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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易中天谈社会:公民心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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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载于2010年4月30日《南方都市报》B23版,责任编辑雷剑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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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个问题
〇 设置陷阱的提问方式,比严刑逼供更阴险,也更恶毒。
  河南农民赵作海被屈打成招,冤狱坐了11年。只因为“被害人”又“活了过来”,这才重见天日。据5月13日《南方周末》报道,赵作海出狱后,有“法院带来的记者”问他“要感谢谁”,他说感谢法院,感谢党。记者再问还要感谢谁,他一时僵住了。众人散去后,赵作海坐立不安,反复躺下又起身,最后喃喃自语:“为什么要感谢?我不感谢。”
  对此,马少华先生的评论是:赵作海被那个记者“诓”出了一个感谢。但是,因为这样的感谢未及深思,所以后来又被他自己否定了(《法院带来的记者与复杂问题谬误》,5月15日《南方都市报》)。看来,赵作海虽然坐了11年冤枉牢,脑子还不糊涂。他几乎本能地意识到,那个记者提的问题,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问题是个“问题”。
  马少华先生告诉我们,这种“有问题”的提问方式,学名叫“复杂问题谬误”。其特点,是在提出的问题中,悄悄地置入自己的倾向或结论。比如“你为什么不喜欢张三”,其实就包含着“你不喜欢张三”的结论(或者前提──引者注)。“你要感谢谁”也一样,即“你肯定要感谢谁”。然而实际上,你并不一定不喜欢张三,也不一定要感谢某某。显然,这在逻辑学中属于一种谬误,所以有此学名。
  不过,这学名恐怕也忒学院了一点。依我的土匪脾气,应该叫“陷阱问题”和“诱供方式”。诱供当然比逼供“文雅”,但本质上没多少区别。比如问你“为什么不喜欢张三”,只要回答哪怕一丁点理由,你就座实了“不喜欢张三”的“罪名”,等于“不打自招”,稀里糊涂就把自己给“卖”了。所以,这种提问方式,比严刑逼供更阴险,也更恶毒。
  或许有人会说,又是阴险又是恶毒,你也太夸张了吧?对不起,一点都不夸张。马少华先生告诉我们,所谓“复杂问题谬误”,是专门用来对付那些“脑筋一时转不过来的人”的。什么人“脑筋一时转不过来”呢?只能是弱者。他们或者弱智,或者弱势,比如被审问或者被盘问。这时,他们心里原本就紧张,哪里还能够“脑筋急转弯”?
  那么,又是什么人能用这种方式来对付弱者呢?也只能是强者。或者大权在握,可以生杀予夺;或者居高临下,可以先声夺人。哪怕只是一个记者,因为掌握了话语权,也是可以这样对付弱者的。赵作海一个刚出监狱的农民,哪里顶得住?
  如此恃强凌弱,大家说算什么事?
  其实不要说赵作海,便是聪明绝顶如李承鹏,不也中了套么?那男记者问他,赚得眼球,拉动人气,赚了稿费,这就是你们出书的目的吗?李承鹏居然接茬,还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为什么“不是”,活像一个审讯室里的“犯罪嫌疑人”,极力在洗刷自己。如果李承鹏读了马少华先生的文章,就会知道这种提问方式,是早被悄悄置入了倾向或结论的。这些倾向或结论就像地雷,已经作为逻辑前提预设在那里,单等你来送死。
  其实不要说李承鹏,便是我易中天,同样招架不住。比如那主持人问“你质疑余秋雨是不是为了保持名人热度”,就也是置入了倾向或结论,或预设了逻辑前提的──但凡质疑名人,都是为了炒作自己;如果本人也是名人,则一定是“为了保持名人热度”。
  然而糟糕得很,我跟赵作海、李承鹏一样,也是“脑筋一时转不过来”,只觉得不对劲,便脱口而出说“拒绝回答愚蠢的问题”。结果怎么样呢?被骂作“毒舌门”。当然,下回就有办法了,可以说“拒绝复杂问题谬误”。
  不谦虚地说,我和李承鹏,已经不算“弱智”或者“弱势”,尚且一时半会反应不过来,落入陷阱。换了没有媒体经验的人,还不定被欺负成啥样。这样的“陷阱问题”和“诱供方式”,难道不阴险,不恶毒?
  相比之下,那个“法院带来的记者”,就已经很善良了。虽然这个记者也很不靠谱,居然在当地官方向赵作海道歉时,去问他“要感谢谁”,好像赵作海应该感谢道歉者似的。但毕竟,该同志并没有像对付李承鹏和我那样,或者像挨了“中华女”一耳光的那位美眉一样,预设一个“道德污名”,只不过想弄点歌功颂德或感恩戴德的话回去交差。马马虎虎,也可以理解吧!何况赵作海也确实有“需要感谢”的人,这就是本案中的所谓“死者”。那人如不“活了过来”,赵作海还不得“把牢底坐穿”?
