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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胖妞手扎-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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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家人都宠她得不行,出门从来没一个人过。可能因为太宠她,我十一岁那年她从学校里偷偷跑出去,失踪了。过了一个星期,警察才来通知我爸妈去认尸体,听爸爸说,已经认不出来了,只有那两条麻花辫还绑著,扎著失踪那天我妈亲自给系上的粉色蝴蝶结。”

    “那次你的头发黏上口香糖,记得麽?”

    潘瑶听得呆住了,听到问自己,呆呆的点点头。

    “以前薇薇头发也黏过,不过当时我们没人知道该怎麽办,只好减掉了,她哭了足足一周。”

    “潘瑶,我初中分不清是不是把你和薇薇弄混了,是我懦弱是我不对。後来回来了,你再也不梳麻花辫了,头发也有卷了,我对你还是有感觉的,才反应过来的。这份感觉无关美丑,无关你那头头发的。”

    轻轻吻了吻潘瑶的发。

    “睡吧,晚安。”

    那一晚潘瑶睡得格外香甜,她彻底放下了心。

    生物锺作祟,第二天潘瑶起得很早,程瑾还在睡著。洗漱了一番,到餐厅里,昨天带回来的那些东西除了各种菜干,新鲜的在塑料袋里闷了一个晚上,坏了大半。潘瑶蹲著挑挑拣拣,选了快半个小时,将剩下三分之一完好的放在水池里,回头正好看见不知什麽时候已经起床正站在厨房门口看著的程瑾。

    “都怪你!昨天非要收拾东西,菜都忘拿出来晾了!”潘瑶洗了手,也不擦干,经过程瑾时故意往他赤裸的上身甩了甩。

    还没等潘瑶走远呢,被程瑾拦腰抱了回来,低头在脸颊亲了一口。

    “知道耍赖啦?”

    潘瑶冲程瑾吐吐舌头。她承认刚刚是在跟程瑾耍赖,心情无比轻松的耍赖撒娇,像平时对待自己爸爸什麽底线都可以挑战那种轻松和愉悦。菜坏了确实不怪程瑾,至少不能全部怪他,自己昨天也没想起来,但是,有些东西不同了,潘瑶的心境也慢慢发生了变化。

    想到这,潘瑶娇蛮地抬起头,白了程瑾一眼。

    “怎麽样,你不服啊!”

    程瑾也不说话一把抱起来潘瑶,还是昨天晚上那种公主抱。他能感觉到潘瑶的变化,从内而外的变化,在一起这麽久他始终在找寻的感觉,这一刻他有了一种感觉,这才是潘瑶真正的样子,放下所有负担能和自己过一辈子的真实样子,让自己想宠到天上去的样子。

    “喂,干嘛!”潘瑶有点紧张。

    “你说呢?”

    看著明显是刚刚才被拉上的窗帘,被卧室里暗色调的气氛感染,潘瑶的脸瞬间红了个透。

    “昨天没做完的继续!”程瑾居然还坏坏的加了一句,潘瑶差点找个地缝钻下去。

    睡裙很容易被挑了下去,潘瑶的脸更红了,程瑾似乎跟昨天不大一样,什麽动作都没有,像审视一件艺术品那样看著,潘瑶推推程瑾的肩膀。

    “不要看!”

    程瑾知道潘瑶的心思,她总觉得自己很胖,她怕赤诚相对看清楚了,印象会不好。

    想到这,程瑾居然非常高兴,低头轻轻在潘瑶的肩膀上吻了一下。

    本来只想吻一下就算了的,可是潘瑶滑滑嫩嫩的肌肤让程瑾瞬时沈迷了。一路吻了下来,潘瑶已经情动了。

    “为什麽不看?以後要常常看!”

