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书库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司法考试100问 >

第4部分

司法考试100问-第4部分

小说: 司法考试100问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程序法上,例如刑事诉讼中考查了直接言辞原则;控告、举报与报案;辩论原则。商法中保
险利益原则。这一考查方式有点像研究生考试的题型,同时近年来部分研究生考试又有“司
考化”趋势。时代发展必然要求知识的复合性,看来这两大类考试有趋于同一的“苗头”。 
考生都强调法条的重要性,甚至在复习程序法的时候,有的人认为,仅看法条完全可以
满足应考的需求,这一点通过 2009 年的考题变化,我们可以告诫考生,法条固然重要,但
是仅有法条,相当大一部分的考题就不能应付了。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要把教材上的基
本概念、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都弄通弄懂,才能应对这个考试。 
四、注重从宏观上对知识点之间关联的考查。2009 年考试的另一大亮点就是大量出现
了知识点之间、知识群之间的比较题型,加大了试题宏观综合性。如刑事诉讼中考查法定代
理与委托代理的区别;检查与搜查的区别;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判决与裁定的区别等。民
事诉讼中考查了涉外民事诉讼与非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调解与和解的区别;审判程序与执
行程序的区别等。商法中考查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数量如此之大的知识点
的比较考题为历年所没有的。三校航天班的第二阶段(专题阶段)主要授课方式就是从知识
点的比较角度让学员掌握部门法内容,强调知识点的深度,上过这个班的学员答起来会感觉
得心应手。 
我们建议学员在今后的学习中一定要加强知识点的前后联系对比学习,可以采取列表方
式,将相关的知识点能够放在一起的全部放在一起比较其异同。这样作的好处是不仅能够应 
13 
 
付这样的比较型考题,而且前后联系起来学习还能够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精确理解与掌握。 
五、难易程度适中,但是个别问题不甚明确。今年的司法考试难易程度总体来看与往年
基本持平。有的部门法大家感觉比较容易,答题效果比较满意。比如卷三民法的第 7题,考
查不能设定质权的有哪些?让人一眼就能挑出是房屋所有权。卷二刑法第 10题 B选项对累
犯的考查简单直接,这些可谓是送分题。但是也有综合性比较强考题,比如刑法第 55 题就
将追诉时效与分则中的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综合在一起,无论哪一个知识点出
现问题该题就别想拿分。另外卷四的个别问题的问法不甚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大家得分。
例如第二题是一道刑法题,问题是针对各种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大家都知道分析哪些行为构
成犯罪,对于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几乎没有考生能够去分析。 
总体来说 2009 年的司法考试题从形式上看没有什么变化,可是从考查内容来看,是近
年来变化最大的一个年份,也是较有新意的一年。我们建议在未来的备考中考生还是应当以
教材与法条为根本,在基本功上多下功夫,千万不要再去钻研那些离奇古怪的题目。只要考
生能够认真掌握每一部门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应对这个考试应该是没有问
题的。 
(23)怎样选择辅导班? 
答:谈到如何选择辅导班的问题?我想辅导班应该从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现在这个培训市场,各辅导班比较多,首先办学的规模、信誉度,考生选择的时
候应该首先考查这点,具体的问题看一下教学的质量,老师的辅导质量。培训的载体主要来
看老师,这个方面三校名师是比较突出的,从目前的培训市场来说,是最强的一块。   
其次,选择辅导班的时候,应该是能够和备考计划相吻合的,选择辅导班之前,最好自
己能够先预习一段时间,尤其大的部门法能够过一遍。   
因为培训和教育有些不同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育给人的是知识,从培训来说,更
多的是给大家技巧和方法的问题,教育和培训的侧重点略有不同。需要大家制定一个自己的
学习计划。   
除了师资之外,补充一点就是课程设置方面,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可能对于大家的帮助更
大,如何在短期之内系统的把整个知识过一遍,而且在这个系统之上又要有重点、难点的讲
解,也就是说即要有全面,又要有重点、难点,这样可能对大家备考的作用更大一点,三校
名师的所有课程设置理念就是从这方面出发设置的。 
(24)在辅导班怎样听课效率更高? 
答:首先要预习,把重点与难点标记好,等上课的时候有针对性的去听,这样效果会更
好。三校名师的授课老师都是一些大腕,有着多年的辅导教学经验,上课时直击考点,对于
考点会掰碎了细讲。而对于一些基本不考的东西,则一带而过。但是这些基本概念之类的东
西又往往是理解考点的基础,所以一定要在课前预习一下,这样听课效果才好。其次要及时
复习。对于名师大腕在课堂的精彩讲授,一定要在课后当天及时复习将课堂上不太明白的知
识点进一步弄明吧,这样记忆才好。再次是要学会适应名师大腕的授课风格,因为名师大腕
的讲课风格都只是多年已经形成的,不可能要求老师改变风格适应你的听课习惯,最好你要
尽快适应老师的风格。 
(25)怎样选择复习资料? 
答: (1)、教材的选择:一般来说,一些辅导机构的讲义或教材中的重点与难点相对集
中一些,司法考试应试的针对性较强,考生看这类书籍的效率会快一些。比如三校名师讲义
就不错。如果基础不好或非法本的考生可以司法部那套辅导用书,就是俗称的“三大本”。, 
14 
 
