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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04部分

小说: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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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书?”

辛格听去竟是怔了一怔,一时才说得出话。锦书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让他如此失态,心里微微歉意,小心地说了来意打算。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答应了,只说等他过些日子忙完。

锦书于是放了心,安心看书做实验。榄城这些日子雨水稍少,气候也没那么潮湿了。她心情愉快,工作效率也高了许多。

辛格还算信守承诺,到了约定的日子就开车过来。锦书在窗子里看见他的车,忙拖着一箱书下楼,结果险些把脚趾砸到。辛格皱了皱眉,起身接过她手里沉重的纸箱。他的脸色有一些阴沉疲惫,眉宇紧锁,神态却还好。

“没力气就别逞能。”辛格把纸箱放进后备箱,并没有多看她一眼。“上车。”

淡淡的尴尬和安静笼罩在空间宽敞的车里,锦书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有点无聊地东张西望。她看见抽屉里有盐霜乌梅,忍不住拿了一颗。

辛格从后视镜瞥了她一眼。锦书立即把梅子塞进嘴,此地无银地狡辩道:“我晕车。”

他轻轻扯了扯嘴角,眉宇稍微柔和些许,没有说话。汽车一时就从宽敞干净的新城驶出。

只是一个街区的距离,窗外的景象就变了。不再有水银路灯、街边花园和红绿灯,路边是低矮密集的铺子门面,只是因为连日暴雨的原因,大约一半关门停业,路上显得有些萧条。汽车驶过洼地时,溅起的污水让锦书微微皱了眉。直到汽车停到那个小院门前,她还在不知所终的发呆。这些小巷千篇一律,她实在无力区分清楚。

看见墙上犹存的子弹痕时,锦书轻轻打了个寒噤。

可是出来应门的,却不是桑蒂亚或是她的母亲。新住进来的房客一脸茫然,只说搬进来时,上一家已经搬走了。房客看见辛格泊在巷口的车,又看见锦书的黑发黑眼,当下觉得这对男女非富即贵,回答的愈发殷勤,可也实在不得要领。这时才有看热闹的邻居出来说,这一家人去年底就卖了房产,据说投奔亲戚去了南边。

一腔好意都被泼了凉水,锦书失望不已。辛格今日比以往更加沉默,他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连看热闹的邻居女人都不敢与他对视。自从回到榄城,他就有些隐隐的不一样了。锦书留意到了这一微妙的变化,却又说不清楚变化在何处。人生际遇如此不同,她也不能干涉。

沮丧了片刻,锦书只能看向不知所措的房客:“你们家,有上学的孩子么?”

“我说你未免也太容易满足了。”

在回程的车里,辛格淡淡地说。他把汽车开上主干道。“送不出去就随手给人,你不会觉得自己虚伪?”

坐在副驾驶的锦书扭过脸来看他。“为什么?”她认真地反诘,但显然并不生气。“难道找不到人,我就要把书背回燕京?再说这家一样有十岁的孩子,给他们也是物尽其用。你这样坚持形式主义,难道不是更大的虚伪?何况——”

她话音未落,阴沉低矮的天边忽然响起一声炸雷,震耳欲聋!锦书惊的一颤。这时疾风又起,街面上的行人纷纷神色惊慌地躲进店面,一时连哭带喊颇为混乱。锦书看着这一切,神色有点不安。似是想起了旧事,她的脸色有些发白。

暴乱在她心里刻下的阴影,恐怕终此一生都难以淡化了。辛格想到这里,目光微微柔和了一些。一丝迟疑在目中只是一闪而过。“一会又要下暴雨,恐怕来不及送你回去了。我家就在附近,去暂避一会怎么样?”

