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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9部分

小说: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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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摊手道:“是,下官马上就去办,反正加水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他笑着走开。沈斯晔无奈的揉了揉眉心,只好亡羊补牢:“既然你不需要开车,一起喝杯酒如何?”

锦书向酒水区看了一眼,注意到了酒瓶身上的1982字样,犹豫了一下,理智终究不敌好奇心:“……好。”

沈斯晔领着锦书走到酒水区,他愉快的赶走了要过来服务的男侍者,亲自为锦书斟了大半杯,红酒在璀璨的水晶杯里辗转,仿佛一块柔韧的果冻。锦书低头看看,有点迟疑。她并不习惯喝酒,对自己的酒量没有太大信心。

“等一等。”锦书在百忙之中强调说,“我大概喝不了太多!”

“没关系,你自便就好。”他微笑着对她举起杯子,看上去心情颇好。“为了我们的重逢。”

“好吧……干杯。”

水晶杯喀的一声轻响,酒液在灯下漾起诱人的红波。锦书浅浅抿了一小口,一瞬间的苦涩酸辣让她蹙起眉来,幸好那酒没有辜负它声名在外,咽下去时已经是混着紫罗兰和橡木清香的醇永,直沁肺腑。锦书从丹田里直舒出一口气。“好酒!”

沈斯晔握着杯子轻轻晃动,嘴角上浮起微笑,抬起明亮的眸子看着她。“其实你若不怕凉可以放块冰,那样香味会更集中。”

“我其实对酒了解很少,我只会用医用酒精。”锦书又喝了一口,越喝越觉得醇美,一时竟有些贪杯。“说‘好酒’大概是出于某种习惯,像武侠小说里,看到一把剑不也一定要说‘好剑!’么?”

沈斯晔怔了怔,大笑起来,颊上显出两个浅浅的酒窝。侧首问她:“再来一杯如何?”

“还是算了,我的酒精耐受度大概不高。”胃部已经全然温暖起来,让她捡回一点理智,试图婉拒,“我很少喝酒,这一杯已经——”

水晶灯粲然明光下,他固执的对她举着杯子,目光里有几分孩子气的执着。锦书怔了怔,心里似乎有些异样。本来可以拒绝他,不知为何却没有。

锦书默然地为自己斟满杯子,不料刚放下酒瓶,桌对面忽地一声娇斥:“喂,这不是给工作人员喝的!”

说话之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骄傲高贵的脸微微扬着,脊背挺得笔直,墨蓝色丝绸晚礼服在璀璨灯下流光溢彩,是个颇为出色的美人。她瞥了一眼身穿套装的锦书,嘴角微扬:“一杯酒就是平民们一个月的工资呢,要不是苏伯父赞助,哪能一杯接一杯?”轻轻挽起缀着柔软流苏的开司米披肩,她露出完美的微笑,笑盈盈的目光在沈斯晔脸上一扫:“就算是找只小猫打发时间,至少也要维持品味吧?”

沈斯晔的脸色沉了下去。

“卢小姐,她是我的朋友。”他克制着不悦的神色,淡淡道:“请礼貌一些。”

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奇迹,卢小姐骤然睁大精心描画的眼睛,愕然的看向锦书。锦书垂着睫毛神色淡然,气场淡定的让她气馁。又羡又妒地,卢小姐掩嘴轻笑:“朋友?只怕是一心攀高枝儿往上倒贴——”

沈斯晔锵的搁下酒杯,紧盯着卢小姐,一字一句的道:“伯爵小姐,慎记请勿以己度人。”

他素来为人友善温和,能说出这种程度的话已经是怒极了。卢小姐俏脸上顿时一阵红一阵白,杏眼里漫起水光,勉强笑道:“是晴宜失礼了。”言罢勉强屈了屈膝,狠狠地剜了锦书一眼,用手绢遮着脸跑了开去。

丝毫没有看那娇柔背影的打算,沈斯晔轻幅度的甩甩头,像是要把负面情绪赶走。“……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真对不起。”

听出他话里的歉意,锦书淡淡说:“只怕我不去就山,山会来就我。”她一直生活在单纯的环境里,还没见过这样针对自己的人,就是再迟钝也能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如同看待异世界来客对地球文明的指手画脚一般,倒不会多么生气,她只是觉得荒谬。

沈斯晔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只好叹了口气,咽下没出口的一句解释。

何锦书毕竟还是个家教良好的好孩子,觉得自己一直装死毕竟不太好,又吃了点水果,便仰头问沈斯晔:“沈先生有没有去过忻都?”

那人正剥荔枝,闻言手指一顿,那枚莹润的荔枝就咕碌碌滚到了盘子里。“去是去过的。”扶了一下眼镜,他微微眯起眼,笑道,“不过也是多年前的事了。”

“气候没变就没关系。”锦书颇为可惜的瞄了一眼那个荔枝,“那里夏天有多热?”

