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网游竞技电子书 > 龙族 >

第5部分

龙族-第5部分

小说: 龙族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杉森呵呵笑着,放开了我∫摸了摸脖子,在那里咳了半天。那时我看见了之前龙魂使吓得发青的脸。杉森好像也看到了,于是对他说:

    “没事了,哈修泰尔大人。请您放心。”

    哈修泰尔大人结结巴巴地说:

    “叔,叔叔,你真的,好厉害喔!”

    龙魂使饱受惊吓之余又使用了平民的用语。他本来应该也是平民吧。杉森听到这句话,好像很吃惊,过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回答:

    “不,您过奖了。”

    龙魂使似乎也突然打起了精神。

    “可是……你们怎么能拿普通的长剑杀狼人呢?”

    杉森举起了长剑给他看。

    “我这把跟其他三个人的郊是镀银的。它的光芒很漂亮吧?”

    龙魂使好像已经懂了似的,点了点头。这也是把我们领主弄得这么穷的其中一个理由≥索斯其他地方哪有人在士兵的剑上镀银的?但这完全不是为了美观。是为了实用才这么做的。当然一般来说,制造对付兽化人专用武器的方法,是整把都用祝福过的纯银制作,但是以我们领主的财力,就算是一把也做不出来。所以不得已才采取镀银这个权宜之计。然而我们的警备兵非常厉害,拿着这种烂武器也能在战斗中大显身手。其原因是……

    “各位不过是一介小兵……可是好像打起仗来,比首都的骑士更加勇猛。”

    “嗯∫们这些小兵,都是用叫做阿姆塔特的筛子来精挑细选过的精兵。”

    “咦?”

    杉森面露微笑,用很帅气的动作开始将剑插回剑鞘里。

    “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这附近的怪物多不胜数。在跟怪物们作战的过程中,死了许多的士兵。所以还活下来的都是经过极高锻炼的战士。但是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丧生。所以才能够无惧地作战。”

    长疥全消失在剑鞘里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射出的剑光让我觉得很刺眼。此刻在我眼中,那个铁匠的儿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气急败坏的纯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欧大王还更伟大的英雄。这难道是因为满月的魔力?还是杉森真的是不逊于路坦尼欧大王的英雄呢?

    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里的疑问,他转过头去望着正在检查狼人尸体的透纳「纳带着痛苦的表情,摇摇头说:

    “我认识这个人。”

    “是吗?”

    “他是四年前狼人入侵时失踪的卡勒多。以前住在江的对岸。”

    周位时静了下来。杉森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立刻说:

    “来吧,我们快开始行动吧。尸体收拾一下,报告明天我来写。已经很晚了÷去之后,我请你们喝一杯,所以你们加把劲吧。”

    “哇,杉森队长万岁!”

    “你们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对我说万岁吧?”

    士兵们忧郁的心情似乎一扫而空,大家又开始一面开着玩笑,一面努力将薄荷装到袋子里。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着我嘻嘻兴起来。

    “喂,修奇?你要为你唱的歌付出代价!”

    “咦?”

    杉森笑着,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故意假装走不稳,所有人都哄然兴起来。其实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里去。但是我还是嘀嘀咕咕地转过身去∫一开始小声地喃喃自语,杉森就说了:

    “喂!你想说什么,就给我大声说出来。在那边喃喃自语什么?”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洗衣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藏库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激动地大叫:

    “可恶,你你你……你这家伙!”

    我改变想法了。杉森绝对不是如同路坦尼欧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们两个人当中选一个当朋友,我还是选杉森。因为好像不太能这样捉弄路坦尼欧大王。

    由于宿醉、肉体上的劳累以及兴奋这种种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恶梦。

    我从地板坐了起来,茫然地望着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那场梦很可怕,但就是因为太可怕,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因为好像头脑里某处被压抑着,所以我连眼睛的焦距都无法对上,只是呆坐在那里。

    “如果你已经起来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脸。”

    虽然父亲讲的话已经传进我耳朵里,但是等到我听懂那句话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来,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的腿完全软掉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快起来?”

    “不是跟你说我腿软了吗?”

    “起来走一走,情况才会越来越好。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祖父过世的一年前就开始腿软了。”

    爸爸一句话就把我说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嘀嘀咕咕地起身,甩开本来裹在身上的毛毯,丢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臣是裹着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张床给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头都酸痛了。”

    “是吗?你祖父过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经有这种症状了。”

    这次我被说得像是神经痛患者∫只好放弃,走到外面去。

    紧邻着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处,就是爸爸的工坊。虽然称做工坊,但只不过是把茅屋的屋顶延伸过去,再加上几根柱子而已∫把头塞到工坊的水桶里。因为我脱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来只要把头放到水桶里,就可以开始洗脸了。

    “噗!”

    一泡到冷水里,大概是因为脑袋里面固结不去的酒精,头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样∫的脚乱踏了几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后才能够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看了我的样子,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慈祥地对我说:

    “干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毙了啊』想到你还能走路。”

    “人家订购的蜡烛,我们都已做完了,不是吗?那么今天没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么会没有,你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窝,还要去收肥油!”

    “咦?还要继续做吗?”

    “城里来了紧急的订单。那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阿姆塔特征讨军。这次应该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来的白龙卡赛普莱已经到了这里,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已经准备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几百个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么样、姆塔特是灰色山脉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对付这头巨大的龙,如果由人类去莽撞地蛮干,那大概连一块骨头也回不了故乡。因为不是被它烧得一干二净,就是整个人被它吃掉。

    龙要由龙去解决,这才是办法。所以在我们领主恳切的拜托跟“诚意”(依据我跟卡尔的推测,显然他送了不少贿赂∫们领主还真可怜。他又没什么钱),总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能诚惶诚恐地跟首都来的卡赛普莱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摆上早餐,一面说:

    “爸爸,”

    “干嘛?”

