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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一滴水有多深-第3部分

小说: 一滴水有多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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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工员女儿的怪癖正是趁着这个时候往我们心里打下深深的烙印。我们一边窥探记工员的动静,一边做重新攻击土蜜蜂的准备。隔得如此之近,一直十分了解的记工员女儿突然被人说成是有佛缘,大人们只说一句话:若是闹得土蜜蜂再次蜇伤记工员的女儿,当心菩萨会在夜里敲你。在乡土,人人都晓得菩萨会敲人。孩子们在一起讨论菩萨如何敲人,方案全部来自大人。其实大人们也不清楚所谓的敲。有人说,就像大人打孩子时最方便的动作那样,将手指弯曲起来,用那坚硬的关节狠狠叩那还没长圆的脑袋。有人说,不过是用手在头上摸一摸。有人说得厉害一些,形容敲就是往人的脑筋里放入一件如紧箍咒般的东西。最为恐怖的一种解释是,菩萨趁人睡着了做梦时,凭空一挥手,将一颗人头变换成狗头或者猪头。关于此种神秘莫测的敲到底如何,至今我也不清楚,甚至连是否应该使用敲打的敲,来约定乡土中人所共知的菩萨的敲,我也不敢说是十分正确。那些普遍流传在田野上的诸多乡言俚语,从来就是字典与词典的天敌,能用此“敲”来形容彼“敲”,已经是一般读书人的侥幸了。
  受到可湿性六六六粉重创的土蜜蜂,复原得比先前还诱人。只是无人再敢去惹它们,不为别的,是真的害怕记工员的女儿与神灵有某种联系,万一被她在菩萨那里进了一言,换来被敲的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所谓神迹往往似是而非,真正的神迹其实看上去总是如此信手拈来。一辈子以乡土为生,用乡村做伴的爷爷,在八十八岁那年,终于走到生命尽头。目睹爷爷收拾完人生最后一丝风采,让我日后时有感悟,自认高贵的人,只有当面对生命烟消云散时,才明白一切生命,哪怕曾经被他人尊之为伟大不朽,在本质上与那只小野兔并无不同。乡土中最刻骨也最文雅的咒语,是说,不再吃人粮了!属于爷爷的最后十几个日出日落,天设地造了一篇篇可以阅读、可以梦想、可以抚摸、可以拥入怀抱的神迹。是谁在使爷爷一点点地断绝人粮,从米汤到糖水,再到最后一个星期的清水?恍如夜风中一粒烛光的爷爷,平静地洗净了整个肉身,仙风道骨地躺在那里。终于等到了那一刻,早晚都要来家里为爷爷巡医的大夫,冲着我们轻轻点了一下头。大夫没说一个字,那意思却无人不明白。父亲开始带领家人给爷爷穿上最后的新衣服。一身新衣服的爷爷在自己的床上静静地躺到黄昏,突然地开始抬起自己左手上瘦得不能再瘦的食指,像是有所指示。父亲贴在爷爷的耳边问了许多问题,爷爷都没有反应。最后,是母亲在一旁小声提醒,是不是要戴帽子?父亲用这话去问时,爷爷的眼皮终于眨了一下。黑黑的布帽是人生最后一道关隘,一经戴上,就会一去不回。父亲犹豫地将那顶早就预备着的帽子戴在爷爷的头上,两只手刚挪开,爷爷的眼角便淌出一滴很大很大的泪珠。一辈子害着火眼的爷爷,平常时候的老泪从来都是浑浊的,只有最后的这一颗,非常清澈,与那时候随处可见的碧水清泉毫无二致。一直以来,无论如何我也改不了初衷。事关爷爷的最后记忆,那颗泪水总被收藏在心里,每到需要时,就会自动亮出来,成为困难与困惑时的洞明。爷爷真实地死亡了,那颗泪珠却真实地继续活着。它不是太阳,照耀不了万物的生长。也绝非月亮,穿不透千千万万的暗夜。在我看来,它只是母亲和妻子一类女子手中的针鼻,透过它,能看到细细的线,能引导细细的线,去缝补人生衣衫上种种残缺。或者连细细的线都不需要,就用那针鼻大小的视野,寻找扎在肌肤经脉之上恶毒与非恶毒的杂刺。泪珠的针鼻,还能安妥心灵,特别是当她伤痕累累时。最后的爷爷单薄到不能再单薄了,看上去完全能够随风飘荡,那近乎透明的肌理,不能不让人认识到最珍贵的生命,其实薄得宛如山与山之间的一道浅水清溪。虽然薄到了极限,其中奥秘却是永远地无人能够认识彻底。爷爷生命之薄,正如此理,老来糊涂多年,却在最后一刻清楚明白地用自己的一只食指,做出此生此命的界定。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心有结菩萨敲(8)
