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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一梦如是秋水长-第38部分

小说: 一梦如是秋水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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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手揽在女子的腰间,微微侧着头,仿佛在低语,线条流畅灵动,场景温馨和谐,仿佛那女子在下一个瞬间便会娇巧倩兮的转过头来。
  手指轻轻摩挲着玉佩上的画面,心中满是感慨,楚云天让一个在现实中永远不可能存在的瞬间在这玉石上变作了永恒。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把它挂到脖子上,我对于昨晚阿尘的反映还是心存余悸。恋恋不舍的把它系到腰间,外面套上一个阿尘替我准备的荷包,乍一看就好像是挂了个荷包在腰上。默默的祈祷着阿尘不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收拾了一下那些零散的碎银子之后,我看着那堆小肠衣又开始发愁。先不说小三准备它们的用意如何,但就用途上来说,确实是功能强大且必不可少。可就算不用想我都能知道万一真到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那一刻,我拿出这玩意来,阿尘绝对会气急败坏扯烂它们,然后再更加疯狂的蹂躏我。
  外面传来阿尘叫我的声音,打了个哆嗦,我飞快的把它们团成一团压到银子下面,阿尘推门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我面色潮红的坐在床上,他瞄了一眼我手里的布包,问道:“都看过了?”
  我点了点头,生怕他再继续问下去,赶忙说:“要走了吗?我马上就收拾好了。”
  阿尘面露疑色的上下扫视我几眼,我强自镇定的微笑着看他,直到他点了点头转身离去之后,才一下子摊回床上。好怕他非要看包袱里面的东西哦!万一他问道那堆玩意是做什么用的,我怎么答?直接跟他说是避孕套?还不被他掐死?更关键的是,我觉得他根本就知道那玩意是干嘛用的,到时候一定是连问都省了,直接上来掐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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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之后阿尘恢复到了以往慵懒又漫不经心的状态,仿佛那时如狼似虎般压住我的人根本不是他一样。就连我,偶尔都会以为那不过是场梦,可是抽痛的小指时刻提醒着我这个男人的多变,他可以前一刻温顺的像只小猫在你身边撒娇,下一刻就化作一只黑豹猛的咬上你的喉咙。幸好他那晚没有再继续下去,要不然,不论心理上还是身体上我恐怕都拒绝不了,而发展到那一步所需要的心理准备,我又还没有完成,所以老实说,当他从我身上移开时,我是着实的松了一口气。
  几日平淡无奇的旅途之后,我们终于到了一个规模相对大一些的城市——鬼侯城。相传当年白发鬼王就是在这座城市出生的,直到今天这里还有专门祭祀他的祠堂。也是在这里,我第一次对阿尘的身世起了疑心。
  这一路上阿尘基本上少有让我露面的时候,经常都是马车——毡包两点一线,我虽然对他这种近乎囚禁的照顾方式颇有怨言,却因为之前大都地处荒无人烟的大草原,再加上每次他都温言劝说,我也就忍了下来。这次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城市的地方,我那蠢蠢欲动的心再也无法压抑,出门的请求再次被驳回后,我就寻思着想要偷跑。但这基本上是很难的,因为就算不住挨在一起的毡包了,可阿尘却要了一个套间,他住外面,我住里面,除此之外门外还有两尊门神。
  只是古人既然创造了‘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自然就是有地方可用的。本以为我们只会在这里停留一天,谁知阿尘却说要在鬼侯城休整几日。我早就受够了毛皮被褥上刺鼻的羊膻味儿,自然是乐得多睡几天高广大床。没想到更令人惊喜的是,第二天清晨刚用过早饭,那个敖成就跑过来在阿尘的耳边嘀咕了几句,接着两人便一脸严肃的相携出门了,阿尘还顺便带走了门口的两尊门神。不过,他倒是没忘了我,把巫马青岚派过来守在我身旁,还一脸严肃的警告我不得跑到外面去,否则后果自负!我当然是表面上应承着,心里却飞快的打着小九九,寻思着怎么才能出门。
  看了一眼戳在桌前的巫马青岚,我决定主动出击,首先抛出一个温和善意的微笑。他也算是跟在我身边的老人了,虽然大部分时间是跟着小三,可对我的该有的了解一点都不少。见我对他笑,马上一脸戒备的说:“尘公子说了,不许你出门。”
  “我不出客栈,就在这里面转转,可以么?”我问很是小心翼翼,生怕暴露的太多,让他心生疑扣。
  “这个……”巫马青岚明显的犹豫了一下,最终却还是狠了狠心,说:“不行!连屋门也不可以出!”
  首战告负,我锲而不舍的继续跟进:“青岚见过那个蓝眼睛的少年吧?”