“就榄城而言,大暑季节至少有100华氏度,雨季时降水能到280毫米。”他沉吟片刻,准确的报出一组数据。“冬天也就算了,那里夏天的状况相当糟糕。如果你准备去那里旅行,那么我非常不推荐选择榄城为目的地。”说到最后,他的语气已经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我是去那里实习,夏天比较便于取样。”锦书笑着一叹,却丝毫没有被吓住的意思。“网上的内容都不详细,给我说下你的经验好不好?”

端秀沉静的面具出现了细微裂痕。沈斯晔皱起眉头。“——实习?”

锦书觉得他的态度有点奇怪,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地点点头:“去燕京大学的榄城实验室。我们院和燕大医学院有合作项目,每年交换学生实习。”想起往事,锦书莞尔道:“他们的负责人顾衡飞院士上次来我们学校,还是我做的汉语翻译呢。老先生高血糖高血压什么的一样不缺还想吃蛋糕,害得我们大半夜的去买降压药。”然后她很没有自觉地塞了一块蛋黄酥进嘴,全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沈斯晔微微闭了下眼,脸上似乎隐约闪过一丝苦笑。

“我在陆军服役时,曾在忻都空军基地驻留四个月。”

沉默了一会儿,他忽地开始讲不相干的话题。语气亦极平淡,却听得锦书睁大了眼睛。

“你参过军?”

“七、八年前的事了。”沈斯晔一笑,“那时候我刚高中毕业,服完两年兵役才去了英国。”

不动声色地点头表示自己在聆听,锦书将半个无核枇杷塞进嘴,直觉他决不只是想告诉她过去的经历。关于这一点,她已有过教训。

“我曾经在祁连山一带的沙漠里迷路两天,也在十一月掉进过青海湖,感冒后差点转肺炎死掉。还有一次,我驾驶的战斗机在空中时发动机突然失灵,害我只能跳伞逃生。”如是平淡流畅地说着,仿佛言语中提及的那个人并非自己。青年墨玉般的眼眸里映着难言的光。

“但这些,都不如在忻都那次凶险。”沈斯晔将一枚水晶般的樱桃从蛋糕上拔起来,忽然对她笑得如南风拂面、春山花开:“你吃不吃?”

“……不了,谢谢。”

“榄城曾经有一次大停电,通信系统全部瘫痪。”把樱桃丢进嘴,心情像是被柔美酸甜的果实所感动,他的语气也变得轻快许多。“问题是那时我们在进行野外生存训练。我们感染了恶性疟疾,但完全无法归队,驻地也找不到我们。”

“若非停电很快结束,那次我大概难逃一劫。据说险些引发了肝衰竭。”

并未刻意使用详细的言辞,但看锦书的表情就知道,她深知那种状况的凶险。

“驻地出动了直升机,把我连夜送到榄城最先进的医院,才把命捡了回来。”

沈斯晔看向因不忍而微微蹙起眉头的女孩子,心里反倒一松。“那次痊愈之后,我就被调到了国内部队。没多久,就出国了。”

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他的笑容懒懒散散:“我认为我的身体素质大概不会比你还差。现在还想去忻都么?其实有人说我跟军队八字不合,不过我可是坚定的无神论者。”

闲闲把玩手里的水晶杯,他志在必得地等待着。

“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要去那里。”

沉默了片刻,眼前的女孩子抬起头,乌眸直视他的眼睛,清晰地给出自己的答案。

沈斯晔一时怔住。

就算他疑心自己幻听,然而那双明净眼睛里清澈地光彩,却明确地告诉他“不,你没有。”

“我知道从非疫区来的人就算服用了预防药物,也不能完全保证安全。”刻意选择了非专业术语好让他听懂,女孩子的表情格外认真。“你应该也吃过药,虽然没什么效果,可是药就那么几种,除了疟疾还有流感霍乱,病毒也会变异,还会有抗药性……如果连研究人员都不去了,以后怎么办?今年忻都大区流感的死亡率——”

锦书及时把更专业的内容咽了回去。其实她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

你被传染了有飞机送你去急救,那么,别的普通人呢?并无苛求他的意思。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她也是。

小时候,父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若我们不以维护良法为己任,则恶法终将波及每个人。那时候她太小,还不太理解其中的深意;十几年后的今天,她希望至少能做些什么。不止是为了那些甫一出生便被剥夺生命或父母的婴儿,她承认自己是心软,看不得生离死别,尤其看不得父母子女天人相隔。哪怕数据只降低一点点也好。

一瞬间,那人一动不动,只是凝眸看着她。

开始锦书并不觉得异样,坦然自若地吃着樱桃。半天没听到他说话,才抬头看了一眼,玩笑道:“More questions?”

