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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到开封府混个差事1-第2部分

小说: 到开封府混个差事1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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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虔翻了个白眼。
  这算什么狗血剧情,难道编剧已经黔驴技穷了吗?
  等等,这不是逃跑的大好机会?这两个臭老头,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自己困在这个荒山上,害自己赚钱的机会没有,看帅哥的机会没有,回到现代的机会更是没有。如今两个老家伙都快死翘翘了,难道还能拦着自己不成?哼哼,这可真是媳妇熬成婆——自己终于熬到头了!
  慢着,自己的手在做什么?为什么会拿起银针?等等,为什么自己摆出“一百零八穴天外飞仙针阵”的起手式?那个针阵自己还不太熟啊……等等啊……
  三柱香后,金虔满头大汗地坐在了地上。
  两个老头已经恢复了神智,十分欣慰地看着眼前唯一的徒弟。
  “‘一百零八穴天外飞仙针阵’,看来徒儿已经运用自如。那其他的针法定然无碍。”医仙捻着眉毛道。
  “徒儿居然想到用苗疆蛊毒吞噬‘牡丹草’之毒,看来为师的本事徒儿已经尽数学得。”毒圣搓着胡子道。
  “你们两个臭老头!要是我没办法救你们,该怎么办?”金虔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叫道。
  该死,自己的手现在还在抖啊抖的,简直快媲美霹雳舞了。
  两位老人相视不言,似乎早已洞悉此种境况,竟是满面笑颜。
  这让金虔更为恼火,直直地瞪着二个老头。
  见此,毒圣才缓缓开口:“徒儿,莫要怪为师,唯有此法才能试出徒儿的真本领。”
  金虔瞪了一眼毒圣。
  毒圣轻轻摇头,又笑道:“虽然徒儿技艺精进,但为师仍有最后一毒未曾教于徒儿。此毒乃天下至毒,只可提防,无药可解。”
  “什么毒?”金虔难得见到二师傅不阴阳怪气的样子,不禁接口问道。
  “乃是人心。”
  “人心?!”声音拔高。
  “正是。所谓江湖之大,人心难测。人心之毒,正是天下至毒。徒儿,你以后可要当心为好。”
  金虔不觉一愣。
  现代世界的冷漠和复杂、阴谋与陷阱,自己早已深有体会。现代人各个武装防备,将一颗赤心锁在层层枷锁之中,唯恐别人窥得真心。二师傅此言,虽然短短数语,却字字出自肺腑,不由让自己感觉一股暖流涌入心田。
  “徒儿,为师也再授你一病。此病同样无药可医。”医仙在旁说道。
  金虔先是一愣,可瞬间就反应过来,微微苦笑。
  “师傅说得可是心病?”
  医仙捻眉一笑:“正是,徒儿聪慧。”
  金虔简直在肚子里苦笑不止。这哪里是自己聪慧,是中华五千年的智慧结晶好不好。自己不过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来个文化继承,顺道捡个大便宜罢了。
  “但师傅可曾听过‘心病还需心药医’的道理?”
  医仙又笑了起来:“为师幸甚、幸甚。看来为师也无术可传了。”
  二老微微颔首,面带微笑。医仙从怀中掏出一本书册,上写“逍遥游”三字,递与金虔。
  

二。仙山学艺苦不堪 成果既成回人间(3)
金虔翻开书册,见纸张颇新,还有墨迹未干。仔细阅读,发现书上写得竟是上乘轻功心法。
  “师傅?这……”
  医仙笑道:“为师二人以医术、毒术闻名天下,却从未习得武功,内力更是半分全无。”
  毒圣也接口道:“但名号既响,自然惹来仇家,多次生死一线,多亏绝世轻功保命。所以我二人将两家独创轻功,合编典籍,授予徒儿,还望对徒儿之后有所助益。”
  金虔这时候才恍然大悟,感情是教自己逃命招数呢。要得!要得!不知道这个“逍遥游”比起段誉的凌波微步,哪个逃起命来更快?
