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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部分

麒麟正传(完整版)-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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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打算就这么一直戴着?”夏明朗摸着陆臻手腕上的镯子。
  “嗯,不训练不出任务就戴戴呗。”陆臻笑了。
  “那我呢?”夏明朗圈住自己空空如也的手腕,回来之后就拿下了,虽然这东西不是戒指,可仍然不好解释。
  陆臻狡黠一笑:“看我的!”
  他埋下头去箱子里翻找,拽出一大包的小硬纸盒子,夏明朗探头过去看,顿时就傻了眼,满满当当的全是各种各样的手镯、项链、挂件坠子什么的。
  “你这是?”夏明朗迟疑道。
  “我一会儿就拿着去送人去,这就是掩护,学着点,哥们儿我早就计划好了。”陆臻骄傲地眨着眼。
  夏明朗苦笑:“你这是,花了不少钱吧,啧,给自己买个600多块钱的东西,大手笔烧钱打掩护。”
  “是啊,花了我小一万呢!”陆臻一脸的心疼:“可那不是没办法嘛!其实说到底戴什么都不是重点,关键是,咱们得要能一起戴啊!”
  夏明朗摸摸他的脸,温声道:“我一会儿就戴起来。”
  陆臻展颜而笑:“那好,我先回宿舍,把粮食给那群吃货扛过去。然后……”陆臻顿一顿,笑出小小的尖牙,耳垂染了粉霜:“然后,你今天晚上别加班。”
  “知道。”夏明朗笑得极为道貌岸然。
  陆臻扭捏,忽然笑一笑,凑过去在夏明朗脸颊上亲了一下,夏明朗被他亲得一愣,心中又是囧又是甜,又觉得肉麻偏偏还特享受,彻底地僵了。陆臻拎着东西走到门口,忍不住又回头,笑道:“哎,说真的,你这几天有没有想我?”
  夏明朗终于忍无可忍,抓起桌上的矿泉水瓶就砸了过去,吼道:“想!”
  陆臻一缩头躲了,笑的心满意足地开门而去。
  右手边第一个抽屉,夏明朗拿钥匙把它打开了,一层层重要的文件之下压着一只不锈钢质地的镯子,冷硬的银灰色,带着纯粹的几乎是粗砺的金属质感,不漂亮,与漂不漂亮完全无关的一个东西,然而它是钢性的,粗糙的血性。
  夏明朗用指尖小心地抚摸着它的纹理,然后咔的一声,把它拷到自己的左腕上。
  从此以后就是两个人了。
  不再自由,不再能为所欲为,生命的一半要与另一个人分享,要开始对另一个人负责,帮助他,支持他,从现在起,包容他的一切,现在或未来,好或者不好,要信任他。
  直到不再爱了,直到,他真的让你失望。
  然而,付出的收获便是,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人,同样地这样对你,全心全意,在刀山血海里走过,在尘世倾轧中挺立,不离不弃。
  陆臻!
  夏明朗微笑。
  这才是两个人,两个人的生活。
  这才是,属于你和我的,快乐人生。
  
