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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部分

肥田仁医傻包子-第272部分

小说: 肥田仁医傻包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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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不要奖赏。”刘当归说着,双手抱着胸,就要往回走。那臭屁的样子,看得李半夏恨不得咬掉一口钢牙。

“你这小鬼~~”也太拽了吧,诱饵抛出去了,竟然连接都不接。不接便也算了,居然连好奇一下都不曾,难道她的奖赏这么不值得期待吗?

“当归啊当归,我可告诉你,你不要可是会后悔的哦~~”那小鬼要是知道是什么事,保准不用她叫,就兴奋地乱撒脚丫子了。

说起那事,李半夏本也没有把握,但回来的路上想了一路,还是让她给找到了突破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重要的是让娘放心,当归在那边并不是无依无靠一个人,那事情便有转机了。

本来,她并不想麻烦舞融的,但现在,也只有麻烦她了。

舞融之前就曾和她说过,要是有什么事只要跟她说一声,她一定会尽力办到。大概是知道李半夏的脾性,知道她不喜欢麻烦别人,却因感激她在江州之事上面的帮助,常常写信过来问候她的情况。

许多时候,李半夏甚至在想,舞融是不是派人了解过他们的情况。他们这边有什么事,舞融总是会知晓。像前不久她过生日,家里每个人都为她准备了小礼物,娘更是给她做了一桌好吃的,特地煮了长寿面。

没有想到,当天竟还收到了舞融从江州那边带过来的礼物。是一个绯红色的手镯,做工精致,看起来很漂亮。这么精致的礼物,李半夏是不可能收的。上官舞融好似一早便料到了,在信中一再强调这个手镯是家传的,并不需要多少钱,而且是她这个好姐妹送的,如果不收下,她上官夫人可是会发火的。

如此,李半夏只得笑纳了。

当下,便将自己好不容易提炼出的一味珍贵补身药丸赠予舞融,美容养颜,效果绝佳。

舞融十分欢喜,写信过来言谢。一来二往,两人的感情可是越加深厚了。

这一回,因为当归的事,她真的需要麻烦这位朋友了——

473 心愿成真

473心愿成真

马氏回来,李半夏将白日夫子在药堂与她说的话与马氏说了。

马氏见李半夏旧事重提,本有些不高兴。这事东山和她说过,她几次都想答应,可一想到当归要是去了城里,自己常常一年半载就见不到小孙子,马氏说什么都舍不得。

况且,那半点大的孩子,一个人在外面连吃喝都是问题,要是碰着坏人被拐走了,那可到哪里去找?她可不能一时耳根子软,听了东山跟他媳妇儿两个人的,到时候捅出篓子来。

想是这么想,到最后也硬是忍着没答应儿子孙子的请求,非得把孩子留在家里。接下来的日子,有意无意地提醒当归,想让那孩子打消到城里读书的念头。咳,还经常说一些可怕的故事吓他,不过貌似那些话对当归没什么效果,他也都知道这些是奶奶编来吓唬他的,明白她的心思,也没说什么,认真听着便是了。

刘当归渐渐地不抱希望了,再加上前一阵子家里出了不少的事,更是彻底断了这个念头。他也深信,即便他不去城里,只要他肯用心,付出更多的努力,也会有机会考取功名,达成他的梦想。

能做到这一点的刘当归,不可谓不难得。许多孩子,在经历这种失望之后,可能会自暴自弃,可能会赌气。那种大起大落,由希望到失望的落差,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得起的,更不是什么孩子都能承受得起的。

李半夏本来担心刘当归去不成会难过,没想到这孩子表现得比她想的好太多。不但自己没有多么难过的情绪,反而还反过来安慰他爹,说他没关系。要是真让他去了,说不定没过两天就嚷嚷着想要回来。

孩子懂事是一回事,心里难过是另一回事。夫子白日的一番话,真是说到李半夏的心坎里去了。

孩子迟早是要让他出去飞的,早一天晚一天都是一样。为了当归那孩子将来的前程,她也该拿出一点决断力了。

还有一点。李半夏其实很早就想在江州开一家药铺了。原先想开药堂,但是一想到开药堂就得常常过去坐堂,她两边跑不方便。自己也没那么多的心力去打理另外一间药堂,自个儿都和赵大哥他们合作了,再开药堂也麻烦。

她也没那方面的想法要出来单干,如果真是这样,之前舞融提议的时候她就不会这么反对了。

不开药堂,开个药铺倒是不错。这个事,可以和赵大哥商量一下,妙手仁心堂每次都要到各大药铺收购药材。虽然认识的那几个药铺老板给他们算的价格还算公道。在药材供应方面还是多有不便。