在本城,有一位被一帮后辈尊称为老爷子的智者。那年夏天,在洛杉矶交响乐团任小提琴手的儿子,即将举办首场独奏音乐会,他和作为钢琴家的夫人理所当然不能缺席。在出国前的例行体检中,大夫发现老爷子肺部有积水,进一步检查后被确诊为肺部腺样体恶性肿瘤。此类疾病,被发现的,无一不是晚期。无法例外的老爷子,就此留在医院里。记得许多次探望中的一次,他正在输着鲜血,血浆瓶上明白地写着献血者的姓名与住址。那地方离得不远,大地名叫孝感,千古不朽的七仙女从天上下来后,就在那里找到了同样千古不朽的董永。老爷子一如既往幽默地说,又有一位阶级兄弟来帮我。他一说话,眼睛里就不同寻常地亮了起来,过了一阵才又说,农村还是那么苦,不然的话也不会用献血来换几个钱。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我和妻子一道再去同济医院探望,进病房门后十五分钟,老爷子就在我们的千呼万唤中独自远行了。他夫人后来逢人就说,老爷子一直在等,非要醒龙来送,才肯放心地走。老爷子一辈子最不相信的就是神迹,果然如夫人所说,那他一定是在用毕生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真正神迹。在殡仪馆最后送别,给老爷子听的音乐是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那是他一生中的最爱。殡仪馆里提供不了这样的服务。专门带去的那套崭新音响,是我们做了市区南郊一处濒湖住宅区的业主后所中的头奖奖品。依照风俗,拿到那类去处的用品,不好再往家里拿。很久之后的一个深夜,在家中聊天,提起这事时,妻子说,在当时她不是没有发现一些疑似提醒的善意目光,然而她觉得老爷子是那么好的一个人,没有什么可顾忌的!的确,关于老爷子,有一种著名的评价: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晓得如何做坏事的男人。这话是我说的。在认识老爷子之前所写的长篇小说《威风凛凛》里,我曾经用这句话来描述一位惨遭屠杀的乡村教师。属于真理的神迹,洁净无染,本真无邪,莫不是最深情感的结晶。
  不相信神迹的好人,却用生命的最后一跃完成了一种完美的神迹。站在人生大限红线上的老爷子,在病床讲过一个故事,刚开始听,故事就是故事。后来就不同了,闭着眼睛冥思,俨然是旷世神话,紧锁眉头苦想,又成了日常哲理。这个故事说的是,某所医院病房里,住着两位患相同绝症的病人,这两个病人,一个来自闹市城区,一个家在远郊乡村。每天,城市病人从没断过亲朋好友上司同事的慰问,这期间家里发生了一次火灾,损失不大也不小,可家人一直瞒着他,众口一词地说,一切都好,用不着他操心;从前总在一起玩的朋友,明明结伴去了他们一直计划着要去的海参崴,由于怕他心里难过,凡来探望的人,绝对不会漏一丝口风;他所承担的工作专业性很强,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替换角色,单位的人却要他放心,需要安排的全安排好了,他只负责安心养病就行;该用什么药,尽管用,任何关于此病的最新治疗方案,只要见到了,就会将那份杂志拿过来与主治大夫讨论,并将近乎虚妄的所谓结果当成好消息,有意在前来探望的人群中传播,以博得城市病人短暂的欢欣。乡村病人则相反,每天用药,总要问清楚是不是还有更便宜的,还一再要求给些去痛片,只要不疼,病就好了一大半。乡村病人只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陪伴,他妻子丢不下家里的事,十天半月才能来一次,每次来总要说这说那,要丈夫拿主意:别处都在闹鸡瘟,要不要给鸡打预防针;该配种的母猪去找谁家的公猪合适;快浸谷种时,更得听丈夫的主意,市面假种子太多,妻子负不起万一失手的责任。其他如邻居家嫁姑娘该送多少贺礼,大女儿要同本垸的女孩子们一起外出打工,听说广东不如浙江安全,收入也低些——妻子一一弄清了,仍旧需要丈夫来做决定。时间不长,城市病人就在一场隆重的仪式中彻底死去。乡村病人却奇迹般地站起来,秋后还特地背上一袋自己种的花生来医院表示救命之恩。老爷子因此在天地的临界点上泪光依稀地重复三遍:阶级兄弟站起来了! 。 想看书来

心有结菩萨敲(9)
乡村的情感总是那样地看似全无,一如已经站在原野之上,却不晓得宽广之缘,更不明白深厚之底。乡村大地习惯先以一派草木示人,一半是家苗,一半是野草,不因肥沃而不长野草,也不因贫瘠而失去家苗,一切皆是天然。纵然起早摸黑丢开重病在身的丈夫而倾心种植家苗,怎么看也还是天然,唯有到秋天才能区分,家苗还需付出收获的辛苦,对野草则是交付于风,等到最终枯黄了,任由哪个孩子划一根火柴丢上去,燃成一片火焰,将没有耕种的野地烧成漆黑。等到春风又吹,去雁重回,野草新生的速度与英姿,一点也不输给那些代表乡土精华的家苗。
  神迹理当归于情感,归于乡村,不如此还有谁具备这样的能力!
