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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彩霞满天-第14部分

小说: 彩霞满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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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动,千万别动!”她立即站住,困惑的看著他。他飞快的支起画架,钉上画纸,抓起彩笔,嚷著说:

“我要留下这个黄昏,我要画下你来,你,窗子,小花,和那彩霞满天!”

她动也不动,连话也不敢再说,伫立著让他画。他立刻勾勒著线条,觉得每个细胞里都充满了灵感,都闪耀著绘画的火花。握著彩笔,他进入到一个忘我的境界,用他全心灵去捕捉著这个刹那,这一刹那的美,这一刹那的艳丽,这一刹那的永恒。只一会儿,太阳落了山,那天空的颜色变了,暮色游了过来,充塞了屋子,天空那灿烂的云彩,逐渐变成绛紫,由绛紫而变得黝暗了。他叹口气,放下笔来,他只抓住了一部份。她奔过来,望著画纸。他已勾出那样一幅超凡脱俗的神韵,已经抓住了那样超凡脱俗的美,她竟叹为观止了。抱著他的手臂,她崇拜的低呼著:

“太美了!太好了!太伟大了!书培,你怎么能画得这么好,你怎么能捉住这个刹那,你是个天才!书培,你是的!你真是个天才!”“太快了!”他惋惜的。“再多给我二十分钟就好了!夕阳下去得太快了!”“可是,明天还是有黄昏,是不是?”采芹仰著脸问。“明天还是有彩霞,你可以再画呀!”

是的,明天还有黄昏,明天还有彩霞。他拥著她,笑了。

“你该饿了吧?”她悄声问:“我去炒菜去,都已经六点多钟了。”“什么?”他惊叫。“糟糕,我差点又忘了!不行,采芹,我不能吃晚饭了,我和陈樵约好了,要去接洽一个家教的工作,陈樵把他的家教让给了我!”

“哦,”她有些依依不舍的:“你马上要走吗?什么时候回来?”“可能会很晚!你自己先吃吧!”

她拚命摇头。“不,”她温柔而固执的。“我等你回来再吃!你要不要先吃碗面再去?我给你下碗面,很快很快!你不能空著肚子去接洽工作呀!”“不行了!已经太晚了!”他看看手表。“我会给陈樵骂死!”

他往屋外冲去,她一把拉住了他:

“等一等,带件外套去,晚上风大!”

她飞快的跑进屋内,又飞快的拿了件夹克出来,再飞快的挽住他的脖子,给了他飞快的一个吻。说:

“那个陈樵,他真好,是不是?如果你们一起回来,我会多做点菜,也请他来吃——算是消夜,怎样?”

他呆了呆。面容有些僵硬。

“不,我不会请他来!”他很快的说,转身跑走了。

她扶著门框,怔怔的站在那儿,回思著他临走的表情和那句话,心里若有所悟。于是,有种看不见的、淡淡的忧愁,就像轻烟般对她包围过来了。她转身走进房间,打开电灯,在灯光下,她凝视著那张画纸,画面上是彩霞满天,她再抬头看看窗外,那儿,早已是暮霭沉沉了。彩霞满天23/48

13

乔书培望著他的两个学生。

这两个孩子,大的十五岁,念初三,名字叫孙健,小的十三岁,念初一,名字叫孙康。两个人都长得又高又大又壮又结实,正像他们的名字,是又“健”又“康”的。乔书培常想,如果他们两个在念书方面,能够和他们的身体发育成正比,就真是皆大欢喜了。现在,他看著孙健的英文试卷,满纸红叉叉,从头错到尾,初三了,居然拼不出英文的十二个月份,和星期日至星期六的名称,亏他还振振有辞:

“外国人太笨了,为什么每个月要有不同的名称?为什么不学学我们中国人,用一二三四……十二个数目字就解决了?我并不是学不会英文,我只是不服气去记它!而且,咱们是泱泱大国,凭什么要把洋鬼子的语言列为我们的主要学科?太不合理了!”“我不跟你讲合不合理,”乔书培耐著性子说:“你马上要参加高中联考了,教育部规定了要考英文,你就需要把英文念好!”“年轻人应该有勇气推翻不合理的教育制度!”孙健仰高了头,一副“挑战”的神态,彷佛乔书培就是“不合理”的“代表”似的。“你已经来不及推翻了,”乔书培瞪著他:“你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参加联考了!我们现在把合不合理的问题抛开,打开你的英文课本,我们重新来温习。”

“我的英文课本丢了。”孙健冷冷的说。

“什么?”乔书培皱起眉头。

“丢了!”孙健耸耸肩。“大概给同学偷走了!八成是给田鸡偷走了,对!”他猛拍著自己的膝盖:“准是田鸡干的好事,明天我找他算帐去!这样吧,乔老师,我们今天先不念英文,等我找到课本再说……”孙康在一边,开始吃吃不停的偷笑。乔书培狐疑的转向孙康,问:“你笑什么?”“我笑……笑……笑大哥……”孙康话还没说完,孙健伸手过去,在弟弟的大腿上拧了一把,于是,孙康就“哎唷”一声尖叫起来。“哎唷!哎唷!哎唷……”的叫个没停了。

“你到底笑什么?”乔书培脸一沉,厉声问。

“我笑……”孙康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天真相”:“笑老师嘴巴边上有颗青春痘,像一颗美人痣!”

