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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丑小丫飞啦-第15部分

小说: 丑小丫飞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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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姐是她逼着我们叫的敬称,她说,她比我们大,就让我们跟她叫姐。一开始整的我们对她的感觉像见到黑帮老大似的,姐啊姐的,后来习惯了,我们就“姐”下去了,一直到现在,比她小的,都叫她“侯姐”。

这声“姐”还真没白叫,我和侯姐一组值日,每次都是最累的活被她抢着干,她老是摆出一副老姜的样子来,“姐比你大,让姐来吧!”这种乐于奉献的精神真得很难得,在医院都找不出几个白衣天使来了,这种天使,竟然会降临在我的身边,我真是受宠若惊,对老天爷感激涕零的,我暗暗发誓,“等我死了我一定要进天堂,好好孝敬他老人家……”

侯姐有一个特磨蹭的邻居,叫亚敏,他们是在一个村子的,老乡见老乡,显得特别亲切。每天晚自习都和侯姐一起回宿舍,每次晚自习下课后,在争分夺秒地写十几分钟作业后,她就问侯姐,“走吗?”侯姐收拾半分钟就转身去找她,没想到人家笔杆子还没放下呢,又争了几分钟的时间后,又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找书,找眼镜盒,找铅笔,找橡皮擦,回个宿舍像新媳妇回娘家似的,墨迹半天,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没给亲娘带啥值钱的东西。每次侯姐一等她,我就暗暗佩服侯姐的大度,“真是天使啊,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在等她,宿管阿姨就不给留门了!”

为了天使的利益,我加入了她们的队伍,每天晚上我都督促着亚敏快点收拾,为了鞭策她,我特意为她取了一个特好听的、特适合她的少数民族姑娘才有的名字——“敏敏特磨尔”,此名字的灵感来自于我当时特别喜欢的一个电视剧里女主角的形象——《倚天屠龙记》里赵敏,也就是敏敏特穆尔。每天晚自习下课,我都会在她耳边嚷嚷,“敏敏特磨尔,快点啊,再不快点,我们就被阿姨锁外面了!”我的苦口婆心奏效了,亚敏禁不住我一遍又一遍的叨叨,每天都有长进,还夸我幽默,我真是美极了,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被人夸作幽默呢!

是什么使我变成了幽默的人呢?爱情?不会!爱情只是看不见的东西,我没有过爱情,有的只是暗恋,默默喜欢一个人不会变化这么大的!世界上最忠贞不渝地不应该是爱情,爱人很可能因为感情淡了而“兵分两路”,而友情,才是风吹不断,雨打不烂的。我看着眼前的两个人,心里窃喜,“有她们真好,我遗弃了孤单!”

第六节左琦

中考前一个月,我班的一个极其热情女孩雪依兴冲冲地跑到我跟前,激动万分,“小丫,拜托你一件事,我有一个朋友,也很爱写诗的,只是她刚开始写,有好多地儿都觉得不是很好,你能不能帮忙给改改啊?”“好啊,我刚好每天都没什么事干!”我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心里美滋滋的想,我兰小丫展现自我的机会终于到来了!

当天下晚自习,雪依就先稳住我,让我在班里稍等片刻,就飞快地跑出去了,过了两分钟,她就拿来了几张写满小诗的本子。我定睛一看,密密麻麻的小字,全堆积在那几张纸上了。那些瘦弱的文字像一个精神饱满的舞者,在洁白的纸上翩翩起舞。只是稍有欠缺,诗句对应的不是特别工整,读起来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我稍稍记得她有一段的结尾是“午夜十二点”,我兴致大发,思想之洪流冲出我的大脑,在这句话的后面加了一句“梦中相见”。还有一首诗的结尾是“我的心被撕成一片一片”,我感觉这女孩太“善良”了,就替她下狠心,把结尾的伤痛升华了——“血染红了天……”

经过几天的改诗工作,雪依终于把写诗的那女孩带到了教室,看起来挺阳光的一个女孩,一点都不像多愁善感型的。她非常激动,兴奋地看着我的诗集,自豪地给我做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左琦,谢谢你帮我改诗。我的诗以前被别人给改成快乐的了,其实我想表达的是忧伤的意境,你给我改的特别符合我的心思。”我的心本来很没底,听她那么说,特有成就感,神清气爽,别提多高兴了!