  现在的电视台越来越偏好作秀,本来完全具备动人元素的一件事,让他们拿着机器摆弄一通,通过电子信号传到各家各户的屏幕后,就变得不忍卒读。那一年,却少有的例外。到云南的人,不用走太多路,就能在市内的翠湖,与一群群盘旋在头顶上的红嘴鸥玩到尽兴。我去云南时,昆明的朋友开着车,一下子就将我拖到更远一些的滇池,那里的鸥鸟更多,飞翔起来更让人心旷神怡。朋友的车上放了十几个大面包,到达滇池,才明白那不是我们的野餐,而是用来喂鸥鸟的。漫天飘雪般的白色鸥鸟将五百里滇池遮盖了一半。一个面包刚拿出来,就有鸥鸟来叼。开始时还能感觉到长翅膀的鸥鸟很有力量,剩余的面包越来越细,鸥鸟也越来越温情脉脉,等到来叼手上最后那点面包屑时,感觉里早已没有了那只坚硬的喙,而更像女子温软的手指轻轻划过掌心。回到武汉后,与一位常去昆明的朋友说起这类感觉时,他对我说了一件真实的新闻:在昆明,有一个老人,不似我这样的过客,去了滇池,才记得用面包喂鸥鸟,走了也就走了。老人却不同,他用自己有限的积蓄,买来面包日复一日地喂那些鸥鸟,长年累月从不间断。滇池边有很多摄影写生的年轻人,自然注意到了这位可以作为模特儿的老人。老人只顾喂鸥鸟,毫不在乎那些绕着他,寻找艺术气质的年轻人。在那段时间里,这些成了滇池边又一种风景。直到有一天,年轻人们发现从来风雨无阻的老人缺席了。一天又一天,老人还是没有出现。一打听,才晓得,老人已经逝去了。年轻人非常感动,他们把自己拍摄的老人照片放大到和真人一样,竖在滇池边上。首先感动的不是人,而是鸥鸟。轻如鸿毛的鸥鸟也懂得善良与情感。它们在突然出现的照片上方徘徊,还有两排鸥鸟像仪仗队一样整齐地排在熟悉的老人面前。
  鸥鸟也是一种乡土,所以它能以神迹回报老人。
  一切的情感之源在乡土,这是不容置疑的。
  一切的神迹之根在乡土,同样是不容置疑的。
  那是因为我们的一切皆出自乡土,抛开乡土,人能去哪里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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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属于情感(1)
我是个成熟的男人。用我的某一部分经历来看,成熟的男人会情不自禁地为某种不可改变的伟大现实而悲哀,同时还拥有一个可以安心在枕头上做梦的家。不过,我总以为成熟的代价太大了。那天,我丢下手中笔,独坐在自家的阳台上,正起劲地享受着难得的思维空白,一个亮光在思想的最深处冒出来。随之没来由地想:人其实永无摆脱听命他人的可能。因此人才如此珍视自己的情感。
  我们的居所靠着碧波万顷的东湖。窗户外面,罕见地生长着许多树木。在过去的很多夜晚里,都能听见这些树木发出一阵阵的林涛声。我很喜欢这林涛声。每当它响起来时,因年龄增长而变得静谧的心中就会涌起让人激动不已的美妙的灵感。为此我时常在太阳刚刚升起或者刚刚下落的时候,沿着熟悉的街道,走向树林的深处,而与这些树林融为一体的时刻也是城市最美丽的时刻。
  在绿叶如茵的季节,地平线上的太阳从树林对面透过来,四周光影灿烂色彩迷离,一个人置身其中,就像琥珀里那只一亿年前的小虫。那个专事命运安排的人指派我在冬季来到人世。这种时节,首先是白杨与垂柳的叶子变黄了,随后就轮到被我们叫做法国梧桐的垂铃木叶子与绿色告别。在落叶乔木中,最后让叶子枯黄的总是枫树。在这些卷入城市生活的林木中,还有一种树叫旱柳。这树的名字是童年留给我的记忆。旱柳长在乡村生活的山路旁,从前的姑娘们爱用它来打制装嫁衣的箱子。旱柳长在城市里却无人认识,它那长长的花穗被空气中的粉尘染得黑黑的,样子也不大招人喜欢。城市的人们只当它可以净化空气,只当它是一树绿阴,当它枯黄了就再也无人注意。黄叶飘飘,宛如生命在翻动着画页。
  有一天黄昏,在记不清走过多少次的树林里,出现一处没有草茎灌木、也没有苔藓地衣的光秃地面。地面有几尺宽。它在树林的边缘露出一点模样,好像身后还有羊肠小路蜿蜒。
  那是一个我从未发现的路口。
  或者还应当说,只有像我这样在城市外面生活许久的人,才会将城市里如此细小的地理叫做路口。
  曾将自己在这一带的行踪努力地回溯过,终归没有想起什么。但也没有认为这是自己的粗心大意。这样的路口本来就应该属于城市。城市的路口都有醒目的红绿灯,都有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能老远瞧见的指示牌。就是一条小小的巷子,都会在进出口钉上一块老大的铭牌。只有乡村的路口习惯地藏在地理与植被的背后。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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