普通药材还好。对于一些稀缺、平时不多用到的药材供应经常出现短缺的问题,他们是没那么大的家底开个综合大药铺,倒是可以多购进一些稀缺、罕见的药材。大杨村毕竟是一个小地方,江州交通便利。来往药商遍布,将药铺开在那个地方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她有笑愁,来往江州花不了多少时间,一边可以照看生意,一边可以去瞧瞧他。她还可以去信,麻烦舞融,帮忙照看着点当归。当归是个懂事的孩子,不需要别人多费心,只是希望当归有困难或者有麻烦的时候。在没有人可以寻求帮助的时候,还有舞融这位阿姨在,她会放心许多。

开了药铺之后,她会雇一些员工帮忙看着药铺,那里属于她的名下。当归早晚就可以在那里休息住下。身边的都是自己人,这孩子也不会孤身一人,更不会让她寄人篱下。

李半夏从来不赞同将孩子寄在亲戚家,亲戚人不错倒还好,如果亲戚人品不咋的不疼孩子,受苦的到头来还是自己的孩子。这世上,对于孩子来说,最可怜的一件事,莫过于寄人篱下。呆在自己家,哪怕日子过得苦一些,也比在别人家呆着来得自在。

况且,把孩子丢在别人家,始终会给别人带来麻烦。即便亲戚人再好,也耐不住别人久住,住久了总是会招人烦的。

当然,不排除亲戚真的很热情,很喜欢孩子,那情况自然便不同了。上官舞融就属于后者,她和李半夏不是亲戚,是朋友,是姐妹。她是那种可以为了朋友赴汤蹈火的人,孩子放在她家,不用担心她会亏待了孩子。以她的为人,待当归只怕比待自己的孩子还要好。

李半夏就是明白这一点,才更不会让当归寄住在江州知州府。若是当归住在知州府,有张凤无他们夫妇的庇护,当归自然会在江州生活得如鱼得水。只是,她想,这定然不是那孩子想要的。

虽然没有问过他,李半夏却了解他的心思,知道如何做才是他真正喜欢的。

听了李半夏那一连串的计划,马氏就是想反对也没了反对的理由。她所担心的全部,她几乎都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为此还动用了自己并不喜欢动用的关系。她很了解自己的这个儿媳妇儿,让她帮别人忙那是完全没问题,可要是麻烦别人,她总是会觉得过意不去。

这个孩子,就这点,最不爽快。

最让马氏觉得让当归去江州也不是不行的是,东山他媳妇儿竟然决定要在江州开药铺。这个赶情好,有了属于自个儿的药铺,当归在那边也算是有个家了,不会孤伶伶一个人。要是那样,她可不放心。

再说要是开了药铺,雇的那些人就算是自家人,当归吃饭睡觉的问题解决了。一个人怕的时候,还可以让他们陪着他,当归要是在外面出了什么事,也会有人来通知家里。

马氏是越想越觉得可行,再说,不是还有半夏麽。这孩子既然在江州有生意,定然得经常去瞧瞧的。隔个三五天,就去江州一趟,当归有什么需要的就给他带过去。要是在那边呆得不好,立马就可以带他一起回来……

刘家祖上,就没出个像样的读书人,考取功名的更是寥寥。在农村,要是真的考取了功名,那也不知是多大的荣耀,这个孩子也就有出息了。先前夫子说要送当归到城里读书,马氏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没有什么比奶奶听到孙子有用,得到别人肯定和夸赞还要令人高兴的事了。马氏一方面高兴得合不拢嘴,可另一方面又泛起了为难。东山上回跟她说起这事,自己没有答应,心里却一直没底,生怕会耽误了那孩子的将来。

可一想到孙子的安危,马氏虽然没底,嘴上一直没放松。

现在好了,她担心的事都解决了,当归那么想去,半夏这个做娘的对儿子又如此上心,她这个做奶奶的哪还有再反对的道理?

若是再反对,估摸着非得被孩子们当成老顽固不可。

见马氏点头,李半夏高兴得蹦起来,拉着马氏的手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娘,你答应了,你真的答应了!你说话算话,可不能反悔,我这就告诉当归去——”

马氏这么大把年纪,被她这么拉着跳着,这把老骨头可扛不住。马氏笑骂着让她撒手,都这么大的人了,竟还像个孩子一样蹦蹦跳跳,像什么话。

李半夏呵呵笑着,挠挠头,让自己规矩起来。可她心里实在太高兴了,不行,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当归和甜甜去。

李半夏刚转身,就蓦地停下来了。

刘当归正站在门外,安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这边。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他站在门外,只有一圈模糊的阴影,看不清他的神情。

“当归,你什么时候来的?”李半夏高兴地奔过去,问他。

“……有一会儿了。”刘当归的声音低低的、闷闷的,只有那一双璀璨的眼睛,在黑夜里透亮。心情正处于激动中的李半夏,并没有发现刘当归的异常,更没有感觉到他满腔溢出的一种名叫“感动”的东西。

“那你有没有听到,我跟你奶奶刚才说了什么?”

