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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网游之逐仙(第六卷+终卷)-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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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大笑,风乎乎的吹得衣衫乱飞,枝叶四落。他深情的注视着这个他深爱的却从不属于他地男人,似要把他印在心底,他脸上染出一抹红晕,扩散之全身,最后像煮沸了的红铁。
  “不好,他要自爆元婴。”肖长老大吼一声,一掌拍在他地身上。血,像一朵朵红花从空中慢慢飘落,妖异绚烂,他无所觉,只是静静得注视着惊雷。
  “魔尊……”他用心在咛喃着,“我喜欢熟睡时温柔静谧的魔尊,你终究不属于这里,告诉方信,如果有来世,我要和他公平竞争,下一次,我绝不放开手。”
  “快走!”他大喝一声,肉以看的见的速度分解着,离他最近几位长老都受了重创,方圆百里的房子被炸得粉碎,血刹门总部几乎被夷为平地。
  “若有来生,我要先遇到你……”这是杜新衣最后说的话,但是谁都知道这句话永远没有实现的可能,元婴自爆,灰飞烟灭,这天地之间再也没有杜新衣。
  千里之外惊雷望着血刹门的方向,紧握双拳,久久不语,这情要他如何去还?
  终卷 第一百六五章 追击杀!杀声四起,刀剑铮鸣。断剑残刀满地都是,萧声四起,红血满天。无论是正道还是魔门都在围捕惊雷。
  正道想将这位一代魔头杀之而后快,而魔门却想得到他身上的那滴魔血。
  惊雷孤身一人,身上的衣被血水染透,手中的长剑垂下,血水沿着剑尖流了一地,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敌人的血。他仰天狂笑,“哈哈,虎落平阳被犬欺,道又如何,魔又如何,挡我去路者皆杀。”
  他双眼泛红,连番杀戮激起了潜伏在他身上的魔性,滔天魔气便得低修为人正道人氏跟本不敢靠近。魔门的人在惊雷魔气滋补之下越战越勇,血宗魔宗谁都想拿下他抽出他体内的魔血。暗殿的叶氏子孙为了掩护他已经死了不少。
  十音绝杀,刺耳的尖啸震痛耳膜,鲜血从耳内流出,实力不济者捂着耳朵在地上抽搐。血刹魔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位血刹魔尊曾经是星云宗的子弟,那个以音乱神,以音杀人的宗派。单挑不惧怕,一个挑一群更是得心应手,所以这些年来,星云宗虽然被封为邪派,却没人敢真正的动它。一音一杀,千里绝灭。
  刚刚那一击,只是最简单的将真元注入玉萧之中,魔音威力可想而知。
  惊雷冷哼一声,一曲《百鬼夜行》,乌云翻滚,雷声轰鸣,天突然暗了下来,阴风阵阵,鬼神出行。置身于乌黑的泥潭,腥腐之气扑面而来,耳边充斥着凄厉的呜咽,泥潭里伸出很多腐烂的手将身体缠住,挣脱一只又来两只,身体一点一点往下沉,越是挣扎陷得越深。
  忽然一道血影划过。萧声嘎然而止,惊雷捂住胸口。吐了一大滩血。“是你?”
