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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一滴水有多深-第5部分

小说: 一滴水有多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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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为男人之前,我曾经盯着瞎子三福追问过几次。每一次问时,他都要我上山爬树,给采些松树上的结晶体。
  三福告诉我,这种结晶体就是松香。
  三福能拉一手动人的胡琴。没有干部和党员的时候,他还会替人算命。眼睛白得像乒乓球的瞎子,常说我二十岁以前一定可以进城做大事。我已经记不起来,自己喜欢三福,究竟是因为爱听他的胡琴,还是爱听他的恭维,但我从未细想过他为什么要对所有的孩子说类似的话。关于城市的模样,三福有时候会说,九十九个垸子连成一片就成了城市。有时候他又说,城市是将世界上最好的垸子拼在一起。三福还让我给刚从城里来的一个“右派分子”弄过这样的松香。“右派分子”也会拉琴,他拉的琴与三福的胡琴不一样,很像半只葫芦。“右派分子”将它叫做小提琴。他没有像三福那样用松脂作松香。“右派分子”经常收到城市里寄来的钱,他用这些钱到镇上买回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真正的松香。“右派分子”在三福的隔壁住了三年,他们之间很少说话。别人都认为“右派分子”瞧不起瞎子,三福却说他们是在用琴声交谈。“右派分子”在冬天也要到深山里砍柴,我与他在古松下碰过面。他的柴担比我的柴担小,但他没有在一个少年面前害羞。他说他的才能不是力气而是智慧。“右派分子”经常手里捧着一些我们从未见过的东西,一个人站在家门口出神。遇上心情好,他也会将这些城里人用的东西给我们看,并讲给我们听。乡村的人都对“右派分子”夹在红色塑料封皮笔记本中的电车车票感到好奇。“右派分子”从位于汉口六渡桥的家里,到武昌水果湖单位上班时,每天都要买这样的电车车票。“右派分子”说,城里的人,都有一大堆这样的车票。还说城市离不开他,要不了多久就会请他回去。三年后,“右派分子”真的被人请了回去。
  三福在“右派分子”离开乡村的前两天同其干了一架。起因是“右派分子”发现三福一个人悄悄地摸进他的屋子,并将一样东西塞进荷包里。“右派分子”于是堵在门口高声叫捉贼。三福不许“右派分子”说自己是贼,循声上前揪住“右派分子”,要撕他的嘴。“右派分子”不晓得老家流传的秘诀:同瞎子打架,千万别让他揪住。一旦被瞎子揪住,要么是他将别人打死,要么别人将他打死,除此之外他是不会松手的。眼看着“右派分子”要吃亏,生产队长赶来了。生产队长威胁说不再让三福“吃五保”了,三福这才松手。生产队长也认为三福拿了“右派分子”的钱或者粮票,三福执意说没拿,但又不肯让别人搜身。三福说不让人搜身时,一双瘦得只剩下几根青筋的手,像吃了朱砂的公鸡的爪子一样颤动着。生产队长不敢拢身,就要“右派分子”自己上去搜。“右派分子”也不敢。最后仍是生产队长想出办法,让人将像五百瓦电灯泡的赤脚医生叫来。赤脚医生往三福的面前一站,三福就变得乖巧无比,任凭一双白白胖胖的手,从荷包里搜出那张我们曾经见过的,从汉口六渡桥到武昌水果湖的一路电车车票。“右派分子”百思不得其解地问,自己屋里什么东西不好,干吗要偷早就作废的电车车票?到这一步时,生气的是生产队长,他大声地警告,不许“右派分子”再说偷呀贼的,不然就要扣发他的基本口粮。生产队长还说,既然这张电车车票已经无用了,那就送给三福。当着大家的面,生产队长让赤脚医生再次伸手将电车车票放回那只荷包里。 。 想看书来

地理属于情感(6)
上高中时,瞎子三福也走了。三福是自己将自己勒死的。死之前,三福胡琴上的里弦突然断了。三福随后忧郁地说过几次,他连琴弦都配不上一对,活得真没意思。我对他说,如果我在二十岁时真能进城做事,我要给他买一把最好的胡琴,并请他到最好的剧场去演奏。三福说只要能到城里去,哪怕在街头拉上几曲,也能心满意足。我又说,如果二十岁时进不了城,我就要将他仅剩的一根琴弦扯断。三福听了直笑。后来他突然问,不晓得天堂里有没有城市?还没等到我回答,他又说,其实城市就是天堂。几天后的一个夜晚,三福从胡琴上卸下那根仅存的里弦,勒在自己黑瘦的脖子上。三福死后,那张电车车票还放在上衣荷包里。电车车票上有一个用红铅笔胡乱画出来的8字。“右派分子”说过,红字是车上售票员画的,8是售票员号码。车票划过红就不能再用了。大人们埋葬三福时,将那张电车车票好生地放在他的衣袋里,并且不无羡慕地嘱咐死去的三福将电车车票揣好,若是弄丢了,只站在城市门口,就太可惜了。
