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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趁年华-第2部分

小说: 趁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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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医院的时候,她把我给她带的花捧在怀里,说,这两天就这束最好看。

  我又咧嘴笑,她也是。我说,你还记得么,小时候有一次在我家玩,我爸爸开会回来捧了一束鲜花,你也想要,我就把它拆开分了你一半。她接着说,然后我们就一人一半花高高兴兴的到了我家。进门就看见我爸爸也有一束,于是就把那束也拆开来一人一半。真好,大家都还记得。记得如此清楚。妇产科医院大门正对着我的母校一中,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走进去。我上高中,念大学。她结婚生子,那个芭蕾舞台上的精灵,眼神里骄傲不羁的神色居然就泯然于谈笑间了。

  到底是,这样了。莫名想到那句话,这扇门再打开她便已是妇人了。我呢,还只能是窝在她怀里哭,看着她儿子逗笑。忽然,转了眸子对着鸣远深情的说,咱们不结婚吧。他愣了一下说,说什么呢。我说,没什么,就是还不想嫁人,不想生子,不想长大。他说,七啊,你不觉得大家都长大了就只有你不近前么。我说,我不知道,我没出息吧,我就是没出息。他沉默了好久才开口,我就是喜欢你没出息。我大笑,那你不是更没出息。我们一起笑,好像很小的时候。      



一见钟情爱上他

  大家都常常说,七啊,她最任性了。七啊,她最奇怪了。七啊,她最没心没肺了。

  有些时候是的。有些时候,我会对刚刚才离开的东西陌生不已。有些时候,尽管熟悉的一派涂地却可以快速忘记。可是,有些时候,尽管知道遥不可及,却总是在执念之下凭靠记忆亲切如同身侧,其实早已是破旧不堪,并且心力也已不及,全仗着心中的独角戏才可以坚强。就像,人生总是奇怪的相逢,梦里无数次的千回百转,现实却可以比戏剧还要精彩几分。比精致的礼物还要悉心妥贴,让人不能有异议。就像,眼前他接过若谨怀里的孩子,柔声说,我儿子,三个月。惊诧之下,逃的节奏都乱了方寸。不能直视他眼里的喜悦。只能转了身望着那个眼角眉梢全是幸福的女人。我问,身体恢复的可好。她说,还好,少迟照顾的很周到。我问,产子可痛。她说,当日是很痛的,后来见了孩子和少迟就觉得,痛也值得了。过后就忘了,只觉得满足。

  我说,那就好。她说,鸣远还好么。你们什么时候到家里坐坐吧。小孩子在他爸爸怀里一声响亮的啼哭。糖糖乖,不哭。若谨赶忙去哄孩子了。看着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此刻多余的是我,和我的慌张。我不顾他们的神色,自顾自的说,那么再见。然后就真的再见了,转身不再回眸。我分明记得,上一次与他的分别我说的是,那么我走了。于是,心里一阵抽痛,轻松空前袭来。我心里有一处极私密的地方。独门独户,住着秦少迟。有一次亚楠恶狠狠的说,纵使秦少迟是你的劫难。你最好给我珍惜眼前人。

  我知道,眼前人说是陆鸣远,我知道要珍惜鸣远。我也知道,我爱秦少迟,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爱。在我年幼还不懂感情的时候,我对他一见钟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他刚刚留学回来,随他父亲参加亚光爷爷的大寿。那日,我和亚楠一如既往的吵的不可开交,亚光一如既往的给我帮腔。因为亚楠是主人,她的声色比以往要厉害几分,揪着亚光不让他再和我说话。再小我也还是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并且那时候曦姐姐不在身边,就不再多话。她以为我怕了她,亚楠从小就是厉害的角色,顺手就把一个水果盏扬到我身上。

  除了亚光没有人看到是她的恶意行为,可是亚光被拖去照相。只有我一个人呆站着,在亚楠得意的神色里险些落泪。然后,我就见到了秦少迟。白衣胜雪的男子。他过来,用手绢仔细给我擦裙子。我现在还能记起他当日的温柔,他低着头说,水果的颜色可能擦不掉了,可是这样也很好看,像是很多的糖果。一字一字都在我心里刻了很深的痕迹。我始终能记得他当日的眉目,茶色的眸子,面容俊朗,谈吐儒雅。我说,那个时候终于能够明白什么是文质彬彬而后君子。飞飞说,他是值得爱,不过不值得你这样爱。秦少迟,是我心里最温润的男子。劫难一样的存在。那时候,我十二岁,他二十二岁。他当我是小妹妹,像梓临哥哥一样疼我呵护我。

