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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神仙也有江湖-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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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 虫的江湖史 第二十六章 原来是自费!

出了云梦山,虫虫开心极了。其实云梦山的风景相当美,可既然她被限制了行动自由,那么无论多么美丽的地方也不过是牢笼,而现在的她则是出笼的小鸟。

小鸡万事知不能跟着她,只好继续藏身在昆吾连天洞中,但是金尾羽已经被虫虫穿成了项链戴在脖子上,再加上木手镯样的连连看,她现在也算是有首饰的人了。连连看的母环戴在了二师兄燕小乙的手腕上,说到底白沉香还是不放心她,即担心她的安全,又担心她捣蛋,总是要派人盯紧她才放心。

不过虫虫并不反对整天和二师兄拴在一起,因为燕小乙是帅哥一名,典型的江南才子型,身材高高瘦瘦、面容清秀,虽然话不多,有点倔强,不过很容易被忽悠,经常被气到无语无奈,看起来很可爱,让人欺侮起来也有成就感。而最让她满意的是,前因后果镜被另一路进入无穷山探查情况的师兄们带走了,否则她这一趟的寻找真火石之旅肯定会少了许多乐趣。

还有一件好玩的事,就是剑仙们出门不用腿走,也不乘车乘马,而是御剑飞行,这让虫虫感觉无比新鲜。站在二师兄的身后,踏在他那把变幻成大片薄冰状的断水剑上在云海中穿行,像自由的飞鸟一样鸟瞰大地,还可以顺便揩一下这位清秀帅哥的油,一举三得,[炫…书+网//。]美哉啊美哉!

但是,这种快乐的情况没有持续多久,御剑飞行的新鲜劲儿一过,虫虫就发现这趟旅行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美好,因为路费明显不足,他们在天上飞了一天,落下云头后一直住乡村小店,有时候就在山野中将就一夜。吃的东西更不用提,每天不是冷水就馒头,就是馒头就冷水。这让虫虫无比怀念哈大叔做的饭,虽然也是素食,但清香美味,花样多端,像上等素斋一样。偶尔摘两个山果吃,也又酸又涩,和紫竹林的多汁果根本没的比。

开始她以为他们只是错过了宿头,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她就有点怀疑了,结果一问二师兄,才知道他们这趟出来是没有经费的,那个一毛不拔的白沉香一个字儿也没给,事实上天门弟子出任务,从来没有经费一说,所有的人都用自己的钱。

修炼剑仙,要在山中度过几百年寂寞清苦的岁月,当亲人们一一离去,他们却还是年轻的样子,所以天门派中人几乎全是与尘世隔绝的,也所以金银这种俗物在云梦山中属于相当稀有的金属。山里平时的吃穿用度,都是自给自足,偶尔由哈大叔到市集上去卖点山珍也是为了换回必要的日用品,剩下的所剩无几的银子再上缴,就放在撒星殿外的一个空石腹中,谁用谁拿。

也就是说:虫虫满心以为这是公费旅行,实际上却是自费。或者更确切一点说,是自助游!

她向来是个享乐主义者,不是自然主义者,她心目中的旅行是很腐败的,坐飞机、住五星级酒店、有专业的导游,可以在特色商品店大买而特买东西、邂逅又有钱、又靓仔的男人,然后——再然后――咳咳――

可是,她怎么能想到这些仙风道骨、风姿灵秀的神仙都是穷得叮当响的穷光蛋?怎么能想到他们果然是仅靠仙气儿维持生命的。所以,前几天餐过凤麟洲的绝美秀色后,她开始怀念庸俗的物质生活了。

“我想吃肉。”她哀怨地说。这回他们出来,手指头都数得出的可怜钱钱还由燕二师兄来管账。

“七师妹,虽然本派不禁荤腥,可我们毕竟是修仙的人,还是食素为好。”燕小乙一本正经地说:“再说,我们每周都会辟谷几天,以清理身上的浊气,现在因为要赶路,所以才没有进行而已。”

“我想吃肉。”虫虫重复着,上下瞟了他一眼。

燕小乙不知为什么打了个寒战,和魔道恶徒对战时都没有害怕过,这回却被新入门的师妹盯的心里发毛,就见她一对黑白分明的丹凤眼闪烁烁地在他身上溜来溜去,感觉后脊爬过一条冰凉的小蛇。

“这还不简单。”八师弟尚黄乙道:“刚才我看那边有野兔,我修仙之前是猎户,打这猎最在行了,抓一只来吃不就行了。”他说着吸了吸鼻子,看来也被勾起了馋虫。

“八师弟!”五师姐容成花落责怪地瞪了尚黄乙一眼,“虫虫不懂得规矩倒也罢了,你怎么也来胡闹?本门的规矩,非斩妖除魔不能杀生。这才离开师父几天,你就不听话了。”因为是钧天仅有的两名女弟子,所以她和虫虫的关系非常好,说话的时候直呼其名。

八师弟吐了吐舌头,没回嘴。

HOHO,这些神仙可真虚伪,只要自己不亲手屠杀,吃荤就不算罪过了?有需求才有市场,大家都不吃肉,自然也就没人杀生。既然不禁荤腥,又何必区分是谁杀的?合着自己吃肉开心,却让那些屠户承担上天的惩罚?假斯文啊假道学!