渐渐地,我与左琦相处很熟了,就探讨探讨诗歌的灵感,他说,他爱着一个爱打篮球的男生,特帅气。我的心怦怦乱跳,跳得我心发慌。我终于忍不住了,羞羞涩涩地问道“奇奇,难道,你喜欢的人和我喜欢的人是同一个人?”可能是我问的太远了。她不做声了,一会儿,又微红着脸,悄悄的告诉我,“我喜欢征!”“哦,挺好的,他挺好的,他每次在我们班考试都是第二名,特优秀!”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嗯嗯,那你喜欢谁啊?”左琦好奇地问。人家都说实话了,我也不好隐瞒什么了,就说,“他不上学了,联系不上他了!”我淡淡地说,掩饰深深的忧伤,绝不让谁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来。

有一天,左琦突发奇想,想要拜我为师傅,我汗毛耸立,对她说,“太猴了,叫师傅太老了,怎么听怎么像孙悟空在叫唐僧那个窝囊废,要不就叫师姐吧!”她欣然同意了我的提议,毫不客气地左一个师姐右一个师姐的叫。

在帮左琦改诗和与她相处的日子里,我感觉特惬,得意忘形,竟忘了我是兰小丫,一个活在自己的孤独中的人。

然而,孤单总是如影随形的,在瑶瑶坐在我的床上,摇着我的手,谈及笨笨又换了几个女朋友时,我就会又想起那个让我牵肠挂肚的、与我毫无瓜葛的人。尽管我的心也会痛,我还是会可以忍住悲痛,强颜欢笑地劝瑶瑶,“没什么大不了了,他又什么好?顶多是一个花心大萝卜加白痴菜瓜!”劝瑶瑶的同时,也是再劝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忘记以后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笨笨频繁地换着女朋友,瑶瑶则一点一点被他折服,变成痴呆型的女孩。每次我一劝她,她连争辩的能力都没有,只会,“哼、啊”应和,有什么办法,中毒太深!还好,她是一个非常好面子的人,在外人面前决口不提“失恋的伤痛”(已经失去与笨笨恋爱的机会了),只会在我跟前抱怨两句。她也是比较正点的女孩子,并没有迷恋帅哥而忘乎所以地抛弃自己的学业,在我劝她好好学习,超过笨笨时,她像吃了兴奋剂,学劲儿十足,拿出了寒窗苦读的干劲儿,还真让我不得不刮目相看。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小丫头竟然在我们人生的小转折点——中考中取得了超优越的成绩,被车山中学录取了。笨笨这个家伙真是聪明绝顶,换了那么多女朋友跟小玩儿似的,竟然也能考上车山?后来,才知道,他爸爸花了好些钱给车山的慈善事业做贡献,买了好些教学器材,才被勉强录用的。

“笨笨的爸爸打错算盘了,这次亏了!以他那样子,考不上好大学的!”我恶狠狠地诅咒他,因为,我这个被初中三年的三个班主任夸奖的,鼓励考车山的高材生,就知道整天胡思乱想的小丫头,竟没能春风得意,家里又没钱买分,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吃肥肉,自己冲着别人喊“酸”。不过,只要能解气就行了,解完气我又开心了起来,二中,还不是特烂。我欢欣鼓舞……

第五章 美丽新世界

 新的环境,新的心情,我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的生活。因为,那正是我的花季,一个十六岁女孩盛开的季节……

第一节一见如故

2004年8月31日,我兴致勃勃地坐着老姑的出租车,在妈妈的陪同下,载着满满一后备箱的东西,光荣地步入了高中的校园。因为老姑急等着赚钱,怕把车开校园里后立即堵车,耽误拉脚,她把我们放在离校门还有大约100米的地方,告诉妈妈一些照看好行李之类的话,就走了。我绝望地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废品。厚厚的被子,是母亲亲手缝制的,棉花是特意给我买的新的,因为我年岁大了,又是家里唯一的一位“高材生”(姐姐们在老师高负荷作业的镇压下,终于屈服,老早就退学了,妹妹也因为搬入五中管的太严而光荣退学了,全家只有我一个人还毅志坚挺地坚守学习的那块净土),所以妈妈给予特殊照顾,被里被面和褥子都是新的。暖壶和盆子都是初中时用的,旅行包里塞满了我的衣服和日用品,都是廉价的,我把旅行包拉得严严实实地,生怕别人看了那么不值钱的东西而扎眼。

正在我和妈妈为运行里发愁时,迎面走来了一位小美女,笑嘻嘻地走向妈妈,开口就叫姨,毫不见外。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想了三秒钟,没有结果。只听妈妈非常亲切地对她说,“哦,是小红啊,你也在这上学啊!”“嗯,今天小龙也报到,他都安顿好了,让他帮你们搬行李吧,他有劲儿!”听完她的话,我可感动死了,可来救星了!

见到小龙后,记忆深处的关乎他们的往事全滚落了出来。小红和小龙是我二姨夫和四姨夫的亲侄女、侄子。我二姨和四姨嫁给了他们爸爸的亲弟弟。我二姨家的孩子还跟我四姨叫四姨,跟我四姨夫叫老叔,我四姨家的孩子跟我二姨也叫二姨,跟我二姨夫就叫三大爷,听着怪别扭的,可苦了那几个孩子,论辈分多不方便啊!