  可惜,这不是记者要的答案。
  也许,正是为了确保自己的采访结果,一些记者干脆把自己需要的答案,赤裸裸地替采访对象说出来。比如“五一劳动节”那天,有某电视台记者拿着话筒在工地采访。那记者问:今天全国人民都放假了,你们却在工地挥汗如雨。但是,你一想到这建筑落成后,市民就能得到很多快乐,你的心里就特别高兴,是不是?
  这位工人又能说什么呢?也只能说“是”吧?
  于是,记者跟工人握手,感谢他的“配合”。然后,他又再“挥汗如雨”地跑到别的工地,去问同样的问题。答案,当然也是同样的。最后,我们的屏幕上,便满是“工人阶级的高尚情操”,红旗如海,歌声如潮,残阳如血。
  这当然很好,很正面,很主旋律。只不过,这还是新闻,还是采访吗?
  刊载于2010年5月18日《南方都市报》B15版,责任编辑刘炜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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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不认错(1)
○ 出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已经不肯认错,不敢认错,甚至不会认错。当然,也不会质疑,不会批评,不会辩护,不会道歉。
  认错曾经要资格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认错这事,越来越难了。而且,越是地位高、名气大、粉丝多,就越难。要么矢口否认,要么一声不吭,要么倒打一耙,要么把水搅混,甚至把质疑他的人统统说成是“文化杀手”。痛痛快快说声“对不起,我错了”的,几乎没有。就算有,也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于是国人感叹:这究竟是怎么了?
  感慨也很自然。因为我们的文化传统,似乎很鼓励认错。谁不知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蚀)焉”(《论语·子张》)?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这其实要有资格。资格,就是“君子”。在孔夫子的时代,君子首先是贵族,即“君之子”。其中地位高的,是“王子”(天王之子)和“公子”(公侯之子)。最低一等,也是家君(大夫)之子。这就是“士”,也叫“士君子”。这样的人,犯了错误,当然都看得见(人皆见之);改正错误,当然都崇敬他(人皆仰之)。如果是小人(庶人、平民、普通老百姓),犯了错误,有可能“人皆见之”吗?不可能。改正错误,有可能“人皆仰之”吗?更不可能。认错,是不是要有资格?
  所以,认错曾经是一种贵族待遇,也是一种贵族精神。那时,一个真正的贵族,如果有错,要么自己辞职,绝不等别人弹劾;要么自己去死,绝不等别人动手。这就叫“刑不上大夫”,也叫“士可杀不可辱”。至于小人,则根本就不存在认不认错的问题。他们只有一条出路,就是“伏法受刑”,没资格“自裁免辱”。这就叫“礼不下庶人”。
  秦汉以后,贵族慢慢地没有了。最后只剩下两个等级:皇帝和臣民。于是,皇帝以外,包括官员,所有人都没资格认错,只能“认罪伏法”。甚至没有罪,也要声称有罪,比如上奏时口称“诚惶诚恐,死罪死罪”。无罪而称死罪,哪有真实可言?不过一种“姿态”。真正的错误,也就不会有人去认。结果,认罪也好,认错也好,便都变成了“表演”。
  认错曾经是表演
  表演最“出色”的,是皇帝。因为只有皇帝,才有资格认错。方式之一,则是在遭遇自然灾害时下“罪己诏”。这看起来是“严于律己”,实际上是“自欺欺人”。你想啊,闹地震发洪水,是因为皇帝“失德”吗?那他岂不是神?这就正如他们的“称孤道寡”,你说是谦虚还是自夸?
  然而效果却极佳。天下臣民,感激涕零;颂圣之声,不绝于耳。可见所谓“罪己”,名为认错,实为表功;名为自责,实为标榜。实际上圣贤们讲得很清楚:君子之所以要知错就改,固然因为瞒不住(人皆见之),也因为有红利(人皆仰之)。那么,没人看见,或者没人捧场,还认错吗?多半不会。就算儒家主张“慎独”,做到的也没几个。道理很简单:既然是表演,没人喝彩,谁肯粉墨登场?