似从怔忡里惊醒过来,沈斯晔匆忙地收拾起表情,挑了挑有些僵硬的嘴角。

锦书觉得自己也许使用了过于严肃的语气,以至于吓到了他。这很正常。“其实没什么,流行病年年都有,但如果不在高发地区就没多大关系,而且你会自带免疫系统,不必担心。”她如此好心的安慰着,没发觉自己的话只起了反效果。

“我不是害怕这个。”意识到她完全理解错了自己的沉默,沈斯晔的心底第一次升起一番无奈。“虽然我个人确实比较容易倒霉,但也不至于来一场就被传染上。”

“那么对不起。”锦书于是从善如流地道歉。

莫名其妙的,似乎陷入了沟通不畅。

沈斯晔的嘴唇动了几动,终究化作一个苦笑,放弃了解释。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他说或不说,其效果都没什么差别。

“……沈先生。”相对安静了一时,女孩子忽然抬起头恳求地看向她身边唯一方便求助的人,明眸里水光飘忽。“我好像……喝醉了……”

沈斯晔怔了怔,心里慢慢涌起一股啼笑皆非。之前看她贪杯的架势,还以为她酒量很好。

些许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伸出右臂从她肘后穿过,扶住她的腰。锦书只能勉强维持身体平衡,为了扶稳她,他不得不用了更为亲密的肢体姿势。淡淡的茉莉馨香拂过鼻端,温热的肌肤热度隔着不算厚的布料,准确地从指尖一路传到大脑皮层,提醒着他温香软玉在怀这一事实。

从众人各异的目光中坦然经过,沈斯晔带着臂弯里醺然的女孩子,走向角落里的沙发。嘉音不知去哪鬼混(吃喝)去了,角落十分安静。他把锦书扶到沙发上坐好,倒了杯冰水给她。锦书轻声道了谢,端着杯子小口小口低头喝着,长长的睫毛垂下,他只看得见她脸上有如桃花晕染的嫣红,醉态安静而可爱。

眼前的女孩子斯文清秀,气质澄澈柔和,这并不少见。可在他的认知里,这样的女孩大抵是需要细致呵护的折枝花朵,弹琴唱歌换衣服,坐在花丛里吃下午茶,没事和家人闹一番别扭。甚至他小强似的的妹妹,也脱不开这种娇柔大小姐的影子。

而眼前的姑娘,她的气质更像一株玉兰树。比较贪吃的玉兰树。

沈斯晔轻轻扶了一下眼镜,几乎没有察觉,自己唇边挂着淡淡的微妙笑意。

春风似乎拂开了如烟杨柳,在他眼前展开一个隐约的美丽新世界。

那时候,沈斯晔还过着低调的日子,纵使流言四起,仍然没人认为他真的能接过那顶皇冠,青史留名;

那时候,何锦书身边的父母亲友、师长同学,所有的人都相信,她一定会成为出色的医生,享誉学界。

而以后的事情,谁也没能预料到。世事无常,莫过于斯。

10一夜北风紧

晚会结束的当晚,沈斯晔跟着嘉音回了威尔斯利镇上的房子,任谁也没惊动。他们回去的很晚,嘉音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强撑着草草洗漱。小女孩在梦中喃喃梦呓,很安稳的睡了过去。少女害怕纯粹的黑暗。沈斯晔轻轻关了台灯,只留了一盏地灯的淡黄灯光照亮她床前。

嘉音睡得很沉,嘴角带着浅浅笑意,似乎在做一个好梦。她的脸陷在柔软的丝绸羽毛枕头里,脸色有点苍白,在昏黄灯下宛如一支单薄的茉莉花枝。只有在梦里,她才不会设防,卸下了或冷淡或天真或伶牙俐齿的各种面具,回归十六岁本来该有的模样。

无声一叹,沈斯晔走出房间,轻轻掩上门。

深夜的小镇寂静无声。路灯寂寞的照着无人的街道,深严的高空没有一点儿云雾,天穹下满是星星,星光似乎因为严寒都变成了淡淡的,像是撒在天幕上的冰晶。他站在窗前,想起几小时前的悸动,心情复杂的思索了一会,终究微笑起来。

希望她在从前的大使官邸做个好梦,第二天不要宿醉头疼。

第二天早上,嘉音呵欠连天的走下楼梯,她揉着眼睛抱怨:“好困……”

“起来了?起来了就吃饭,我烤了面包片。自己倒牛奶。”沈斯晔端了盘切好的葡萄柚从开放式厨房出来,纵使系着围裙,仍不减斯文温雅:“记得饭后半小时吃药。药片我放到你包里了。”

“三哥,你真是新好男人的典范……”嘉音咬着面包,含糊的感慨说,“真贤惠……谁娶了你得多好福气啊,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沈斯晔额角跳了跳,装作没有听到这句话。“今天有课?”

“嗯。今天上历史学导论,读恩斯特的《历史、历史学和史学史》,下午有我选修的音乐课。”嘉音把柔嫩的柚子肉倒进手边的小碗,撒进一点砂糖,然后推给沈斯晔,“给你,我不爱吃柚子。”

沈斯晔扬眉微笑,接过来不客气地一口吃了。嘉音咽下最后一点牛奶,忙忙的起身穿外套。“午饭你自己想办法啊,我中午在学校吃。”

沈斯晔淡定的抹着黄油,点头表示知道了。只听大门砰的一响,嘉音已经不告而别。

沈斯晔此来就是为了躲避记者,当然不会主动出门招惹。他悠闲自在地看了一天书,又开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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