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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飘渺进化-第5部分

小说: 飘渺进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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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无人,我又拣起一块石头,瞄准死狼扔了过去,石头距死狼三米左右掉到地上,刚才是怎么扔的?

以前我没怎么扔过石头,大概最多三四次,在我的意识里,扔石头是危险的,万一砸到人,就是个灾难,即使没砸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老师会说,家长会骂,同学也会认为我低级。可现在不一样了,这里只有我一个,还是在古代,谁也不认识我,我可以妄为,刚才就扔了许多石头,现在自然还可以扔石头,随便扔石头。

还是古代好啊,空气清新,没有污染,人口还少,这么长时间也没人,我咳嗽了一声,竟然听到山谷间隐约传来回声!

我乐了,轻轻唱了一首歌,周围没人,太阳温暖地照着我,小风轻柔地打着招呼,我的声音越来越大,我不停地拣石头,不停地扔,随便扔,不停地唱歌,随便唱,大声地唱,大声地笑,大声地骂人,随便骂,心中充满了自由的快乐。

不知不觉中,唐庆回来了,驮运辎重的马匹被他找到了,衣服有些撕破,交回短剑的时候,他说他杀死了那群狼,兴奋中,我没怎么理他,继续沉浸在自由的兴奋中,唐庆在旁边待了一会儿,就自动请缨前去寻找那匹惊马,我自然点头,继续扔石头,右手扔累了左手扔,左手扔累了右手扔,没什么目标,四面八方随便扔,我继续大声地叫,大声地笑,大声地唱。

好象我把所有会唱的都唱了,我的肩膀也疼了,两个肩膀都疼,连腰也酸了。躺在地上,我望着蓝天白云,感到很舒服,身下的石头提醒我现在不是梦,是实实在在的现实,摸着石头,感觉着它们的硬度,慢慢沉浸到一种从没有过的感受中,好象自己熟悉周围所有的石头,好象自己化身成为这里的空气笼罩着这里,这里的一切都是自己的。

可能这就是归属感吧,地面的微微颤动以及越来越响的马蹄声告诉我,唐庆回来了,找回了那匹惊马,我急忙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

唐庆骑着马,在离我五十米左右的地方下马,牵马走过来,躬身道:“主人,马找到了,咱们是继续走还是吃了饭再走?”

对对,也该补充补充了,我有些饿了,道:“先吃饭,吃了饭再说”。

唐庆道:“辎重马匹驮着些干粮烤肉,只是有些凉了,小人重新烤烤,请主人稍待。”

那些金国兵将给了我一些烤肉,当初他们拾掇猎物的时候我不在场,不知道他们怎么扒皮放血的,现在正好是个机会,我指着那匹狼道:“不吃那些,吃这个新鲜的。”

唐庆有些迟疑地劝道:“主人,狼肉有些粗硬,还是山鸡兔子比较好。”

我摇了摇头,递给他一柄短剑,道:“没关系,凑合着吃,我还没吃过大灰狼呢。”

唐庆接过短剑躬身而退,把马放养在那个小草丛附近,回身走向大灰狼。

看着他恭敬的样子,我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是要上大学的小孩了,是大人了。

大人,定义很模糊,也很清晰,在我的概念里,大人,意味着不上学,有工作,有钱,有时间,什么都知道,可以骂人,可以干任何事,比我自由,懂得很多,成熟,有内涵。

现在,我也是大人了,再也不是学生了,再也不是小孩了。我不用上学了,在这个时代,我知道的比他们任何人都高级,我有时间,我可以随便骂人,我很自由,我是唐庆的主人,只要我驾御住唐庆,我就可以有许多钱,就可以干任何事,我是大人,近乎为所欲为的大人!

唐庆拔出短剑,插进先前往外汩血的窟窿,转头问道:“主人,您要狼皮吗?”

我愣了一下,狼皮?记得一次晚上回家的时候,有个外地人在兜售羊皮,雪白的羊皮要好几百,不知道这个狼皮值多少,毛色不错,手感也可以,只是沾上血了,咳,洗掉不就行了,我点头道:“要。”

唐庆抬手将狼尾巴砍了下来,放在旁边,然后用短剑在狼身上划,斜斜地划,再从后面绕回来,狼的血没怎么往外流,可能刚才流干净了。用脚踩住,抓住狼皮使劲往外分,不时将短剑伸进去划两下,远处看不清楚,我迟疑片刻,下决心,走过去。

狼尾巴整体不大,毛茸茸的,几乎全沾上了血水,我忽然想到,毛笔中的狼毫笔是不是用狼尾巴毛做的,要是那样,我应该留着它,以后找人做些狼毫笔,应该也挺值钱的,伸手掐着没沾上血水的那一点,我拣起狼尾巴,放到外围一个石头上。 

扒皮,好象撕裂般的拔皮,随着唐庆的动作,狼皮下来了,是个比较完整的狼皮,露出里面红色的肢体,好象生物书上的肌肉标本图。唐庆站起来,将狼皮放到外围一个石头上,有些不好意思道:“主人,狼皮没拔好,不是一体的,以后我给您拔个整的。”

