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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部分

穿越两界的倒爷-第211部分

小说: 穿越两界的倒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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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就算我下这种荒谬的命令,契约的力量也不会让一个奴隶伤害主人的。呵呵,原来奴隶的存在也不是那么令人难以接受嘛,我越来越喜欢这种完全控制的快感了。

这时布隆松叹了口气:“唉,太可惜了,神级巨龙竟然变成了这么个废物,主人,为什么它没有龙魂力量呢?”

“它本来就不是真正的巨龙,它的前身不过是个德鲁伊而已,盗版就是盗版。”我撇撇嘴:“差的太远了,好在,这头巨龙的肉身骨血倒是跟真正的巨龙无异,收获也不算小了。”

那是,就我的看法,巨龙身上最珍贵的是龙胃和胃液,有了这两样东西,对我的炼金事业帮助太大了。这可是绝好的炉子啊,什么东西炼化不了?当然,还要改造一下,这样就可以成为一个超级炼金炉!哈哈,从古至今,哪怕是遥远的上古时代,也没有用龙胃当炼金炉的,唉,还是我比较有创意。当然,能够在龙胃里旅游一圈又没事的,估计就我一个,别人发现不了这秘密倒也正常。

至于其他几样剩下的东西也让我甚是满意,比如龙皮龙鳞,这都是宝物级的材料啊,别人搞到一点就够美的冒泡了,而我得到的几乎是一整张完整的龙皮!上面附着的龙鳞更是数以万计!这两样东西用来制作防具是最合适不过了!

还有那颗龙心,更是好东西,心肌本来就强于其他部位的肌肉,更何况这是巨龙的心脏。不过通常除了用龙心制作装备外,人们的选择是吃掉它,这玩意儿,真的很大补的!但我很奇怪,坚韧到了寻常刀剑无法切割的龙心,怎么吃?不过这于我无关,因为我对吃掉它不感兴趣,真正让我感兴趣是它强悍的跳动能力!如果把龙心改装成一部发动机会的话,产生什么样的动力呢?呵呵,我拭目以待。

最后,就是巨龙的血肉了。其实龙魂战煞吸收的血肉并不太多,也就是十吨左右,因为血肉的需求已经达到了极限,所以主要还是吸收内脏,除了龙心和龙胃,其他的器官都被龙魂战煞吸收了。所以龙血龙肉这两样好东西,我戒指里还有几十吨。

龙血尽管难喝,但是同样大补,听说喝了龙血的人,喝了龙血后身体可以变的更强壮,不过但具体的数据是没有的,毕竟异界也没有化验这门学科。这没关系,回头我送点龙血到地球那边化验一下好了。至于龙肉,跟龙血也差不多。嗯,留下几吨做红烧龙肉、葱拌龙血肠,给老爸老妈好好补补,剩下的,哼哼,正好我那个计划用的到。

想起龙血龙肉,我不禁好奇的问道:“布隆松,你要龙血龙肉做什么?”

布隆松答道:“主人,巨龙的血肉我成为巫妖有很大帮助。”

我点点头:“嗯,也是,你过去怎么说也是个强大的亡灵魔法师,现在你还是太弱。说吧,还需要什么?只要能让你尽快成为巫妖,要钱要物?”

布隆松欣喜道:“谢主人,其实有了巨龙的血肉在外物方面就不需要什么了,剩下是修炼。只是对于尽快成为巫妖,我希望能去地球……”

“地球?”我心中奇怪:“地球那边魔法元素匮乏的很,对成为巫妖有什么帮助?”

“主人,是这样的。”布隆松挠挠自己的脑壳:“环境对修炼是很重要的,而修炼巫妖的最好的地方就是坟场。虽然这里也有大量的坟场,可我身上的亡灵气息会招来别人注意的,但在地球就没关系了,那里没人能感受到我的魔法波动。至于魔法元素匮乏,希望主人能提供给我一些魔晶石。”

“这没问题,魔晶石管够。但是……”我正色道:“你要修炼就给我老老实实修炼,别在地球那边惹事,否则我让你试试用光明圣火洗澡的滋味儿!”

布隆松打了个哆嗦,赶忙应道:“不敢!不敢!”

扭头再看火母,它现在正趴在地上,要多乖有多乖。能出现这种状况,说明它彻底接受了自己如今的境况,否则契约力量会让它一直痛苦下去。

我皱眉道:“太弱了,除了骨头比较硬,我感觉它跟个王级的也差不了多少,布隆松,有过这么低级的骨龙么?”

“有倒是有,不过那都是幼年巨龙的尸骨,成年巨龙转化的骨龙……唉,混到这地步的它是头一个。不过……”布隆松笑道:“主人,其实它还是很有利用价值的,您知道最强的亡灵是什么么?”

“是巫妖巨龙吧?”我道。

“理论上是这么说,但是有一种亡灵是可以与巫妖巨龙相抗衡的。”布隆松嘎嘎笑了起来:“那就是死亡龙骑士!您知道的,死亡骑士可以变异坐骑,当死亡骑士骑上骨龙后,嘎嘎嘎……”

“对啊!”我兴奋的一拍巴掌:“撕裂手爱德华!骑到骨龙背上去!”