    完结了~

    后面两章番外~

    很快屋子里传来让人面红心跳的声音。

    阳光刚好悄悄的穿过窗帘的缝隙渗透进来,外面的阳光蓝天,还有翠绿的挂著晨露的草坪,一切都散发著幽幽的香气那麽的欣欣向荣,正像目之所及的甜美的爱情。




谁说的永远

挑结婚首饰的时候程妈妈陪著一起去的,程妈妈喜欢潘瑶这个儿媳妇,挑的都是最好的首饰店,耳环、项链、手链、戒指一套拿的最新款。

    潘瑶有点不好意思,冲程瑾使眼色,程瑾也只是无奈的笑笑,意思是,随著去吧,反正也不差这些钱。

    回到家,潘瑶拎著大大的一个袋子,就是平时人家买衣服时提的那种手袋,不过潘瑶这一个里面装的可都是真金真宝石,卖的人都无奈了,你看谁买首饰跟买樱桃似地!

    潘瑶把首饰一样样装到首饰盒里,最後打开耳环那格时愣了那麽一愣。程瑾含笑看著潘瑶收拾,她这一幕自然也被尽收眼底,伸手环住潘瑶的腰,下巴放在潘瑶肩上,看潘瑶手里的东西。

    是对银耳环,似乎是因为时间久了,被氧化的有点严重,已经不再复从前的光泽,但是一眼便能看出原来一定很漂亮。在耳钉的部位左右各镶著一只翅膀,底下挂著剔透的水晶吊坠。

    “瑾,结婚那天我能戴著这副耳环麽?”

    程瑾轻轻笑出声。

    “当然成啊,你喜欢带什麽就带什麽!”

    “不问问我为什麽麽?”

    程瑾想了半天,摸摸潘瑶的腰。

    “你想说麽?”

    潘瑶叹气,良久

    “这副耳环是杨晨曦送的!”

    这是个异常燥热的夏天,到了潘瑶和杨晨曦在一起百天纪念日,说起这个百天,两个人都想笑,也不知道是谁最先提出的情侣之间过百天,反正在他们这里百天十分流行。不过说百天很别扭,总能想到小孩子的百日咳和抓周。

    潘瑶和杨晨曦的百天就赶在暑假,两个人也没什麽特别想要去的地方,也没啥特别想做的事情,梁静茹那首歌唱的很好: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

    所以潘瑶和杨晨曦对这个特别的日子十分不感冒。但是,纪念麽,还是难得正式了一回。

    去游乐场疯了一个上午,什麽在摩天轮上接吻啊都做了。又去西餐厅吃了顿费钱的午餐,之後两个人站在大街上有点迷茫。

    看著熙来攘往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道,被杨晨曦牵著的手有点潮湿。

    “我们还没有合照呢。”忽然杨晨曦发现了这个很郑重的问题,“我钱包里装照片的地方可一直空著呢!”

    “好像是!”潘瑶笑,“那去照大头贴吧!”

    其实潘瑶不喜欢照大头贴,大头贴会把她拍的脸异常大,虽然她皮肤好到无可挑剔,但是毕竟长相有限啊,对於这些自恋的东西潘瑶都有点打怵,但是既然说了,也为了杨晨曦高兴,就该这麽去做。

    下午的太阳有点炎热,照得人的神经有些焦躁。可能因为放假,或者是老天故意的捉弄,潘瑶和杨晨曦找了挺多家拍大头贴的地方,都是人满为患,这麽热的天气一想到要在店里面和那麽多人挤,潘瑶和杨晨曦的兴致一下子就没了。

    潘瑶倒是无所谓,但是杨晨曦的心情一看就不怎麽好。

    “要不我们先到商场里面转转,等人少了再来拍?”

