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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飞刀穿·剑醉吟-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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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书中说的你一直是个很自私的人。
  你将林诗音让给自己的恩人,说是报恩,说是成全,说是要痛苦自己,可你想没想过林诗音的感受?三个人的痛苦。
  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可说来说去还是你一念之差毁了龙啸云,毁了你自己和林诗音。
  你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你说你关心阿飞,他死了你会难过,会痛心,你却这样酗酒糟蹋自己的身体,你想没想过如果你死了阿飞也会难过,也会痛心?
  你是个自私的人。
  你今天来找我,应该就是因为查不到我的来历,为了阿飞你要做小人亲自来试探。
  你想没想过我的感受?若你遇上的并不是如我一般看过那本书的二十岁女孩,而是一个真正的十五岁小姑娘,我是不是该因为你刨出我在花楼呆过的底子而找根绳子上吊自杀?
  ——这些,我没有出口。
  我是个比他更自私的人,他毁了谁都与我无关,我认他为兄就仨目的:一、为了阿飞少难过一点,我得保证他的肺少烂一些,小日子活得长一些。
  作为他朋友不好名正言顺地劝他,做了妹妹权利就大了许多;二、这样危险的江湖我一个人吃不消,我和阿飞两个人反而会让我变成阿飞的累赘。
  我要保住自己小命的前提下才可以做优秀的军嫂【石妈:军嫂?小袖子:阿飞不是红军么?石于是扑倒。
  】,因此我需要一个坚强而有力的后盾。
  例如手持小李牌水果刀的这个自私鬼。
  三、昨天那个中年祸水王,十有八九是王怜花。
  他给我的那个看不懂的洞洞宝鉴应该就是林仙儿想要的《怜花宝鉴》,由于不想成为阿飞的累赘,得学些可以自保的门道。
  我需要一个十分有经验的人给我讲课,能学多少学多少,若不能学就把它背下来!李寻欢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据说中年祸水王原本就是想把这书传给李寻欢的,还颇不好意思地弄了个借口说要他帮忙找徒弟。
  想到要背书,我现在的身体是个十五岁的小女生,记忆力应该比二十岁的叶红袖好很多,我曾经为了迎接高考啃下了梅表姐给写的所有考试重点,看上去比那个《怜花宝鉴》可厚多了,而且还有English,我就不信我啃不下一本破书。
  想到此处,我不自觉地咧嘴炫耀牙齿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看到粉多拍砖的亲,某石粉感动。
  谢谢大家,偶发誓,今天至少两更。
  关于“虫二宝鉴”。
  “虫二”的出处据说是在乾隆年间,乾隆那个热爱玩旅游兼泡妞的皇帝在杭州西湖三岛之一的湖心亭留下的墨宝。
  因繁体字“风月”为“風月”,取义“风月无边”。
  关于小李叔叔的外型设定。
  【参见《风云第一刀》第六十八回】“这人不太高,但也不矮,穿的衣服很破旧,两鬓已有了华发,看来只不过是个很落魄、很潦倒的中年人。”
  “落魄的中年人眼眶也已有些湿了,热泪已盈眶,但嘴角却还是带着一丝微笑。
  这微笑竟仿佛使这平凡而潦倒的人忽然变得辉煌明亮了起来,无论谁也想像不到一个人微笑的力量竟有如此伟大。”
  ——由此可见,小李叔叔不是中年帅哥。
  十年前为情散尽千金远走关外少说也是二十出头,十年后plus十岁,起码三十出头。
  因终日酗酒而犯有严重的肺结核【说不是的表跟我争,那个咳并吐血的症状真的是肺结核】,因此他看上去该上四十。
  