  医仙看了一眼金虔若有所思的模样,以为徒儿担心无法修习此轻功,赶忙又道:“此轻功不需内力助益,只靠借力助力之理,就可身若鸿毛,轻似微风,万丈深渊如履平地,还望徒儿好生研习。”
  金虔一听,哇,这可不是盖的。如此逃命绝招,当然要赶紧研究,要不然到用的时候可就来不及了。
  想到此处,金虔急忙认真研读。多亏这一年多的古文熏陶,金虔看这典籍也不太费力。其中果然都是一些借力助力之法门,其中还颇有太极的四两拨千斤之妙……
  突然想到那个历史名人张三丰,不知道是已经死了,还是还没出生,金虔突然感到心中一阵闷痛。
  思乡之痛忽然如毒虫反噬,疼痛难忍。
  “如何,徒儿,可有不明之处?”医仙问道。
  金虔抬头看见医仙有些担忧的表情,慢慢摇了摇头,露出一抹笑脸,眼眶有些湿润。
  看来自己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先不说那个信号接收器不见了,就算找到,恐怕也早已摔坏,没用了。
  难道,自己真的要在这个时代终老一生?可自己连这是什么朝代都不知道,都是这两个老头……
  但是,话又说起来,这两个老头还真够意思。自从自己到达这个世界以来,他们传授技艺,毫不藏私,虽然要求严苛了一点,但对自己也算是关怀备至……恐怕至亲之人也不过如此。
  想到这,金虔顿时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亲切之情,溢满心间——那种温暖的亲情。
  “徒儿……多谢师傅。”金虔弯身一躬,低声说道。
  似乎从此刻起,这位从未来时空掉到这座荒山的家伙,才开始真正从心里认同这两位师傅。
  一个月时间又过去了。这一个月,可以说是金虔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月。
  每日与两位师傅研习医术、毒术,闲暇时练习轻功。那逍遥游本来就不需内力助推,而金虔之前又有研究过“太极拳”的底子(完全归功于武侠电影),不出半个月,已经将逍遥游上所述轻功,领悟透彻、运用自如。
  两位老人在欣慰之余却也心知,已到分离之时。
  这日清晨,金虔到师傅房内准备请安,却不见两位师傅身影。遍寻不着,只在桌上发现一封信件。
  展开一阅,竟是两位师傅的临别赠言。
  徒儿展信安好:
  为师二人见徒儿已有所成,深感欣慰。但师徒缘分已到,就此挥别。勿念。
  师:医仙
  另:江湖上与为师二人为仇者甚众,望徒儿好自为之。徒儿乃女子之身,行走江湖多有不便,望能谨慎从事。
  师:毒圣
  金虔看得是双目泪流不断,不由凄声高喊:
  “你们这两个老家伙,就这么拍屁股跑了!也不留点钱给我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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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懵懂间当铺糊口 饭庄惊闻包青天(1)
“蔡州?!”
  金虔费劲地仰着脖子,从眼前这座宏伟的青砖城门楼上的石刻门牌上读出两个字。
  蔡蔡蔡、蔡州?菜粥?
  半张着嘴的金虔现在是满脸黑线。
  运用刚练成不久的轻功上蹿下跳,堪比国宝金丝猴般赶了七八天路,才总算见到一个貌似城镇的地方。只是一看这座城的名字,金虔只能选择再次傻眼。
  自己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才生,但九年义务教育还是中规中矩地接受完毕。但地理教科书上那些什么“中国地大物博,方圆九百六十平方公里,少数民族五十六个”之类的解说显然还太过超前。而对于自己这种对于古代地名只知道“长安”之流的古代路痴来说,要判断目前自己的地理现状,明显是一个技术难度忒高的操作项目。
  整了整绑在腰部的包裹,金虔硬着头皮走向了城门。
  古装电视剧上出现的平面背景图象,瞬间立体状铺展在眼前。
  街道笔直,两旁店铺林立,颜色各异的布幔上写着各家店铺的招牌,临街而挂,纷纷扬扬,倒也热闹。街道上人群熙攘,男女老幼皆有,大部分衣着平常,颜色偏深,但比起金虔来说,至少还干净利落。
  金虔边走边打量着周围,心里盘算着目前的时代背景。
  首先,当然不是清朝:街道上男子的头上都梳着发髻,没有半光头的嗜好。其次,也不是唐朝:看那些女子的领口紧扎,半丝风也不透。记得唐朝据说是当时世界的时装时尚前端,大部分妇女都以袒胸露背为美。最后得出结论,大约是剩下的宋、元、明中的某个——但以金虔可怜的历史知识,实在是无法判断。
  这种时候,就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
  想到这,金虔打定主意,拦住一个貌似比较好说话的大叔。
  “大叔,我想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大叔一身布衣看起来应该不是什么高级货色,但一见到金虔的手,还是向后躲了躲,避开金虔的身体才道:“应该快到巳时了。”
  死尸?
  还没等金虔冒出几道黑线,那位大叔就两腿生风地走开。
  “喂……”金虔的半截话卡在嗓子里,愣是没出口。看那位大叔的样子,倒像是自己带着什么瘟疫似的。
  低头看了看自己尊容,金虔不禁苦笑。
  想不到自己一个堂堂未来人,现在却搞得像个野人。难怪那位大叔避之唯恐不及,在那个荒山野林里待了一年多,竟没有水洗澡,现在浑身的汗毛都在散发阵阵怪味。再加上这几天急于赶路,搞得自己更是一副满面沧桑、皮包骨头的非洲难民形象——说实话,没把自己当成丐帮的一分子就不错了。
  再想想刚才的问题,似乎是自己问得不太合适。
  那位大叔回答的似乎应该是现在的时间——巳时。金虔掰着指头算了算,应该是快到十一点了,难怪自己的肚子有唱空城计的趋势——幸亏以前被老爸强迫背过十二生肖的图表,勉强能进行时间换算,否则现在岂不是变成了一个连时间都不会看的白痴……
  但是,该怎么问?