孙健哄然一声,大笑起来,孙康也跟著笑,兄弟两个你看我,我看你的大笑著,似乎做了什么天大的得意事情一般。乔书培又气又怒又无奈,板著脸,他哼了一声:

“不要笑了!”兄弟两个还是笑。“孙康,”乔书培叫:“你的英文课本总没丢吧!拿出来!”

孙康慢吞吞的翻著书包,左翻右翻,好不容易,才抽出了英文课本,乔书培打开课本,里面就轻飘飘的飘出一张纸来,乔书培打开那张纸一看,上面写著:

  “桌子:待死客早上:摸脸早安:狗得摸脸玻璃杯:狗拉屎再见:狗得拜黄昏:一吻宁晚安:狗得一吻宁夜安:狗得来……”乔书培越看越希奇,越看越古怪,越看越生气,他把纸头丢给孙康,问:“这是什么东西?”“英文发音呵!”“英文发音?”乔书培啼笑皆非:“我跟你说过几百次了,不许在英文上注中文发音,何况还要编些个怪花样!什么狗拉屎、狗得摸脸、狗得一吻宁……你这种英文,非把英国人都气死不可!”“好呵!”孙康拊掌大乐:“把英国人都气死了,咱们就可以不必念英文了。”这次,是孙健跟著笑了,兄弟二人,又笑了个不亦乐乎。乔书培瞪视著他们两个,心想,他们的功课虽然是一塌糊涂,倒是“知足常乐”。那些红笔的叉叉,似乎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快乐。笑啊笑啊笑啊……他们简直就以捉弄他为快乐。他那儿像是这两兄弟的家庭教师,倒像他们的“开心果”。他竭力板起脸来,竭力显出一副庄严相,竭力维持著自己的尊严。

“你们到底念不念书?预备把每门功课都当掉是不是?孙健,你别跟我玩花样了,把英文书找出来!”

“是哩!”孙健做了个鬼脸,从屁股底下掏出了英文课本来,翻出“作业”簿,他的问题又来:“老师,kiss是什么词?”

“动词。”“你错啦!”孙健又笑:“kiss就是接吻对不对?”

“对呀。”“那不是动词,那是连接词!”说完,他就放声大笑了。孙康当然也跟著笑,一面笑,一面问他哥哥:

“哥哥,你有没有跟‘迷死’‘克死’过?”

“我倒没有,但是我打赌乔老师一定跟‘迷死’‘克死’过!”孙健说。“老师,和迷死克死的滋味是怎样的?”孙康问。

孙健更笑,孙康也笑。乔书培头上已经冒汗了,他拍拍手,正要施展一点“尊严”,镇压一下“局面”,房门忽然被推开了。孙太太——一个四十几岁,浓妆艳抹而盛气凌人的女人拦门而立,微蹙著眉头,她直视著乔书培,冷冷的问:

“乔老师,你能不能给他们上点课,而不要和他们说笑话,闹著玩?你知道——两小时是一晃就过去的!”

乔书培觉得血往脑子里冲去,他跳了起来,第一个冲动,就想摔下书本,说一句“老子不干了”。但是,他想起家里还等著钱用,想起几天以来,都没钱买菜了,想起欠陈樵的钱还没有还……他强忍下心头的一股怨气,勉强的说了句:

“我正——尽力而为。”

“尽力而为?”孙太太望著那两个笑成一堆的儿子:“我看不出你尽力在什么地方?你们在研究什么问题?”

“妈,”孙康又是一脸“天真相”:“我们在研究‘克死’!”

“克死?”孙太太一脸疑惑!

“是啊,乔老师和迷死克死啊……”

“孙康!”乔书培涨红著脸喊。

孙太太正视著乔书培,眼光凌厉,神情冷漠。

“乔老师,希望你不要在上课时间,讲你的风流艳史。我知道你们学艺术的,都是些嬉皮。可是,我们家两个孩子,从小就都规规矩矩的,我为他们请家庭教师,是要帮助他们读书,希望你不要把他们引导到你们艺术家那条风流散漫的路上去!……”“孙太太,”乔书培沉重的呼吸著,尽力的压抑著自己。“我想,您有点误会……”

“误会,”孙太太自以为是的摇摇头。“我不会误会的。你还是别和他们说笑,多给他们温温功课吧!”

乔书培垂下眼睛,紧咬住牙关,强忍住即将冲出口的一句粗话,他的脖子挺得直直的。屋里开著冷气,他的头上仍然冒著汗珠。窗外有隐隐的雷声,是今年夏天第一次打雷,大概要下雨了。他心里模糊的想著,沉默的站著,一时间,他一点都不像个家庭教师,倒像个挨了骂,受尽委屈的小学生。“乔老师,”孙太太继续说,“我必须问问你,你对于我们老大考高中,到底有几分把握?”

