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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默多克的隐秘世界:一个人的帝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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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的:“他是一个典型的报业家族第二代老板,从小在严父的管教下长大。”1984年,《泰晤士报》另一位总编、后被默多克寻衅解雇的哈里·埃文斯回忆说,1969年他同默多克第一次见面时,默多克“腼腆害羞,不善社交,走路拖拉,爱笑,说话含混不清。他看起来信心不足,很难成为一代大亨。他讲话词不达意,也很难成为一个好记者。他的这些特征让人颇感诧异而又印象深刻”。
  当然,如果默多克愿意的话,他也会让人感到亲切。尽管他不善言谈,但是他善于聆听。有时候他也会表现得比较低调,尽管这种情况难得一见。他总能提出很好的问题,低调但却很机智(这也是一种刽子手般的机智,他最乐意听到别人的失误和过错方面的话题,评价也很刻薄)。默多克喜欢流言蜚语,他愿意主动告诉你这方面的信息,也很喜欢你跟他谈论这方面的话题。你要是能告诉他一些八卦新闻,他会突然间变得开朗起来,轻松一笑甚至哈哈大笑,非常不可思议。
  默多克也有让人感到不安的另一面,他说话直截了当,语言唐突,会打断谈话对象的思路。这是他身上的一个痼疾,也是一种缺乏社交技巧的体现。他缺乏深层次的清晰的自我认知(他对这种缺点也不以为然),当谈到自己的时候,他会显得有些沉闷,他很难说清为什么自己要干某一件事情,他对这个问题本身也并不感兴趣。但他对别人却很刻薄,很喜欢挑刺儿,还习惯于把别人的缺点和他们的家属、银行账户、梦想联系到一起(他说话毫无顾忌,在这方面,他堪称一个专家)。他经常会泄露别人的隐私,有时还会给人带来伤害。
  默多克不喜欢奢华或是浮夸的东西,他骨子里是个很低调的人,偶尔奢侈一把在伦敦买的劳斯莱斯车还惹了一堆麻烦(即使他变得更加富有,面对那些彰显虚荣和奢侈的消费,他还是会显得有些别扭。例如在聊起他年老时的整容手术时,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在他买下20世纪福克斯公司后,为了和好莱坞的名流身份相匹配,他也买了一架私人飞机,这一决定一直让他懊恼不已)。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小报发行商,和大家心目中小报发行商的形象也截然不同。
  除了默多克的太太之外,他的员工都知道自己的老板是一个冷酷、没有耐心、公事公办甚至有些残忍的人。但是,这些人也因给默多克打工而感到兴奋,并憧憬有更好的发展机遇,这些员工有这种感觉还是在他建立起庞大的新闻帝国之前。默多克喜欢雇用那些对他所提供的发展机遇感恩戴德的人,他希望那些员工觉得是因为老板的存在,他们的生命才增添了原本没有的亮色。外人会觉得他的贴身团队很难成就辉煌的事业。这也是外人对默多克的成就总是估计不足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的心腹中很少有能力特别出众的人,他的团队算不上是一支最强大的队伍。尽管如此,默多克的心腹还是一个至少能俯首听命而且忠心耿耿的团队。 。 想看书来

蝴蝶效应(3)
当然,随同默多克在1973~1974年间来纽约的心腹,他们在纽约人生地不熟,之前都没有在纽约做过生意,他们的表现自然也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后来,默多克把他们都打发回了澳大利亚,而选择在本土雇用新的帮手,这些帮手很快就学会了唯默多克马首是瞻,这些人当然也算不上是一流的精英人才。
  为默多克工作的人都是一些随从者和应声虫,他很留意不要给自己培养什么与他叫板的合作伙伴。
  伯特·哈迪(Bert Hardy)是默多克1972年在伦敦聘用的一位广告销售业务主管,在为默多克工作了11年之后被解雇。伯特·哈迪形容为默多克工作的这些年是他个人职业生涯中最不可思议而又最让人感到满足的一个时期(默多克的很多助手都有类似既怕又惊的感觉)。伯特·哈迪早就察觉到默多克是与众不同的一个商人。但是默多克到底什么地方与众不同,他为什么会与众不同,这些问题在伯特·哈迪看来依然是个不解之谜。
  还有让哈迪疑惑不解的事情。默多克本来是一个在澳大利亚和伦敦运营报业的商人,他为什么会在1973年收购美国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的一家报社呢?对于这笔交易,人们能想得通的就是这家报社正在找新东家,而默多克又刚好买得起,这就成了默多克购买这家报社的理由,当然默多克也想要开辟一番新的天地。(伯特·哈迪多年后回忆说,默多克当年派去洽谈收购事宜的两个助理无功而返,因为这家报社把价格提高了。默多克说:“我不是派你们去谈判的,而是派你们去买下报社的。”于是默多克就把他们给叫回来了。)