锦书微微不忍地将目光从街边一个小乞丐身上移开。“……嗯。”

他独住的宅邸其实离燕大并不很远,但尚未开到家,暴雨已经劈头盖脸浇了下来。雨刷器都来不及擦干雨水了,他只能慢慢开车,砸在车上的雨点堪比机枪扫射。锦书有点紧张,她并不适应这种极端天气,又沾染了美国人的恶习,思维总会往世界末日发散。看出她的不安,辛格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一场雨而已。别怕。”

锦书颤了一下,咬着嘴唇默然无语,片刻后才说:“每年都会下这么大的雨?

“忻都只有旱雨两季。”他淡淡说。“每年都不一样。去年偏旱今年就多雨,没什么规律。”

锦书微微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又轻声嘱咐:“小心侧滑。”

他微微扬了扬唇角,没有回答。这一方车内的小天地宛如洪荒里的方舟,载着驶向新世界的乘客通向希望。好在创世纪的洪水只持续了四十天,不多时,那座华丽的白色住宅就从雨幕里缓缓显露出来。

虽然暴雨滂沱,排水设计良好的地面上竟几乎没有积水。早有佣人列队在门外等候,态度恭敬谦卑,对主人带回来的的陌生女子宛如无睹。辛格大步走进去,并不理会恭敬相询的管家。锦书轻轻皱了皱眉,提起一些裙角,安静地跟着他登上台阶。

一进门,她就被震得睁大了眼睛。

门里面,竟是类似天方夜谭的世界!圆形大厅由八根柱子挑起,连同藻井全部是白大理石浮雕而成,墙壁用彩色大理石和宝石嵌成花朵纹样,透雕的窗棂轻灵通透,一只镶金孔雀立在窗子上骄傲地梳着羽毛。这个房间里甚至没有现代式样的灯。灯光从柱子上的无数朵银色莲花里照出来,一只小型白象托着熏香盘,淡淡的香气袅袅飘散。锦书忽然觉得头晕。这一切美的像一千零一夜里的皇宫,唯独不似现实……

“这是我祖上的一处别院。”辛格不知何时走到了她身后。“我住进来的时候就没动。”

“真美。”锦书轻轻摇摇头,由衷地说。“我没想到,现在还会有这样的艺术品。”

她去去凡尔赛,去过天鹅堡,去过世界不少地方的宫殿,却都无法与这间房间的奢丽梦幻相比,沈斯晔的东宫亦现代化到毫无艺术感。辛格莞尔,走过五彩镶嵌的大厅地面,推开一扇饰有孔雀尾羽的门。“你是不是累了?里面有休息的地方。”

锦书唔了一声,随着他走过去。“坐在价值连城的椅子上,我还不如站着放松……”

穿过一条阴暗而华丽的走廊,便到了一处稍小的房间。锦书眨了眨眼,“这是?”

辛格已经进了门,只对她扬了扬下颌,淡淡说:“你先换了鞋。”

锦书低头才看见,门边还半跪着一个做女佣装束的少女。她谦卑地缩着肩膀,见锦书注意到了自己,便低眉顺目地俯□来为客人脱鞋。锦书一震,嘴唇方动了一下就被辛格按住肩膀。“别动。”

蓦然想起忻都森严的等级制度,锦书只得安静下来,微微叹口气。小女佣将她的高跟鞋放到门外,又拿着一双丝绸拖鞋过来,小心地为她穿上,这才谦卑地弯腰退出。拖鞋尖嵌着指肚大的黑珍珠,每走一步都是煜煜生辉,却不怎么合脚。锦书走了几步有点泄气,索性赤了脚走过被地毯覆盖的房间。

这里的装饰只比圆厅更奢华。沙发前放了个镂花的象牙色脚凳,丝绸短幔垂在茶几四围,几上放着一套镶金珐琅瓷茶具,件件玲珑华美。在沙发里坐下,纵使灯光阴暗,她还是满眼惊艳。“我能拍照么?”