  巫马青岚的思绪还停留在我想要出去这件事情上,不疑有他,乖乖的回答道:“见过。”
  我两眼一亮,说:“我想要见见他。”
  “见他做什么?不行!”又是一个斩钉截铁的拒绝。
  “我与他是旧识,这一路都没说上话,先下闲了,话话家常而已。”我循循善诱着。
  “你跟他有什么家常可叙?你们总共才见过几面?”巫马青岚根本不相信我的说辞,一脸狐疑的看着我。
  我一见迂回战术无效,只得启用第二方案,一脸哀愁的说:“我跟他确实只见过两次,可……现在也只有他是楚家出来的人,我就是想……”话没说完,我哽咽着用袖子遮住了半张脸,偷偷的观察着巫马青岚的表情。
  他大概又想到我现在背井离乡跟他从中作梗有很大的关系,见我这样,脸上矛盾的神色越来越深,无意识的用手扣着裤线,有些焦躁的走了几步,说:“那好吧,就让你见见,但是你要跟我一起去,我不能把你单独留在房间里。”
  我含着泪花感激的点了点头,便起身跟着巫马青岚走出门外。刚跨出屋门,巫马青岚便说:“等一下。”
  我疑惑的看向他,就见他指了指身前,说:“你走我前面。”
  “可是我不知道他住哪间啊。”我无奈的说道。
  “没事,我告诉你怎么走。”
  他既然这样说了,我也不好意思再坚持,走前面就走前面好了。我们住的地方其实相当于是客栈的后花园,环境优雅安静,少有人会来打扰。只是房间不多,住不下全部的人,因此包括巫马青岚在内的六人是住在前院的普通客房。
  转过一道月亮门,便到了通向客栈大厅和普通客房的一个小门,虽然只是清晨,可大厅里零零散散已经坐了不少来吃早饭的人,时不时的有伙计从一侧的厨房里端出食物送上去。进了那小门,右手边就是楼梯,我昨天住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一般的客栈楼梯都是比较居中,而这家却是靠窗临街,这样的设计无形中就会少了两三桌临街的座位,相对的客人也就少了些选择。但这对我来说可是再妙不过了,上到一楼拐角处的时候,我趁着刚送完菜的客栈伙计与我擦肩而过的机会,顺势一推,那人便惊叫着扑向我身后的巫马青岚,与此同时我飞快的推开一扇窗跃了出去,落地的时候脚不太稳,还踉跄了几步,不敢多做停留,我飞快的向人多的地方跑去,钻入人群之际,耳边滑过巫马青岚的一声低咒。
  北方人大多壮硕,走到人多的地方,我有时甚至有种看不到天空,呼吸不到空气的错觉。努力的控制住好奇心,状似漫不经心的左右看看。刚刚从沉睡中苏醒过来的城市显得有些慵懒无状,薄薄的雾气飘荡在房舍间,有些出来得早的摊贩大概是食物已经买完,正准备收摊回家。我失望的想:看样子今天不是集市。不过幸好路边的商铺都已经卸了挡板开门迎客了,逛不了小摊,咱们还可以逛逛商店嘛。随便选了一家珠宝玉石店走了进去,不管什么时候女孩子对这种亮晶晶的漂亮东西都没有抵抗力。
  进门的时候店小二愣了一下,大概是看我孤零零一个人,虽然穿着高档,可在这寒冬腊月里即没围个围巾有没披个斗篷,手上既没东西,身后也没下人,他一时半会的也看不出我究竟是个有钱主,还是个落魄户。对于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视而不见,我目不斜视的直接走到柜台,扫了眼摆在台面上的东西,说起来这里的东西无论是从做工还是质地上都是跟商都无法比拟的,统统都是次品。掌柜的见我一脸的挑剔,赶忙乖觉的拿出店里的珍品让我看,我挑了半天也没寻着看上眼的,朝他摇了摇头,那个胖掌柜显然极有职业素养,虽然我挑东捡西的看了半天,什么都没买,还是一脸笑容的说道:“小姐要不要看看我们的约指,昨个刚上了几个稀罕物呢。”
  方才走在街上的时候我就发现这里的人大部分都会说汉话,只是口气语调都很奇怪就是了。现下一听胖掌柜这么说,我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可没想到这无心之举却让我看到了心仪之物,那是一对木质的约指,略显绿色的木头上镶嵌着一块洁白莹润的玉石,拿近之后一缕清雅的香气悠悠然吸入鼻尖,令人心神一爽。胖掌柜是何等精明的人物,一看我的眼神,便赶忙说道:“小姐的眼力真好!这可是上等的绿檀木,您看这颜色就知道是有年头的木料了。这款式简单大方又不失高贵,戴在手上即不扎眼,又显得有气质。而且这绿檀木长期佩戴还有提神醒脑的功能呢。”
  绿檀木我是知道的,大抵上说到檀木都产于南方,在北狄确实是少见的稀罕物,再加上又是绿檀,虽然木质比不上紫檀,可因为更为稀少而价格更高,经年累月木质的绿色会越变越深,再加上清雅的香味,我是越看越喜欢,直接问:“这两个,多少钱?”