  在圣安东尼奥开辟了这块奇怪的阵地之后,默多克又打算在美国开辟一份新报—《星报》,他让太太和4个孩子搬到了曼哈顿,在72东街租了一所房子住了下来。5年前,默多克刚刚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从悉尼搬到了伦敦。
  后来,别人对默多克的口碑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他那种不速之客的做派,而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受欢迎,甚至还会以此为乐。
  任何人要想把生意做好,最棘手的环节就是得到信息。你的人际交往圈不仅体现了你的能力大小,决定了你能掌握多少信息,也决定了你能取得多大的成功。这也叫做接触信息流的能力大小。如果你不认识那些人脉极广的人,那么你第一次听说某个机会的场合可能是在《华尔街日报》或是《纽约时报》上读到的,因为已经有人在这方面采取了行动。然而,你要再动手已经太迟了。
  你可能会发现,各个国家最财大气粗的企业家往往都待在本地发展,即便是澳大利亚首富、默多克早年的劲敌凯利·帕克主要也是在澳大利亚本土发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企业家必备的一项重要技能就是了解自己的行业和市场。以为自己换一个国家也照样能够呼风唤雨的想法是很不理智的,也会让你花费一大笔金钱。
  如果有人要想在这方面尝试一把,那他可得有相当大的魄力才行。
  这样的人物都是很好的文学素材,能成就这样一番事业的人都是一代枭雄:不知道来自哪里的不知名的家伙只身一人闯天下,想要在异地他乡证明他是英豪。要成为这种英豪,必须要具备一些特质—人格魅力、坚韧不拔、工于心计、精于社交。一个人能否具备这些特质值得怀疑。这样的奋斗故事,最后往往都以失败而告终。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蝴蝶效应(4)
1974年的默多克和上述枭雄的定义相差不远。他做事守法,但是守法并非那样有价值。他的公司新闻集团当时的资产仅有4 400万美元(如果排除通货膨胀因素,2008年新闻集团的市值仅为2亿美元,连一个中等规模出版商的标准都未达到)。他也没有什么能让人关注他的资本,他在纽约的创业基本上算是白手起家的。
  默多克看起来很像一个容易被纽约人占到便宜的急于求成的外来者。在纽约,你总会见到一些迫切渴望成功的外来者,尤其是想要开辟一番天地的外国人,他们最容易被当地人欺负。
  然而默多克却并没有犯下外来者最致命的错误—自以为是,他从来没有刻意去吸引他人的目光。纽约时报公司的总顾问兼执行副总裁詹姆斯·古德尔在20世纪70年代的纽约传媒界是一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研讨会关系密切,出席这一研讨会的都是传媒界的显赫人物,古德尔也正是在这一研讨会上和默多克邂逅的。古德尔当时是一场研讨会的主持人,风度颇佳的他主动走过去和默多克交谈,因为默多克当时没有同任何人说话。身处一群早已互相熟稔的传媒界同事中间,默多克还能乐于图个清静,不主动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也许是他过于害羞了,不好意思去引起别人的关注。多年之后,古德尔用“安静、谦逊、友善、孤单”几个词来形容当年初到纽约的默多克。初次见面你很难不喜欢默多克,你也没有什么理由对他心存戒备。
  当然,默多克并非一穷二白的小伙子。默多克家毕竟是澳大利亚最显赫的报业家族之一。默多克19岁来美国的时候,就在《纽约时报》的大股东苏兹贝格家族位于康涅狄格州的希兰戴尔庄园过了一个周日。也正是在这一次旅行中,他和父亲一起去白宫拜会了杜鲁门总统。默多克后来还见到了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位总统。《华盛顿邮报》的老板凯瑟琳·格雷厄姆去澳大利亚的时候,默多克用家宴招待了她。同样,当默多克来到美国时,凯瑟琳·格雷厄姆礼尚往来,为他举办了一个欢迎晚宴,出席晚宴的有很多约翰逊政府的高官。默多克也认识美国广播公司(ABC)的老板伦纳德·戈登森,戈登森把自己在澳大利亚一个电视台的节目制作业务转让给了默多克。
  尽管如此,如果默多克认为自己能够在纽约也打下一片江山的话,那么他或者极富谋略,或者就是头脑有问题。要想在纽约成功,他要么运气好得出奇,要么手里有花不完的钱(但他手里并没有那么多钱),要么对媒体行业的发展趋势有深邃洞见。