  我从松树上抠出那实在不能叫做松香的松脂,放在掌心里慢慢地碾磨。乡村之事,一想起来,眼眶里就全是泪水。
  有几分钟我像瞎子三福一样什么也看不清。那些将叶子丢光了的白杨、旱柳和法国梧桐不声不响地立在风中,做出一副互不招惹的样子。
  松涛紧一阵缓一阵。
  从松林深处传来恋人们的声音。他们也会说松涛。他们要松涛为爱情作证。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不合时宜地老在什么地方徘徊,总会在人的世界里引起别人的警觉。那两个人觉得我打扰了他们,一股窥视的目光老在我的身上绕来绕去。我不得不回头用自己的目光堵着他们的目光,直到他们离开松林。
  放在以往,这样的心情,我非得仰天长啸才能排解。日子也不用退回太多,三五年就行。如今我对自己有了新的发现。我的胸膛开始变得像一只酿酒的坛子,世事放进越久,回味起来越醇。或者说像一棵松树,活到岁月最深时,方才悟得人生的各种滋味。一个人不是时常能与历史与现状的契合点遭遇。一旦这样的幸运降临,任何形式的欢呼与呐喊反而都有矫情之嫌。
  在我准备在松涛里呆到天黑时,那对恋人悄悄地转了回来。这一次,他们一直走到离我不能再近的地方。被爱情燃烧着的女性总是如此美丽,那个女孩用满是柔情的语言说,她认识我,她在电视里面见过我,她从精巧的坤包里取出笔和纸要我签名。我用她的纸和笔写了一句与城市有关的话,并落了款。那句话的准确意思已经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自己最后写的几个字是:题于东湖松树林。美丽的女孩实际上也不在乎我的题词与签名。她甚至没看清我写的是什么就匆匆地抬头,说她周围的女孩都喜欢我的小说,都在等着读我的新作。她眼里放射着一种比爱还要迷人的光泽,仿佛身后不存在另一个男人。男人被自己的女人逼得非说话不可。他说他只听说过写诗的人自杀,写小说的人应该比诗人实在。他还说像我这种地位的人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听得出来,这话的弦外之音是怀疑我有轻生倾向。当我发现在女孩美丽的温情后面同样存在着与男友相同的揣测,心里立即冒出一种近乎恶毒的念头。我准备告诉他们,在这座城市里自己拥有不少物质上的优越。这些念头最终没有形成语言。我只说自己不喜欢吊死鬼的样子,如果死亡不可避免,我会选择一种可以保持住自己形象的方法。

地理属于情感(7)
这是我在这座城市里不多的几次幽默之一。其余时间,我总是认真地想用自己的举止与行为来影响城市。
  所以我活得很累。
  所以我需要每天早晚从居所里出来,到树林里走一走。
  我没能在松林里呆到天黑。这一点,在不经意间与乡村经历形成一致。
  山里的树,一到晚上就变成了黑森林,就是在黑暗与光明面前生活得毫无区别的瞎子三福,也不敢去黑森林。那个美丽的女孩不知是在对谁说:天好黑哟,走吧!我就跟着他们离开了湖畔松林。女孩说她要晓得我的住所在哪里,日后她在同事朋友面前炫耀时,可以用我窗口的灯光作证。我蓄意将他们领到院子里生长着几十棵高大乔木的住所外。在将自己的窗户指给他们看时,窗口有种鲜艳在冲着外面灿烂地绽放!身旁的女孩小声嘀咕起来,她看见那份灿烂是一束鲜花。男人当即附和,说的确是鲜花!并说如此美丽的窗口后面一定有个更加美丽的女人!我再次为他们的目光短浅感到深深遗憾。鲜花在我的窗口绽放,一定是因为我的妻子。我深爱的我的吃着轮船运来的粮食、喝着水龙头里自来的水长大的妻子,她是我在上帝那里为自己定做的生命的另一半。一个夜夜都在梦见乡村的浪漫男人,一旦非常清醒地爱上一个为城市而生的女孩,同时也被那女孩所爱,他的人生就会变得完美丰富。虽然他们对我心爱的女人表现出了足够的尊敬,我还是要指出他们的欠缺。他们应该看得见我的窗外有一株高大的香樟,并且另有众多的稍小一些的香樟紧紧烘托着我们的房子。
  同松树一样,香樟属于原野。年轻的城市承受不起它们一不经意就活上数百载的福禄。香樟长在高楼下绝不是城市的骄傲,相反它应该是乡村的奇迹。也就是说城市不管往前走了多远,总也丢不下乡村给予的血脉。香樟生长在乡村时只是一道风景,在城市里则成了一种纪念。窗外的香樟已在泥土与天空中生存了两百年。万里长江每年夏天都要汇集七万个秒立方的流量,汹涌奔来武汉。在年复一年洪水的摧残下,这座千年名城能幸存多少两百年前的物什?洪水是个来去两匆匆的野物,它席卷了所有无根的东西,有根的大树责无旁贷地成了城市的中流砥柱。