  听说,他在出国前总是和梓临在一起玩的,我没什么印象。此后,我每一年过生日他都会和梓临哥哥一样送我精心挑选的礼物,他比梓临还要心细一些,总是除了礼物还有贺卡的。我喜欢他的笔记,遒劲有力,仙风道骨的布局。我认真保存十年来的每一次卡片,他在结尾的地方总是会写,“天上开始掉糖果,各种颜色”。就像我们初识的时候,所以,我总是会以为他待我也是特别的。他每次出国回来都会让梓临带给我一些糖果。我从来不舍吃,都完完整整的保存着,只有遇到很开心或者很难过的事情才含一颗。我十五岁的时候考上了最好的高中,梓临问我要什么,我考虑了很久说,我想要一辆漂亮的单车。少迟也问我要什么,我伸手到他面前,说,喏,我要糖糖。他笑,笑的很好看。他说,那好办。我妈妈说,你们两个人都把暖暖给宠坏了,谁都不许给她买东西了。她上学有车接车送,不用单车。她有一柜子的糖,女孩子吃多糖了会长胖。我就窝在梓临的怀里胡闹。我是不敢太接近少迟的,因为心跳会过速,常常面红耳赤的从他眼皮低下走过。后来,还是收到了很多的礼物,包括梓临的单车和少迟送的十二层糖果盒。

  那时候梓临也已经毕业,就在少迟的公司上班。我还知道少迟正在创业盛期。

  那个暑假,我快乐得肆无忌惮,整日里和亚光子芜鸣远玩在一起,除了面对飞飞时会有些歉意,可是大家还是很专心的在玩在闹。那个暑假,我发疯了的爱着少迟。他教我骑单车。他带着我和我的单车到飞机场的角落里面练习踩踏,我快活的像是小动物,本能的嚎叫,他就摸着我的头说,疯丫头。我知道我疯了,我发疯了的爱着他。我和飞机一起出行,它载满了乘客,我载满了希望,它飞到别的城市,我放飞少女梦想。

  十八岁的高考我考了探花的成绩,为了独立,亦然选择了上海。其实,因为少迟打算将公司迁到上海。我才下了那么大的决心。那个暑假,因为亚楠比我们低一届转年要高考的,所以亚光一直都在给她复习功课。曦姐姐要到法国去了,我整天陪她逛街喝茶。媛媛姐去北京上班,子芜是留在本市的。鸣远陪他爸爸去了很多的国家。回来的时候也带了很多的糖给我。我觉得,那个暑假,不畅快,很闷热,可是想到可以继续和少迟在一个城市就很快乐。

  当初听到梓临说少迟要到上海去的时候,心里大片大片都是伤口。我舍不得他。

  还是那年,少迟的母亲病逝,在一个热得足以将活人蒸发的日子里。梓临帮他照顾工作。我妈妈让阿姨做了很多的菜,要我带到他的公寓去看望他。

  他虽然心情不好,可是语气仍是柔和,他问,暖暖,能陪我喝口酒么。深爱的人在眼前表示了脆弱,如何能够拒绝他的要求呢。他喝醉了。他摇着我的肩膀说,苏遥七,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我说,我长大了,秦少迟,我长大了,你不要总把我当成妹妹,我是梓临的妹妹不是你的。我喜欢你,我从十二岁就开始喜欢你了。我索性吻了他的嘴,就只是碰了他的唇而已。像他的人一样暖,有淡淡的酒气。

  他像是明白了什么,抱着我深情的看了许久,我想我会永生记得他大剌剌的目光,就那样直直的落在我的脸上,灼得我一阵躁热。他清醒的时候,永远是三分谦逊,三分柔和。

  他低头吻我,像是掠夺。满嘴都是酒气,但是我却觉得甜蜜。他吻了许久,直到我手机响起,他才狼狈的放开我。我妈妈要我回家,不要打扰太久。我以为,他酒醒了就不会记得。可是,我错了。他明显躲我。我就知道,他不仅记得,大概也和我一样什么都记得。我给他打电话,我说,我不习惯上海的气候,食堂的饭又很难吃,我想家了。

  他开车来接我去吃饭。我说,我们喝酒吧。他说,暖暖,以后不要随便跟男人一起喝酒。你不是小孩子了。我正想说我就是不是小孩子,我长大了,我喜欢你。他就开口了,他说,七啊,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妹妹,不能见你受委屈的。

  他叫我七。和他们一样。用了语重心长的口吻,叫我,七啊。我说,秦少迟,你是胆小鬼。他说,吃饭吧。我摔了筷子扭头就走,他揽住我。我狠狠的望着他,想要将所有的爱都化成恨就这么望着他。

  他不顾我的倔强,将我收到怀里。他说,不要任性了。你知道,我拿你没什么办法的。我说,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他说,要怎样你才能知道呢。其实我知道,我把他逼到窄路上了,我不能使他难堪的,因为我爱他,所以,理解他。

  我推开他,他疑惑的望着我。我把手伸到他的面前,说,我要糖糖。你给糖我就知道了。他笑。笑的很好看,也很无奈。我知道,一直都知道,他宠我,他拿我没办法。十二岁爱上他的二十二岁。二十二岁遇上他的三十二岁和他的幸福家庭。转身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容貌,只记得小孩子的啼哭和他夫人温婉的微笑。