因为这套辅导用书都是比较基础的东西,初学容易接受。 (2)法条的选择:参加司法考试看
法条是十分必要的,有的法条将法律条款后面相应的司法解释附加上,这样看起来就比较系
统与直观,比如三校名师出版读法条做真题就将法条与相应的司法解释附加在一起的。(3)
参加司法考试必须做真题,真题的资料最好看那些以知识点为单位将考题串起来,这样以知
识点位单位做真题效率会更高。 
(26)怎样看教材效率更高? 
答:一般来说,看讲义第一遍应当看细一些,以理解为主,看的过程中遇到有些不明白
的问题,可以先放一下,等看到后面后,有些问题会自然就明白。第二遍看书就可以快一些,
将其中的其中已经掌握的快速浏览过去,以记忆为主。必要时可以再看第三遍。 
(27)应该怎样利用真题? 
答:从过去的司考经验来看,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的知识点重复率达 80%,因此考生将
部分精力放在历年真题上,应当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如何利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呢?如何
才能使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的效用发挥到最大化呢?考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法,才能在最后的
时候最大效用的利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 
1。复习时应该结合法律法规复习。最后的时刻法条和真题是考生成功的两大利器。虽然
司法考试中出现部分理论考查点,但是还是以考查法条为主要方式。所以在复习历年真题过
程中结合法条一起复习会起到互相巩固的效果。 
2。复习过程中做好笔记。因为历年司法考试真题考查的是 1个或者几个知识点,如果复
习后能够将这些知识点综合在一起将会形成一本非常好的教材。在最后的冲刺阶段便可以脱
离教材,专心看自己以往所做的笔记。 
3。选择一些真题进行联系。为了尽快的适用考场,以便合理的分配考试时间,在最后的
时刻考生应当选择一套或者几套真题进行模拟考场练习。锻炼自己的临场能力,训练自己的
时间分配。 
最后的时刻,时间紧急,考生应当把最后的时间用在刀刃上面,即真题和法条。在复习
的时候要注意一定得复习方法,这样才能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8)参加司法考试,既然法条重要,到底应该怎样学习法条呢? 
答:在司法考试中,法条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应当如何进行复习呢? 
一、复习法条三阶段 
第一个阶段,了解查询阶段。当遇到不太清楚知识点,要善于查法条,能够理解并记忆,
对于感觉非常重要法条要用笔标记一下。第二阶段,专项训练阶段。要找一本权威并适合自
己的法条进行系统复习,最好看完法条再听一下老师讲课,这样最好了。第三阶段,记忆阶
段。到了司法考试之前,一定要再把重点法条浏览一遍,特别是一些容易忘记的重点法条要
强迫式记忆一下。 
二、少背多理解,看法条时一定要划上重点 
司法考试前三卷都是选择题,也就是说我们只要能从中挑出正确选项即可,而没有必要
把这些选项的内容背下来,所以要多看书,带着思考看书,知道每一考点所在位置和内容即
可。第四卷虽需自己写,但也不要求与法条一字不差,而且论述题也无从背起,言之成理即
可得分,没有什么标准答案,并非背书可以解决。 
有的人爱惜书,看过书后书还是非常洁净一笔不划,这样的习惯并不好。一部法规内容
上都具有整体性,所以写得比较全面,但是我们不可能每一遍都全看,那纯粹是浪费时间,
只能挑重点看,而且每看一遍重点就应该越明确,要做到这点就需要在看书时将重点划上线, 
15 
 