  “是我。”那声音像是自九幽而来,冰冷没有生气。声音的主人将自己罩在硕大的斗篷之下,他虚空而立,分明见到他却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连他的气息都如一汪死水,用外力也激不起一丝波澜。
  “没想到你居然出关了。”惊雷咳了一声,深呼吸,长剑一指,已经做好殊死搏斗的准备。
  “你不是我地对手,乖乖束手就擒还能留你个全尸。”
  “哼。笑话。”他惊雷的字典里还没有“降”这个字。
  “哈哈,自不量力。”那人大喝一声,冲天血光将惊雷地魔气压了下去。接着三只血剑向惊雷飞去,而血剑竟似活物,一个攻惊雷命门,一个攻心脏,一个绕到身后从背心射入。惊雷手中的仙剑在抵挡时,竟然被腐蚀,化作一滩血水。
  “血尊!”魔门的队伍里有人惊呼。没错,就是血尊,伏诛阵中皇者,曾让无数高手胆寒的血尊。三千年的时间。没想到又有血尊出世。雪原门的长老表情沉重,立刻把这一消息传给了雪从风。
  血尊一出,天下必乱。
  血剑其实是血虫所化,它们钻入惊雷的体内,在他体内乱窜。吸食着他的精血。惊雷单膝盖跪地,脸上披着异样的红色,流出的汗都带着血丝。血尊步步逼进,无数血虫从他体内飞出像惊雷扑去。
  “桀桀,能做我地血奴倒是不委屈你。”
  说是迟那时快。一声清音。血虫身体忽然膨胀然后爆开,一个灰衣白发的老者挡在了惊雷身前。“嘿嘿,想杀俺徒孙先问我这个做长辈的同不同意。”狂沙飞舞,吹得人睁不开双眼,风过之后,惊雷地身前哪是老者,而是一位气度非凡的青年男子,不羁狂傲。
  “玉玄机,居然是你。”血尊语气高扬,终于有了一丝情绪上的波动,不过很快又回复到平静。
  “没错,是我。”玉玄机冷笑,撩起惊雷便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追!”不知谁一喊,这时人们才回过神来,往星云宗的方向飞去。
  桃花障,桃花飞。虽然早已是一派掌门,青冥子仍喜欢在这里品茶静思。看见玉玄机夹着惊雷出现在他们面前,很淡然地起了身,似乎早就料想到这样的结果,青冥子叫莲去对面山头叫白离过来,这是他的徒弟,麻烦他自己收拾,自己却回屋内叫来受伤的笨笨徒弟,也就是方某人是也。
  轩墨一出来见着惊雷的状态只说了两个字:“麻烦。”这两字有两层含意,一是惊雷身上的伤处理起来麻烦,二是将他明目张胆的带会星云宗会惹来大麻烦。果然,这两字刚说完,便听到一个浑厚地声音回荡在上空:“玉玄机,若不想与天下道门为敌就交出惊雷。”
  “靠,谁这么聒噪?”方信掏掏耳朵不以为意。不是八百年前就与道门为敌了吗?
  “大白天的哪来的狗,吵什么吵,还要不要人睡觉啊?”方某人运气大吼了出去,可惜他老人家有伤在身,吼不了多大,声音也软绵绵的没什么气势,这一吼牵动了伤势,反而咳了起来,满脸通红。
  “靠!”方某人对着山门比了个中指,可惜门外的人看不到。
  玉玄机将惊雷平放在床上,为他把脉,“他中了血尊地血剑,血虫正在他的血脉里乱窜,很难将其逼出。”
  “有什么办法吗?”到底是自己徒弟,白离表现最为紧张。
  “办法倒是有,只不过……”玉玄机皱眉,“如果有血根红玉珠就好了……”他叹气。
  血根红玉珠?那是什么?不知为何,方信突然想到了悦来峰禁地里的那根红根,他拿出红根上面的小花里正结着一枚红株。“师祖,你说的是这玩意儿吗?”如果不是再找便是,反正蓝幽这几年闲得慌,正好放他出去跑跑腿,他地师弟,不尽尽力怎么行?
  玉玄机见红花两眼泛光,“对,就是它,你在哪得地?”
