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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青龙血裔-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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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岚蹑手蹑脚的来到几个护院住的东厢房,贴著门倾听房内动静,一阵此起彼伏的鼾声传来,再听听,大约是四个人的声音。这时的他恍惚听到自头进院子传来脚步声音,回头正要躲避,却看见雷惊天在两进院落间的阴暗处扑出,将来人按到在地,死死的捂住来人的嘴。

来人应该是个七尺高的壮汉,微微飘过来一些酒气,在最初的惊惶过後,看出袭击者仅仅是个半大的孩子,於是运足力气企图将骑在他身上的这个孩子翻到地上。雷惊天虽然高大魁梧,体格远超同龄人,可是对手到底是个成年的壮汉,几次险些被翻到地上。

既要不让壮汉出声,又要制止壮汉的反扑,雷惊天咬牙切齿的用左手继续捂住那人的嘴,右手伸向他的脖颈,运起紫云真气向下用力,一只手如铁钳般死死锢住那脖颈,很快的,壮汉放弃一切抵抗只是双手伸向脖子,企图使那里的禁锢松开,一切都是徒劳,壮汉的喉结深深的陷入他脖颈的内颈,他绷紧的双腿松懈下来,双手也搭拉在地。

轩辕岚没有丝毫上前帮忙的意思,目睹全过程後,无视于雷惊天在不知名的壮汉已死後还紧紧的卡住这个倒楣鬼的脖子这种已经没有功用的行为,伸手慢慢推开二进东厢的房门。借著不亮的月色,他看见门左侧有一排通铺,靠门的铺位空著,应该是门外的倒楣鬼的床位。

放轻脚步来到通铺前,伸手搭上挨著空位的那家夥的脖子,嘴角现出一丝微笑,玄玉功运转,手腕一翻,鼾声停止。依次下去,直到最後一个人,仿佛有所感应般,这个人眼睛突然睁开,可是已经迟了,他的脖颈为人掌握,那只手掌是如此的有力,只狠狠向一侧转动,这个打手只觉眼前人影一闪,他便只能永远去注视身旁的墙壁。

解决完几个护院,轩辕岚取来他们挂在墙上的朴刀,出门扔给尚有些惶恐的雷惊天,二人顺著两进院落间的过道进入头进院。

轩辕岚来到正房,挑开房门,将正在熟睡的帐房先生赶到院落,留下雷惊天看守,轩辕岚进到头进东厢房,叫醒那十几个夥计,不等这些人明白过来,抡起刀砍掉邻近一个夥计的脑袋,鲜血如泉涌样喷射出来。红色的液体,突然弥漫整个房间的浓重血腥味道,令其他所有夥计们立刻明白自己的处境,乖乖的走到头进院。

西厢房的夥计们听到动静,刚刚自熟睡中回转,尚不清楚发生了什麽问题,就见到雷惊天猛的踹开门冲进来,正一刀、反一刀剁掉两个人的大好头颅,他们哪里还会不清楚发生什麽事情,立时都老老实实的出得房来。

轩辕岚制住所有人的哑穴,自己逼著帐房先生去取留在店里的银币。这个帐房先生看见二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杀掉三个人,怎麽敢说半个不字,手脚麻利的打开钱柜,将前一天留下的二百多银币取了出来。轩辕岚拿著银币,突然问道,“你们‘通来记’里有好人麽?”

帐房先生心中咧咧嘴,‘通来记’里会有什麽好人麽?平日里且不说那些来自……于泼皮无赖的夥计经常打骂顾客,光是他们打死的人命就有十来条,若是好人也不会在“通来记”干长久了。

他自己这群帐房平日里不也是强买强卖,肆意加价、缺斤少两,只有别人看他的颜色,哪里想到现在也会看别人眼色求生存。於是强装笑脸回答,“这个……这个……那些夥计肯定没有一个好人了,都是些泼皮无赖罢了,大侠高见,我倒是真真正正的好人呀。”

轩辕岚看著帐房先生那头皮几乎碰到地面的鞠躬姿势,心下鄙夷,随口回答,“是麽?那我奖赏你样东西。”不待这个帐房先生回答,手起刀落,把那颗足有四十斤重的肥大头颅剁下。

来到院子,看见雷惊天还在老老实实的看著那些夥计,奇怪的问,“怎麽还不动手,难道要带他们走麽?”雷惊天愣了愣,才会意的反手一刀刺进身边那名夥计的胸膛,抽刀又将另外一个夥计的半个脑袋砍下,登时红的、黄的、白的液体、半液体洒了一地,其他的夥计看著不好,虽然说不出话来,也知道四下逃窜,轩辕岚运起轻功在周边拦阻,只是将那些夥计的腿砍断,最後都由雷惊天上前补上一刀结果他们的性命。

仅仅片刻功夫,所有二十几个人全都倒地,轩辕岚怕不死,一边清点人数一边将所有人的脑袋砍下。回到後院取来包袱内地硫磺散在仓库和前面店铺内,又用“通来记”的所有引火之物淋满两进的房屋,最後在院子中间的尸体上面堆放上柴火,仔细查看没有留下蛛丝马迹後,轩辕岚在灶房引来一支火把,交给雷惊天,“还是你来。”