虫虫想着,向八师弟招了招手,“小八,还是你最合我意,快到师姐这边来。”她摆起师姐的架子,拉八师弟到自己身边,两人并排蹲在一处,继续死盯二师兄,好像两只小狼在讨论如何吃人。

尚黄乙虽然也有两百岁了,但山中岁月与尘世不同,他的外貌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脸上还顶着几颗痘痘,心性是也少年情怀。平时师兄弟们虽然友爱,但全部拘谨安静,他一个人寂寞无聊得很,自从来了这个七师姐,尽管相处不多,他却好像找到了知音一样,所以两人自动组成了同一阵线。他不知道七师姐为什么要盯着二师兄,但也两肋插刀的瞪大一对大眼,视线统一。

“我还要睡软床。”虫虫又说。

燕小乙被盯得恨不得土遁了去,却又不能,听虫虫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再做要求,立即投降道:“要不――到下个集市,我给你――们买两个烧饼,上面有芝麻、有油,应该会好吃一些。”他边说边伸手摸摸衣袋,里面那几文钱被捏得发烫,也不知道够不够买两个烧饼,“软床的话,师兄给你多捡些草,铺的厚一点,好不好?”

虫虫不说话,还是上下打量二师兄。燕小乙以为她还不满意,不知道怎么劝解她才好,殊不知此刻的虫虫是在想着生财之道。她不是个事事要求别人的人,反而她认为,想吃果子吗?自己种树吧!她现在在考虑果树种在哪里最合适,结出果子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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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之 虫的江湖史 第二十七章 生财有道

她和五师姐容成花落穿的都比较漂亮华丽,按理说这两件女装会值不少钱,可那是人家五师姐的娘送的,不能卖,再说虫虫爱臭美,也舍不得卖,而二师兄和八师弟穿的就普通了,虽然没穿那件工作服式的天门派灰袍子,也是布衣一件,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花头。

除非――把帅气文雅的燕师兄卖给深闺寂寞的女人,等拿到钱后,他们三人立即跑路,燕师兄法咒一念,嗖的一下御剑而飞――这一招“放白鸽”真是有趣啊。可是等等,燕师兄自尊心很强,表面温和,骨子里却骄傲,是那种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人。这一招别说他不同意,就算他被她忽悠的迷糊,暂时同意了,将来想起这骗人的一幕,说不定去一头撞死。为了几个钱损失一名帅哥师兄,可是得不偿失的。不行不行,要另想办法。

没有东西可卖,又不能出卖二师兄的色相,那么就只有出卖劳力了,这方面应该是手持真刚剑的八师弟的强项。她这么想着就去看八师弟,见他长得像个小牛犊子一样强壮,一双眼睛很纯洁的放射出崇拜自己的光芒,暗骂自己这主意不好。对于无比信赖自己的八师弟,她应该罩他,让他跟她吃香喝辣才对,怎么能利用他?不好不好,这主意不好!

她猛的摇头,动作太大了,又赶上八师弟凑过头来和她说话,两人的脑袋呯的撞在一起。那情况,一只虫子和一头小牛犊相撞,后果不用想也知道,就像是乒乓球撞篮球,可怜的一方由蹲为扑,趴到了地上。

“你这愣头青,天啦天啦,头骨都被你撞塌了。”虫虫抱着脑袋痛呼,任由五师姐把她扶起来,感觉额头偏左的地方立即鼓起一个大包。再看罪魁祸首,一脸歉意的骚骚头,一点事也没有。

这不公平哪,为什么小八没事!

“七师姐,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间接杀人也要坐牢的,你跟我有仇啊,往死里撞我――你――哎呀,对了。”她突然大叫一声,顾不得头上疼得像裂开,眼前金星银星飞来飞去,回身在地上乱摸,吓了其他三个人一跳。

“怎么了?”五师姐一手轻揉着她的额头,一边责怪的瞪了八师弟一眼:“掉东西了吗?要找什么,我们一起来找。”

“在这里!哈哈,这下子有路费了!”飞来横财的幸福感成功的压下了肉体的疼痛,但因为还在头晕,虫虫差不多是抱着身边二师兄的大腿爬了起来,一手抓着一串红红的东西,大叫道:“我就说我是天才,这样的好事也给我想得到!”

