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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二十年后-第12部分

小说: 二十年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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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去诺阿西136。”
    “你怎么知道的?”
    “哎呀!这并不怎么费事。我原来就认出了那匹马是肉店老板的马,他时常租给巴汕先生用。我想肉店老板如果不问清楚别人把马骑到哪儿去是不会像这样租出去的,虽然我相信巴汕先生不会让马累坏。”
    “他告诉你巴汕先生……”
    “去诺阿西。而且,好像这成了他的习惯,他每个星期要上那儿两三次。”
    “你熟悉诺阿西吗?”
    “我相信我很熟悉,我的奶妈就住在那儿。”
    “诺阿西有没有一所修道院?”
    “有一所很大的修道院,耶稣会的修道院。”
    “好呀,”达尔大尼央说,“毫无疑问了!”
    “那么说,您满意了吗?”
    “是的。你叫什么名字?” 
    “弗里凯。”达尔大尼央拿出记事本,写上小孩的名字和小酒店的地址。
    “告诉我,军官先生,”孩子说,“是不是还有另外一些半个皮斯托尔好赚?”
    “也许有,”达尔大尼央说。
    他了解到他想知道的事情,酒没有喝一口,就付了酒钱,赶紧回蒂克通街去。

'注'
129 辅弥撒,指在举行弥撒时,为做弥撒的祖父递圣水和酒等。
130 小弥撒不唱经。
131 弗里堡,瑞士城名。
132 指古法寸,约合27。07毫米。
133 原文为拉丁文,意为:你走开,撒旦。本是耶稣说的一句话,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都有。
134 指世俗的名字。
135 见《三个火枪手》,康斯坦丝,即达尔大尼央心爱的情人波那雪太太。
136 诺阿西,在今塞纳—圣德尼省,在巴黎以北。

第九章  达尔大尼央寻找阿拉密斯,发现他骑在布朗舍身后 

    达尔大尼央回到旅店,看见一个人坐在炉火旁边,这个人是布朗舍。他穿了那个逃走的丈夫留下来的旧衣服,完全变了样子,达尔大尼央差点认不出他来了。马德莱娜在所有的伙计面前把他介绍给达尔大尼央。布朗舍对军官一种非常好听的佛来米话,军官讲了几句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语言来回答他,交易成功了。马德莱娜的兄弟开始在达尔大尼央手下当差。
    达尔大尼央的计划完全确定了,他不想白天赶到诺阿西,怕给人认出来。他有的是时间,不用急急忙忙,诺阿西离开巴黎只有三回法里137远,在去莫城的大路上。
    他先美美地吃一顿午饭,一个人想使用头脑,这样做可能是一个不好的开端,可是当一个人想使用身体的时候,这就是最好的预防措施;接着,他换了衣服,因为他担心他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外套会引起别人怀疑,然后他挑了他三把剑中最锐利最结实的那一把,他只是在重大的日子才用这把剑;最后,在两点钟左右,他叫人给两匹马装上鞍,奔出维勒特门,布朗舍跟在他后面。
    这时候,在小山羊旅店隔壁房子里,还在起劲地搜索布朗舍呢。
    走到离巴黎一法里半的地方,达尔大尼央发觉由于自己心急,动身得还是太早了,于是他停了下来,好让他们的马喘口气。小客店里坐满了人,一个个外貌都是恶狠狠的,就像正在准备晚上要去干什么坏事似的。一个穿披风的人出现在门口,可是他一看见有一个外来的人,就做了一个手势,两个在喝酒的人走了出去,和他交谈起来。
    达尔大尼央呢,显出毫不在意的样子,走到小客店的老板娘跟前,直夸她的酒好,那是一种蒙特勒伊出产的烈性葡萄酒.他问了她关于诺阿西的几件事情,知道在村子里只有两座外观豪华的房屋,绝对不会弄错。一座是巴黎大主教大人的,现在住着他的侄女隆格维尔公爵夫人138,另一座是耶稣会的修道院,按照习惯是那些可敬的神父的产业。
    四点钟,达尔大尼央又上路了,马走得很慢,因为他想在天全黑下来后到达那儿。不过,一个人在阴沉的冬日,四周风景又如此单调,骑马缓步前进,他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像拉封丹139所说的一只野兔在它的窝里做的那样:遐想;达尔大尼央也在遐想,布朗舍同样在遐想。不过,大家就会看到,他们想的心事不一样。
     小客店老板娘的一句话在达尔大尼央的头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那便是隆格维尔夫人的名宇。
     的确,隆格维尔夫人是很值得人联想到很多事情的。她是王国里最显赫的夫人中的一位,也是宫廷中最美丽的女人中的一位。她嫁给了年老的隆格维尔公爵,但她并不爱他。她最初被人认为是科利尼的情妇,为了她科利尼在王宫广场和吉斯公爵决斗被刺死,后来大家都说她可能对她的兄弟孔代亲王140怀有一种过于亲密的情谊,这引起了宫廷中那些胆小怕事的人的愤慨,最后,人们还传说,在发生这种情谊以后,却产生了一种深刻的真正的仇恨,眼前,大家都说,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和马尔西亚克亲王有一种政治上的联系,这位亲王是拉罗什富科141老公爵的长子,她正在使他成为她的兄弟孔代公爵先生的敌人。
    达尔大尼央想着以上这一切事情。他想到他在卢佛宫的时候,经常看到美貌的隆格维尔夫人,她鲜艳夺目,光彩照人。他想到阿拉密斯并不比他强多少,过去却做过石弗莱丝夫人的情人。石弗莱丝夫人在先王宫廷里的地位和目前隆铭维尔夫人在宫廷里的地位完全一样。他在寻思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企望得到什么,如功名地位,爱情艳遇,都能如愿以偿,而另外一些人,由于机缘不佳,命运捉弄,或者自然设下的天生的障碍,虽然满怀希望,总是一事无成。
    他不得不承认,虽然他机智聪明,多半一辈子都要属子后一种人了。就在这时候,布朗舍来到他跟前,对他说:
    “先生,我敢打赌您想的跟我想的是一码事。”
    “我可不信,布朗舍,”达尔大尼央微笑着说,“不过,你在想什么呀?”
