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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所罗门王的宝藏-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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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士兵,由这个国家最好的七支军队组成。因此因法杜斯和首领们认为,特瓦拉至少会在鲁欧集结3万至万人,而且他们认为,到第二天中午,他可以再调集5000或更多的兵力。当然,可能会有一些部队开小差,加入到我们当中来,但是这只是无法估料的意外事件。同时,大家很明白,特瓦拉已经为征服我们做了积极的准备,派了强大的武装力量在山脚下不停地巡逻,各种迹象表明进攻马上就会开始。
  然而因法杜斯和首领们认为今天他们不会进攻,正全力以赴做准备,并尽量做工作消除所谓的月亮被熄灭带给士兵的消极影响。他们判断,可能会明天发动攻击,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
  期间,我们开始着手尽一切可能修建工事,加强要塞。几乎每个人都被调动起来,一天的时间太短了,有好多事情需要做。上山的路与其说是一个堡垒,不如说是一个疗养地,这个地方原是国家出现危急情况时援兵的宿营地,挡着大量石块,其他的路都无法攻破。一堆堆石头被堆集在各个地方,随时准备阻击上山的敌人。不同的军团被指定在不同的位置,我们能够想到的准备工作全都做好了。
  就在日落前,经过一天辛苦劳作后刚想坐下来休息,我们发现一队人正从鲁欧方向过来,为首的一个人手里拿着棕榈叶,看来他是使者。
  当他走近时,伊格诺希、我们和一两个首领走到山下迎了过去。为首的这个人长得仪表堂堂,披着标准的豹皮斗蓬。
  “你们好!”他大喊道,“国王向发动反对他的邪恶战争的人问候,雄师对在它脚边狂叫的豺狼问候。”
  “说,”我说。
  “这是国王的话,趁灾难还没有降临在你们头上,向国王投降,请求他的宽恕吧。”
  “特瓦拉的条件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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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备战(3)
“他的条件是仁慈的,他不愧为是一个伟大的国王,独眼的、伟大的国王,他是1000个妻子的丈夫、库库安纳人的主、所罗门大道的守卫者、立在远处大山的沉默山神的拥戴者、跺一脚地动山摇的大象、恶人惧怕的伟人、脚埋在沙里的鸵鸟、伟大的人、英明的人、代代相传的国王,他让我告诉你们:‘我会宽恕你们,不会杀太多的人,每十个人中杀死一个,剩余下的人将会自由,但是杀了我儿子斯克拉卡的白人因楚布、企图夺取我王位的黑人仆人、还有图谋反抗我的兄弟因法杜斯,他们将会因痛苦而死亡,成为送给沉默之神的祭品。’这是特瓦拉仁慈的话。”
  在和其他人商量后,我尽量放大声音回答他,好让士兵们都能听到:
  “你这条狗,滚回去,告诉他,我们——库库安纳真正的国王伊格诺希、能让月亮熄灭的来自星星的智慧白人因楚布、布格万、马楚马乍恩,皇室成员因法杜斯,首领们、将士们和聚集在这里的子民们答道:‘我们绝不会投降,在太阳落下两次时,特瓦拉的尸体会在他的门口变僵,父亲被特瓦拉杀死的伊格诺希会取代他成为国王。’现在滚吧,在我们鞭打你之前,你要万分小心。”
  使者哈哈大笑。“不要说大话来吓人了,”他大声叫道,“你们这些让月亮变黑的人,就打一打看看吧。在乌鸦还没有叼起你们的骨头之前,开心去吧。再见,可能我们会在战场上见。星星上的白人,不要逃走,等着我,我祈祷。”一番挖苦之后,他转身离去,太阳立刻落下山了。
  那是一个忙碌的晚上,我们都很疲倦,因为借着月光我们尽可能地为明天的战斗做准备。使者们在我们坐着开会的地方来来往往穿梭不停。最后,大约午夜后一个小时,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了,除了应付突然袭击的岗哨,营地陷入了寂静。亨利爵士和我在伊格诺希和一个首领的陪伴下,下了山,到前哨阵地视察。我们所到之处,长矛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在月光下闪出来,当我们说出口令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清楚地看到没有人在站岗期间睡觉,然后就返了回来,小心地穿过数千名沉睡的士兵。可能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他们在人间睡得最后一觉。
  月光在长矛上闪烁,照在他们脸上,显得阴森可怕。寒冷的夜风吹着他们头顶上高高的的羽毛。他们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有的胳膊伸展,有的四肢蜷曲,坚定而健壮的外形在月光下看起来十分怪异,不像是人。
  “你认为明天这个时候还有多少人活着?”亨利爵士问。
  我摇了摇头,再次看了看沉睡的人,对于我疲惫而又兴奋的头脑来说,看上去死亡好像已经触摸到了他们。我在心里选出注定要被杀的人,突然心中产生了一种对人类生命的巨大神秘感,人生的无益与悲伤涌上我的心头,我的内心一阵酸楚。今天晚上,上千人还在健康地睡觉,明天他们,还有其他人,可能我们自己也在其中,都将在寒风中变僵。他们的妻子将成为寡妇,他们的孩子将失去父亲,他们的家将再也没有他们的位置。只有这古老的月亮在安详地闪烁着光芒,夜风吹拂着青草,旷野都在休息,即便在我们之前万年,在我们之后万古,这些都永恒不变。
  然而,一个人尽管死了,但他并没有在世界完全消失。事实上他的名字虽然消失了,他的气息仍然吹动着山上的树木,他的声音仍然在空中回响,他的思想仍然被今天的我们所继承,他的热情是我们生活的理由,他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是我们熟悉的朋友!
