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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宁为小女人-第22部分

小说: 宁为小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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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诱人的提议。我开口正要说出来时,猛想起路华曾经很在意的一件事。

“不行啦,他以前说过我有‘恋兄情结’,我否认了,现在他要是知道我自己拿不定主意,反来求助你,一定又要生气了。”

二哥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一下、两下、三下,停。

“你怕他生气?”

“有一点,他脾气不太好。”

“那表示你在乎他罗,要不然何必担心他脾气不好。”

我在乎他吗?我要想一想。

二哥问:“他会乱发脾气吗?”

“不会。但不是不会发脾气的人。”

“大你多少?”

“八、九岁,所以我才吓一跳。”

“相差不到十岁,不算什么嘛。记不记得小时候玩新郎新娘游戏,你每次都说要嫁给大哥,因为他比较大。大哥大你几岁?八岁吧!”

我笑了起来。

“二哥,你近记得啊?”

“当然,因为我当伴郎当得好烦哦!”

他这么一起哄,奇怪地,我渐渐轻松起来。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新郎嘛。”我勾起有趣的回忆。“那时侯我念小学,头发很长,姨妈常常忙着早餐,都由你替我绑头发,当然没想到要嫁给你啊。”

“哦,你当我是妈妈的化身。”他哈哈大笑。

笑声中,我在他脸上亲一下。

“谢谢二哥,我现在好多了,自己会拿定主意。”

当我走出门口,他突然说了一句:“爱丽丝,条件好的男人其实比估计中的少。”

“你不用担心我。说不定我会比你早结婚哦,你们三兄弟该加油加油了吧!”我朝他扮个鬼脸,跑下楼去。有个人可商量事情真好。

安安稳稳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是微带寒意的星期三,忙了一上午,中午时间,花点工夫略施脂粉(平常大都只抹些防晒霜涂点口红。)换上浅紫衬衫,深紫色百花宽裙,配咖啡色饰金腰带,自觉娇俏又不失端庄。

天气渐冷,带了外套御寒,拿了皮包下楼,姨妈在看重播的连续剧,正目不暇给,我匆匆道声“拜拜”便走出家门。

到达公司时,已逾一点半,路华瞧见我来便站了起来,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说:“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想说,那你是不是又要打电话跟我吼:“爱丽丝,你又在搞啥飞机?”——但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默默走向自己座位,放好衣物,慢慢的,我走到他面前。

“金钥匙。”我伸出手掌。

“什么?”

“今天不是礼拜三吗?”

他笑了,眼睛也在笑,好像天上的星星,闪烁出一种光芒——看见他也有这一面,我更安心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

“是。”我点一下头,还是不自然的红了脸。

他把钥匙递到我手上时还乘机将我拉过去,在我额眉之间印上他的记号。或许他是一时冲动,我却吓了一跳,原来他不是个木头人啊,我心湖泛起甜蜜的涟漪。

“谢谢!”他低低的说。

“你的动作真快。”我挣脱他,拾起钥匙,脸红红的走出去。还好,没有别的人看见。

事情的进展极为顺利,只要两个人(一男一女)有心维持一段恋情,热情能使两块冰渐渐溶为一条爱的小溪。

哲学家爱问:爱情这玩意儿我懂,但永恒是什么?

有一次周日约会,我便拿出来问他,他说:“爱情的永恒是互相容忍、体谅和了解,自古以来的美好婚姻莫不如此。”他替哲学家解答了对爱的困惑。

“我很担心一件事。你是不是工作狂啊?”

“我?你那来的怪念头?”

“因为我突然想起程春野设计图失窃那晚,你晚上刚赶回台中,立刻就问明我的存在,打电话给我不是吗?”

他最近很爱玩我的手指,说话时也不放手。

“小姐,那是为了你啊。星座同我说他认出了你,我想由简小姐身上牵出有关你的事,比较容易引你上门。”他笑了笑。“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好啊,这一次你可跑不掉了吧!”