其他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位花样百出的虫虫怎么会突然发癫。

“我是说,这个东西能卖大价钱,这样我们的路费就有了。”虫虫晃晃手中的手机链,见燕师兄一副就要说教的样子,忙道:“我知道修行之人不应该贪图生活舒适,可是常言道: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咱们如果要济世救民,就要了解民间疾苦,大隐做不到,做个中隐总可以吧?我们在天上飞来飞去,不在民间走动,怎么知道天下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况且,我们这回是来寻找真火石的,虽然梦兆说真火石是在聚窟洲,但具体在聚窟洲的什么地方,我们一点也不知道。与其我们到了地方再乱找,不如我们在民间走走,说不定更能得到些线索。还有,魔道中人在哪里都有活动,听说最近一直围着我们天门派的无穷山转,我们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应当顺道打听一下魔道的动向,为我天门派立一大功。”

她说得气都喘不过来,心里大大的佩服了一下自己的说服能力。她不过是想逛逛集市、大吃大喝一番、外加看点风土人情罢了,居然给她找出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偷眼看下燕二师兄,明显被她忽悠得动了心思。小八是个没主意的小正太,五师姐虽然有些疑虑,但性子温柔随和,想来也不会反对。

等了会儿,燕二师兄终于点了点头道:“明天就到了凤麟洲最大的城――隔海城了,我们就一路走过去。我听大师兄说过,魔道在此处出没频繁,我们是应该留心一点。”

“先得把这个卖了才行。”虫虫急忙插嘴,“你们要知道,酒楼和茶寮是各种小道消息最为集中的地方。咱们的衣服也要换一下,二师兄和小八的太土了,傻不愣登的,五师姐又和天仙一样,这样的搭配会引人注意。”

燕小乙点头道:“七师妹顾虑得对,就照师妹的意思吧。可是,卖了师妹的东西恐怕不好吧?”

“我留着这玩意儿也没什么用,不如为咱们天门派做点贡献。”虫虫毫不在意的说。

事实上这东西确实没有用了,她来到这儿的第一天,手机和数码相机都摔了个稀巴烂,她已经把残骸埋到紫竹林里毁尸灭迹,免得白沉香哪天问起来,她没办法回答,不过拴在手机上的小零碎和其他一些小东西,她没舍得扔。

这手机链是她表妹送的,一条电镀的铁丝链子上,上下共挂了三排红色桃心,一排两个。桃心的材质是塑料,不过中间夹杂了好多金粉银粉,在阳光下一照好像透明一样,金光闪烁,非常漂亮。第一排只是两个桃心,第二排在桃心旁边挂了两个红绒球,第三排更是坠了两个小铃铛,一甩的时候叮叮乱响,分外好听。

没错,为买这个表妹只花了十块钱,可是塑料和电镀在古代都没有,这样的风格更是少见,所谓物以稀为贵,到了隔海城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她只要把这东西往手饰楼一放,包管半天就卖出去。

对于手机链的安排,还有那些她留下作纪念的小玩意儿,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她的商业智慧,她甚至开始琢磨回到山上后发展天门派的第三产业,而如果他们四个人在聚窟洲呆的时间长,卖手机链的钱挥霍空了,她还可以撺掇二师兄和八师弟做起强盗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反正,只要告诉他们这是劫富济贫就能激发他们的职业正义感。

“虫师姐知道的真多啊。”八师弟谄媚地笑。

虫虫这才觉得脑袋上扎扎的、火烧火燎的,轻轻一碰就又疼得叫了起来,知道她的额头上生生被撞起了一个大青枣。

“小八,再撞一下师姐这边,对称了就好了,我可以告诉人家我是龙女,头上这两个是角。”

卷一之 虫的江湖史 第二十八章 价高者得

隔海城非常繁华。

他们进城的时候大概快到中午了,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在街道两边鳞次栉比的店铺中进进出出,小贩的吆喝叫卖声此起彼伏,离城门不远的空地上,还有戏班子在唱戏。叫喊、争吵、寒暄、调笑、讨价还价,这嘈杂,怎一个乱字了得。

不过虫虫却很喜欢这里,因为她总算感受到了活跃的人气,谁说市井生活就一定庸俗来着,生命的真实感觉不就在于此吗?

其实不仅是她,其他三个人也很开心,二师兄和五师姐还好,毕竟被师父差遣下山办过事,对这滚滚红尘、凡俗之物有稍许的免疫力,虽然也很兴奋,却不很惊奇。八师弟可就不同了,他就好像一只小兔子被扔到了萝卜地里,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好玩,从城门往里走了一百米,差不多用了两盏茶的时间。

他是猎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没下过山,只在山林里成长,后来跑到云梦山上来玩,无意中拔出了真刚剑,于是被白沉香收为弟子,百年岁月就这么如水流过,从来没有到过集市的。

“别和乡巴佬进城似的,当心引人注意。”虫虫急着去卖手机链,却被八师弟拖着要去看木偶戏,一边用力摆脱他的拉扯,一边故意恶狠狠地道:“你要看什么,要吃什么,也要钱啊,没有钱什么也办不成,快松手,不然我可打了。”

八师弟放开手,还一直惦着脚向远处看,恋恋不舍的。

虫虫轻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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