乔书培抬起头来,愕然的看著孙太太,心想,这问题你该去问你那个宝贝儿子,怎么问起我来了?几时规定过,家庭教师要“包”人考上高中?他用舌头润了润干燥的嘴唇,终于冲出口一句话:“毫无把握。”“什么?”孙太太跳了起来:“这两个月,你在做些什么呢?”

“我在教他们念书啊!”他忽然提高了声音,忍耐已久的火气蓦然爆发了,而且一发就不可止。他大声的、正色的、凛然的、怒气冲冲的喊了出来:“问题不在我做了什么,问题是你的儿子什么都不做!我教我的,他荒废他的!两个月以来,我和你的两个儿子,是在彼此浪费时间!他们根本无心念书,无心考试,无心上高中!我想,你最好把他们送到军校去,军事管理一番。我这个嬉皮教不了你这两个优秀的孩子!抱歉!我走了!你另请高明,去教他们狗得摸脸,狗得一吻宁,狗得来,狗得拜吧!”说完,他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昂著头,在孙太太的目瞪口呆,和孙健两兄弟再也笑不出来的注视下,大踏步的冲出了那间书房,又大踏步穿过客厅,直冲到大门外面去了。

一冲出了孙家,乔书培才发现外面正下著倾盆大雨,而且雷电交加。出来时天气还晴朗,他也没带雨衣,只穿了件香港衫。现在,雨像倒水般从天空直注下来,他才在屋檐下站了站,横扫的雨水已湿透了他的衣服和裤管。他的心中还在冒著火,冒著熊熊然的怒火,这冰凉的雨点反而带给他一阵快意。他把心一横,干脆骑上了他那辆二手货的破脚踏车,冒著那倾盆大雨,往“家”中骑去。

在风雨交驰下,他这段路起码骑了一小时。当他终于到了家,他已经是道道地地的“落汤鸡”了。浑身上下,都在滴著水。他上了四层楼,又“再上一层楼”,采芹正倚窗对外傻望著,一看到书培,她打开房门,撑了把伞,就直冲过来。书培直著喉咙对她喊:“别出来了,反正我已经湿透了,你何必也饶上,一出门准湿透!”采芹并没有听他,踩著满阳台的积水,她飞奔而来,把伞遮在他头上,而一任雨水淋湿了自己。书培揽著她,两人穿过那由“日日春”盆景搭出的“小路”,直奔进门内,到了房间里,书培是头发挂在脸上,衣服贴在身上,水珠顺著头发、手指、衣角、裤管……一直往下淌。而采芹也湿了,肩上、头发上都是湿漉漉的,脚上的一双拖鞋,完全被水泡过了。采芹没有管自己,冲进浴室,她取出一条大毛巾,就把书培按在怀中,没头没脑的帮他擦拭著,一面喃喃的、歉然的、负疚的说著:“看到下雨,我就知道你惨了。本来算好了时间,我要拿了伞到巷口去接你的,那么,你最起码可以少淋一段路的雨。可是,你提前回来了,我就没去接你,我真该早一点去等的……”书培在毛巾里连打了两个喷嚏,采芹又慌了,放下毛巾,她又往厨房冲去。手忙脚乱的开瓦斯,烧热水,他们一直穷得没有钱装热水炉,每次洗澡都要用开水壶烧热水,再一壶一壶的提到浴室里去。采芹一面烧热水,一面嚷著:

“你必须马上洗个热水澡,我再给你煮一碗姜汤喝,别弄得生病了,就惨了。”书培把毛巾搭在肩上,走到厨房门口,靠在门框上,他看著采芹忙忙碌碌的跑来跑去,烧开水,找生姜,切姜块,找红糖,煮姜汤……她那双白白嫩嫩、纤细修长的手指,经过两个月烧菜煮饭洗衣擦地的各种粗活,已经不再娇嫩了。他凝视她,她的头发也在滴水,一件白麻纱的衬衫,肩上全湿透了。他咽了一口口水,心里的怜惜和懊丧在交递啃噬著他,他粗声的说了句:“你先去把自己弄弄干,好不好?”彩霞满天24/48

她飞快的抬眼看看他,又低头去切生姜,笑著说:

“我没关系,我根本没淋湿!”

“你还没淋湿!”他低吼著,跑进厨房,他把菜刀从她手上抢下来,命令的说:“去换件干衣服,再来弄!”

“不行呀!”她焦灼的说:“你等不及呀,我不要你生病……”他重重的一跺脚,大声说:

“我也不要你生病!”她看他一眼,叹口气。默默的放下了菜刀,她踮起脚尖,去吻他的嘴唇,低声说:“不要待我太好,我会恃宠而骄。”

他心中掠过一阵痛楚。太好?待她太好?让她烧锅煮饭,叠被铺床?而且,他又失去了他仅有的一个职业,本来过的就是三餐不继的日子,以后又该怎么办?他靠在墙边,默默不语,只是用怜惜的眼光,静静的瞅著她。这眼光充满了那么多的温柔和怜爱,竟使采芹快慰得要发抖了,她颤栗了一下,惊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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