——快乐人生·本章完结——
   

  番外—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这年头,好男人要么已经结了婚,要么就有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到了三十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过男朋友和女朋友,那他一定有生理缺陷。
  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就一定有心理缺陷,如果哪里都没有缺陷,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他是个火星人。
  苗苑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跟火星人谈恋爱!
  这年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有数不清的怪想法。
  她们一会儿恼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乖得像猫咪,一会儿哭着说分手。
  陈默觉得小女孩都是来自外星球的生物,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与她一起在地球生活。
  他是一个狙击手,在沉默中靠近目标,一枪见血从不落空,他是天生的军人,曾经他唯一的爱人是一杆修长的枪。
  她是一个蛋糕师,指尖上流淌着牛奶与蜜糖的芬芳,温婉娇柔,笑意盈盈,像新生的蔷薇。
  当冰冷的枪口遇到柔美的蔷薇花。
  当甜蜜的奶油融化生涩血痕。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
  题记:
  “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液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奶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奶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奶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奶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奶油,加入乳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液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液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奶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奶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奶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
  陈默是一个军人,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军人。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名相似的个性,这让他在那个半与世隔绝的地方如鱼得水。
  他喜欢那里。
  十八岁考军校,二十二岁毕业,二十三岁的时候他争取到进入那支部队的机会,现在他三十一岁,职务是副中队长,正是最当打的时候,经验与体能平衡得最巅峰的时期,然而现在他却在考虑如何离开。很多时候,人们的生活可以与世隔绝,人们的身份却不能,父亲的一场大病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他是某人与某人的儿子!
  现在某人与某人要他回家去。
  于是,他的队长夏明朗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刻,收到一份异常凌乱的请调报告。当时的夏明朗三十四岁,身上兼任着副大队长的职务,正准备年底正式交权让陈默提正。看着那份请调报告,夏明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另一位副中队长陆臻去上班的的时候,屋子里跟失了火没两样。与陈默同寝的方进跑过来报告说默默不见了,夏明朗挥挥手说,找吧!
  这是一个很大的基地,在灰白色调的大楼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功能各异的训练场地:丛林追击、城巿反恐、400米越野障碍、长纵深移动靶靶场、超远距离狙击训练场……
  夏明朗在狙击训练场找到了陈默,他是顺着子弹的声音找过去的,超音速的子弹切开空气时会发出尖锐的啸音,仿佛死神的喟叹。陈默趴在地上仰望他的队长,阳光直剌剌的从夏明朗身后刺到他眼睛里,让他的双眼有种莫名的酸软,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陈默才明白,那原来是想哭的感觉。
  夏明朗迎面踹了他一脚:“你他妈知不知道,你把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我本来以为你至少还能再呆五年!!”
  陈默躺了一会说道:“我担心我爸活不了五年了。”
  夏明朗在他身边站了良久,慢慢坐下,陈默陪他坐起来,荒凉的山岗上两个灰黄的背影肩并肩的坐着。
  过了很久夏明朗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看报纸,说有一个唱歌的,好像是什么劳模表彰的,反正就是一个唱歌的,她有一次要上一个什么晚会,上台之前她家里人打电话给她说她儿子病了,很危急,让她回去看看。然后当然是犹豫啊,痛苦啊……最后她就毅然决然的上台了,说是不能辜负她的观众。”
  陈默安静认真地看着夏明朗,此时此刻那张一贯生动的脸上表情仍然丰富,他看起来似乎已经不生气了,虽然陈默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事我记了很久,一直记得,我当时就想啊,我要是她儿子我这辈子都记得她,我一辈子都不原谅她。这叫什么事?树典型树得连人性都没了。”夏明朗笑一笑,伸手揽过陈默的肩膀:“反正在我看来,放十万个观众的鸽子也比不上回家看自己快死的亲儿子重要,不就是唱首歌嘛,谁还缺了谁不行了?所以,行……我同意了,你走吧!”
  “队长?!”陈默哑然。
  “放心,咱缺人还没缺到这份上,这么大个国还不缺你这么个战士,可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放你走。”夏明朗撑着陈默的肩膀站起来,背着手,一步步走下山梁,没有人能看到,当时的夏明朗眼中有泪光,然而,那并不全是伤感和遗憾。
  八年的时光足够让两个陌生人结出某种紧密的联系,更何况他们是战友,同在生死之线上踩过。
  夏明朗仍然清晰的记得七年前陈默第一次参加实战任务,QBU88*一个弹匣里有十颗子弹,陈默的运气不好,堵到了匪徒溃退的方向,他于是一枪一枪的把不同的子弹射入不同的心脏与眉心,一个弹匣几乎全打空。88狙并不是一种上好的枪,即使是像陈默那样出色的神枪手也需要在400米的距离内才能打到这样的精度,夏明朗可以想象当时陈默看到了什么。
  回去之后整个心理小组如临大敌,可是陈默从没登门拜访过,几次心理评估的报告都是正常,正常得几乎不正常。
  从那之后夏明朗就认定,陈默这小子生来就应该干这一行,沉默冰冷,克制镇定,目标明确,天生的兵器。而现在这个兵器说他要回家了,他父亲病重,他担心错过最后的时刻,夏明朗在痛心之余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没有任何人在他面前表达过类似的暗示,可是陈默坚持认为这是一种背叛,起初他试图让自己走得损失重大,但夏明朗在陆臻的帮助下很完美的操作了他调走的流程。
  几个月后,陈默顺利考入某军事院校攻读函授军事史学硕士学位,并借此转入武警部队。陈默老家西安,父母在这个城巿中仍有一些人脉可用,一个特种部队出来的,在读的硕士,陈默成为了整个武警总队都想争夺的香饽饽,于是,到最后他的职务与待遇都相当好,好得让他心怀愧疚。
  回到家乡的城巿,回到父母的附近,回到平淡的生活,陈默从他的天堂跌落人间,开始新的生活。
  那天陈默走进人间咖啡馆的时候什么都没感觉到,即使这里曾经是家乡,即使他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已经快有大半年,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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