辛格正在桌边摆弄一套茶壶,闻言一哂。“随你。”

锦书揉了揉太阳穴,摇头笑笑:“算了啦,不泄露你的隐私权了。”她掩唇打了个呵欠,轻轻疑惑道:“我好像感冒了,有点犯困。”

“尝一下。”他不答,递给她一个核桃大的金色小茶杯,“榄城的饮料。”

锦书微笑,接了过来:“谢谢。”

这种平和而友善的气氛,让她感到了些许满足,他和她之间还是这种相处模式比较好。锦书小心地啜饮一口,芬芳的甜味立时弥漫在唇齿间,牛奶和奇异的香气融合。“这是什么?”她心里转过无数念头,连一千零一夜里的传说都想起来了。

他抬起头来,在豪华温暖的小房间里,素日冷峻的眉目看去竟柔和些许。“喜欢?”

锦书笑着点点头。她倚进深深的沙发靠背里,抱住了一个丝绸抱枕。“女人都会喜欢。”这些美丽别致的昂贵小物件,没有多少使用价值,偏偏能讨女人的欢心。古往今来,所有精美绝伦的艺术品大约都是为了取悦女人。她也不例外。

辛格倚在门边,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女孩子陷在松软低矮的天鹅绒沙发里,身形显得愈发娇小。或许是室内温暖,她的脸颊上泛起红晕来。提花长绒地毯衬得一双纤细脚踝和小腿洁白如玉,秀气的足弓若隐若现。她并不在意自己在外人面前光着脚,也不知道此地的闺中风俗,正左右好奇地顾盼。

她永远都这么不知人间愁苦,无忧无虑。

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把她呵护成这样?

安静幽微的室内,他看见锦书掩唇打了个呵欠,露出淡淡的困倦。她一向随遇而安,对异样的安静一样能怡然自得,并不主动打破这沉默。

辛格凝视她许久,忽然下定决心般站起身。他走到她身前,半跪下来,抓住她的左手。目光落在戒指上时,微微黯淡了一下。他低声唤她的名字:“锦书。”

女孩子有点茫然地睁开眼睛,娇慵之态看得他心内一软。“你,愿不愿意……留下来?”

看见他几近祈求紧张的目光时,锦书的意识渐渐清明。她轻轻咬住唇,心脏跳得有些急。措辞片刻,委婉地说:“可我更喜欢燕京。”

他眼中蓦然一伤,攥紧了她想抽回去的手指,哑声问:“连一个机会,你也不肯给我?”

锦书轻轻摇了摇头,歉意地低低说:“对不起。”

男人半跪在她身前,眼中的热望逐渐冷却了。锦书忽然觉得心里一颤,升起些许不安,便想把手指抽回来。他没有起身,亦未松手,近乎绝望地问:“你男朋友,究竟是怎样的炫?”

锦书迟疑了一会儿。面前冰冷绝望的辛格已经让她感到有些陌生了。她的手腕被他攥着,挣扎不开。犹豫了些许时候,她轻声说:“他愿意包容我,也尊重我的人格和选择。我回国来,也是为了和他在一起。也许这次回去,我们就要结婚了。”

攥在她手腕的力道忽然一紧!

锦书一惊,下意识地就要挣脱。他却死死不松手。拉扯争夺之下,锦书衣袋里的手机滑落在地。她伸手来抢,辛格抢先捡起,无意一瞥桌面,忽然呆住了。

桌面上的背景照片是锦书,站在一树海棠花下笑语嫣然。而搂着她的英朗男子,竟是十二万分的眼熟,比起常见的照片却多了怜爱呵护。仿佛有一桶冰水迎头泼来,他震惊到几乎不能言语,心里一片空白。意识不自觉地反驳这一荒谬想法,但视觉没有骗他。

他喜欢的女孩子不爱他,爱上的男人竟然是那个阴暗古老宫廷的继承人。

辛格一字一句地说:“锦书,你男友是沈斯晔?”

