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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魂回千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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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密?什么秘密?”切,你的表情都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了,装傻充愣,还想瞒我吗?
  “让我想想啊,这家店叫什么名字,春不语,嗯?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更何况落红无数,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怨春不语,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我知道你诗词背得好,也没必要取这么显眼的名字吧,能不能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
  “你怎么……这样……胡说八道……”蜜柑被我一语重的,一张小脸涨得通红,我猜她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或者变成鸵鸟自欺欺人先。嘿嘿,还好蜜柑够矜持。
  “唉,我想来想去,好像只有这种事情最能令一个人改变如此之大了,对不对,嗯?其实也没什么的,只要两情相悦,这是好事啊,我求还求不来呢(撒个小谎,就当我不知道那三个人存在好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心头压着太多事情,身体会垮掉的。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关心你,爱护你的人想一想是不是?”知道症结所在就好办多了。看我今天就暂时客串一下爱情心理医生好了。
  “不是的,不是那样的。”蜜柑用力的摇头,想要摆脱什么似的,“为什么,他都不会说出来呢,我再喜欢他,却也承担不了这种模模糊糊的感情啊,我不想再打哑谜,我累了,好累好累,我到底该怎么办,小影,你告诉我,告诉我!”
  她在痛苦吗,可是这种痛苦,我却无法帮她分担呢。轻轻抚上蜜柑的背,我温柔的安慰她:“蜜柑,你不要逃避了,既然他不肯说出来,那为什么你也不说呢?敢情总是要有主动的一方,这样爱情才会前进哪。”蜜柑在爱情中总是处于被动,因为她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所以习惯跟着别人的频率走了吧,颓然要他自己掌控一切,挫折也是难免的。
  我掰开她紧紧攥着的手指,掌心有清晰的指甲划出的红痕。“你知不知道,这可是女尊男卑的世界呢,我们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你的适应力这么强,却为什么就是不能习惯呢?难道要人家害羞的小男生来向你表白?既来之则安之,身处女儿国,就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被人牵着走了。你要学会主动,学会争取,学会在适当的时候说‘要’或‘不要’,任何人都不能帮助我们一辈子,我们只能靠自己,不能随随便便就表现出自己的软弱,这一点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是,行动力不是光用嘴说说就可以的,要去实践啊,你明不明白?”
  蜜柑点点头,“我知道,你说得我都懂,可我就是放不下……”
  “看看你,又来了不是?”我伸手抚平她紧皱的眉,“刚才还说的大义凛然,这会儿又开始学习林妹妹了伤春悲秋了?你知道,我那个赌坊是侥幸赢来的,而你的饭庄却是你自己一手苦心经营来的,所以这里的一切你都可以做主,而我却不行。我有我自己的顾虑,不能为所欲为,我决定的一切事情都要完全符合澜沧坊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我虽然能劝你,但不能答应你。谭大人那边,我已经应允了三天考虑时间,趁我这几日还没有离开隆随国,你也好好想一想吧,给我一个选择,也给自己一个一个机会。”
  两个人默默地对坐着,谁也没有说话,各人自有各人的心事,谁也干涉不了的。解铃还须系铃人,蜜柑的问题,也只能由她自己想办法了。
  良久,我轻轻的退了出去,毫不以外地碰到了一直等在那里的风韵。“江老板的朋友还真是来头不小。”他低声说,仍旧是面无表情的,我看听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从蜜柑的房间出来,一路有人“护送”我们出饭庄,上马车,一路行到了谭翊君的家,也就是尚书府,谭翊君早已为我们安排好一切了。这样丝毫不用操心的日子其实也还不错,只不过,嗯,千万不要让我再坐马车了,我晕!
第二卷:风起云涌
第十七章 月夜惊魂却知心
  进府之后一路都有人引领,待遇还真不是一般的高,我只需要边走边赏风景就好了,像旅游一样。不过,我虽然从没进过高官府邸,但这尚书职位怎么说也算是正二品,在现代就相当于部级以上干部,怎么内部的装修就这么不被重视呢?看看那空白的跟医院一样的矮墙,没怎么打理过的花圃,屋顶都长了小草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家废弃不用的旧宅遗址呢,省钱也是有限度的好不好?