我抽回手,他立刻又抢过去。

“好啊你,知不知道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胆子这么小,天生不是做坏事的料。”他还取笑我。我却只有赞同的分。

“我还是不明白,樊小姐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退婚?”

他放弃研究我的手指。我们沿着公园划船的湖缘漫步,年关已近,今天是较暖和的日子,紧接着来的便是大哥与王掌珍的婚期。

一阵沉默,路华终于回答我:“明珠大概想做名人的妻子吧,若由她开口退婚,朱家也不会要她,但退婚的因素在我的话,情况又不同了。这是我的猜测。在调查俞震亚的风流史时,我发现樊明珠在跟我订婚期间便和他有所交往。”

“她真是太傻了。”我不懂,一个风流鬼何可取的?

“她有她的梦想,我只能这么解释,因为退婚的那个月里,我便把她的东西全部销毁,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在心中已经消失了。”

我握紧他的手。

“她来征信社的那天,你故意支开我吧?”

“我怕你尴尬。怎么样,我很不错吧!”

我甜蜜一笑,指着脸颊:“你真好,让你亲一个。”

他照办,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九章

姨妈的心愿达成,她的长子终于将在今日完成人生大事。以后她再也不必跟人解释她的儿子为什么还不结婚。

喜宴设在一位姑表亲戚所开的大餐厅,取名“御缮馆”。关于这点,王掌珍表示了一点意见,她认为“全国”较好,但姨丈说“我们这边的亲戚都知道‘御膳馆’的菜精致好吃,你们女方亲人就在‘全国’请好了。”另外,住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姨丈、姨妈当然希望长子守住这个家,可是新嫂子似乎不愿意,不过她没亲口说,只是由大哥表达“维持现状”的意思。

不管怎样,婚还是结了,姨丈、姨妈还是欢欢喜喜的准备了这一切。信实正好放寒假,回来当伴郎;信良表哥除了作伴郎外,顺便把他新交的女朋友方小姐带回来炫耀一下,听说是同一公司会计部门之花。

我的男朋友自然在座,西装革履,真有男性魅力。他来得早,看见我穿着他帮忙挑选的淡紫色冬季洋装,说一句:“也只有你穿起紫色衣服特别好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绒盒,打开来,是一条式样简单大方的紫水晶项炼,短短的,中间有一颗较大的坠子,呈心形。

“我母亲留下来的。你戴戴看。”是他母亲的遗物,那一定是真品。

“不要,那么贵的,万一弄丢了……”

“不会的,这扣子很牢。”他霸道的为我戴上,在我耳后吹气。“帮你选这袭洋装时,我就想到这条项炼。”

“好吧,就借我漂亮一天。”

“送你。放在银行保险箱也没用。”

“不要,保管起来好麻烦。”我不是贪心的人,也不敢在没有婚约前接受贵重的礼物。

“爱丽丝,你真奇怪。”

“我说真的,我没有理由要这么贵重的首饰。”他没有再坚持,后来凡凡和程春野一身引人侧目的打扮出现,我便忘了这回事,上前招呼,笑问她穿的是什么啊?她开口便数落我“老土,不多看看杂志”。我那里老土了,实在是他们打扮得太鲜艳,又是什么毛又是什么皮。

我注意到路华和程春野只是点头之交,显然不愿和房客套交情,或者该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的确,我唯一看出他俩相同之处,只是“男人”这一点。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新嫂子很漂亮,一连换了四套礼服,有宫廷式的、流线型的、晚礼服、旗袍。

一天下来,新人累了,家属也迸发“狂喜后疲倦症”。大哥、大嫂到订好的饭店休息一晚,明起四天将南下度蜜月。(这又是一个问题,大嫂的心愿是出国度蜜月,可是大哥说要存钱买房子——既然她不愿跟公婆住在一起的话。)(路华说信介哥结婚后,对妻子的要求会严格一点,大嫂不太可能再像婚前一样不做家事、常常晚归。)

既然没有住一起,新婚夫妇之间如何沟通,或因此吵嘴,我们难以深究,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吧,总有一天他们会找到两人之间的平衡点。——我曾听姨丈、姨妈私下在讨论大哥会不会有幸福的婚姻。

不管如何,我总是有了一位大嫂,彼此没有深厚的感情,也能维持普通的礼貌。亲戚之间大都如此,不是?