  世界上真的充满了鬼,不是在墓地里飘荡的鬼魂,而是个人生活中无法消除的情绪,一旦存在,将永不消失,尽管这种情绪会混合、改变、再改变。
  所有的各种关于自然的反思穿过我的头脑——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我遗憾地说令人厌恶的思想习惯看上去正在控制着我。
  “柯蒂斯,”我说,“我现在处于可怜的恐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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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备战(4)
亨利爵士抚摸了一下他的黄胡子,笑了,回答道:
  “我以前听你说过这种话,夸特曼。”
  “呃,我是说现在,你知道,我怀疑我们中会不会有人活到明天晚上。我们会遭到来势凶猛地攻击,要想守住阵地,绝对要靠运气。”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给他们一些颜色看看。瞧,夸特曼,这件事很令人厌恶,严格地说,我们不应该搅和进来,但现在骑虎难下,因此必须尽力而为。就个人而言,我宁愿战死,也不愿选择其他方式,现在我看没有什么机会找到我可怜的弟弟了,死对我来说太容易了。但是命运总是青睐勇敢的人,我们可能会成功。无论如何,战争将是非常残酷的,我们要保住自己的声誉,就需要出现在最危急的时刻。”
  他用悲哀的语气说完最后一句话,但我看到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掩盖了他的忧郁。我想亨利爵士实际上喜欢打仗。
  之后,我们睡了两个小时左右。
  黎明时分,我们被因法杜斯叫醒了,他来告诉我们他侦察到鲁欧有大的动作,国王的散兵正向我们的阵地进发。
  我们爬起来,穿上护胸甲,此时我们十分感谢这件衣服,亨利爵士穿上它就像当地的勇士。“当你在库库安纳,你就要入乡随俗,”他把闪亮的铁衣穿在宽阔的胸上时说,这件衣服合适极了。他并未就此打住,在他的要求下,因法杜斯给了他一套当地的军服。他穿上了指挥官的豹皮斗篷,额头上束上了黑色鸵鸟羽毛,腰间还围上了漂亮的白色牛尾短围裙。脚上穿了浅色口套鞋,山羊毛腿饰,配上一把带犀牛角柄的巨大战斧,圆铁上包着白牛皮的盾牌,一定数量的飞刀,这就是他的全副武装。这些装束只有高级将领才能穿戴。不过,他还加了一把左轮手枪。毫无疑问,这个装扮像是一个蛮人,不过我必须得说,亨利爵士的这套装束好极了,最大限度地展示了他健美的体魄,我从来没有看过他比这更好的打扮。不久伊格诺希来了,也穿着相同的装束。我心里想,以前从来没有看过两个这样出色的人。
  至于我和古德,盔甲并不特别适合我们。开始,古德坚持要穿上刚找到的裤子,他五短身材,戴着一只眼镜,脸刮了一半,护胸甲里塞进一条破旧的灯芯绒裤子,看上去与其说令人难忘,不如说引人注目。而对我而言,这个铁衬衫太大了,我把它穿到所有的衣服外面,鼓鼓囊囊,显得有些难看。我扔掉裤子,只穿着生皮短统靴,决定光着腿上战场,万一有必要,能够迅速撤退。盔甲、长矛、我不知道怎么用的盾牌,两把飞刀、一支左轮手枪和一个大羽毛,为了达到表情残忍的效果,我把羽毛别到了猎帽顶上,这些就是我的全部装备。除了所有这些东西,当然我们都带上了步枪,但弹药已经剩得不多了。一旦冲锋,它可能没有什么用处,我们让人扛着枪跟在身后。
  整好装束,我们迅速吃了些东西,然后出去看看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在山顶平地的一个地方堆着一堆小山似的褐色石头,这既可做指挥台,又可做指挥塔。我们发现因法杜斯被自己的军团围在当中,那支灰军无疑是库库安纳最精良的军队,和我们先前在边远村庄看到的是同一支军队。这支军队有3500人左右,正处于备战状态,成队成队地趴在草丛中,观望着国王的军队像蚂蚁纵队一样从鲁欧爬出来。这只纵队人马众多,排成三队,似乎没完没了,每一队至少有万人至万人。
  他们一离开城镇,就整起队伍,分三队前进。一队向右,一队向左,第三队则向我们慢慢逼近。
  “啊,”因法杜斯说,“他们要从三个方向攻击我们。”