那一年,我上小学一年级,过年去姨家拜年时,他们非要带我们去爬山,我那次是第一次爬山,他们都不是爬山,而是跑着上去的,跑得还特猛,好像跟我们显摆,“看,我们爬的多快啊!”感情是在山脚下住着,天天都能“爬”山,跑来跑去跟小玩似的。我就不行了,看着他们带领着姐姐妹妹远去的背影,我只能憋住呼吸狂追,根本体会不到爬山的快乐,只顾不落队,随大波瞎跑。我还没跑到山顶,他们就返程了,也不知道怎么炼成的,跟腾云驾雾似的。我又急着往山下跑,脚一突突,就栽了个跟头,我滚了几圈,幸亏山上有个特杰出的山坡,挡住了我,我这才慢慢地爬下山去。我想,爬山,就应该这样爬的,跑着下山,根本不叫爬山!

日后,一照镜子,才发现,鼻子上留了一个鲜明的纪念,是我第一次爬山的战果——一道长长的斜的血条子。

我很少去姨家,因为没机会去,一年顶多去一次。而且,我脑子笨笨的,分不清那位是那位。这次可逮到人了,帮我抱行李顶赎罪吧,谁叫你当时那么傲,跑那么快,害我差点见阎王呢!

见他抱着我的行李,心里还暖暖的,心存感激。死热的天,抱着被子,滋味肯定好受不了。这一路,我光观察他的表情了,被子像个烤炉一样,把他的脸烤得通红,汗珠子一个劲儿地往下掉,我终于记住了他的模样,准备交定这个朋友了,够意思!

走到女宿新楼时,我的心那个叫汹涌澎湃啊,都快跳出来了,宿舍楼外面的墙上镶满了白白净净的瓷砖,富丽堂皇的。阔,不愧是高中,我窃喜。当我光荣地走进我的宿舍108时,才真正地体会到金玉其外是啥意思。

小龙把被撂下就道别了,“小丫,我走了啊,你忙吧!”我连谢都没谢人家,只顾盯着墙上的蜘蛛网发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不是人住的地儿!”我破口大骂。突然间,有一个特热情的姑娘笑嘻嘻地盯着我,我一见她就感觉像是在哪里见过似地。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你是给暴丽娜写诗那女孩吗?”她激动地问。“啊?”我愣住了,曾经初二时,暴暴特别支持我,每次写完诗,我都要拿过去给她过目,让她赏析赏析。快中考时,暴暴让我给她写首诗作纪念,我就写了,送给她。这件事别人应该不知道,不至于这么轰动吧?以我兰小丫这点知名度,应该不至于啊!我疑惑地看着她,“你咋知道的啊?!”“我当时跟她一宿舍啊!”“哦,”我(炫)恍(书)然(网)大悟,“你当时就是这么笑嘻嘻地看着我啊!原来是你啊!”“嘿嘿,是我,咱俩床铺挨着,晚上睡觉可以头靠着头睡觉了。”她的话还真是一言九鼎,我们以后每当晚自习下课,就冲回宿舍。洗漱完毕后就赶紧上床唠嗑,熄灯后,我们都是头挨着头睡觉,然后聊着怎么也扯不完的话题。

“袁方,再过十年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忐忑不安的说。

“怎么会不记得呢,你那么独特!”袁方安慰我。

我知道,十年,人的变化会很大的,十年的时间,一个女孩会变成一个女人。再单纯的女孩,也会被生活给逼成一个世俗的拜金女人,电视上都是那么演的。我害怕我会变成那个样子!

“那如果十年后你在马路上遇见我,还会认出我来吗?”我还是不放心,生怕我会淡出袁方的记忆,正如我终有一天会淡出她的世界一样。

“当然啦,放心吧,小丫,我绝对绝对不会忘记你的。你的笑容很独特,你笑起来特别温柔,又亲和力!”袁方真是太善良了,把我夸得跟天使似的,生怕刺激我幼小的心灵。

“我有那么好么?”我窃喜,伴着袁方的话,我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竟然遇到了陆郅男,那个久别了的身影,依然活跃在我的脑海里。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我无数次的心灵的呼唤声中,陆郅男终于又出现在了我的梦里。

他在梦里一直重复着袁方的话,“放心吧,小丫,我绝对绝对不会忘记你的!”

第五章 第二节 灵魂树

 一天中午,我和雨朵在食堂相遇了,也相认了,太有缘分了,我们都是差几分就考不上二中了,非常兴奋。她看见我就想起了我的诗,然后紧接着就想起了一个她们们班的才子,据说会写诗,会写小说,会编剧,是个十足的才子。

雨朵非常热心肠的想给我牵线搭桥,交个笔友。虽说笔友都是初中小孩才玩的玩意儿,对我一个高中有为青年来说,交笔友早过时了,可因为初中时我光顾着迷恋陆大帅哥,忘了正茬了,就只能委曲一下,就当做老当益壮吧。“交!”我没脸没皮地想着,“反正也吃不了亏,顶多是花点信纸钱。”窃喜之后,我非常俗套地问了雨朵一句,“帅吗?”雨朵可能第一次见曾经那么高尚的我问如此低俗的问题,先是诧异了一下,然后又非常老练地奸笑着说,“帅,当然帅,不帅我能给你介绍吗?”

这下我心里像吃了定心丸,这就好了,我们进行非常正常的书信往来。开始时我们都是每天写一封信,大概要用掉两张信纸。我写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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