  那边的老兄,麻烦问一下现在是几几年啊?
  金虔可不认为这个时代的人能来个学术性的回答:现在是公元2007年。
  等等,可以问现在这个时代领头的是谁?没准还能碰上个自己熟悉的皇帝名号也说不定。
  想到这,金虔急忙又拦住了一个年轻人。
  “这位老兄,请问当今的皇上是哪位?”
  那位年轻人似乎被吓了一跳,双目圆瞪,急忙挥了挥手跑开。
  金虔十分奇怪,接连又问了几个,却不料反应如出一辙,都将自己看成疯子一般。
  直到一个好心的大婶提醒,金虔才恍然大悟。
  “小伙子,这可不要乱问啊,谁能直呼皇上的名字?这可是大罪!”
  大婶临走时低声在金虔的耳边说道。
  金虔顿时冷汗淋漓,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古代的皇上老头,可是一个对自己的名号非常吝啬的家伙,而且对于斩人头、凌迟处死的戏码也颇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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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懵懂间当铺糊口 饭庄惊闻包青天(2)
但是,那句“小伙子”又是什么意思?
  拽了拽身上的衣服,看看越来越平坦得有些过分的某个部位,金虔有感而发:“难道自己还有几分‘变装癖’的天赋?”
  “源汇当铺”位于城内东大街,乃是城内首屈一指的大当铺。当铺老板姓李,以苛刻吝啬闻名。不过这也属自然,但凡经营当铺者,岂有乐善好施之人?!
  这日,已近午时,当铺内自是没什么生意,倒是隔壁的酒楼人潮涌动。
  一个头戴布帽的青年伙计正坐在一人高的柜台里打苍蝇,忽听门口一阵响动,一人急步走了进来。
  一看此人,伙计不由有些好笑。何时这当铺也轮到叫花子光顾了?
  来人身形单薄,一身粗布短衣,沾满风尘,衣袖上还有几处破烂,再往此人脸上望去,更是凄惨。满头乱发,满脸土灰,一双浓眉上净是灰尘,只有一双细长双目还算有神,看年纪不过十七八岁。
  “伙计,这里是当铺吧?”来人问道。
  伙计懒洋洋地看了一眼,答道:“正是,可问客官是活当还是死当?”
  凡是在当铺做了久的,必然会练出一双识人识物的本领。看这人衣衫褴褛,面貌不整,定然也没什么好货色可当。想必又是那种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为生计来典当衣物罢了。
  “死当?活当?什么意思?”
  “活当就是仍可赎回,死当乃不可赎回。死当可比活当能得更多银两。”伙计两眉一扭回道。心道:这人可真是穷得紧了,连当铺恐也未进过,竟连活当、死当也未听过。
  “那就死当。”
  来人想也不想地把腰上系着的包裹放到了柜台上。
  伙计伸手取过包裹,翻开察看。果然不出所料,里面不过是一些普遍常见的衣衫长袍,和来当物之人身上的衣物的质地相差不大。以数量来判断,顶多也就值二十枚铜钱。
  “五个铜钱。”伙计说道。
  “啊?”柜台下的人似乎有些惊讶,不禁一呆,“这么少?不能多当点吗?”
  “什么?这五个铜钱还是多给你的,就你这破衣烂衫,还有人要就不错了。”伙计一脸不悦,把包袱甩在一旁。这乃是当铺中的常用手段。一般到这当铺之人,大多急等钱用,所以越将当物说得一钱不值,却反而能更快促成生意。
  果然,柜下之人露出了为难之色。踌躇许久,又慢慢解开腰带,从内抽出一个布袋。
  “那你看看这个值多少钱?”
  伙计取过布袋,细细打量。这布袋不过两寸大小,内部似乎层层叠叠,颇为厚实,袋上有两条长带紧紧系住。
  解开长带,将布袋展开,伙计不禁一惊。
  这并非普通布袋,乃是一条宽约两寸的长条布袋卷折而成。将长袋展开,竟有三尺有余,于长袋上细密别扎的是两排整齐非常的银质长针。灿灿流光,眩眼夺目,针针精致,数量竟上百有余。
  “客官,这也要当?”此时伙计顿时像换了一个人,满面堆笑问道。
  柜下之人点了点头。
  “那客官是要活当还是死当?”
  “死当。”
  伙计一听,正是大喜。自从在这个当铺学徒以来,也是练就了一些识得宝物的眼力。虽然不能说明此些银针的来历,但绝对可以断定此物并非凡品。如今此人又说死当,此等大好机会岂可放过。
  “好,客官稍等……”
  “等等!”
  柜下的人突然伸手把银针带抢了回去:“我还是不从这里当了。刚才的那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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