                  第二十二章 怀璧者



  王怜花为什么会来找我?找我又有什么事?
  他收我为徒是有目的的。
  记得林诗音那个傻妞将《怜花宝鉴》传给了宝贝儿子龙小云,她不知道匹……“小P孩无罪,怀璧其罪”的真理么?
  所以中年祸水王很可能是想让我清理门户或是讨回兴云庄里林诗音手中的那本《怜花宝鉴》。
  我庆幸自己很冷静地用牛顿的苹果打消了他的念头——要我去杀龙小云?他是看高了我还是看扁了那个小P孩?
  可为什么是我?虽然他给我的理由很充分,说我没有野心没有欲望,让我听了很开心,但是我总觉得这只狐狸话里有话……我不可能没有欲望的,我上辈子最想做的事就是住在我自己设计的屋里每天一个人天亮出看日落。
  现如今我已经满足了自己这个当时看来十分奢侈的欲望,并更上一层楼地将李寻欢这个大明星连要挟带骗地认做了大哥,并且蹂……呃,那个那个,和他的好朋友搞起了对象。
  这样与这个世界有了联系有了牵挂的我,还能说是无欲无求的么?
  当然极有可能是他的判断失误,如果阿飞的妈真的是白飞飞,那么……
  My God……呃,上帝住太远听不见……
  苍天哪!大地呀!阿飞咋有个这么迷人的舅舅啊!
  想到阿飞犹如三月暖风般的笑脸,我心道,嗯,以后要叫这小祸水少在人面前炫耀牙齿白。
  李寻欢不安地看着我的笑脸,问道:“妹子,阿飞去哪儿了?”
  我一愣,回过神来,答道:“哦,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他是去找你了。”
  “找我?”
  “阿飞不知为何……嗯,我也许知道为何只是不确定是不是如我所想的那样……总之,他说他不能跟我成亲。”
  “不能成亲?”
  “是啊。
  我说……我说不成亲就不成亲了。
  反正也就这样过呗,成不成亲又有什么区别。”我垂眉敛目故作委屈状,“我说叶府所有人都认识他了……哎,这个很难解释,他应该是想让你见见我。
  谁知道你我早就见过面。”
  李寻欢困难地安慰道:“你……你别难过。
  为……兄会帮你……”
  “哈哈哈哈,还当真了。”我不禁失声大笑,“其实我自从知道他是阿飞之后大概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不会介意的。”
  李寻欢看了我良久,忽道:“哎!妹子若能早一些遇上他,该多好。”
  “你指林仙儿的事?”我笑道:“你怎能断定林仙儿是阿飞的劫?我猜,阿飞才是林仙儿最大的劫。”
  “你知道了些什么?”李寻欢的目光闪动。
  我轻抚额角,指着桌上的菜,道:“大哥,菜都凉了。
  隔壁酒楼的老板娘亲手做的家常小菜,大哥不喜欢?”
  “喜欢,喜欢。”他吃了几口,又看着我。
  “你觉得阿飞这人如何?”
  “呵呵,你觉得呢?”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我嗤笑一声,装出西洋电影中老巫婆一般颤颤巍巍的嗓音道:“我敢断言,林仙儿此后的半辈子一直在后悔她错过了这个男人,她也没再遇上任何一个愿意救赎她的好男人。”
  李寻欢的眼中似有几丝黯然。
  “若没我的出现,无论林仙儿怎么折腾,阿飞终究也会想明白的。”我的目光也黯了下来。
  我到底是来干嘛的?做预言家?
  “但是你来了不是吗?”李寻欢道:“我很高兴,你能来。”
  “是吗?”我奸笑着掏出一本书递给他:“我很高兴你能主动来找我,大哥。”
  李寻欢疑惑地念道:“虫二宝鉴。”
  “若我没猜错,这就是最近你们府中许多人在找的《怜花宝鉴》。”我笑眯眯地道:“请大哥鉴定一下。”
  “怎么会……”他翻了几页,抬眼看我。
  “在我这儿?”我点头,“如果这真是《怜花宝鉴》,那么给我这本书的人应该是王怜花。”
  “可是,为什么它变成《虫二宝鉴》了?”
  “虫二者,风月无边也。”我得意地说:“改名为《虫二宝鉴》不但安全,而且很有文化。”
  李寻欢不禁笑出声来。
  “很高兴这个封面能娱乐到大哥。”
  我终究没把林诗音由于他当年的愚蠢“让步”而没机会将《怜花宝鉴》交给他,最终传给了宝贝儿子的事告诉他。
  圣人曾经曰过:做人,要厚道。
  我要胜人,故不但厚道,而且脸皮要厚。
  李寻欢研究着我的面部表情,道:“王怜花为什么会来找你?”
  “或许因为白飞飞,是他的妹妹。”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今天电费公司打电话来说我们欠费一个月,一直没交上。
  因该公司向来都寄电费单子,我于是理直气壮地曰过去,说你没给单子。
  那公司说给了,我说没给,他们查了查,说给了。
  这时娘亲从老爹床头的报纸堆里掏出一封尚未拆封的信……
  我只瞄了一眼。
  如霜打茄子一般——黏了。
  为什么收到一个月的电费单子要塞在那堆不知道看没看过的报纸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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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最后来个比较寒的笑话,是由Hz童鞋提供的——
  误人子弟篇:A老师:“地球绕着太球转”
  A老师:“指黄丸(指环王)”
  A老师:“城里有一个大妓院(剧院,发音不准)”
  A老师:在法院可以干什么呀~~上树(诉。
  。
  还上房呢。
  )
  A老师:情带痛词(情态动词)
  A老师:拍马人的屁。
  (拍某人的马屁。
  )
  B老师:“铅笔油”
  B老师:“集体的质量(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
  B老师:“杀出一条铁(血)路”
  X老师:“回来课代表给我一份作息表(坐次表)”
  X老师:“请kao1(康)校长问北周(为本周)的校长助理颁发聘书”
  X老师:甲已顶兵(甲乙丙丁)
  Z老师:别举个馒头就当自己董存瑞,别顶个手电筒以为自己东方明珠。
   Z老师:大乘佛教只有一个佛……释迦摩尼;当然,现在世界人口不断增加,人死的也越来越多,可想而知他的工作量是相当大的。
   Z老师:吃树上的草。
  来,我留个话。
  明儿,我打算让姓荆不要命的冷漠电线杆男提前出场唱支歌大家听。
  各位亲想想那孩子唱嘛歌好听?
  