  还好她家房子够多,我们被分到了一个单独的院落,不大,但是还算干净,一定事先打扫过了,这还差不多。本来我想和风韵住一间房的,美名其曰“为了安全”,可怜风韵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那目光中寒意四射呀,吓得我打了个哆嗦,只好听从安排住进了两间房。我郁闷啊,我惋惜啊,哪天一定要给君临打小报告,数数风韵的不是,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凶我。
  姓谭的给我的待遇也还不错了,院周围十米高墙,每天有专人送饭巡逻,夜晚有探照灯,墙根挂电网,一摸就过电……串了串了,总之就是时刻都有一个连那么多的士兵,天天站在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任凭你轻功再好也绝对逃不掉的,因为会立刻被抓回来~~这样也好,晚上都不用赶蚊子,我倒是乐得肃静。尤其好的是没有谭大人允许,任何人都不许随便来打扰我,我就成天在院子里到处乱晃,随时随地都可以串门去找风韵聊家常,噢呵呵呵呵呵,不要见怪,我花痴症又犯了。
  “风韵,我不在的时候,坊里的人都急坏了吧。对不起,是我不好。”我坐在一张红木椅上,原本想自己泡杯茉莉花来喝的,却不小心撇到风韵青黑的脸色,至少有零下二十几度,就怎么也喝不下去了,小心翼翼地说道。
  “不好?当然不好!你失踪的那几天,清秋公子急得魂不守舍,天天跑到街上去乱转,拼死拼活得找你,我点了他的穴才让他安静下来;潇湘公子也是,整天坐在窗边掉眼泪,抱着你的衣服哭得眼睛都肿了,不停的自言自语;欧总管脾气火爆,动不动就要骂人。全坊上下人心惶惶,根本做不了生意,干脆闭店停业,你说是不是你的过错?”
  风韵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堆,听得我一愣一愣的,他好像是第一次说这么多话呢。可见,他是真的生气了,少见少见,稀奇稀奇。我顿时觉得他没有那么冰山,也没有那么吓人了,不由打趣道:“这是我的错不假,但你呢?你就不担心我?”事实上,对于其他人的反应,我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但唯独风韵,我看不透。
  风韵侧过头去不看我,自顾自地说道:“我们没敢告诉盟主和颜老板。坊里所有人在奉先国遍寻你的踪影不见后,决定派我带着武林同盟的令牌来隆随国找你,没想到竟然就那样遇见了。江老板不用担心,我已飞鸽传书通知了欧总管和君盟主,不久就会有人前来接应了,不必再寄人篱下,受这些闲气。”
  他又一连串说了一堆,什么事情都交代清楚了,但就是一句都没切题。他想干什么,转移我注意力?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好哄好骗的,现在连小学低年生都知道打KISS,想诳我,没门!“别想蒙混过关,既然你特意来寻我,那就说明你还是担心我的,对不对?”我走近风韵,微笑着眯起眼睛。嘿嘿,接人家话茬找破绽重点打击并偷梁换柱暗中挪为己方有利论据,以攻为守以进为退,大学辩论赛的临时抱佛脚现在派上用场了。
  风韵紧咬住嘴唇,瞪着我不说话,脸颊上微微泛起潮红,那表情还真是诱人犯罪呀。估计他是没见过我这么一半不要脸一半二皮脸的家伙,阴沉着脸色沉默了好一会儿,在我忍不住快要打呵欠的时候,才说:“盟主命我时刻跟随并保护江老板的安全,风韵作为四大护法之一自然不能违抗。几日前令江老板身陷险境已是失职,此刻自然应当将功补过,更加尽力才是,并无任何非分之念。”
  我郁闷~~虽然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是……真相往往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我的心拔凉拔凉的,被人狠狠的摔在地上,碎成了千万块,一片一片的在天上飘啊飘。风韵你个大头鬼,就算撒个谎哄哄我都不行吗?唉,想来我就伤心,又不是沾亲带故,生死至交,人家凭什么要来哄你呀?!不就是我贱吗!
  “风韵~~~你怎么可以这么绝情呢?好歹也是住在同一屋檐下,你真的不惦记我?你怎么可以不担心我呢?你若担心我就一定要直说,你不说出来我又怎么知道呢?我不知道你担心我就会以为我自己孤苦伶仃从而自暴自弃让你更加为我担心,不但不能减少你的担心还要让你比以前更加的担心我,然而你又偏偏还是不肯告诉我你担心我这样就更加更加的担心我……”
  “我去练功。”风韵终于被我逼到暴走边缘,马上就要崩溃了。看他额上那无数条青筋,哼哼,相信没有人在听到唐僧这段超经典台词后不会做出和观音一样的反应,风韵还算好的了,至少没伸手掐断我的脖子。
  “你别出去!”一看风韵要走,我急忙抢在他前面,拦住他的去路。“你现在出去,会被外面的人以为我们要逃走,对我们形势不利的。我能在院子里随意走动是因为他们认定我不懂武功,干不成什么事情。但你不同,所以,你必须留在这里,直到我们想出万全之策为止。”
  风韵没再动作,算是默认了我的意见,却还是那样冷冷的盯着我,只不过目光中明显的带了一丝惊异。拜托,就算我再怎么没正经也还是有大脑的好不好,分得清什么时候可以开玩笑,什么时候必须严阵以待,所以请在我施展发挥出我的雄才伟略时不要把你的难以置信表现得那么夸张好吗?虽然我确实看不出风韵到底有什么除了面瘫以外的特殊表情。
  “你说得没错,我决不会随便跑出去引人怀疑的。”风韵淡淡地说了一句后又转回了房间里。
  “对不起,我现在有重要的事情,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安危,所以只能委屈你陪我在这里住三天。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君临天那边也最好不要怜惜,免得多生事端。”话题似乎有点沉重,我又接着说道:“其实你也不用这么沮丧的,如果你觉得闷的话,不如我来教你篮球吧,就当作是你来救我的报答。”
  “!”风韵这次真的是十分惊讶得抬起头看我,深紫色的眸子闪现着明丽的光泽,又不可避免的带有质疑的神色。“你会打篮球?”
