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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杨森林-第1部分

小说: 杨森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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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和于碧水对面而坐,她双手握着一杯饮料,平静地告诉我杨森林的死讯。

  杨森林选择自杀的场所是他最喜欢的地方——墓地,那里是当初我和于碧水听他唱歌的地方,我就是在那儿认识的他。

  小城里唯一的一片公墓座落在城区的西边,那里草木葱茏绿树成林,小城里的人们除了在清明节的时候会尽皆来到这里扫墓,端午节时也都习惯选择来这儿踏青。这是一座拥有50万人口的小城,由一个大约40平方公里的城区和几个村镇组成,地处中国东北部黑龙江的一片平原之上,这里不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工商业未见发达,城区周边虽有大片农田却由于气候缘故产量不丰。小城最具特色的莫过于大街上隆隆驶过的运送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卡车,以及它们呼啸而过后扬起的漫天尘土。如果俯瞰城区也会见到一些繁华的景象,但那些宽阔的马路和样貌光鲜的高楼大厦掩盖不了这里的人们穷困生活的现实,它们只会让了解这里的人感觉到一种不协调。报纸从不报道任何新闻,只有形形色色的广告消息。这地方好像从未出过惊天动地的大事,即使有过,也从没引起外界的注意,并且人们对外界发生了什么轰动的事情也毫不在意,百姓们都似乎生活的很安逸,让人觉得他们已经无欲无求或者麻木不思进取。

  我因探亲的缘故会时常到访小城,清楚地知道这样一桩事实,应该足以说明这里的情况:一间30平米左右的饭馆,18年前的时候,每年的纯利润是一万五,如今,还是那样的一家饭馆,经营面积和经营项目完全一样,每年的纯利润依然是一万五。

  或许是因为我看惯了小城的平平无奇,所以当我遇到杨森林的时候,才会被他的与众不同所吸引。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端午节那天清晨,当时黎明还未到来,踏青的人们的络绎不绝景象还未形成,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影在远处若隐若现。空气清新湿润,长草上沉甸甸的露水不时地滑落,掉进土中融入大地。乌鸦扑啦啦地扇着翅膀从一棵树的树梢跃到另一棵树的枝头,偶尔发出鸣叫,然而这鸣叫却不足以划破清晨的寂静,真正切割了寂静的是杨森林的歌声。声音传自墓地里一片很少有人涉足的区域,那里的石碑全是没有名字的,甚至有些拱起的坟头根本就没有石碑。

  歌声的旋律悦耳,音色浑厚沙哑,辗转穿过松针柏叶飘飘而来,悠扬且厚重,像是历经了磨难一般,听上去沧桑动人。我循声而来,看到坐在一块已经腐朽了的无名石碑上放声歌唱的他,肩宽臂细,身材消瘦,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俊朗的脸庞,那是一张让作画的人素描起来极其容易的脸,一张让人十分容易记住的脸,颜色苍白,颧骨宽厚,双颊微薄,轮廓清晰,棱角分明。总之看到他的相貌,我心里一点儿也没有对他这样一个人能发出那样令人难忘的声音而感到奇怪。

  的确,他的歌声让人铭记,有忧伤的感觉,有苦涩的味道,有抑郁的混响,有奔放的冲动,有迷失的怅惘,有无奈的倾吐。我静静地聆听了一分钟又一分钟,始终不愿离去。

  于是,在那块历经风吹日晒的已经布满凹凸皱纹的无名石碑旁边,我和杨森林认识成为朋友。他向我描述对这片墓地的感情时是这样说的:“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在这里玩儿,对这片墓地我可以说是无比的熟悉,这里面哪处高哪处低哪儿有岔路我全清楚,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我喜欢这里是因为这儿安静、自由,在这儿,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被人打扰。每到清明节和端午节的时候,我都要在所有人之前来到这里,因为一旦他们走进这里,这里一切美好的感觉就会被破坏,所以我要提前占领这儿。我讨厌那些俗人,要是我有能力,我坚决不允许他们在这里出现,这里应该是永远安静的。”

  我无法评判这番话是不是他用来表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但是当赶来墓地踏青的人逐渐开始增多,墓地不再安静的时候,杨森林的确露出反感的神情,朝人群大骂了一句然后悻悻离去。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2
为了能再听听他那充满魅力的声音,我约他再次见面,依照他的要求地点还是在墓地,他带来了吉它,给我弹唱他的原创歌曲。继崇拜他的声音之后,我又被他的才华征服,他写的歌很好听——这或许只是我的个人观点,但客观地讲,起码有一点不得不承认,就是无论旋律或者歌词所表达出的情感,都不像是一个只有20岁的人所能作出的。

  然而更令我惊讶的还不是他的才华。他对我说:

  “我曾经被人捅了五刀,有两刀是扎在心脏距离心室不到两公分的地方,医生说我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

