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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神将诛邪-第4部分

小说: 神将诛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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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菲菲!我出去找大花它们啦,你自己的东西自己放回去啊!”

    ……

    ……

    “嗨!勇敢的猎手请留步!请问这次有抓到活的麋鹿吗?呀!真的有只活的!呃……怎么是公的呀……不好意思……我不要了……真的对不起!我不要公麋鹿,我想换头母的。我家以前有只母的,可惜后来生病了,我儿子再也不喝它的奶了……”

    “快来看看吧,英勇的冒险者,这里有新鲜甜美的千芽笋!美味多汁的紫瓜!您尝尝……可以生吃呢……怎么样?很甜吧!我不要银币,能让我看看您的猎物吗……哇!我要这一对灰鸳!我儿子肯定喜欢它们!加上这些很好吃的蓝莓和您换吧……谢谢啦!您真是个好人!”

    每天的清晨和傍晚,在通往大峡谷的那道栅栏边上,都会出现一个美丽欢乐的女人,她向进山的猎人和冒险者交易各种货物。

    冒险者们在险山恶水、妖兽横行的深山待久了,忽然看见一个长相甜美,待人真诚的女人,是件很愉悦的事情!

    所以,只要是不太贵重的猎物,大家都愿意与她交换。

    时间久了,这些进山冒险的汉子们,都熟悉了这个叫白菲菲的女人,还知道她有个宝贝儿子。

    他们在大山里,只要看见孩子会喜欢的东西,不管值不值钱,都会带出来给她。

    至于有人打这女人的主意?

    嘿!你就放在心里痒痒吧!

    在这里,在这个山村,你可千万不要流露一丝垂涎和挑衅!

    即便最勇敢、最凶悍的冒险者,也不在这个山村撒野。

    山村虽然很小,但是名气很大,在整个帝国都凶名赫赫!

    因为居住在这里的村民,都不是普通人,他们比山里的妖兽还要凶狠!

    他们每个人的来头都很大,没有一个是善茬!

    全都是从战场上尸山血海里幸存下来的!

    一个个杀人不眨眼!

    他们被人称为——“狂魔”!

    进入大山讨生活,都是刀尖舔血过来的人,一个“狂魔”,也许吓不住人,可如果一个村的居民全是“狂魔”呢?

    这个无名的小山村,为什么住着这么多厮杀军汉?

    这个话题有些宏观,需要从暗黑帝国的军政结构,抽丝剥茧的慢慢分析。

    “

    暗黑帝国”建国以来,一直崇尚武力,军队的建设永远排在第一位,地位崇高。

    遇到突发事件,守备驻军会在第一时间接管地方行政。当军队与地方两者利益发生冲突,军队拥有凌驾于地方行政之上的权力。

    元首亲任九路兵马大元帅,高度集权于一身。说白了,这就是个执行军宪制的国度。

    权力高度集中,便激发野心和贪婪,随之而来便是战争!

    暗黑帝国的史记官,也可以叫做战争记录员,他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九路帝**队的信息,大军今天在何处作战,又攻打了哪个城市。

    战争,一旦冠以国家名义,便成了巨大的绞肉机,吞噬生命的无底洞。

    曾经,有个很有意思的史记官,从他上任第一天开始,每天坚持自己带个小本子,记录各地战区汇报帝都的伤亡人数。

    他粗略统计,估算了一番,得到的结果吓了自己一跳。

    只需要二十一年,帝国直接参与战争死亡人数,就等于于帝国人口的总和!

    这是个什么概念?

    那就是——到自己退休的那一天,整个帝国所有人加上自己都要死三遍!!!

    为了补充战争要素——“人力资源”。

    “伟大”帝国颁布了一项最“伟大”的基本国策:功勋换取自由!

    只要你愿意打仗,愿意奔赴战场,帝国虽然无力供养你的家人,但是免除一切沉重的税赋,只要她们动动手脚,就不至于饿死。

    不但免税,帝国还专门还颁布最严厉的律法保护她们。

    总之,一切为了让你安心去打仗。

    一切,都是为了战争!

    奴隶,俘虏,罪犯……

    不要紧!不管你什么身份,犯过什么样的罪行,一样上战场!

    砍人头!抢军功!

    有了功勋,你就拥有一切!

    还有更加诱惑的褒奖:破一城者,封侯!

    ……

    白菲菲和她男人是光明域的后裔,他们是“罪民”。

    何谓“罪民”?