我不由自主点了点头,转身走到旁边,坐在山石上,仰头看着蓝天。刚扒下来的狼皮上几乎全是血水,一点不象我想的那么干净,如果不是我早有思想准备,刚才唐庆扒皮的动作就让我吐了,早就不想要什么狼皮了,连看都不想看了,还是蓝天白云好,可以抚慰我异常波动的心灵,可以缓解我持续想吐的恶心。

唐庆跑到辎重马那里,拿回来一葫芦清水,慢慢倒在肢体上,血潭立即变大了许多,血水四溅,唐庆不在乎,继续冲洗,然后把肢体摆到一个大石头上,转身去找树枝了。

不能吐,说什么也不能吐,我仰望蓝天,努力不回想刚才所见。

是不是仰着头容易使人吐呢?怎么这股劲总过不去呢?我低下头,正好看见自己又沾上了血的手,虽然刚才是掐捏狼尾巴,只沾上了一点血,可指甲缝里的那些红痕在强烈地提醒着我:该吐了!

忍不住了,实在忍不住了,我吐了,畅快地吐了。

唐庆急忙跑过来问道:“主人您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瞥见他身上的血迹,我急忙挥手阻止他继续前进,努力道:“没事,我没事,哇!”

肚子里没什么可吐的,吐出来的酸水在引诱着我继续吐,我移动脚步走到旁边,看着唐庆关切的样子,苦笑道:“没见过这么血腥的,忍不住,没事,一会儿就好,没事,哇!”

不行了,不能再看唐庆了,也不能看这个环境了,我醒悟过来,立即走到远处,抬头看天,让圣洁干净的蓝天白云镇压我呕吐的反刍,看起来,低头容易吐,抬头不容易吐。

唐庆没过来打扰我,不知他在干什么。我深呼吸,抛开一切,尽量将自己融化在蓝天里,自我催眠中,继续仰着头,努力寻找早先那种自由时的感觉,嘴里小声反复强调着:“大人,我已经是大人了,自由的大人,为所欲为的大人。”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噼啪”声,唐庆找来树枝,开始烧烤了。

我缓缓低下头,没事了,再看到手上的红色也没事了,这些都是外在的污染,远远见唐庆坐在一个火堆旁,火堆旁边竖立着Y型的树枝,另有一个直的树枝穿着两个狼腿,一端在Y型树枝上,一端持在唐庆手中,把狼腿凌空架在火上,随着唐庆的翻动,树枝带着狼腿慢慢地在火上滚动,狼腿的表皮都有机会感受火的热情。

架在火上的那两条狼腿都是前腿。没什么,这有什么呀,没吃过肉吗?屠宰场应该也是这么弄的,只不过这次是自己看着拾掇的,这么想着,眼睛注视着狼腿,我冷静地走了过去。

就拿狼腿当火腿吧,火腿应该是猪腿,都是腿,刚想到这里,我看见了旁边连着后肢的狼的残骸,还有一堆内脏,忍不住我又吐了。与前次不同的是,这次一直有个强烈的意念在鼓励着自己:“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

抬头见唐庆看我的眼神有些怪异,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台词,摇手道:“没事,我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刚说完,心中竟泛起一丝好笑,身在如此血肉模糊的悲惨场景中,我怎么忽然觉得好笑呢?回想到周星驰的《大圣娶妻》?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没什么感觉了,自己怎么了?

刚有这么个意识,一股冷意从头顶灌下来,我不由打了个寒颤,心中奇迹般没有了任何感觉,所有不良反应都消失了,我异常冷静地看了看架在火上的两个狼前腿,又看了看地上的那些残骸,再转头看了看沾了血的狼皮,没吐,不仅没吐,而且没有任何刺激性的感觉。

仿佛它们都是电影中的一个情节,看着很近、实际离我很远,看着很脏却与我没多大关系,它们是脏的、我是干净的。

麻木了,给自己造了个壳,关闭了心灵的窗户,许多类似的想法在我心中一闪而过,仿佛有人在嘲笑或是在评定。不知怎么,我想偷笑,不管怎样,再也不怕这些了,值了,这可能就是成熟的标志吧,朝唐庆微微一笑,我随口道:“没事了,习惯了。” 

第一卷。湖山 第六章。野外烧烤
(更新时间:2006…1…22 20:25:00  本章字数:3806)

狼腿上被唐庆用短剑划了许多道,唐庆盯着烤狼腿,没有看我,只点了点头,表情有些古怪,好象是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他的身边有碗水,是盐水,他不停地用一个带有树叶的小树枝蘸着水往前腿上刷水,也就是把盐刷在狼腿表面的那些缝隙中。
我走过去,坐在唐庆身边,也盯着烤狼腿,一股烤肉的香味浓烈飘出,大灰狼前腿肉串整体锃亮,一滴滴的油顺着狼腿掉到地上,大股大股的烤肉香味喷薄而出。

我的唾液分泌立时增加许多,咽了一下,问道:“什么时候能吃?”