以后再看书就看自己划过的地方,那样书就会越看越薄,看书的速度也就越来越快。 
另外,还有人曾提出过这样一种观点,只看分数较多的法规就行了,只考几分的法规如
税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小法完全可以放弃。这种观点不正确。司法考试确实需要突出
重点,对于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应多花功夫,但是对于分数少
的法规也绝不能轻言放弃。一来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各个小法加起来总数并不少,另一方
面这些法规考查得都比较简单,白白放弃,实在可惜。那些重点法律确实考查得多,比如刑
法,你明明知道会考未遂既遂,或明知会考一罪数罪,可能答题时仍然不会。所以我们在复
习时,要在重点法律上多下功夫不错,同时也要关注非重点法律的重点部分。 
三、看法条一定要细致,善于总结、综合、对比 
不然很容易出现法条看过好几遍,考试时却只知道个大概的情形。例如《刑法》第 128
条第二、三款规定的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中,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比如公安民警)只要非法
出租出借枪支的就构成此罪,而依法配置枪支的(如护林员),非法出租出借造成严重后果的
才构成此罪,如果不注意区分,做题时就很可能做错。 
法条的特色在于简练具体,就某个问题可能会涉及一部法律中的不同法条,甚至于会涉
及不同法律的条文,所以在学习法条的过程中格外需要我们自己总结、综合、对比。 
比如刑法中的一罪与数罪问题,属于出题重点,但也非常容易混淆,总结出来就容易分
清了。又如受贿又徇私枉法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从一重处,而受贿又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等罪,数罪并罚。暴力阻碍缉私是妨害公务罪和走私罪并罚,而暴力阻碍缉毒或组织运输
偷越国边境又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则是从一重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需要我们在看书
过程中细心总结。 
有些只看条文的字面意思就可以,而有些还要理解条文背后的理论问题。司法考试试题
总的特点是考查点细致但不难,三分之一的题看熟法条即可,三分之一的题要理解法条并做
好归纳总结,还有一部分则需要理解条文背后的理论。例如刑法部分主观方面、停止阶段、
共同犯罪等内容的条文都非常简练,但是在考试中反复出现这部分的题目,而且我们还会答
错,就是因为这些条文背后有理论,不深入理解而只看条文本身是不行的。 
(29)哪些学科应当以教材为主?哪些学科有应当以法条为主呢? 
答:像商法经济法、程序法应当以法条为主,以教材为辅;而实体法应当将法条与讲义
并重;法理、法制史以及三国仅看讲义,不需要看法条。 
(30)怎样对待学习中有争议的问题? 
答:一般在备考中,每个人都会遇到有争议的问题。这方面注意(1)法律、法规有明
确规定的就依据大纲规定的法条,没有法条支撑的就以学理通说为准。学理通说一般以司法
部的辅导用书“三大本”为参考。(2)在遇到争议的问题时,特别要关注到近年来司法考试
的考题的参考答案是持何观念。(3)有些有争议的问题是不可能考到的,千万别在那上面花
费过多的精力去纠结,陷入牛角尖内。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要的考点上。俗话说,好钢用在
刀刃上。 
(31)每年新大纲一般在什么时候能够出来?新大纲是否有什么变
化? 
答:新大纲一般都在每年的四月份公布,但是有的培训机构能够在三月份就知道新大纲
的内容变化。如三校名师教学教务部一般在每年三月份就能拿到新大纲样本。 
(32)怎样把握大纲的变化?  
16 
 
新大纲每年都有一些变化,往往变化的都是当年考察的重点,希望考生予以重视。新大
纲变化解读更能引领考生捷足先登,三校名师教学总监王利将于第一时间在三校网站免费解
读2010年新大纲的变化。 
(33)每年的新增知识点重要吗? 
答:如前所述,每年的新增知识点,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往往都会成为考试的重点。希
望大家予以高度重视。其实,内容不多,又是考察的重点,足以见得其在备考中的分量。 
(34)司法考试有重点吗? 
答:有人说,司法考试的 80%的考题只涉及到 20%的内容,这句话虽然不是太全面,
但是也是多年大家总结出来的。而且司法考试还存在“重者恒重”的现象。所以大家在复习
备考的时候一定要抓重点。对于如何把握重点,这里有一个原则供参考:大家能做到的必须
要做到;少数人能做到的你也要争取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