雷惊天想不到自己的朋友杀人以後还要放火,犹豫许久。“做事就要彻底,为了报仇我们来杀这些人,但是我们不可能把自己牵连进去,然後消灭掉所有痕迹,所以我认为,只有破坏这里的一切,才能真正掩盖掉所有可能遗留的痕迹。”轩辕岚慢条丝缕的解释自己放火的原因,一副不怕你不同意的神情。

雷惊天知道友人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再不犹豫,接过火把,投进後院的盐库内。腾的,那些早已洒上去的硫磺被引燃,轩辕岚迅速的在头进院内点燃房子和柴火。

二人看著“通来记”内几处火头升起,正要离开,後院侧门外一声轻轻的惊呼,轩辕岚敏捷的窜出门外,看见一名更夫正惊惶失措的逃走。轩辕岚马上运起轻功追上,挥臂将之劈倒,又补上一刀保证死绝,将尸体拉回“通来记”,扔到火堆内。

雷惊天恐惧的看著轩辕岚的行为,杀人者好似不觉,拽著友人逃离现场,几个转弯过後,来到城墙边。这时“通来记”的火势已经起来,守城的军士看到,晓得是县令的产业,急忙赶去救火。二人乘著混乱登上城墙,看著下面七丈外黑黢黢的地面,一狠心跳下去。好在二人学过轻功,这样高度跳下,除了在地上多打几个滚外,还真没有造成什麽伤害。落地後的二人,玩命似的跑离县城。

是夜,清水县城内“通来记”盐铺走水,由於百姓、兵士救援不及,整个店铺烧成白地。当然了,当夜来救火的人在发现是“通来记”走水後,纷纷後退围观,即使县衙来人督促救火,也只是一只盆端半盆水,向空中一丢,平白浇向地面一多半,这样的救火法子连来宦臣亲自来到现场也没有办法。

而“通来记”与四周间隔,故而其他店铺、民居没有丝毫损失,独有其一家被全部烧毁。事後统计,共烧掉粗盐三千石,银币二百余枚,经过忤作调查,所有“通来记”夥计、帐房均在火起前业已被杀。显然,这场火是为了掩盖现场而放。一次二十几条人命的大案,自然引起郡中的重视,郡守下令限期破案。

虽然来宦臣怀疑此事是雷惊天做的,但是,谁又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乡下小子竟将二十几个成年人的杀死後精心布置一个火灾现场,这样要是将雷惊天收入大牢,岂不是笑死人。无法,来宦臣只好上报一个“肃境不力,流匪作案”到郡里了结。

回到溪山村的二人在村口分手,回家只说是在後山修炼,後来县城消息传来,几个友人心中有数,谁也不再提起。过得几日,雷惊天来到後山轩辕岚的窝棚,看见轩辕岚一个静静独坐,望著天空。

“你在想什麽?”刚刚丧父的少年在朋友身边静立许久,也不见朋友理睬自己。

“生命、人生。”静思的少年轻轻回答。

“生命?”显然这个问题距离丧父者太远,有些让他不好理解。

“你不觉得生命很脆弱麽?就好像我们做的事情,就是那麽一夜,二十几条人命便没了。”思考的人好像在反思自己的行为。

点点头,雷惊天看看轩辕岚,张了张嘴,又把自己的话咽了下去。

“你是想说我为什麽要杀那个更夫吧。”领会了这个少年的思想,轩辕岚苦笑,“这就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法则。”

“法则?”不明白这个名词在这里的含义,雷惊天探询的望向那双好像智者般的双眼。

“法则,就是法则,强者生存的法则。”轩辕岚今天好像谈兴很好,“这个世界上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是任强者蹂躏的物件罢了。就比如,比起你父亲,那些夥计是强者,所以他们打死了你的父亲,还不用偿命。比起夥计,我们是强者,所以我们杀了他们。同样,比起更夫,我们强,可以主宰他的生命,但是一旦放过他,他去依附了相对於我们处於强者地位的县令来宦臣,我们的生命就会被人主宰,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我只好杀掉他。”

“那……”雷惊天思考很久,“……那你要成为强者?成为什麽样的强者呢?”

“呵呵,我不想让别人掌握我的生命,任何人都不行,只有我掌握自己以及别人的命运。”轩辕岚突然意气风发的说出自己的志向。

“哦,这样啊,”雷惊天看著友人,慢慢的斟酌著用词,“我想,我的志向应该是越少人掌握我的生命越好,最好只有一个人,毕竟我没有你那麽大的理想,我希望这个人是你。到底我们是朋友,不是麽?”