  方信嘿嘿得奸笑两声,将发现悦来峰的真正禁地,在禁地里搜刮一番,并把那里变成自家小院地事粗略说了一遍,听得青冥子直点头。
  “我的好徒儿呀,不枉为师教导你多年。”两师徒对望一眼,心照不宣。
  “对了,师祖,这又是啥?”白信拿出那朵透明的小花,天材地宝他是见过不少,这两样玩意儿真的不认识呀。
  玉玄机见花大笑,“信儿,你真是好运呀,真是好运。”
  (狗屎运呀终卷 第一百六十六章 人,不能这么无耻那花叫雪魂凝,至是是何用途,玉玄机没说,只是向方信要了一片叶子。
  “哎呀呀,好多人呀,我星云宗何时这般热闹过。”方信吊二郎当的出现在山门口,骑着红猪,手上拿着一坛酒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他身后轩墨躺在七彩莲台之上,摆弄着花瓣,时不时打打哈欠,说明他有多无聊。
  “废话少说,交出惊雷。”
  方信斜眼看了一下说话的人,二十多岁,身上珠光宝气,一看就是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精英子弟”。
  “哪家的小屁孩儿,这么不守规矩,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方信边说边剥了个朱果放在嘴里,看得人两眼发直,口水直流,敢情好,人家把朱果当零食了,只怕昆仑出没这么大的手笔吧。朱果就着朝晗露,十大派的掌门都没这么奢侈。要是他们知道星云宗后山的朱果熟烂都没人采,最后被扔进池子里酿制朝晗露,而库房里的朝晗露比杏花楼里的杏花酿还不值钱会怎么想?
  小屁孩儿?那名“精英子弟”气得嘴唇发抖,他何时被人这般藐视过,更何况对方也不过金丹中期的修为,而他已步入出窍期。所以说方某人很无耻,连在自己家门口也敛着修为,又让人家小孩子误会了吧。“臭小子,目无尊长,今天我要好好替你师尊教教你,什么叫恭敬。”
  “哦?”方信双眉一挑,“敢问阁下要如何教?”
  轩墨翻了个身平躺在莲台之上,闭上眼,叹了一口气:“哎,又有人要倒霉了。”他的声音细不过闻,偏偏每一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最近小孩真不可爱。”
  正当众人在冷笑,星云宗的小子要倒霉时,只听啪啪几个脆响响起。“精英子弟”的脸被扇成了猪头,一颗门牙混合着鲜血被吐到地上。而星云宗则坐在粉红猪的身上揉着手。“妈的,真痛,早知道扇人这么痛,老子就用戒尺了。”当然那痛是装的,他现在心里不知有多爽,自从看见南宫若林扇人那么爽过后他就一直想找个机会试试,席五娘那么水嫩可爱的徒弟他可舍不得扇,哪知刚好有个笨蛋撞到了枪口上。
  他冷眼看着那位一脸不可置信的“精英子弟”,“小子,记得要对爷爷恭敬。”在场除了几位真正意义上地高手以外。没人看清他是怎么出的手。
  “列位,哪来回哪去,否则别怪本君不客气。”他冷哼一声。他回复到原来修为,那名“精英子弟”吓得坐到了地上。不过他现在就是一个纸老虎,吓吓人还可以,动起手来只有靠轩墨,还好那名“精英子弟”修为不高,要再高一点,重伤地他就没办法作到在神不知鬼不觉中窜到面前去扇别人耳光。
  “交出惊雷魔头,我等自会离去,否则……”
  “怎么?难道还要强攻我星云宗不成?那好,本君在殿上等着诸位。谁能到我请他喝酒。哈哈!”这话刚一完数十道至强气息从星云宗内升天而起,众人脸色皆变,听说星云宗人丁为兴旺才打算群起而围之,但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人是少,但个个都高手。
  方信满意的点点头。青冥子的时机把握的刚刚好,他从猪背上下来,走到轩墨身边拍拍他的肩,“诸位想进也可以,这位是我师弟。单挑若有人胜了他。我就让你们进。”无耻啊,无耻。在场的最多也不过就是渡劫前期的修为罢了。就算如此,也是各派顶了天的大人物,能跟轩墨比?血尊还差不多。
  见有人摩拳擦掌准备上前,方某人又往嘴里送了一颗朱果,坐在七彩莲台上荡着小脚儿,纯良的说:“啊,忘了跟各位说,我师弟曾经跟妖皇焰华打成平手哦。平手呢,真是的,丢尽你师兄我地脸了。”
  轩墨白了他一眼,有本事你去试试,平手你还嫌。
  他反白了轩墨一眼,不理他接着说:“焰华你们知道吧,就是重雾之森的那个。焰华呀,噫?说起来我好像是他小舅子。可我明明记得是自己是天宵小太子,怎么又变成是他小舅子了呢?对呀,秦越那呆木头是我姐夫不是吗?唉,人老了,好多事都记不啦,我记得米粉还欠我债来着……”
  米粉听到这话一定郁闷至极,他嘛时候又欠债啦?