    “卡赛普莱打得过阿姆塔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常看的不是这种仗。但如果说你跟杰米妮打起来,我就能猜出是谁赢。”

    “谁会赢?”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战绩吗?你因为杰米妮的关系,手臂断了一次,腿断了两次,鼻梁也被打破皮过,还有掉到水坑里感冒的次数,算都算不清了。”对啊。小时候我真的郴杰米妮整得很惨∫感到自己对杰米妮陈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但是爸爸的话还没说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给杰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怀疑这个她没有的东西是假的,于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着眼泪,去哀求杰米妮的爸爸收你当女婿。那个混帐家伙。你不觉得你们两个的性别角色刚好对调了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纯洁被女孩子夺走的笨儿子。再继续这样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会有哪些被他夸大渲染过的往事揭露出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准备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说:

    “从今天起,你负责做蜡烛吧。”

    “咦?”

    “我好像会变得比较忙∫已经跟执事先生讲过了∫说品质也许会下降一些,但我还是要叫你做,他也答铀。”

    “先不管那个品质怎样的。你有什么事呢?”

    “我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讨军。”

    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话要说,一时抓不出头绪。所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会刺枪吗?”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练习∫也会参加征讨军的训练。”

    “你认为你去了,可以活着回来吗?”

    “你别担心。杰米妮会照顾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赢得杰米妮的爱啊!”

    虽然爸爸开始开玩笑,但我却无法冷静下来。

    “别开玩兴。你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不是白白去送死吗?”

    “我听说军队里面讨论战略的时候提到,消将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机率也是三成。”

    突然听到这个很有距离感的借口,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这只是计划,不是吗!以前去征讨阿姆塔特的军队,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

    “话是没错。可是这次卡赛普莱也会去,应该会好很多。”

    我气呼呼地说≈爸却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去支援?”

    “因为说到有权利看着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你认为你这么做,妈妈会高兴吗?”

    爸爸脸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阴影掠过。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将空杯斟满∫觉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这难道只是我的幻觉而已吗?我一面深深地呼吸,一面看着那付模样≈爸突然喝光了我杯里的水,在里面斟满了酒。

    “昨天看你睡觉的时候,发了不少酒疯。”

    我子着面前的酒杯。这就像是为了爸爸的死而献上的酒≈爸举起了酒杯,一面说:“举杯吧。”

    我也举起了酒杯∫低着头,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以你去世母亲的名字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抬起了头≈爸正在笑着。

    “真的吗?”

    “有你这种被女孩子整得乱七八糟的笨儿子,我怎敢丢下你……”

    “我相信你。”

    “那就为了我的生还干一杯吧!”

    这么说的话,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后将酒一饮而尽。

    “爸爸……”

    “干嘛?”

    “你绝对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用忧虑的目光望着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费在夺走我妻子生命的家伙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儿子的性命,那还得考虑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变了≈爸呵呵地笑着。但是爸爸好像搞错我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了。

    “就这么办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军队征集有年龄下限的吗?你才十七岁。”

    爸爸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我闭上了嘴。

    “……那没有上限吗?”

    “有是有,但我还没到。生气吧?”

    ※※※

    村中的大路上,气氛异常地慌乱。

    这是因为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消息传开了。好像兴奋、登、消、不安等等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里碾碎了之后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处传来耳语、笑声、叹息、高喊。平常听来不觉得怎样的这些声音,现在听来都有些异常。

    我走到了城里。

    城里人丢掉的动物脂肪可以当作蜡烛的原料。除此之外还有用鱼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没看过的鲸鱼油,听说也能做成蜡烛。不管怎么说,用油脂做的蜡烛虽然是劣等货,但对平民而言却还是很贵的东西。所以我们领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场,让我们把城里出的肥油、动物脂肪等等做成蜡烛,再免费分给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读书等活动的市民其实不是那么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里会购买用蜂窝做的高级蜡烛,我们就是靠这个挣回饭吃。也就是说领主城里以做菜事的肥油做好事分蜡烛给市民,又购买高级蜡烛,让我们一家得以讨生活∫们领主的心地还真好。村里人们常在讲的那些坏领主甚至还把那些肥油卖给做蜡烛的人。

    因为宿醉,我尽可能看着地面走路。所以差点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们。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环顾四周,想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到了酿酒厂的米提。

    “米提?干嘛?什么事啊?”

    “修奇吗?你看一下城堡那边。”

    我仔细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着山丘上领主城堡的方向∫抬起头,往城堡那里望去∫实到了城墙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赛普莱?”

    而就在它旁边,有某种又宽又大的白色东西升了起来,挡住了它的脖子。过了一会儿,那样东西再度下降了之后,我才发现那是卡赛普莱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来。

    它在挥动翅膀。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整个飞了起来∫觉得这好像不是真的∫觉得这样一个巨大玩意儿想要飞,应该要从山顶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飞起来才对。但是卡赛普莱就像麻雀一样,在原地优雅地起飞●麻雀?不,应该说是像鹭鸶。

    那翅耪优雅的动作。缓慢却轻盈的姿态。虽然它的颈部跟尾巴都拥有惊人的量,但是动作依然无限地轻柔。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完全飞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挥动着翅膀,往我们所在的方向飞来。

    速度太快了。

    由于它翅膀的动作很慢,我完全没想到它移动的速度会这么快。这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