    “先生,我想到在我们歇过脚的小客店里喝酒的那些外貌凶恶的人。”
    “布朗舍,你总是这样谨慎。”
    “先生,这是天性如此。”
    “那好!说说看,你的天性对于眼前这样的情况是怎么对你说的?”
    “先生,我的天性我对说这些人聚集在那家小客店里是想干什么坏事。我在马房最暗的角落里,看到一个穿披风的人,身后跟着两个人走进了这个马房,我现在在琢磨我的天性当时对我说的话。”
    “啊!啊!”达尔天尼央说,布朗舍说的和他先前看到的一样。“还有吗?”
    “那几个人中的一个说:
    “‘他肯定应该到诺阿西了或许是今天晚上到,因为我认出了他的仆人。”
    “‘你有把握吗?’穿披风的人问。
    “‘有把握,我的亲王’”
    “我的亲王,”达尔大尼央插进来说。
    “是的,我的亲王。可是,请听下去:
    “‘如果他到了诺阿西,说明确些,我们应该怎么办?’另外一个喝酒的人说。
    “‘应该怎么办吗?’那个亲王说。
    “‘是的。他不是轻易会给捉住的人,他使得一手好剑。’
    “‘那么,就应该像他一样使剑,不过要设法别送他的命,抓活的。你们有没有带捆他的绳子,塞住他嘴的东西?’
    “‘我们全带了。’
    “‘你们要当心,十之八九他会假扮成普通的骑马的人。’
    “‘好,好,大人,请您放心。’
    “‘还有,我会去那儿,我会指样你们的。’
    “‘您保证要主持公道……’
    “‘我全保证,’亲王说。  
    “‘那好,我们一定尽力去做.’  
    “说完,他们走出了马房。”
    “你说,”达尔大尼央说,“这和我们有什么相干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
    “您能肯定他们不是对付我们的吗?”
    “对付我们!为什么!”
    “老天爷,您再想一想他们说的话:‘我认出了他的仆人,’那是其中一个人说的,这可能和我有关系。”
    “还有呢?”
    “‘他肯定应该到诺阿西了,或许是今天晚上到,’那是另外一个人说的,这可能和您有关系。”“再有呢?”
    “再有是亲王说的‘你们要当心,十之八九他会很扮成普通的骑马的人,’在我看来这是不用怀疑的,因为您现在的模样是一个普通的骑马的人,而不是火枪队军官,怎么样,您对这点有什么说的?”
    “天哪,我亲爱的布朗舍!”达尔大尼央叹了,口气说,“我说,遇上那些亲王想杀死我,我就不再倒霉了。以前有过这样的好时光。你放心,那些人不是打我们的主意。”
    “先生能肯定吗?”