“……”

“当归,我告诉你哦,你可以去城里读书了,你高不高兴?”刘当归片刻的停顿,李半夏以为他没听清楚,迫不及待地告诉他这一好消息。

“……是……是吗?”

“当然了,这下子你可以放心了,奶奶答应了,我也答应。接下来你就安心准备,到城里读书去吧。要记得,在新学院要好好学习,好好表现,要不辜负夫子还有奶奶的期望,晓得吗?”

刘当归半天没有回答,李半夏摸摸他的头,刘当归这次很乖,没有躲开,任李半夏揉着他的头发。

“好好准备,不要想家,我会经常过去看你。你只要用功读书便行了,需要什么就说一声,我会给你带过去。喂!最重要的是,当归啊,你在外面可不能再像在家里一样,要多交朋友,友爱同学,也要和其他人打好关系。没事的时候嘴放甜一点,见到熟人就叫一声,不会掉肉的,知道不?”

“……”

“当归?”

“你好啰嗦~~”

刘当归说着,拽拽地往房内走去,只留给李半夏一个欠抽的背影。

474 乡村闲趣

474 乡村闲趣

本以为去城里读书没希望了,刘当归在心里失落了好一阵子,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家里出了不少事儿,而他又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便绝口不提这件事。

就在他不抱什么希望,安心在村里学习的时候,事情有转机了。

他可以到城里去读书了。

他马上就可以,到那个卞国有名的学院读书了。虽说在每个地方读书都一样,最重要的是一个人肯用功,但村里的读书条件实在太简陋了,再加上道路不通畅、住在村子里就像是与世隔绝,对外面的天空一无所知,而他向往一方更广阔的天空——

深沉的夜色中,刘当归独自坐在房间中,心中激荡难平。望着门外的方向,天已经全黑了,他却看到了蓬勃朝气的希望。

奶奶和大舌头的声音不断从外间传来,侧耳倾听,好像是在商量当归到城里读书的事情。刘当归嘴角霍地勾出一抹笑,心想,她们行动还真够快的。才刚决定呢,就已经商量着要给他带些什么了。

说是这么说,刘当归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这是最近两个月来,最让他高兴的一件事了。

他得加倍用功才行,可不能让他们的苦心白费了。

晚上马氏做了一桌子的好菜,还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家里其他人,大家也都替当归高兴。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嘱咐了,让当归在外面用心读书,照顾好自己。

酒足饭饱之后,几个闲得无聊的家伙,一合计,跑去抓萤火虫。萤火虫在乡下是很常见的,夏日的夜晚,一个个小灯笼在夜空中飞翔,划着一道道优美快乐的弧线。

刘灵芝喜欢萤火虫,可你要是知道他为何喜欢萤火虫,又为何要抓萤火虫,恐怕就会忍不住对那萤火虫掬两把同情泪。

甜甜抓萤火虫,是想把它们放进帷帐里,小姑娘就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晚上一闪一闪的会很好看。

不过自从马氏告诉她,萤火虫若是不小心飞进了耳朵里,耳朵就会听不见东西,吓得这小丫头再也不敢让萤火虫进自己的帷帐了。

刘当归对萤火虫这东西,可有可不有,逮住他就是为了放生。在这之前,抓住萤火虫,捧在手心里,细细研究一番,盯得最猛的地方,就是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那样子似乎是很想弄明白为什么还有生物的屁股会亮?

结果他看了无数只,还是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

最后,刘当归终于忍不住过来问李半夏。萤火虫为什么会发亮这个问题,李半夏自然是清楚的。只不过她可没办法向刘当归解释,什么是发光细胞,什么又是荧光素和荧光素酶。憋得没法子,咳咳,只得告诉他,萤火虫之所以要发光是为了吸引配佛进行交配。每当雄虫发光后,雌虫也会发出荧光作为回应。这样,在黑暗中它们就能弄清彼此的位置……

刘当归有些懵,李半夏还以为他听不明白,结果没多久,就发现这小鬼红着脸跑开了。

呵呵呵!呵呵呵!李半夏挠挠头,开始反思,自己对孩子说这些话好像有些不好意思呵!

再说小欢子,小欢子要逮萤火虫,目的可是相当的单纯。他只是想将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据为己有罢了,除了那亮亮的“小灯泡”,其他的他可是一点都不感兴趣滴。

李半夏还真怕这小鬼来真的,到时候一个个可爱的小萤火虫被他摧残死了,那可真是罪孽了。况且,最美的萤火虫景是它们在黑夜中翩翩飞翔的时候。于是乎,一个大人,带着三个孩子,从草丛这头一直俯冲到草丛那头,身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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