  “嗯哼。我听说武林同盟在搞篮球比赛,但以君临天的个性,一定不会允许你们太过于依赖自己的武功。那一个不能用武功的侠客又和平民有什么区别呢?可世上偏偏就有我这种人,虽然没什么内力,运动也不在行,但打篮球的基本方法和路数还是知道的,如果你能把我的理论加以实践,也许真能脱颖而出也说不定呢。”我轻笑道,直勾勾的望着风韵。估计在隆随国也没有几个女子能像我这样与风韵对视了,光是看着他都得把脖子累酸了。幸好我个子够高,不至于看上去不协调。
  好一会儿,被我看得心里发毛的风韵终于屈服:“那就有劳江老板赐教了。”
  “成交!”我伸出右手举在半空,却半天不见风韵反应。我怒道:“发什么愣,击掌为盟啊,江湖人不都这样吗?”我是不知道事实如何,不过小说里都这么写的那我也就这么信。反正抱都抱过了,这里又没有别人,我抓起风韵修长的右手,猛地一拍,万事大吉!哦耶,我终于握到风韵的手了!哈哈,一个月不洗手了!
  两天过去,风平浪静,除了几个送饭送菜换马桶的仆人,没有任何人来打扰我和风韵。当然,我是知道这院子外面有多少双眼睛盯着的,装作他们不存在而已。这几天风韵极其听话的给我当学生,我也不能食言,于是向秦溪要了个皮球,给风韵演示带球、运球、防守过人、三步上篮、以及抢篮板。扣篮和三分球难度系数太高,我的弹跳力和臂力不够,便只是简单说明一下方法,风韵居然一听就懂了,还做得非常好,果然是个天才!名师出高徒哇!我在墙上挂了个竹篓当篮筐,领着风韵从早到晚叮叮咣咣满院跑。白天运动量大,晚上自然睡得香,两天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入夜,我却不知为何突然失眠了。被我刻意忽视了两天的问题就这么自作主张的跑了出来,由不得我不去想它。蜜柑为了心中所爱踟蹰彷徨,不管做什么,她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那我呢?我又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回家,不是为了任何人,更别提那些个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幸福什么的和我八杆子打不到边的事儿了。除了那些当官的心甘情愿跑到我赌坊来送钱之外,一个国家或两个国家对我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帮谭翊君,我就是通敌卖国;不帮她,又显得我私心太重,不识大体。况且她已经和我说得很明白了,两国合并,对谁都是一件好事,我有理由托辞吗?可我是打心眼里不愿淌这个浑水儿呀!
  哎哟,烦死我了。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站在窗口向外望。此时正值初秋,夜晚天高气爽,北斗七星熠熠发光;几只不识趣儿的蚊子在我身边飞来飞去表演N小天鹅,结果伤亡惨重;不远处院子里飘来桂花的芬芳,我又想高歌一曲了。
  黑黑的天空滴水 亮亮的繁星憔悴 虫儿飞 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玫瑰枯萎 冷风吹 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 花儿醉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 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东南西北
  轻哼着这首童声合唱的“虫儿飞”,眼前浮现出杨恭如与郑伊健在萤火虫的环绕下,飞舞于剑冢的浪漫景象,好温馨,好感人,好罗曼蒂克哟。再想想隔壁那个万年冰山,就只觉得一盆冷水当头泼下,只恨老天不公了。心里烦躁,就觉得房间里也憋气得很,索性出去走走,然后鬼使神差的就又来到风韵房门外了。
  按理说深更半夜传入未婚男子闺房实在是不礼貌,但我也是闯男生宿舍查卫生留下了后遗症,走到门口才想起来这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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