血腥?什么血腥?残忍?什么残忍?当饥饿的人体会到这些肢体与残骸都是食物的时候,都是寻常肉类的时候,我朝残骸伸出了手,道:“怎么不烤后腿呀,后腿比前腿大,两个前腿不够吃,再加个后腿。” 举起短剑,一下子竟砍掉了一条狼后腿。

不对,自己没这么大力气呵,感觉好象这只后腿早就与残骸分离了,是唐庆特意放在那里的,自己刚才没注意,确切地说,没敢仔细看。

唐庆急忙过来拿起后腿,道:“主人您别动手,这种粗活小人来,这两个前腿是为您烤的,等烤好了,小人再烤这个后腿。”

我道:“那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这样,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边吃边烤,等吃完了,这个后腿也差不多了,这多好。”

唐庆立即道:“不不,主人,还是您独自享用前腿,狼肉本就粗糙,后腿更是粗韧难嚼,还是小人来,小人已经习惯了,小人不饿。”

我有些好奇道:“前后腿的肉质不同?还有这个说道?那就更应该试试了,别争了,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然后一起吃这个后腿,哎我说,你能不能现在就烤这个后腿?到时候就能前后腿一起品尝了,要不然,等后腿烤好的时候,前腿的滋味都忘了,就不好比较了。”

唐庆愣看着我,吧唧了几下嘴,道:“主人,还是您先用这两条前腿,等您用完了,后腿也烤好了,我给您留些尝尝。”

同甘共苦,最好能成为好朋友,好兄弟,这是好人聚义的传统办法,只有坏人才独自享受下面的贡献,许多小说都是这么写的,我看过。

既然唐庆是我的手下,那么自然我是主角,唐庆是配角。

身为主角,就要有主角的觉悟和做法,我是好人。

好人道:“这怎么可以,一起吃前腿,一起吃后腿。” 

唐庆伏身道:“主人,小人实在不敢当……”

好人立即打断道:“难道你不想跟我同甘共苦?”

当兄弟们与你谦让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一定要显示出自己真心让利,只有这样才可以打动他们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增进感情,几乎所有书上都这样说,现在我必须抓紧唐庆,刚才我呕吐了好几次,万一唐庆认为我软弱可欺就坏了,因此,有些软弱的好人斩钉截铁道:“别说了,就这么办了。”

唐庆果然深受感动,跪伏在地说出许多表忠心的话,还眼泪汪汪的。

我很高兴,即使刚才我的呕吐使唐庆对我有了什么不良想法,现在也应该没事了。

许多地方的表皮焦了,表皮下面一厘米左右熟了,可再往里面的那些却没熟,每次只能用短剑将烤好的表皮附近割下来,继续烤里面的,无法切出大块,狼肉确实粗糙,每一口都要仔细咀嚼好一阵子才可下咽,少许的盐味使嘴里的肉越嚼越没味,也弄的我越来越饿,恨不得吃生肉,以前我没吃过烧烤,与想象完全不一样,太难吃了,或者,是因为唐庆的烧烤水平有限?

可能是肉里的血水没放干净,烤好的狼肉有些腥,刺激得牙龈有些痒,很想如狼那样咬个什么东西,可刚才咀嚼狼肉消耗了大量的力气,太阳穴旁负责咀嚼的肌肉有些无力的酸软,吃累了,这几种感觉来回冲击我的心情,一种从没有过的不耐烦浪潮一直在上涌,终于我忍不住了,道:“不烤这破狼了,太难吃了!”

唐庆急忙道:“主人,我去拿那些烤好了的,稍微热一下就好。”

唐庆指的是那些金国大内侍卫兼猛安谋克们送给我的,全放在辎重马上。当时他们打了许多鸡和兔子,还有只鹿。在家的时候,我没吃过鹿肉,因此先前他们在询问我吃哪个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鹿,不吃其他,所以现在剩下的只有鸡和兔子。

在家的时候,我很少吃兔子肉,现在正饿的时候,虽然有兔子肉,可不如鸡来得熟悉,刚才的烤狼给了我一个教训,不要在自己急用的时候试验不熟悉的东西,我点头道:“对,拿那些鸡,我觉得我一个人能吃两只。”叫化鸡的做法在脑中闪现,许多书里都说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很好吃,肉很嫩,要不是这里的沙土太少,正好用这个糙狼试一试。

狼腿烤得很烫,唐庆把帐篷粗布垫在手里,将树枝上的狼腿扯下来,换成五只鸡。见先前穿狼的树枝不够长,只能穿四只鸡,我从火里扒拉出块比较大的石头,把剩下的那只鸡放在火红的石头上,唐庆翻弄树枝,我翻弄石头上的鸡。

碰到略有些发红的石头,鸡迅速焦化,我的动作被迫加速,忙得不亦乐乎,阵阵香味传出来,在我咽下第十一次口水的时候,不能继续加热了,石头上的鸡已经焦黑一片了,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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