“吼!”当撕裂手爱德华刚刚接触到火母的身躯,火母便痛苦的吼叫起来,这也难怪,冥火太猛了,亡灵也照杀不误!

而撕裂手爱德华似乎满喜欢折磨别人的,慢慢悠悠的往火母背上爬去,疼的火母几乎要散架了。

“行了,动作快点。”我倒不是同情火母,但我对惨叫声实在没什么偏爱。

撕裂手爱德华只得加快动作。

趁它将火母同化成坐骑时,我问道:“对了布隆松,这世界真的有龙骑士么?”

“有啊。”布隆松点点头,语带嘲讽道:“还有很多呢,比如骑着钢甲地龙的自称龙骑士,骑着双足飞龙的也自称龙骑士,但是这都是伪龙罢了,也有些国家把能跟巨龙战斗的骑士类超级强者也叫做龙骑士,可哪有人能让骄傲的巨龙服软成为坐骑的?其实我上次倒是差一点征服了金龙公主……”说到这它有点洋洋自得:“说不定历史上第一个骑龙的……”

布隆松忽然顿住了,带着尴尬和钦佩的语气说道:“呵呵,差点忘了,以前倒是出现过骑龙的人,不过人家即便骑的是真正的巨龙也没有自称龙骑士,唉,那才是真正的高人啊。”

经它这么一说,我立时想起来那人是谁了,无敌的存在杨七郎啊!

这时布隆松继续道:“除了伟大的超级强者杨七郎先生,那么真正的龙骑士就只有一种,死亡龙骑士!虽然骑的是骨龙,可那些伪龙之类的怎么比得了?可惜啊,死亡龙骑士出现的几率低的可怜,没办法,谁叫骨龙要被死亡骑士更容易召唤呢,有坐骑没骑士有什么用。不过主人您有十八个死亡骑士,只要再多弄些龙骸就行了,嘎嘎,那时候……”

“等等。”我看着眼前的火母,忽然想起了个问题:“巨龙的身躯太大了,这叫什么骑士?驾驶员还差不多。到时候战斗的岂不还是骨龙?”

布隆松摇摇头“不不不,主人,您继续看下去就知道了。要知道您以前给死亡骑士配备的可都是钢铁疙瘩,不能算是坐骑,顶多是装备罢了。毕竟真正的坐骑,是有灵性的,事实上,这才是您第一次给死亡骑士配上坐骑。”

说话间,我眼前的骨龙火母叫的更加凄惨了!只见冥火正在向它身体扩算而去,所过之处,那些龙骨都发出阵阵的金属扭曲声,尽管形状没有改变,但是骨骼表面已经泛起亮闪闪的光泽。

就在这时,撕裂手爱德华忽然叫道:“主人,我需要大量的魔晶石!”

我靠,这还没完事,它的能量就不够了,乖乖,比坦克飞机耗能多了。想归想,我还是招出好多魔晶石,瞬移到撕裂手爱德华身边。而撕裂手爱德华则直接将一块块魔晶石塞进肚子里,我眼睛登时一亮,心道这倒是个好办法,反正死亡骑士主要还是骨头架子,盔甲里的空间很大,正好用来装魔晶石!这样一来,以后它们就不会出现冥火能量不够用的情况了。

时间在不断的流逝,转化骨龙耗费的可不仅仅是冥火能量,时间也消耗的甚多。既然如此,我让召集来的众人有事的就去忙吧,反正现在很安全,用不着这么多人守着。至于想看热闹,那随便。

一个多小时后,在耗光了几十块魔晶石的能量后,终于把火母彻底变异了!幸好布隆松告诉我,真正的坐骑转化一次就够了,不需要像坦克、飞机那样每次都消耗冥火能量,要不然我绝对不会使用死亡龙骑士了,太烧钱了!

而现在的火母,跟之前可大不一样了。首先在个头方面,它大幅度的缩水了,现在总长也不过十几米而已,而且二分之一的长度都被尾巴占据了。怪了啊,以前死亡骑士变异装备,几乎都往大了变,可是转化骨龙却往小里搞……

第三百五十二章 … 一家四口逛异界 (上)

第三百五十二章 … 一家四口逛异界 (上)

不过仔细看了几眼后,我有点明白了。死亡骑士的变异都是朝着实战方向考虑的,巨龙个头严重超标,与其说是骑龙战斗,不如说是指挥巨龙战斗,而且巨龙也不是白痴,用的着在背上站个人指挥么?除了耍帅有个屁用啊,乱放魔法斗气的话,还不够碍事的呢。但是体积缩小后,骑士就可以发挥应有的战斗力了,如此才能让两者配合作战。

再有就是骨骼方面,银光闪烁,好像金属似的。整体造型,也更加突出杀人凶器的特点,不像之前的龙骨,看着不过是个巨兽,可怕的是牙齿和爪子罢了。现在的火母,从头至尾,每一寸骨头上,都长出了骨刺,并不像刺猬那么密集,嗯,有点像狼牙棒的尖刺分部。看着就够恐怖的,碰上哪都得刮掉一块肉!而两只翅膀上虽然只有尖端延伸出尖刺,但是边缘部分变的锋利了,像两把古怪的弯刀似的!而且骨龙的翅膀通常连着一层破破烂烂的翼膜,但现在那翼膜完好无损,鸟枪换炮,不再穿乞丐装了,改白领阶层了。

但最让让人心寒的是,此时的骨龙也跟死亡骑士似的,身上冒着绿绿的冥火!看上去好像骨龙长“肉”了。尤其是龙头的嘴中,那欲吐未喷的冥火,显然,现在骨龙又有了“龙息”的能力!尽管冥火不如龙息那么犀利,但是更加缺德!