  他一边说着一边撩起衣服,露出一横一竖两条成90度角相交的疤痕,狰狞地烙印在他瘦骨嶙峋的胸腹处。

  “这件事说起来很丢人,捅我的人是个中学生,那天是我刚从网吧出来,在门口和他撞了一下肩膀,他居然横着眼看我,本来那天我的心情就不好,一看他那副眼神,气不打一处来,不客气地说了句:‘瞅啥!’然后我们又互相瞪一会儿,跟他一起的朋友就把他拉进了网吧。我走出网吧没多远,听见后面有人喊叫的声音,一回头,正看见他从怀里抽出一把尺来长的刀冲过来。打架我是不怕的,但是他手里既然有刀,我就得先占据主动,我迎上去一脚踹在他胸口上,他退了两步又扑上来。先是我的左腿大腿上连挨了两刀,当时我只觉得腿上有点儿凉飕飕的,并无疼痛感,脑子里什么念头都没有,就是一个劲儿地出拳要把他打倒。但无论我的拳头怎样疯狂地砸在他身上,他也一样毫无知觉,依然紧紧攥着刀向我刺来。之后我记得好像是肩膀挨了一刀,胳膊就开始发软,拳头越来越没劲儿,几乎都攥不紧了。我自然就想用腿踢倒他,可左腿不听使唤,我用尽力气飞起右腿踢他,左腿却站不住,膝盖如同折而未断的树枝一般弯软。我一下栽倒在地,身子一躺下四肢就感到无力,并且有些困倦。意识渐渐开始模糊的瞬间,我瞄见他握着明晃晃的刀插向我的胸口……

  “不知昏了多久,我感到有人在摇动我的身体,隐隐听见有人在叫‘小伙子……醒醒……坚持住……’我像从沉睡中缓缓醒来一般,微微睁了睁眼睛,眼前有几个模糊不清的脑袋的影子。我想说话,可嗓子似乎不是我的,我控制不了——不单是嗓子,身体的每一个器官每一个关节都不是我的。我的身体轻得很,仿佛不是被人抱在怀里,而是轻飘飘地浮在空中。我又沉睡过去……

  “一切都像在梦中似的,我能听到着急的呼唤声和急促的脚步声,只是那些慌乱嘈杂的声音却离我十分遥远。那时应该是已经到了医院,我好像感觉到父母极度紧张的目光,努力地张开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我想告诉他们,我要活下来,我不想死,真的不想死!

  “我永远都能记得我清醒之后的情景,一动不动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体像被禁锢住了一般,呼吸艰难。母亲红肿的双眼释放出无限疼惜,她强忍住自己的泪水,却伸出苍老的手替我擦去我不知不觉溢出眼眶的泪水。多亏父亲坚毅的神情除去了我心中的恐惧,我不再害怕,我知道自己活了下来。

  “养伤的日子里,我的心一直被仇恨占据着。家里本来就拮据,没什么积蓄,父母为了我的手术和住院费想尽办法四处借钱,这些钱都应该是伤我的那人来付的,可他却音讯全无。‘他叫王学儒,现在下落不明。’这是公安局的人给我带来的关于凶手仅有的消息。警察去王学儒家的时候只见到了他的父母,他们一口咬定不知道孩子的去向。那肯定是假话,他的父母是为了庇护他才那么说的。这是可以想像到的,换了是我父母,他们也会这么做的。可是我的伤害谁来承担?不仅是医药费,还有我的命——你知道吗,出院的时候,医生嘱咐我说:‘别抽烟,别喝酒,好好锻炼身体,可以活到50岁。’嗬,凭什么啊!王学儒的父母一味哭穷,说家里没有钱。没钱,嘿,才不是那么回事,即使他们有钱也不会拿来赔偿我的。警察曾拿来一张王学儒读小学时的一寸照片让我辨认,他们说这是王学儒唯一的一张‘近照’,这根本就是敷衍,照片上的样子跟现在的王学儒相差太多太多了,让我怎么认?

  “出院之后我在家休养,有一天一个朋友告诉我她看见王学儒出现在一个网吧里,我赶紧给派出所打电话,可警察到达网吧的时候,王学儒却已不知所踪。朋友说,王学儒是接到了一个电话之后连账都没结就匆匆走掉了。”

3
杨森林所说的这位朋友就是于碧水,她着实帮了杨森林不少忙,在追查王学儒的下落这件事上,杨森林和他的家庭是无能为力的,他也根本不指望小城的警察,他得到的所有关于王学儒的消息全部是于碧水带给他的。王学儒到过哪座城市;停留的了多久;又去了哪里;他母亲经常打麻将;他父亲很少在家过夜。杨森林十分感激她带给他的这些信息。但杨森林说,他不知道于碧水是如何得知这些消息的,她从没有说明过,他也从来不问。