  胖掌柜搓着手笑了笑说:“不贵不贵,只要二百两银子。”
  二百两?差不多合四万块人民币了!哪里用的到这么贵?这胖子八成以为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死命的抬价了。哼!姑娘我市面见的是不多,可这杀价的本事可是从来也不小,放下那只大的约指,再拿起另一只小的,左右看了看,挑剔的说:“掌柜的,这也太贵了吧?这东西一来对做工要求不高,除了那内嵌的玉石需要点本事以外,其他的都是再简单不过的手艺了。再说这材质,绿檀虽然是稀罕物,可这块料明显色泽不匀,算不得上品,而这玉石先不说大小,一看就知道是山料,色泽水头都不好。若不是看在少见木质约指这点上,我是不会要的。这样吧,三十两银子,再高,我也不会给了。”我比出三个手指,看的那胖掌柜冷汗直冒,连连叫苦道:“我的大小姐,可没您这么砍价的,三十两我连路费都赚不回来,这样吧,看在您诚心想买的份上,一百五十两。”
  死胖子,你还真当我是个冤大头不成?一百五十两,绿檀木我都能要一斤了!轻轻的将约指放回盘内,再多伸出一个手指头,说道:“四两,黄金。到此为止了,您给,我就拿着,不行,那我也没法子了。”
  胖掌柜在柜台里为难了半天,我等了一会,见他没有要卖的意思,笑了笑说:“得,那也就不为难您了,就当它跟我没这个缘分好了。”说罢,便转身离开。
  身后的掌柜貌似跺了一下脚,叫道:“小姐等等!今儿开张第一笔买卖,我就做主给了您了,就当图一吉利。”
  笑嘻嘻的转身回去付钱取货,嘴里还不忘说着好话。买了东西,心里的憋屈也跟着烟消云散了,正想说干脆回客栈好了,巫马青岚怕是快要急死了,而且要是能赶在阿尘他们回来之前回去,搞不好还不会被发现。等走出店门的时候才猛然发觉太阳都升到头顶了,抬手挡了挡刺眼的阳光,下台阶的时候感觉侧面一股不正常的凉风冲来,转了转身,却还是没有避开,被个黑影撞了一下。手下意识的伸到怀中,还好,钱包还在。刚放下心走了两步,突然觉得不对劲,低头一看,系在腰间的荷包不见了。那里面可是有楚云天送给我的玉佩!二话不说,转头便向那黑影追去。





    第三卷 天都篇 第五十六章
    更新时间:2008…9…4 21:22:10 本章字数:4000

  第五十六章
  人在耗尽全部的心力去追逐一个身影的时候,往往都会忽略周围的一切,不管那个身影是一生的至爱也好,还是一个小偷也罢。衣衫褴褛的清瘦背影极灵巧的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我使出浑身解数死死的跟在后面,大部分人在我们冲过去的时候都会自动自发的闪开,当然,也有例外。
  只觉得眼前一片水蓝色铺天盖地的压了过来,等我想躲开的时候,已经是来不及了。迎头撞进一个结实的胸膛,捂着差点被撞断的鼻梁,低头了说了声:“抱歉。”扭头就准备继续追,却被一股强劲的力道一把拽住胳膊,基本以脚跟为圆心的转了半圈,又跌了回去。心焦被那偷走的东西,我自然是没有什么好脸色,吼了一声:“搞什么鬼!”
  本想抬头叫这人放手,入眼的却是……一段修长结实的脖颈,不得已又往后扬了扬头,撞进一双含笑的眼,那眼的主人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挺直的鼻梁上方,距离稍显近了些的眉眼给他平添了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一双薄唇此时正微微上挑,露出一个温和的微笑。我想他大概是很努力的想要做出一个平易近人的笑容,只可惜他身上那种浑然天成的气势,一般人见了都会下意识的腿脚发软。
  “别急,有人帮你追去了。”声音不疾不徐、客客气气,跟他的外表完全的不搭调。
  我喘着粗气的看向他身后,果然有个长手长脚的壮汉顺着那偷儿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稍微放心了些,抬手抹了把额间的细汗,心下暗自斥责自己的没用,白学了这么多年的功夫,跳窗逃跑就没问题,追个小偷却是死活也追不上!朝着眼前的这个人善意的笑了笑,说:“谢谢,方才抱歉了,没撞坏你吧。”我其实只是意思意思而已,凭他从平方面积到立方体积都大出我不只一倍的情形来看,就我那点动能,估计还不够让他挪个步的呢。
  可没想到他还当真了,满头黑线的看着他把自己浑身上下仔仔细细的都检查了一遍,才点了点头,说:“还好,没撞坏。”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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