至于骑在变异骨龙身上的撕裂手爱德华,变化不大,只是它的骨头跟此时的变异龙骨很像,想来是同化成了一样的质地。

两者此时的强者气息都很明显,比皇级要强大的多,但是并没有突破帝级,看来两位都成了超皇级高手。不过两个家伙加在一起的威力不肯能是一加一那么简单,尤其是在我拥有众多现代化武器的基础上,呵呵,既然撕裂手爱德华搞出了它的“要你命三千”,我怎么会不给火母也配上呢。

跟我猜测的一样,成为死亡骑士的坐骑,也会具备变异能力,尽管这力量来自它的主人。

于是乎,各种科技武器被我从戒指中招了出来,火母现在完全不懂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的,没关系,它背上骑的可是专家。在撕裂手爱德华的指导下,火母很快再次升级!

两只翅膀上挂了四挺火神炮,二十多枚战机导弹,其他武器倒是没有再装备上,按照撕裂手爱德华的解释,变异骨龙的强项是肉搏,远程武器有这些就差不多了。

我想也是,如此远程火力已经很强悍了,这俩家伙真正的作用是对付超级高手,对付小角色用不着它们。不过有一样东西,我还是要求加了上去,就是魔动大炮,这东西的射程和射速虽然比不了坦克炮,但是威力要大的多,经过变异后威力应该跟大才对。何况这东西实在太重了,机动能力比蜗牛强不了多少,所以让骨龙这种超级大力士来操作再合适不过。这架魔动大炮被安置在了变异骨龙的腹腔内,需要的时候,会把炮口升出来,但是位置嘛……是屁股!嘎嘎,没错,魔动大炮就是为了阴人准备的。

然后,我先把戒指中的三十多万骷髅兵放了出来,收取时可以一下子收掉,放出来可要讲究的多,得一批一批的放。

见到这么多全副武装的骷髅兵,把布莱德美坏了,心里又开始YY着如何攒动主人一统天下……

骷髅兵放完,接着就是放出大批物资了,让布莱德指挥这些骷髅兵把物资有序的运走。东西太多了,尽管人多也不好弄,估计天亮前我甭想干别的了……

——偶——系——淫——荡——的——分——割——线——

布莱德·乔易打开笔记本电脑,熟练的敲击着键盘,写日记一直是它生前的习惯,如今主人给的东西中有电脑,它又把这习惯捡了起来:

“红星第四天,凌晨五点,晴。

走了四天了,这里的环境还是老样子,满眼依旧是红色的土壤,红色的石头,以及……红色的天空。

见鬼!这里是火星么?跟在地球上见到的那些火星照片还真有些像。尤其是这颗星球的魔法元素,火系占据的比例较大,这里可不是一个度假的好地方,我还是喜欢阿拉斯加的雪山。不过没关系,这里有足够多的生物给我猎杀。呵呵,主人给的任务还不错,尽管有永远都回不去的可能,但那又怎么样?我自由了!嗯,确切的说,是某种程度上的自由,主人在我意识中仍旧是不可抗拒的……

但愿这第三百八十五次的信号传输依旧不会成功,我可没有搞小动作,这不算是背叛主人,上帝可以作证……见鬼!上帝会给一个死亡骑士作证么?呵呵,我现在应该信仰那所谓的死神吧?

OK,信号依旧无法接通,也许上帝还没有抛弃我。

至于卷轴,伟大的主人,您忘记我只是个死亡骑士了么?没有坐标这些卷轴只能在本地使用,这可怪不得忠诚的布莱德。

哦,雷达上又有目标出现了,布莱德的娱乐时间到了,那么,这次怎么玩呢?斩首还是碎尸?不,还是用我的变异坦克把它碾成肉饼好了。”

合上笔记本电脑,布莱德发出一阵诡异的笑声……

——偶——系——淫——荡——的——分——割——线——

霍达揉揉眼睛,坐起身形,然后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啊——老婆,起床了。”

“臭老公,才几点啊,别吵……”老妈懒洋洋的嘟囔了一句,翻了个身,还想睡。

霍达看了一眼手表:“吓?十二点了!我怎么睡这么久?”

他腾地从床上跳了下来,抓起鞋子就穿:“该死!睡过头了,老婆,起床了!一会儿还得去穿越企业找咱儿子……嗯?这是什么地方?”

霍达扫视周围,发现这是一间奢华的像皇宫一样的房间!各种家具不禁材质看上去就非常昂贵,而且造型雕琢的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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