  于碧水比杨森林小了好几岁,还是个高中生。她是一位很精巧的姑娘,个子不高,体型稍稍有一些胖,说话的声音略微有一点儿粗糙,但言语清脆流利,五官匀称,眉淡目明,鼻高耳窄,皮肤虽然不够光鲜细嫩,却也只比娇柔细腻的女子略逊几分而已。

  我有幸认识了杨森林这位神通广大的朋友,见到她也是在墓地,那天也是我和杨森林约好的去听他唱歌。这一次,他依然坐在无名石碑上,怀里抱着吉它,于碧水站在石碑一侧,听着他边弹边唱,她非常享受杨森林的歌声,就像地上的荒草安静地享受从树叶的缝隙中透射下来的阳光一样。

  面对我这位外来的朋友,于碧水表现的十分大方,热情地告诉我,她同我一样,也是通过杨森林的歌声和他相识的。

  “两年前,学校组织了一次文艺演出,我是那次演出的负责人。我们学校的学生都很差劲,拿不出几个像样的节目,实在没办法,我就联系校外的朋友,让他们给提供几个节目。当时正好杨森林和几个朋友组了一个乐队,朋友跟我说可以找他们。不怕你笑话,我们这小地方倒是也有一些乐队,但都是那种搞礼仪的,烂得很,谁家结婚办喜事啥的,他们去给凑个热闹,唱的歌根本属于是骗老百姓钱的玩意儿,我们学生是没人会喜欢的。森林他们的乐队就不一样了,他们唱的歌都比较前卫。我在他们排练的时候听了一会儿,就决定请他们来参加演出。

  “那天的演出特别成功。我和几个女生跳了两个舞蹈。最后森林他们把全场的气氛带到了最高点。森林的声音特别好听,尤其是他唱自己写的歌更好听。唱最后一首歌的时候,你可不知道森林多有激情,都几乎声嘶力竭了,太疯狂了!后来,好多女生都找我要他的电话,哈哈。演出之后,我特地请森林他们吃了顿饭,感谢他们的帮助,因为我们的演出是没有报酬的。当然我知道森林是不在乎这些的,他追求的是他的理想。他说他还要感谢我呢,因为虽然他们一分钱都不挣,但这样难得的演出机会却值得让他们投入全部的热情……”

  于碧水越说越兴奋,好像情景又回到了当初。从她脸上泛出的灿烂笑容里,看得出她迷恋上了杨森林。我觉察得到,她望着他的眼神,鼓励他对理想的追求的话语,还有那些不经意的玩笑,都明显含有一种隐隐的亲切,一种既可以让他感觉到的又不会使他为难的亲切。

4
然而于碧水是否爱上了杨森林?我对此并不感兴趣,我关注的是杨森林的理想,他的才华既然有人认同,那么他的理想呢?他之所以有像于碧水所说的那样激情澎湃的演唱,是不是因为他有着如同很多音乐青年一样的理想?

  我有机会看到了杨森林和他的乐队排练。跟许多这座小城的同龄人一样,杨森林只读完初中便辍学了,小城的这种现象如此普遍的确令人感到惊讶,据我所知原因大概有二:一是他们的学习成绩极差。在课堂上他们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热心的帮助,能得到只是嘲讽和排斥,考试的结果完全证明了读书不是件令他们幸福的事情,对他们来说,读书已然成为了一种折磨;二是即使他们还有那么一点点留恋校园,他们的家庭也无法担负得起自费上高中的费用。所以这些可怜的孩子初中毕业后(甚至没毕业)就由学生变成了小混混或打工者——实际上可供他们选择的仅有这两种角色。在角色的选择上,杨森林则又表现出他的特立独行,他既不是东游西荡惹是生非的小混混也不是逆来顺受吃苦耐劳的打工者,他是个对现实极度不满的激烈理想主义者,他告诉我的他的父母是这么评价他的:“你就是一个彻底的闲散人。完蛋!”

  杨森林的理想是要成为歌手,他声言要让现在萎靡不振的中国乐坛变一个样子,他说:

  “我不认为这是异想天开,但我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做,首先我连踏入专业门槛的机会都没有,家里能给予我的最大支持是给我买一把旧吉它,退学以后我就一直呆在家里练吉它,后来认识了几个我们这儿玩乐器不错的人,他们比我大不了几岁,跟我一样都是无业游民,但是我们对音乐的追求都差不多,总在一起聊,挺合得来的,后来我们就组了一支乐队。这是有生以来令我最兴奋的事!”

  作为一名旁观者,我大概可以理解他的兴奋,乐队的组成使得追求音乐的他们感到了一些满足,但也仅此而已——可以让他们充满乐趣的只有在忘我排练的时候和相互发表对音乐的见解的时候,因为更多的时间里,这些年轻人都是在抱怨生活,抱怨命运的不公,他们指责现在的乐坛好听的歌曲太少。对他们来说,尽管他们自称热爱音乐,凑在一起组成了乐队,但实际上生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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