  她说,糖糖不哭。我忽然也不能记起这十年是如何渡过的,只能听见自己的声音,我要糖糖。伸手到他面前。他微笑。大家都常常说,七啊,她最任性了。七啊,她最奇怪了。七啊,她最没心没肺了。

  有些时候是的。有些时候,我会对刚刚才离开的东西陌生不已。有些时候,尽管熟悉的一派涂地却可以快速忘记。此刻,我只想躲在鸣远的怀里好好的大哭一场。只想这样。      



爱你只差一点点(上)

  醒来的时候,看外面阳光很好,突然想起这些天的事情,就想要去遛个早。

  踢开隔壁的门,看鸣远还在熟睡中,他的睡相一直都很好看,让人兽性大发的好看。

  我一直都很善于生产坏心眼,尤其是在面对他的时候,源源不断层出不穷。

  猛然掀开窗帘,知道他早晨的时候最怕强光了,他是出了名的见光死,起床气。

  可是等了半天那厮还是保持半裸的侧卧姿势不见动静,不似以往的张牙舞爪,我就知道小样在装睡。丢一只拖鞋过去,正中红心。伊还是纹丝不动,吓得我一惊,该不会是身未动,心已远了吧。扑上前去打算试探鼻息,不幸被他魔爪抓住跌入恶魔怀中。他咕哝着说,你怎么总不盼我好呢。我说,天可怜见,我是来捡拖鞋的。像我这种自己丢拖鞋还自己捡回来的有责任心的环保青年不多见了。他没回我,抱着我继续睡觉。虽然一直住在同一屋檐下我也很少有这么近距离观察他的机会,最喜欢他的浓眉,可以藏天下的两道斜长。他仍是没有睁眼,问,我好看么。我全力抵制他环在腰上收手的力道,没好气的说,再好看也是看一眼少一眼。

  他忽然睁开眼睛,里面全是怒气。尽管我知道他这眼神里充满不友好的色调,可是那么近的距离,那么暧昧的姿势,被他这么一瞪,就十分没出息的脸红了。他含含糊糊的吻过来,恶狠狠的说,你怎么就那么不待见我呢。上次我去纽约也是,他们都夸你大义。可是,你知道我听了有多难过么。明显,这男人还没有醒完全。可是我喜欢,我就喜欢他跟我讲有着落的话。

  他一个月前去纽约,因为票买的急就坐了外航的飞机。以前他都是尽量坐国航的,飞机还没正式落地薛国栋就会先打电话来给我报平安。那天晚点足足七个小时的时候,纵使是我这种心肺大于常人的人也是坐立难安了。

  打电话给国栋,他说,国际航班晚点常有的事。让我先别急,帮我去问问看。如何能不急,这七个小时中我都在告诉自己莫急莫慌,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国栋过了会告诉我,没有确切的消息。然后又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

  我实在没什么办法,从冰箱里拿了两罐牛奶,就坐在电视机前认认真真的看中央十台听新闻报道。目不转睛。子芜打电话来找我逛街,我一口拒绝,我说我得看新闻。她知道我从来不主动关心国家大事的。我说,我在关注国际新闻。她很震惊的问我是什么。我说,彗星要来撞地球啦。她不信。我说,美元对换人民币是一比七点四七。她还是不信。我就只好把原委告诉她。她也吓了一跳,说,七,你真是巾帼英雄啊,当年杨家女人也没有你这么镇定。我懒得和她扯,一门心思看新闻。所以,那天全世界发生的事情我都知道的很清楚,连日本新发明的小机器人多少个关节都心中了然。最后那天是晚点了十三个小时,多么不吉利的数字啊。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我说话都是新闻腔调的。他还贫嘴说,这年头普通话普及的真好,你的流氓语气全不见了。挂上他的电话,我就挨家挨户的打电话过去让各位安心。子芜她妈把能通知到的人都通知了,这六个小时间我一边盯着50寸的天,一边接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电话。无一例外,都在说,你别急。等我把平安电话挂过去,也是无一例外,都在说,我也正帮你看新闻呢,知道没事。

  听着都是好心,其实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等他从纽约回来就为这事闹了好半天脾气,偏说我不在乎他。受了他好几天冷落。

  现在他又想起来了。我说,你这人没劲啊,怎么总提陈年旧事呢。他指着我的鼻子说,总提陈年旧事的人是你吧。我认识鸣远的时候他还没有现在那么出挑,不似现在这般众星捧月,直接说就是,他老爸还没有坐到现在这么高的位置。那时候他给我的印象就是天敌,十足天敌。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班上,老师介绍说转了新同学。他那时候刚刚从地方过来,我看着他就觉得土,浑身上下的小城市味道。不过全班大概也只有我那么认为,在他们眼里他就是王子了。所以说天敌就是这般不能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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