  那么多的树,那么大的树,竟被人熟视无睹。
  然而,那些花枝,还没招展,就让人兴奋起来。
  树木不是为花生长的,这是哲理之一。
  花只是树木在不同季节里的不同表现。这是哲理之二。
  城市是什么?城市是一个被男人宠爱着的少妇。它的骄横,它的媚嗲,都是男人千姿百态地想象的后果。乡村是在生活的酸甜苦辣中从年轻一直泡到年迈的母亲。
  香樟茂盛的样子极像穿着孕妇衣装的女子。红透的花儿像风中的松树树冠那样在窗口动情地摇晃着。那是康乃馨,是所有安心下来居家过日子的女子的最爱。从康乃馨身上感受到无拘无束的神韵,会令人记起原野间那些漫无边际地尽情开放的烂漫山花。一个人埋在地理中的情感越深,对地理的建筑就会越高。时至今日我还在后悔,如果自己再有一次可以用生命来置换的爱情,就应当带着深爱的女孩到荒郊野外,用一双曾经熟练地砍倒柴火的手,当面从荆棘丛中采摘一捧她永远也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再配以几枝松枝。让她抱着这样的花束,我再抱着她。我明白,这样的念头只是追忆似水年华,强调那一年我曾经选择了三枝玫瑰,本来可以登顶高唱大风飞扬,到头来只是快乐地轻轻哼了一支夜曲。

地理属于情感(8)
文学史上曾有外省作家一说。这个词概括了从里尔以外的小城小镇来到巴黎的一群法国年轻作家,和从西伯利亚乘坐肮脏的火车来到莫斯科的一群俄罗斯年轻作家。来到城市的最初几年里,外省作家的感觉老在我心头萦绕。很多次外出后踏夜归来,走在熟识的街道上却浑然没有感觉。看不见松树,听不见松涛,街上的植物只不过是为了观赏,和一个人的人生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城市的情感,城市的历史,完全游离于自己的感官之外。一个人在成年以后才开始面对城市,无异于在对自己实行地理上的恐怖主义。地理可以超越,情感也可以超越——那是一个人强拧着自己的脖子做成的。经历城市最初的日子里,新的地理让我注定没有亲情,没有记忆,没有默契。甚至当我孤独地走在高楼的缝隙里,被街头飘来的萨克斯音乐所感动时,都不知道原因。
  简单的道理有时候反而不太让人明白。我的运气好,能有机会及时弄清一个真理:人是要回家的。
  在理想和梦境的城市里,人也不得不面对乡村小路尽头的老家。
  宣布拥有一座城市与一座城市是否肯拥有你绝对是两回事。了解这一点,对所有经历着城市和打算经历城市的人尤为重要。
  一九九八年七月的某一天,清晨起来,我就开始写出那首关于神圣、关于爱情、关于西藏的长诗《用胸膛行走的高原》。当我趴在写字台上忘情地写作时,百年来最大的一场暴雨正在我的头顶上倾泻。那场雨下了三天三夜。在写作长诗之前,我就应该去送儿子到老家县政府设在武汉的办事处,再搭乘长途客车,回老家度暑假。长诗写就后,暴雨还在下着。我将那叠诗稿从头到尾大声朗读了一遍,叫上儿子,出门在街边拦住一辆都快成为船的出租车。我们在六渡桥附近的一条街上下了出租车,顶着雨,低头一蹿,竟先进了紧挨办事处的一家私人药店。因为身上沾着雨水的缘故,我将拎着的包随手放在药店的柜台上。雨太大,当天的生意一直没有开张,药店老板的心情不好,他吼着不许我在他的柜台上放东西。我用城市的方言说,马上就会将东西拿开。我的不太流利的城市方言让老板一下子红了眼,他扑过来,抓起我的包,扔进门外的雨水里。在我愣着不知发生什么时,老板继续吼叫着,用标准的城市方言,讥笑我还没在这个城市里玩熟。我默默地走进雨中,从水里捞起自己的包。回望年久失修的办事处,就像看见了自己的根底。
  药店老板的轻蔑不是没有理由!我的确没将这座城市玩熟!那句话泄露的是城市最深的心机。城市在这一方面是不愿意拥有我的。
  城市的这种秘密,就像瞎子三福怀里揣着的那张电车车票。
  我不得不悲壮地认识到,在城市面前,乡村永远是一种宿命。
  我明白,在自己身上还有与城市格格不入的东西。这类东西不会因自己在城市里生存地位的高置、生活质量的良好而发生变化。就算是有一天,肉体化入泥土,它也依然存在。这东西不完全是情感,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有用情感来形容它。
  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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