    “罪民”不是奴隶,也不是罪犯,而是俘虏的后代。生活在每个强盛帝国社会的最底层,是一个特殊而庞大的人群。

    战胜国允许“罪民”生活在自己的国度,因为“罪民”也是一种资源,可以提供庞大的廉价劳力,还是为战争而储备的炮灰大军。

    “罪民”在异国他乡不被认可也就罢了,最可悲的是即使他们历经千辛万苦,回到父辈为之效力的国度,也不会再被接纳。还是一样成为苦力,沦为奴隶。

    白菲菲的男人很有些本事,即使是个“罪民”,也能在帝国上层社会混得风生水起,逍遥自在。

    他在那天遇见了白菲菲,一个即将落入命运魔爪的美丽精灵。也许是一见钟情,也许是同为光明后裔的怜悯。

    他只说了一句话:这个女人是我诺夏的!我可以付出代价。

    就这样,诺夏从权贵们的魔手里得到了白菲菲,并且付出了代价,一个非常昂贵的代价。

    结婚后的第三个清晨,诺夏就离开了家,只留下了一句话给白菲菲:你会是侯爵夫人!

    诺夏上战场砍人头去了,一砍就是十年!

    白菲菲不知道诺夏在哪打仗,但每年都会收到他托人带回的战利品,金币,银币,还有些五花八门、稀奇古怪的玩意。

    诺夏每次捎来东西,里面都会夹着一封信。

    开始,白菲菲还拆开看看,后来干脆就看看信封,然后一把塞进席子,垫床去了。

    因为看了也是白看!

    那家书好比天书,画得乱七八糟。

    有时一个字后面,能画好几排圈圈……

    全凭你自己领悟。

    他寄了不管,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白菲菲心里一清二楚,看不看得懂,一点也不重要。

    那个小心眼的家伙,只想和自己说一句话:我还活着,你要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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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皮货商人
    第四章

    皮货商人

    “美丽的老板娘,能给点水喝吗?”

    白菲菲正想男人想得失魂落魄,陡然眼前冒出个高高大大的身影,把她吓了一跳。她诧异的抬起头,双目茫然的看着对方,显然没有听见对方刚才说了什么。

    这人是个高大魁梧的胖子,白菲菲认识他。他的摊位就摆在对面。胖子老板是个做皮货生意的商人,一连几天都在村里收皮货。但他好像在错误的季节,来到了错误的地方。

    赤日炎炎,山里的野兽这时正在掉膘,褪毛,所以他根本收不到好货色。

    渐渐的,这个皮货商人好像是失去了信心,变得十分悠闲,整天无所事事,在村子里游手好闲。

    他端个凳子在这里坐着,像是在摆摊,其实也就是做做样子。那些冒险者从山里出来,他连看都不看一眼。只和各个摊位的老板有说有笑,这不,他又闲坐了一上午。

    弄的大家都提防着他,也不知道他想干嘛!

    胖子老板渴坏了,他舔着干裂的嘴唇,正殷切的望着白菲菲,说道:“老板娘,借点水喝!”

    “噢。”原来胖老板的那个老仆人今天不在,所以他连水都喝不上了。白菲菲连忙抓起脚边的水瓶站起来。

    这个胖老板虽然一脸肥肉,但是面相却十分和善。平时见谁都是笑呵呵的。

    胖老板用肥大的袖子扇着风,嘴里抱怨着天气。只是,他那双嵌在肥肉里的眼睛,不着痕迹的瞥着白菲菲手上的瓶子,偶尔闪过一丝精光。

    胖老板姓皮,来自暗月主城。多年经商,身家不菲。

    夏天,本是皮货生意的淡季。明明收不到好皮子,皮老板却在村里流连忘返,迟迟不肯归去,他是有所图谋的。

    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见过大世面,平时迎来送往,皆是权贵。暗月城的达官贵人,只要有头有脸,他都刻意结交、笼络。

    当然,这并不代表皮老板就是趋炎附势的人。专营高档皮货,主要还是靠这些老爷、太太们吃饭。

    皮老板拜访过许多官员绅士的府邸,见识与眼界谈不上渊博,却也不凡。可即便在城主府,皮老板也没有见过谁家的花瓶,能比眼前这村妇手上的瓶子漂亮。

    村妇手里的青花瓶子,已经超越了漂亮的范畴,任何赞美,用在它身上都显得肤浅。

    也许,只能用神奇来形容。

    这是个神奇的瓶子,珍珠白的瓶胎,描着朴素而异常高雅的天青山水画。

    又细又长的瓶颈,线条柔得就像少女盈盈一握的腰肢。纤细的瓶颈,偏偏又与下面圆臃胖硕的瓶身,形成完美契合,看不出一丝的突兀和别扭,仿佛是种出自天然的婀娜。简直是对视觉的一种冲击。