  这看起来是个相当糟糕的消息,因为我们在山顶上,方圆有一英里,尽可能集中相对小的防卫范围非常重要。但是由于无法判断敌人进攻的方向,我们不得不充分利用这个地势。因此,我们给各个军团下令,准备分头狙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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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重逢(1)
这时我们遇到了这奇异旅程中最富戏剧性的一幕,着实让我们觉得这世界真是奇妙无比。
  我沿着小溪在他俩前面安静地走着。溪水流出绿洲,渐渐又被干涸的沙漠吞噬。这时我猛地停了下来,使劲揉了揉眼睛。在我前面不到20码开外的地方,有人用树枝和干草搭了个小屋。草屋躲在一大片无花果的树荫底下,正对着溪水,惬意得很。它的式样有点像卡菲尔的窝棚,只是门洞被改成了正常尺寸。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间草屋?”我自言自语道。话音未落,草屋的门开了,从里面一瘸一拐地走出一个白人来。他穿着兽皮,一脸浓黑的大胡子。我以为我一定是被太阳眩花了眼。这不可能,没有猎人会跑到这种地方来,更别说在这驻扎下来了。我们大家都盯着他看了又看,这时候亨利爵士和古德走了上来。
  “伙计们,瞧那儿!”我说,“看见那个白人了吗?还是我在做梦?”
  亨利爵士盯着他看,古德也盯着他看,突然间那个瘸腿大胡子的白人迸出一声长嚎,然后跌跌撞撞地向我们冲过来。快到跟前的时候,他仿佛晕了似的一头栽倒在地上。
  亨利一步跨到他跟前。
  “上帝啊!”他大叫道,“是我弟弟乔治!”
  听到这动静,从草屋里又跑出个披着兽皮的人,他提着枪冲我们奔过来。一看见我,他也大叫出来。
  “马楚马乍恩,”他叫着,“你认不出我了吗,先生?我是猎人吉姆呀!我弄丢了你写给主人的信。我们困在这儿都已经两年啦。”说着那家伙一下倒在我脚下,在地上高兴得直打滚。
  “你这蠢货!”我说,“真该拿皮鞭好好抽你一顿!”
  这时,大胡子男人醒了,他坐起身来,双手和亨利紧紧地握在一起,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管他们以前有过怎样的争执——我猜想是为了一个女人,不过我从来没问过——现在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老伙计,”亨利终于开口说话了,“我还以为你死了。我翻过了所罗门山脉来找你,到最后都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想到竟能在这沙漠里遇见你,真是一场奇遇阿!”
  “大约两年前,我本来也想要翻越所罗门山脉,”乔治回答,他好久没机会开口,说话断断续续、磕磕巴巴,“但走到这里时被一块大石头砸断了腿,进也不能,退也不能,只好窝在这里。”
  我走上前去,对他说:“你好啊,乔治,还记得我吗?”
  “啊,这不是猎人夸特曼吗,呃,还有古德?等一等,伙计们,我又开始晕了。这一切都太奇妙了,对于一个已经绝望的人来说,这是多么令人欣喜的事啊!”
  那天晚上,我们围着篝火,乔治对我们谈起了他的故事。他的经历和我们一样,波澜迭荡,长话短说,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大约两年前,他离开希坦达部落,向所罗门山进发。我让吉姆带给他的信被弄丢了,他至今也不知道有信这么一回事儿。但是,根据他从土著人那儿得来的信息,他没有去示巴女王乳峰,而是向着我们刚刚下来的梯状山坡而来,这条路显然比多姆·西尔维斯特拉地图上标注的那条路要好走得多。他和吉姆在沙漠中遭遇了千难万险,最后终于来到了这片绿洲。但这时乔治·柯蒂斯却遭遇了一场可怕的意外。他们到达的那天,乔治坐在溪边休息,而吉姆则在他上方不远处的岸边采蜂蜜。这时他踩松了一块大石头,那石头滚下来砸中了乔治,把他的右腿压断了。从那天起乔治就变成了瘸子,既不能继续进发,也不能原路返回,最后他们决定在绿洲里住下来,因为这样好歹还有一线生机,若是返回沙漠,则必死无疑。
  不过,他们倒不用发愁食物。他们来的时候带了足够的弹药,绿洲经常有大群的野生动物来寻找水源,尤其是在晚上。他们开枪射杀,或是挖陷阱捕猎。肉用来当食物,他们的衣服穿坏后,就穿兽皮。
  乔治最后说到:“这样,我们在这里熬了快两年,过着鲁滨逊和星期五的生活,期待着哪天会有土著人过来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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