    潘瑶说话的时候有点赔小心,她很少看见杨晨曦拉耸著脸。

    杨晨曦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到街边给潘瑶买了冰激凌,用空著的手牵著潘瑶的不放开。也许是商场里大开的空调起了作用,漫无目的的闲逛把刚刚的烦闷冲散了些。商场的一楼卖电器和首饰,潘瑶对电器没什麽兴趣,就叫著程瑾陪著逛首饰区。

    两个半大的学生逛首饰区可激不起服务员的热情,所以一般都是潘瑶和杨晨曦逛自己的,那些服务员聊自己的。

    潘瑶对纯黄色的黄金不怎麽感兴趣,看的都是泛著冷色金属光泽的首饰,趴在铂金区看得津津有味。

    “看那条项链!”

    程瑾伸头看看,的确很漂亮,坠是镶著钻石的,大大的一颗钻石,价值不菲。

    “喜欢?”

    潘瑶点点头。

    “咱们婚礼上戴这条怎样?”

    潘瑶被杨晨曦羞个红脸,低著头往前走。心说,不理你,讨厌!

    杨晨曦看潘瑶这个样子,心情格外好,还有一个让杨晨曦心情好的原因,就是他刚刚说了结婚,顺著这个温馨的词一路想下去,把原本浮在脑子里的孤单字眼具体化,组成个盛大的生动的场面,这样的认知让杨晨曦的心理美好起来。

    潘瑶此时正站在银饰的柜台前,看著一副耳坠出神,杨晨曦也凑过去,这是副很时尚的耳环,比铂金的郑重和仪式化,银饰品带有独特的、时尚的、具有青春气息的味道,而这副耳环无疑是个中翘楚,耳钉的部位左右各镶著一只翅膀,底下坠著著剔透的水晶,圣洁异常,真的像爱神的羽翼,环绕著淡淡的光辉,仿佛带有魔力。虽然不是大师设计,却更胜一筹。

    潘瑶喜欢的紧,杨晨曦也看出来了。

    “喜欢?买回去吧!”

    “恩,还是算了,”潘瑶有点可惜,“价钱也不贵,可惜没有耳洞。”

    “那就等结婚的时候戴麽!”引来潘瑶深深的一瞪,心说你怎麽老是这一句!

    杨晨曦嘿嘿一乐,在潘瑶耳边轻轻说:

    “我们可是在摩天轮里接过吻的哦,要永远在一起的,你後悔了不成?”

    掏出张信用卡。

    “这里面可是我懂事後收到的第一笔压岁钱呢,我当时想留著做有意义的事,我觉得给老婆买结婚首饰再有意义不过了!”杨晨曦晃晃卡,叫售货员写了单子,付了款,把那对包装精致的耳环塞到潘瑶兜里。

    “说好了啊,这对耳环结婚戴!”杨晨曦顿了顿

    潘瑶看著杨晨曦的脸,带著不同於这严酷夏日的像春日的阳光一样的笑容,如春风拂面。

    当时潘瑶一定是郑重的点头的,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後的日子里,潘瑶依然没有忘记这个关於婚礼和耳环的承诺,像一把钥匙,经常开启那段过去,就算因为提起杨晨曦的名字会难过异常而从不曾回忆的现在,只要有这把钥匙,记忆还是会如同潮水般涌现。

    潘瑶婚礼那天杨晨曦因为有公司要收购没有去,看著电脑屏幕上婚礼的录影,有那麽一瞬间什麽都释怀了。

    一杯牛奶放到面前的桌上,一双手环住杨晨曦的肩,长直的黑发搭在杨晨曦肩头。

    “今天我去取咱们的婚纱照了,人家留了一张说要挂在店里!”小巧的女生依靠著,语气里带著撒娇的味道,“这是谁结婚啊,真漂亮!咱们的婚礼也要这样!”

    “妈不是把婚礼都布置好了麽,都赶上前几天那个什麽王室了,”杨晨曦把镜头停格,一把将女友拉到怀里,“看这副耳环,好看麽?”

    “好看,不过真眼熟啊!”

