗的灯光,温暖而香甜,闪闪烁烁照在两人身上,竟是妖娆而魅惑的。

    被水气蒸的满脸潮红,暮歌星眸半闭。心疼这个男人,其实孤寂脆弱,像个孩子。其他身处他这样位置的二代三代们哪个不是撒开命玩儿的,可他偏不,粗茶淡饭,闲来不是礼佛就是陪着暮歌,苦行僧一样活了半辈子。她伸出双臂紧紧缠着他,想给这个男人一点依靠。

    上善若水。女人就是水,无论什么年纪。男人需要水的柔情,在他有需要的时候。这个明明还稚嫩的孩子,此刻却是柔到了极点,媚到了极点。

    凌远航很累,可是这孩子,他丢不掉,舍不得,于是一直守着,守了半辈子。

    他还奢望能守一辈子。

    静静相拥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拿过毛巾给她擦头发。她窝在他怀里,安静地像只小猫,纤长的食指饶有兴味地玩着他的衬衫口子。

    擦完头发,她起身往衣柜走去。赤脚走路是最轻柔最优雅的行走方式,如暮歌,真实又敏感。地上铺着地毯,和家里进口的长毛地毯不同,家里的地毯柔软而温暖,而招待所的地毯质地粗糙,甚至觉得柔嫩的脚肉被硌到了——凌家养女儿的方式是不对的,想着法子地宠,凌暮歌再灵性的孩子,其实骨子里也是娇气又挑剔的。

    凌远航慵懒地倚在沙发上,看她猫一样走路,看她的一举一动,眼里闪烁着幽暗的冷光。

    她拾掇起凌远航的一条四角内裤,当着他的大大方方套了上去。

    身后传来脚步声,暮歌来不及转身就被人抱了个满怀。

    “个小畜生!”

    闻言暮歌“咯咯”地大笑起来,掩饰不住的得意。她软软地靠在他身上,娇气地蹭了蹭。

    凌远航低头看她,灯光昏暗,她看得并不太真切,朱口皓齿,只看得清她唇角喜悦的笑意。顿时心软成了一滩泥。

    “我该拿你怎么办?”紧紧抱住她。冰肌玉骨,满手是滑腻的触感,凌远航突然觉得口干舌燥。

    “舅舅。”她仰头,笑眯眯地看着他。接下来的话,简直是要了这男人的命。“你硬了。”

    “嗯。”毫不掩饰,他的嗓音低沉沙哑。

    “是因为我吗?”还是坦坦荡荡,但眸中却闪过一丝窘迫和羞涩。

    “嗯。”他缓缓低头,薄唇轻轻印上她的太阳穴。

    顷刻腿软瘫在他怀里,软软糯糯的低吟,像是愉悦的歌唱。少女特有的娇羞和生涩,面对欲*望时的楚楚动人,她才十九岁,还太小……

    他的欲*望和道德胆怯了。

    “别走。”她轻易就感受到了他的胆怯。握住他的手,缓缓牵引到尚未完全成熟的胸前。她眼里含了层水光,急的快要哭出来。

    低低地叹了口气,他抱紧她。

    “暮歌,凌暮歌。”

    “别离开我!”她知道他心里的魔障,**、理智、情感的焦灼,她不知道怎么破除他的这层心魔,她只剩下本能,属于凌暮歌的,纯净、诱惑。她相信他们本来就是一体的,他们之间有着生生不息的牵引,什么都无法将他们分开。

    “暮歌。”他握住她的肩膀想将她推开一些,可她不肯,死死抱着他的窄腰。

    他其实已经投降了,推不开她,他只得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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