                  【此章非正文】



  关于更文的字数:

  某石习惯写一章更一章,不过昨天看见小竹亲说了什么版什么分的问题。
  感谢提醒,是我忽略了。
  只想到自己发章节的方便没想到大家看一点就要点下一章粉不方便……
  I'm so sorry……
  某石虽然不看中分值,但也觉得按照这个每章一千字的速度更下去大约等偶们滴文结束以后章节会多到……好像有点怕怕滴……
  某石考虑之后决定如下:每日依旧更文两次,不过共一章。
  每日北京时间下午两点第一次更新,内容为前半章。
  每日北京时间下午五点第二次更新,内容为后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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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偶们来上一节关于阿飞身世滴课。
  说阿飞是沈浪和白飞飞的Baby,我想许多人在首读《风云第一刀》时都这么认为。
  不过,做下简单的计算就会发现飞宝作为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实在太年轻了? 话说沈浪与白飞飞在快活王婚礼之前发生了下C药干柴烈火强X民男的事,从原著中我们得知,沈浪喜欢的是77,而且他并非风流成性的人,既然白飞飞童鞋放手了,那么在《5024》整个故事结束后沈浪一定不会再和白飞飞有往来。
  我们设沈浪当时20岁左右,白飞飞则不到20岁。
   阿飞在《风云第一刀》初出场的年龄是20岁左右(书中有说,他被林仙儿诱惑的时候刚二十),李寻欢30多(前头解释过)。
  故,阿飞的父亲40多岁,应该与李寻欢为同辈。
  若说阿飞是沈、白的儿子,沈浪便和李寻欢成了同辈,这样就产生了很多矛盾: 一、李寻欢被龙啸云所救的时候沈浪已经准备归隐。
  沈浪并非消极厌世的人,不会20多岁就出海归隐,王怜花也不是这样的人。
  他们有归隐之念,必定是已过中年。
   二、原著中写道李寻欢的父亲和沈浪是道义之交,注意,不是忘年之交,换言之和沈浪同辈的是老李探花非小李探花。
   因此若对原著上心者按照时间推断只能说,沈、白是阿飞的外公外婆。
   我想古龙的本意是将阿飞塑造成沈、白的儿子,可这位老头写文的时候酒喝多了,于是把年龄搞错。
  再加上当时的编辑巨白无比,居然不知修(不知道修改),好好的文就酱紫留下个大BUG。
   有人说,沈浪和李寻欢年龄的差距单从老李探花和沈浪的关系的确不易看出,那偶们就再深入一点看—— 王怜花的年龄是比沈浪小几岁是可以肯定的(不清楚的请参看《5024》原著),然而当天机老人谈及《怜花宝鉴》的时候,孙小红和李寻欢都称王怜花为“王老前辈”(原文见注解①)。
  如果王怜花比李寻欢大十几岁,孙小红称王怜花为“王老前辈”还可以理解,但李寻欢呢?如果在李寻欢视自己和孙小红是同辈称才呼王怜花为老前辈,那在提到孙驼子的时候却称呼其为“孙二侠”而非“孙二叔”,可见不是因为孙小红在场的缘故,而是因为王怜花当得起这个称呼,换言之,他至少大了李寻欢20年。
   如果大10几年就要叫老前辈,阿飞和孙小红岂不是也都要叫李寻欢为老前辈了?孙小红不希望李寻欢觉得他比自己老很多(原文见注解②),因此如果王怜花只比李寻欢大十几岁,虽然自己叫他老前辈并无不可,但看在李寻欢在场也不会这样称呼王怜花,她之所以称呼王怜花为“王老前辈”是因为李寻欢也该这么称呼王怜花。
   此外,我们也不可忽视丁情代笔所写的《边城刀声》。
  丁情虽说犯了一系列错误:说什么“上官金虹死于19年前”并因此算错荆无命的年龄、低估荆无命实力(注解:《边城浪子》中阿飞已经无剑胜有剑(怀疑抄袭金老头),为何过了10年小荆童鞋还是《风云第一刀》中刚出场的能力?然而那时古龙还没有过世,对王怜花的年龄估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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