  有趣的是,这样一种表演,到了四十年前“斗私批修”的时候,就成了全民性的。因为所谓“斗私批修”,乃是一场全民的“道德运动”。目的,则旨在把所有人都打造成道德意义上的“君子”。于是,每个人都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每个人都在“狠斗私字一闪念”。当然,每个人也都要检讨自己,批判自己,甚至痛骂自己。那些把自己骂得最凶的,往往能得到领导表扬、群众肯定,在掌声中体面地下台,甚至成为帮助别人的“先进分子”。那可是中国人最肯“认错”的时期。只不过,事后想起,却是惊恐莫名和羞愧难言。许多人今天的不肯认错,就源于对那场运动的“心有余悸”。

我们为什么不认错(2)
认错曾经很危险
  事实上,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批判自己固然是自我救赎的途径,逼人检讨也是搞垮别人的手段。因为一旦检讨,承认错误,就意味着“有了污点”,在气势上就“落了下风”。就算这会儿不整你,把柄却落到别人手里了,随时随地都可以翻出来,老账新账一起算。我们毕竟不是皇帝,谁都担不起这风险。
  其实就连皇帝也不敢。要知道,皇帝之所以能“君临天下”,是因为“奉天承运”。这就不能犯错误。犯错误,就不是“天之骄子”了。也因此,皇帝决不能认错,更不能忏悔,最多只能后悔,比如“悔不该酒醉错斩了郑贤弟”。表面上看,这似乎是检讨自己。但那责任,却全在酒。说到底,还是不负责任,因为他根本就负不起。
  皇帝都担不起的,官员也担不起。何况“受命”的是皇帝,“亲政”的也是皇帝,怎么能向官员问责?不能问责,就只能“问罪”。罪责不明,就只能“诛心”。诛心,就是问动机,比如问官员“是诚何心”,也就是问他“居心何在”的意思。这其实也是问不得的。什么叫“居心不良”?最起码也是“谋私”,弄不好就是“谋逆”,谁担得起?也只好极力洗刷自己,设法栽赃于人。大家都标榜自己“动机纯正”,指责政敌“居心不良”,也就非搞阴谋不可。最后,阴谋论和动机论,就成了派别斗争的常规手段。这时,还有人敢认错吗?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过去的苦难记忆犹新。这就使许多人成为“惊弓之鸟”,十年怕井绳。所以,我虽然坚决反对“阴谋论”和“动机论”,但对怀疑他人动机的被批评者,还是留有一份理解和同情。
  不会认错又如何
  这,大约就是中国人的“认错史”。由于这样一种历史,我们已经不肯认错,不敢认错,也不会认错。比方说,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该向谁认。曾经有某官员私生活出了问题,检讨的话却是“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其实他那档子事,顶多对不起老婆,跟党和人民有什么关系?这样“大而无当”的认错,一听就是“言不由衷”。
  不会认错,也就不会道歉。曾经有某媒体,因“报道失实”向某机关道歉,其实这个机关,或者部门,或者单位,是靠纳税人的钱来维持的。纳税人的钱怎么花,有没有铺张浪费,媒体当然可以质疑,可以监督。就算报道不够准确,有误差,更正即可。即便要道歉,那也该对读者,哪有向监督对象道歉的道理?这是典型的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不会认错,也就不会批评,甚至不会提问。比方说,开口就问人家的动机,甚至预设一个“道德污名”,问人家是不是。同样,要为自己或自己人辩护,也是拿对方的动机做文章。其实动机这事,往往无法证明。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毫无意义。有分量的批评,都是摆事实、讲道理,或者看事实有没有出入,或者看逻辑有没有漏洞,然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可惜,这种方法,我们常常不会。
  实际上,对自己缺乏反省的人,也很难真正地了解别人。自己的错误都不能发现,又岂能抓住别人的要害?也只能纠缠于表面现象和枝节问题。大家都不讲事实,不讲道理,思维能力和国民素质的提高,恐怕就成了永无期日的事。认错,是不是很重要?
  学会认错待何时
  那么,我们何时才能学会认错?恕我直言,恐怕任重道远。
  别的不说,面子这关,就多半过不去。中国人的心理很奇怪。一方面,大家都知道“瓜无滚圆,人无十全”;另方面,又往往不能容忍别人出错,更不能容忍别人挑错。在我们看来,犯错误是丢人的。犯了错误又被“揪出来”,就更丢人。这人如果还是政要、名流,是商海巨鳄、江湖大佬、学界领袖,那就丢死人了。不但自己丢人,还会连带亲朋好友、哥们姐们、徒子徒孙,一齐没有脸面。
  因此,不但自己不能认账,粉丝拥趸们也要一哄而上,百般抵赖,誓死捍卫。哪怕说得漏洞百出、逻辑不通,也得死扛着。死扛着也振振有词:对社会名流和成功人士的追究,会导致斯文扫地、体面无存,打击我们民族的自信心。
  这可真是奇谈怪论!难道我们民族的脸面是纸糊的,一捅就破?难道我们民族的自信是塑料的,一烤就化?真金不怕火炼,事实就是事实。认不认,事实都不会变。不认,只能显得心虚;认账,则至少像条汉子。比较一下,哪个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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