    第一眼看见这个瓶子,不懂艺术的皮老板,他的心狠狠抽搐了一下。

    恍惚间,他仿佛看见许多年前,他新婚的妻子,那每晚等候在阁楼窗口的身姿……

    青涩,却带着初为人妇的动人风韵。

    皮老板知道自己是个俗人,虽然别人这么叫他,他会记仇。

    但是自己的斤两,自己知道。知道自己俗,所以皮老板对风雅之物,没有多大兴趣。古董字画,看看玩玩可以,但是绝对不会买回家。

    但是那天,他被瓶子上用青花勾勒的图画震撼了,真正领略了,什么才叫艺术,什么才是唯美。

    莹净的瓶面几笔天青淡描,勾勒几座远山,不是很清晰,甚至有些模糊。却让人有种云雾缭绕,深邃悠远的意境。远山那苍朦与厚重,仿佛跃至眼前,又或者就在眼前,只因云深。

    一笔浓墨从山峰间穿过,随着山势起伏,寥寥几笔便化作一条奔腾澎湃的江河。一静一动之间,形成剧烈的视觉反差,令人心神摇曳。

    小小一副画,画出了一个大天地!

    简单几笔,山河倒坠,风雨欲来。

    这是值得一生珍藏的瑰宝!

    和它相比,“琅珍阁”,“翡玉轩”,全他马的狗屁!

    然而那个……

    那个无知村妇!

    却用这宝贝接水喝!!!

    每次看到白菲菲对着瓶嘴喝水,喝完水,要么随手一丢,要么直接往地摊上一甩,甩在一堆烂草根、烂菜叶上。

    皮老板心疼得难以附加,真想狠狠给她一个大耳刮子!

    呵呵!

    那些进山的亡命汉,估计多半都是好色之徒,是看她有几分姿色,才会和她交易,不然她饿死八回!

    看着村妇随时会踩到瓶子的脚,皮老板脸上的肌肉抽搐着,不停往嘴里塞清心丸,他的心脏吃不消了。

    必须有所行动!

    这简直……不能忍啊!

    皮老板要拯救那个瓶子!

    白菲菲大方的把水瓶递向皮老板。忽然,她猛的想起了什么。狐疑的看了皮老板一眼,提着水瓶的手又缩了回来。

    她不好意思地向皮老板笑了笑:“真抱歉,这水瓶是我儿子用的,他……他不喜欢别人用他的东西,您有水杯吗?”

    “有!有!”

    皮老板伸手在怀里一阵摸索,掏出一只晶莹的金丝缠玉小茶杯,两只手捧到了白菲菲面前。

    当皮老板掏出水杯的一瞬间,白菲菲倒吸一口凉气,她强自稳住心神,用复杂的眼神看看皮老板,又看看他手里的茶杯,轻声自语道:“真的中了……真被他说中了……那下面是要买这瓶子?”

    白菲菲给皮老板茶杯里倒满水,默默等他喝完,又替他倒了一杯,漫不经心的问:“您的茶杯很漂亮,是和茶壶成套的吧?”

    皮老板笑呵呵地点点头,说道:“琅珍阁买的,做工不错,一壶四杯,才一百金币,很划算!”

    白菲菲轻轻点头,对皮老板微微一笑:“琅珍阁的东西,这里可不多见,成套更加难得,真想欣赏一下啊。”

    皮老板哈哈一笑,连忙说道:“没问题!全在镇上的旅店里,我明天一起带过来。”

    白菲菲忽然冷哼一声,柔和的脸庞变得冷若冰霜:“哼!就怕你像今天一样!出门只记得茶杯,不记得茶壶!”

    白菲菲冷冰冰的一句话,把皮老板吓了一跳,手里的茶杯差点掉在地上。

    他那肥脸上的笑容,逐渐僵硬,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他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是啊,谁出远门带了茶杯,不带水壶?真是小看了这个村女!

    “你想要这个瓶子?”白菲菲紫眸流转,扬了扬手里的瓶子问道。

    皮老板的用心被识破,一时心灰意冷,眼睛盯着美伦美央的瓶子,失魂落魄的回答:“要啊……我要……宝贝啊……”

    他像中了邪,眼里只有那个瓶子,茫茫懂懂朝前迈步,伸手就去抓那个瓶子。

    白菲菲后退一步,警惕看着皮老板说:“你出多少钱?”

    经常和钱打交道的人,对“钱”字非常敏感。

    皮老板浑身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你愿意卖它?”

    他把手放下,极为自然地掏出手帕掩住嘴巴,用力咳嗽几声,其实偷偷往嘴里塞了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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