轩辕岚一双锐利的目光射进面前少年朋友的眼中,探求他这句话的可信度能有多少。少年雷惊天的眼中清澈纯洁,毫无惊惶与隐瞒。满意的收回目光,轩辕岚伸出手来,“我们是朋友。”

雷惊天双手握住友人的右手,突然跪倒,学著白虎大陆的风俗,将友人的右手放在头顶。轩辕岚一愣,马上明白过来,自窝棚里抽出一柄佩剑,用剑身分别搭在雷惊天的右肩和左肩,并将剑双手捧起到他的面前。雷惊天同样双手接过佩剑,悬挂在腰间。

出了雷阿贵的七七丧期,张氏执意卖掉自己家五亩薄田和土坯房子,要带雷惊天回自己在东海郡的娘家,一来是住够了山里的日子,二来是思念父母、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最後就是知道了火灾真像的她胆子小,想带雷惊天躲出去。无法,雷惊天只好和自己的娘离开家乡、朋友、老师,去千里之外的东海郡。

临行前夜,轩辕岚拼著全身功力,花了一晚时间,打通雷惊天全身除生死二脉以外所有穴道。收功後,雷惊天精神大好,轩辕岚倒似大病一场,脸色苍白,挣扎著听完雷惊天背诵一遍紫云真气的口诀,又将轩辕家的步云十三剑法和裂天枪法交给他,便昏昏沈沈的睡去,连为雷惊天送行都做不到。

送行时,郭月寒抱怨“岚哥哥”太不象话,连送行都不来。看出大家不知内情的雷惊天只是笑笑,反过来安慰大家。群小一一道别分手後,雷惊天又向坐在一旁的龙天行恭敬的磕了九个头,龙天行也不说什麽,只是将一本《武子兵法》、一本《九韬》交给他,回身而去。

玄武历一二三九年,轩辕岚十六岁,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成年了。

在父亲为自己行冠礼後,轩辕岚重新提起了一个很早就与轩辕维说过的事情,“我以前的问题,父亲想好没有?”

“你外出游学没有问题,你这几年的收入我也有所耳闻,足够做盘缠的。可是,小霭还太小,让她现在就去京师大书院学习,还太早了吧……况且你姨娘也会不忍心的,还是让她在你姨娘身边待几年吧。”儿子的能力进展是如此之快,使得轩辕维早就开始不敢忽视儿子的建议,说话也变成商量的口吻。

“这个,不如我们折中一下,将我的想法说给姨娘,让她来选择,或者也和小霭说,她自己选。”轩辕岚有些迟疑,毕竟这件事比拆散别人母女强不了多少,“而且,我走了以後,还是让姨娘到县城里去住,也方便照顾爹爹,这几年,爹爹的身体好像更憔悴了。”

“就这样吧,一切看你姨娘的,至於我麽,没有什麽,身子骨还挺的住,能看到你小子娶媳妇的一天。”轩辕维见儿子出奇的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知道总算压过儿子一次,有些孩子气的开心起来,调侃起儿子。

出乎意料的,韩飞燕在听到父子两个一起提出的意见後,没做任何激动的神情,只是平静的问道,“什麽时候走,我去准备行囊。”

两父子有些敬佩、又带著些许内疚的看著眼前坚强的女人,只说不著急出发,至於吃住,是住到甯蓝云在京师的家里,不需要太麻烦。女人点头表示知道,回过身定定的望著正在一边玩一边背诵三字经的女儿,让这对父子知道,面前的女人并不是真的那麽坚强的。轩辕岚不禁有些後悔於自己的决定。

龙天行知道自己的学生们要去京师大书院深造,穷极无聊,决定也去京师好看著学生们。但是方闻达却有不同的认知,他认为:龙先生是去甯蓝云家蹭饭了。原因无他,在拜师後,龙天行的三餐全部由甯蓝云包办,令众人跌破眼镜的是,一向娇生惯养、不识女红的陶朱行二小姐竟做的一手好菜!这事让大家刮目相看,也让方闻达在六年里,因为到龙天行这里蹭饭,而欠了甯蓝云一屁股饭钱——谁让甯蓝云的菜价总是风云变幻、高低不定呢。

由於有甯家的车马、保镖护送,更有龙天行随行,众人的父母极是放心,只在分别时刻露出神伤的表情。

第二章走出溪山

车程漫漫,于宁家这些久走商路的夥计来说极是无聊。不单他们,甯蓝云与方闻达对於这样的旅程也是很不耐烦,整日里除了与郭、任二人聊天,就是哄著轩辕霭玩,以打发时间。

郭月寒和任志坚从没出过溪山村,这一路上算是开了眼——沿途田园风光自不是溪山村那座山野小村所能比拟,而经过的通城大邑,在这两个连清水县城都未曾去过的“乡巴佬”看来直似仙境一般。

任志坚还好,他自小深沈,话语不多,诸般心事从不言露於表。可是,就在在经过第一个大的郡城丽山时,曾经的奴隶之子四处游动的目光,暴露了他心中的新奇与激动。郭月寒就没有任志坚的克制,她一遇上在她看来新奇的东西,总是用最高昂的态度对待——和轩辕霭一起高声的惊叫并拉住轩辕岚为她解释。

轩辕岚本打算一路上静静看看偷偷自龙天行那里拿到的一本《杂记》,好好研究一下异域风情,却无奈于郭月寒、轩辕霭这两个缠人精的功力,如他这般自认定力超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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