    “我保证。”
    “那就好了,我们不再谈这个了。” 
    布朗舍回到达尔大尼央的身后面,他和过去一样,毫无保留地信赖他的主人,虽然分手了十五年,这种信任并投有一点儿改变。
    他们就这样走了将近一法里路。
    走完一法里路的时候,布朗舍又靠近了达尔大尼央。
    “先生,”他喊了一声。
    “什么事?”达尔大尼央问。
    “先生,您往那边看,”布朗舍说,“您不觉得在黑夜里有人的影子过去吗?您听听,我好像听见有马蹄声。”
    “不可能,”达尔大尼央说,“下了雨,地泥泞不堪,不过,像你对我说的,我好像看到了什么。”
    他勒住了马,好看个清楚,仔细听一听。
    “如果没有听见马蹄声,至少听见了马嘶声,听。”
    果然,有一声马嘶声穿过黑暗的空间传到达尔大尼央的耳里。
    “是我们见到过的那几个人在那边,”他说,“不过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继续赶路吧。”
    他们又往前走了。
    半小时以后他们到了诺阿西的最外面一些房子跟前,当时大约是晚上八点半和九点之间。
    依照乡村里的习惯,所有的人都睡了,村子里没有一点儿灯光。
    达尔大尼央和布朗舍继续向前走。
    在他们经过的路左右两旁,衬着阴沉的黑魆魆的天空,显露出更加黢黑的锯齿形的屋顶;不时地有一只惊醒的狗在门后面叫起来,或者有一只受惊的猫急匆匆地离开大街当中躲到一堆柴捆里,它的那双惊慌的跟睛像红宝石一样炯炯发光。它们仿佛是这个村子里仅有的活着的东西。
    靠近村子中心的地方,有一个大广场,在那儿两条小街当中孤零零地直立着一座漆黑的大建筑物。在它的正面,高大的椴树伸出它们枯瘦的枝子。达尔大尼央仔细观看这座房屋。
    “这儿,”他对布朗舍说,“大概是大主教的府邸,漂亮的隆格维尔夫人的住宅了。不过修道院在哪儿呢?”
    “修道院”布朗舍说,“在村子的那一头,我认识。”
    “那么”达尔大尼央说,“布朗舍,你快奔到那儿去,我要收紧一下马肚带,等会儿你回来告诉我在耶稣会修道院有没有有灯光的窗子。”
    布朗舍遵照他的话,在夜色里骑马走远了,达尔大尼央正像他说过的,下了马,整理他的坐骑的肚带。
    五分钟后,布朗舍回来了。
    “先生,”他说,“只有面向田野的一面有一扇窗子有灯光。”
    “嗯。”达尔大尼央说;“如果我是投石党人,我在这儿敲门,我可以肯定有一个舒服的宿处,如果我是修道士,我就去那边敲门,我可以肯定能吃到一顿丰盛的晚饭。可是完全相反非常可能我们要露天睡在府邸和修道院当中的地上,会渴得要命,饿得要死。”
    “是的,”布朗舍说,“就像布里丹的那头有名的驴子142一样。眼前,您同意我去敲敲门吗?”
    “嘘!”达尔大尼央说,“那扇唯一有灯光的窗子刚才也黑了。”
    “先生,您听到了没有?”布朗舍问。
    “果真有声音,是什么声音?”
    这阵好像暴风雨的声音从远到近,就在这同一片刻,有两队骑马的人,每队十来个人,从沿着府邸的两条小街奔了出来,拦住所有的出口,围住达尔大尼央和布朗舍。
    “喂。”达尔大尼央说,他躲到他的马后面,拔出了剑,布朗舍也眼着他这样做,“你想的也许是对的,他们真的在打我们的主意?”
    “他们在这儿,我们捉住他们啦!”那些骑马的人举着剑,奔向达尔大尼央,同时喊道。
    “别让他逃走,”一个很高的声音说。
    “不会的,大人,请您放心。”
     达尔大尼央认为跟对方谈话的时候到了。
    “喂,诸位先生!”他带着他的加斯科尼口音说,“你们想干什么?你们有什么事?”
    “你就会知道的。”骑马的人齐声叫道。
    “停下来,停下来。”大家叫他大人的那个人大声说,“停下来,前面的停下来,这不是他说话的声音。”
    “啊呀!诸位先生,”达尔大尼央说,“到了诺阿西,大家是不是忽然都发疯啦?不过,你们要留神, 因为我警告你们谁第一个靠拢我的剑尖,我的剑很长,我会刺破他的肚皮。”
    那个带头的走了过来。
    “您在这儿干什么?”他用傲慢的声音说,仿佛他一向习惯发号施令似的。
    “您呢?”达尔大尼央问。
    “客气点,否则有人会结结实实地打您一顿;因为,虽然别人不愿意自报姓名,可是希望受到符合他的身份的尊敬。”
    “您不愿意自报姓名,是因为您在指择一支伏兵,”达尔大尼央说,“不过我安安静静地带着我的仆人旅行.我可没有相同的理由向您隐瞒我的姓名。”
    “够了够了!您叫什么名字?”
    “我对您说我的名宇,好让您知道在哪儿能找到我,大人先生或者亲王先生,您喜欢别人叫您什么就叫您什么,”我们的加斯科尼人说,他的态度显得不会向威胁让步,“您知道达尔大尼央先生吗?”
    “国王的火枪队副队长?”有一个声音说。
    “就是他。”
    “是的,没有错。”
    “那好!”加斯科尼人继续说,“您想必听说过他腕力极大和善于击剑。” 
    “您就是达尔大尼央先生?”
     “我就是。”
    “那么,您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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