    杨晨曦只是笑。

    当然眼熟,那副耳环是“loveforever”的明星产品,而杨晨曦前不久收购的公司、现在经营的首饰品牌有个很美丽的名字“loveforever”。




年货

时间窸窸窣窣过得飞快,转眼间又是一年。

    今年潘瑶格外的忙,刚刚一本书出版,出版社要赶过年促销的风潮,要求潘瑶各地签名售书,从半个月前到现在小年,潘瑶大多数时间飞在祖国的上空,望著各处不同的地形风貌大叹河山秀丽。

    有时候在飞机上莫名想程瑾,很想很想,想到拿出手机就想开机打个电话过去,每每拿了又放回去,拿了又放回去,惊得旁边的人直抽冷气。

    关於具体想程瑾什麽这个问题,潘瑶仔细的思考过,有点想念程瑾温暖的怀抱,晚上一个人在宾馆虽然空调开得满满可还是觉得冷;想念他下班时边开车边打电话报告还有多长时间到家、抱怨交通状况每日愈下堵车越来越多的语调,讨论著想吃的菜式时那种撒娇的口气;还有他一脸成功人士的姿态,站在人前那麽耀眼如同左手无名指上的钻石,无论任何角度都璀璨夺目的样子;其实更想的是晚上看电视时他时不时拥著自己,在耳朵边低语,叫老婆的那种甜蜜。

    总是想著想著就笑了,脸也跟著红了,一点点回忆的後果就是更加的想念。

    这个时候潘瑶会自我嘲笑一番,和程瑾已经在一起几年了,老夫老妻的,怎麽还是这麽离不开,遥想当年高中时三年没有程瑾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怎麽倒是放不下了,人真是越活越回去。

    所以潘瑶本来应该人在重庆和编辑们开庆功会的,可是现在却站在机场寻找出租车争取在程瑾下班之前赶回家给他个惊喜。

    潘瑶想了百十种方法迎接晚上下班回家的程瑾。

    首先想到的是先不开灯,在门口等著,他开门时扑上去给他个惊喜。

    或者做一桌子香喷喷的菜,装作若无其事地叫老公吃饭。

    再或者找家浪漫的餐厅预定个座位,给他打电话说让他帮自己见个人取东西?

    那些想法乱糟糟的,每个都看上去不错,却又差了那麽一点点。

    从机场到家里要差不多一个小时,潘瑶这麽胡思乱想过了半个小时多,回神的时候,出租车已经进入市区,潘瑶看著路过的小区,有些已经在阳台挂上了大大的红灯笼。

    今年的年货好像还没置备呢,潘瑶不无犯愁,每年都是自己这个赋闲在家的人白天出门到批发市场或者路边摊,很没形象得和小贩们讨价还价淘回来一大堆形形色色的红纸,什麽对联、福字、年画、挂钱,一应俱全,对了还有大大的灯笼。每次都捧一大堆拿不动了,在路边给程瑾打电话求救,东北的冬天很冷,程瑾来的时候潘瑶那价格不菲的大衣基本上已经冻透了、人瑟瑟发抖、牙齿打颤,雪白的脸颊硬生生冻出了高原红又冻没了。程瑾看得直心疼,问潘瑶怎麽不到商店屋子里等,潘瑶都是笑呵呵的,路边摊买的东西,那附近哪有店铺啊。

    程瑾也跟潘瑶说过,不然去大点的超市买,买完的东西还能用购物车推出来,等也在屋子里面,车到了再出去,可是潘瑶总觉得超市里面的对联充满了金钱的味道,不好看,没有年味,对於此程瑾甚是无奈,不过後来习惯了。

    潘瑶琢磨著明天到程瑾公司附近那个批发市场看看,顺便把自己爸妈和程瑾爸妈的也一起买出来,想著呢出租车就正好经过程瑾的公司楼下,潘瑶抬头望望高高的建筑,新奇的造型,铺天盖地的玻璃幕墙,数不过来那扇玻璃是程瑾的,也看不到他办公室的灯亮没亮,今天晚上会不会因为自己不在家就干脆留在公司加班了。潘瑶叹气,要是加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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