  事后来看,默多克的成功似乎要归功于他的洞见。媒体行业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在1974年时并不明显,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新兴发展趋势成就了日后的默多克,同时也让默多克发生了改变。但是你若认为他在1974年时就预见到了这种趋势,则不啻痴人疯语。
  在1974年,几乎没人能预测出日后成就默多克辉煌事业的“媒体全球化趋势”。一方面,媒体这个词几乎还不存在,当时只有一系列互不相关的出版、娱乐和传播行业。而在另一方面,人们很少用“全球化”这个词来描述一个市场。默多克能够感觉到的只是美国很大,美国的媒体市场有朝一日也会像它的汽车市场一样对世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不过,这种推测也有些牵强附会。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蝴蝶效应(5)
在1974年时,还不存在一种商业模式能把你的媒体服务变为一场移动的盛宴。媒体行业和其他很多行业相比,本土化的特点更加明显。
  不仅如此,美国媒体行业的变动性也相对较小,“不仅有少数几家媒体巨头垄断,而且变得越来越无趣”,这是默多克的第一印象。很多年来,美国的媒体行业都没有什么起色,法规、读者阅读习惯和落伍的科技使它的发展陷入泥潭。
  整个行业的主角是三家电视广播网络,每一家都由广播网络升级而来。如果要在这三家中挑出一个龙头老大的话,那就是比尔·佩利创办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另外两个媒体大佬是控制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的美国无线电公司(RCA)以及伦纳德·戈登森的美国广播公司。
  美国有8家大规模的电影制片公司,均由好莱坞的权威人士所控制。
  在书籍、杂志和报纸构成的出版界,主要是一些独立的公司在运营,其中包括传统的出版社、单一品牌的杂志社以及地方报社。只有在报业里才有一些变化,当时报业第一阶段的连锁整合正在发生。
  除了这几大电视台提供的晚间新闻节目以及新闻类周刊(《时代周刊》和《新闻周刊》)之外,在美国很少有其他覆盖全国的新闻媒体。《纽约时报》是一份都市报纸,《华尔街日报》是一份专业经济刊物,《今日美国》和CNN电视台当时还不存在。有线电视和有线新闻当时也没有问世。
  默多克为什么在各种媒体行业,包括在他来美国时就已经存在和尚未存在的那些行业中都能功成名就,这一现象让很多人都疑惑不解。即便是那些最显而易见的解释(他只身来美国闯荡没有包袱,他是第一个现代媒体人)也很难说得通。默多克毕竟只是一个报业人,而这是媒体行业中最原始的一个行当。
  默多克在美国是一个外国人,他手中掌握的资源也是有限的,他之前也从未在美国做过生意。除此以外,他所青睐的贴近工薪阶层的办报风格也早就不流行了。
  那么,默多克的优势到底在哪里呢?也许,这是因为他善于适应陌生环境、吸收新信息、谄媚逢迎以及玩弄他人于股掌之间的信心和能力;也许他喜欢比别人更努力地付出;也许是因为他给自己营造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无须介意别人的疑虑和顾忌;也许他能够很少考虑自我而忘我地工作,恭恭敬敬地考虑和顾及周围人的想法;也许他天生就对一切有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奇心,他对很多事不仅好奇而且到了近乎渴求的地步,更准确地说他想了解一切知识。
  上述的默多克的这些特点都完全没错,但也只能说是相当好罢了。但是,要想建立起默多克所拥有的这个帝国,往往需要拥有一些必不可缺的优势,包括垄断优势、财务战略、技术优势、独特创意以及营销专长,然而这些优势默多克一样都不具备。
  最后,默多克往往只能靠狡诈无情和好运气罢了。他想要造成一种混乱的局面,也许想要浑水摸鱼。水变浑后情势就会发生一些变化,继而就会影响到局势的走向……或者说默多克既有眼光又有行动力,他知道什么时候机遇会降临以及该怎样捕捉机遇。
  班氏家族
  在来到纽约30年之后,默多克2007年的发展契机源于1997年慢慢发现的机遇。这个机遇源于一个古老望族不会表达自己欲望的无能,其中也不乏这个家族无法清晰界定自身欲望的失败。很多既得利益者都希望将这种局面延续下去。

蝴蝶效应(6)
到达美国之后,默多克一直想要控制《华尔街日报》的发行者道琼斯公司,但是道琼斯公司一直是由克拉伦斯·巴伦太太杰西·沃尔德伦的后代控制,正是借助杰西·沃尔德伦的资金,其后代才在1902年买下了道琼斯公司。这里讲的后代就是以休·班克罗夫特命名的班克罗夫特家族,休·班克罗夫特和杰西·沃尔德伦的女儿也就是克拉伦斯·巴伦的继女简·巴伦成婚,但他于1933年自杀。
  班克罗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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