  “对了,还不知各位如何称呼?在下邪酒君,姓呀?你们只需知道我姓方就行。”方某人继续装。“其实见着各位这阵式我还真有点怕,说实话,我星云宗人真是少的可怜,站出来也就百多个吧,你说人少也就算了,偏偏还不争气,不好好修炼,这百来号人,像我师弟这种烂修为地也就刚刚那十来个,像我这么烂的也是十来个呀,剩下的那些师弟们就更不争气啦,渡劫期的才几个,大部分都是合体期的呀。合体期的,这么低怎么拿出来见人啦,说起来都无颜见师祖呀……”说着方某人用衣角抹眼泪,似乎真是无颜面对天地,痛哭失声。
  轩墨暗地里送了他一根中指。
  “切,一边呆着去。”方某人轻轻踹了他一脚。
  “在下资质也是平常啊,修了几百年了才修了这点本事出来,生平也没什么爱好,就是爱交些朋友,不知在下的那些朋友大家认识不?其实他们不算太出名,大家不认识也是正常的,南宫若林好像除了炼器什么也不会,君不遇不过剑耍得好点罢了,寒天就他身下的那匹马还不错……对了,不知大家有没有见过我这匹猪猪,骑这猪猪的都是我兄弟很好认地。”
  有人表情抽痛,骑猪的那些可都是十足十的疯子,而且他指出来的哪个不是雄霸一方的大人物?方信邪笑:“大家觉得我师弟实力太强想我挑战也成。我地姐夫、哥哥、外公、兄弟都很明白事理的,万一我有个什么损伤,吐个小血呀,被割个伤口什么的绝对绝对不会找你们的麻烦,虽然我外公就我这么一个外孙,焰华和秦越就我这么一个小舅子,陈家和封家那些小崽子也不会找你们麻烦的,我这位太上长老一年总要吐几回血嘛,呵呵,放心没事地。”
  没事个屁?在场地各位脸色铁青,喑地里咒骂他,若他说的都是真地,这些人还真拿他没办法。我靠,光星云宗的实力就这么蛮横,合体期的不能出来见人,那他们这些出窍期的呢?直接跳崖死了算了。天宵的小太子,焰华的小舅子,星云宗的大弟子,陈封两家的太上长老?干脆直接说是鸿钧老祖的儿子算了。
  妈的,那不是一动他就要牵扯进天宵、重雾之森、幡蓠山、九华宫、陈家、封家、南宫家?谁都知道南宫家与陈家共同进退,而南宫若林的侍女霜雪如今是九华宫的掌门,其她三位侍女的夫君都不是善茬,杀起人来比疯子还疯,绝不手软。其实如果算上惊雷的话,还会有叶家、君家和李家。
  当然,也有很多人对方大官人如此牛叉的身份表示质疑,仿佛印证了的话般,从星云宗的护山大阵中走出三十多位修真者,他们或男或女,或老或少,有的甚至还是孩童,但无一例外修为都高的吓人,三十多位修真者中居然没有一个修为下了合体期,却是那些老不死和育灵池里的小莲花们出来了一大半。
  一艘极速云舟飞来,站在最前头的正是方越,在他一侧秦越正搂着方翩翩。
  一阵猪酣,由大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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