锦书咬着嘴唇不语,想要抢回手机,他却没有松手。她看着辛格冰冷讥讽的目光,忽然遍体生凉。他那么厌恶帝国,沈斯晔也该列在他最恨的人之一罢?

“你要嫁的人,竟然是是皇帝的儿子?!”他笑出声来,越笑越是悲愤。“我这时候是不是该跪下求你赦免?啊?太子妃殿下?”

锦书一言不发,只静静看着他,眼底却藏着淡淡惊惶。一年多的相思忽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笑话。嫉妒之火从冰冷的心底烧出来,烧得他几乎失去了理智。他一直以为,她会嫁给一位疼爱她的青年才俊,她会和未来夫婿在学术上占据一席之地,他甚至愿意祝福他们,哪怕需要付出一辈子的代价——但,为什么那个得到她的人,竟然是沈斯晔?

锦书只觉得手腕像是要被捏碎了。她的眼圈淡淡泛红,仍是倔强地一语不发。辛格只觉得绝望,心中愈发悲愤难当。为什么沈斯晔就行,他却不可以?!为什么一切美好事物都要被殖民者剥夺?辛格死死攥住了锦书的手腕,倾身按住了她的肩膀,近乎咬牙切齿地低声咆哮:“为什么?”

锦书疼的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声音却尽可能地保持着平静。“——因为我爱他。”

她趁他因此语而失神的刹那,猛地甩开他,站起身往外逃迈出一步,她的脚踝忽然被死死钳住!锦书重心不稳,直直跌了下去,在地毯上摔的眼前一阵晕眩。她勉强要支起身子,辛格却俯□来,一把将她按回地上。

他的理智已经完全因嫉妒和愤怒而丧失了。

辛格俯身下来,无情地亲吻她的嘴唇。锦书勉强别开头,又哪里躲得过去?她被他按在地上深深吻住,唇舌被肆意攫取,却连扇他一个耳光都做不到。屈辱和愤怒占据了她的全部心思,当她终于得到新鲜空气时,她拼尽全力去拿自己的手机。

手机却被辛格一掌挥到了墙角。他冷冷说:“何苦。”

锦书被气流呛得咳嗽一声,只觉得连胸腔都开始嗡鸣。她从小被父母兄长老师爱护着长大,即使沈斯晔亦算的是百依百顺,又何曾落到过这种境地?心里惊怒气急之下,她的眼圈已经红了。“你……原来不是这样的……”

“小锦,人是会变的。”他一手按压着她的反抗,嘲讽地说,“可惜天高皇帝远,他也救不了你——唔!”

他的胳膊被锦书重重咬了一口,当即见了血痕。辛格的眸光骤然深沉,一把将锦书扯了起来。唇齿间的血腥味让锦书一阵恶心,但她的唇在这时被再次吻住了。

这次的吻温柔了些许,不再令她窒息,却令她加倍痛苦。挣扎之间,她的衬衣领扣被扯开,纽扣滚落在地,锁骨处的肌肤已经露出一片如玉莹然。锦书尚未意识到什么,却惊恐地看见,压制着她的男人眸光忽然变的灼烫。他喘着气把她拦腰横抱起来,径自往一侧铺陈华美的的低矮床榻走去。锦书猛地一惊,在他胳膊里剧烈地挣扎起来:“你放开我!”

他脚下不停,只冷冷问:“为什么?”

锦书几乎要气哭了。“因为我不愿意!你是公务人员,你不能这么做!放开我!”

“我辞职了。”辛格冷笑:“皇帝的儿子就可以对你为所欲为,我怎么不行?”

锦书死死抓住自己被扯裂的领子,犹在试图反抗。但这时她被放在了狭窄的小榻上。锦书挣扎着坐起身,头发已经凌乱不堪地披在了肩后,因为愤怒而双颊通红。辛格俯身来吻她时,她拼尽全力挥了他一巴掌!

手腕立时被抓住,衣领也因为这一下而被扯到了胸前,露出了半边秀丽的肩膀。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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