以后,大哥不会再摸我的头.疼宠的唤我“小妹妹”,他要以他的新家庭为重了。

我有了这样的感触。

从餐厅回家的车程中,我向路华绪述我的心情。

“还离不开哥哥吗?”

“不是,只是突然觉得好寂寞。”

“这是难免的,很快就会过去,哥哥还是哥哥,其实并没有改变什么。突然多了一位新嫂子,你难以接受吧?”

“我试过了,我和她之间培养感情很困难。”

“既不住在一起,你也不用伤脑筋了。”他不愿再讨论别人。“下个礼拜就过年了,我们想想到那玩好。”

我提起精神。“就找附近的好了,免得塞车太辛苦。我提议一个,去‘新天地’滑草、划船。”

“听起来挺不错的。”

“那里有好大一片草地,可以放风筝。”

“你要玩那个啊?好,我去买。”

“我们玩,难得有一个地方可以放风筝。”他嘻嘻笑。我发现他比较爱笑了。

“风筝要买那一种?”他问。

“简单的,颜色要鲜艳,红色好不好?”

“听起来很棒。”他下结论。

有时候我会想,我与路华之间将进展到什么地步?

爱情谈到最后,只有两个结局:一是结婚,一是失恋。

路华的表现不像有分手的打算,他给予我很强烈的安全感,虽然他没有刻意做什么,却让我觉得面面俱到,真可以把自已放心的交托给这个大男生。那么他是打算和我结婚吗?我嗅不出来,自己也不肯定敢这么年轻就为人妻。

我们走得很早稳,也许偶尔该爬爬上坡路,试验彼此的真情已到某种程度。——我以这样的心情迎接新年到来。

大年初一,路华很早便来拜年,九点半,我们往“新天地”出发。路上没有可欣赏的风景,倒谈了不少。

“你把风筝带来了吗?”

“在后面。”他还告诉我一个消息,前二天郝瑶菁向他辞职,他准备物色一位男性管理员,比较不饶舌。

“郝小姐为什么要辞职?”

“另有高就,她跟我说,赵从德先生已聘她当秘书。”赵从德与郝瑶菁?两个怪人,想必合得来。

“管理员到底要做什么?”

“清洁大楼、注意维修、给客户投诉的对象、随时留意有没有奇怪的人进进出出。”

“我看里面本来就住了不少奇怪的人。”他轻笑。“我不愿直接和房客有太多接触,以免破坏印象,像赵先生这类房客就太烦了。有事先找管理员,一订契约我便这么告诉他们。”

“当管理员这么辛苦啊,我以为只是替你收房租而已。”

他哈哈大笑。“没有的事,我在邮局办了划拨帐号,房客自动地把钱存进去就行了。”

“你做房东可真轻松。”

“方便,而且安全,我很讨厌去催缴房钱,我爸留下的房子分散中部,一个个去收也太累了。”

我很惊讶。“你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

“做办公大楼、住家,现代人最需要的就是这个。我订的租金比别人便宜,因为我以前在台北念书时尝过租不起房子的滋味。”

新年不该叹气,但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下。

“没想到你这么有钱。”

“听你的口气好像不太喜欢?”他望我一下。

“没有人喜欢贫穷,我也是,但我想不出有那么多钱要做什么。我没有大欲望,只想过安定的生活。”车停在红灯前,他突然横越过来,吃我的口红。“我就喜欢你这点。”在后面的车子要鸣喇叭之前,他及时发动车子。

“我老爸生前盖过多少房子,恐怕他自己也数不清,他有一个……特点,如果所盖的房子的外型和内部构造有特别之处,他习惯自留一户。他的用意我明白,他怕万一事业走下坡时,可以卖房子周转,也算是一种储蓄。”

“你爸在你多大时过去的?”

“快五年了,我妈在我大二时去的。”

“同病相怜,都没父母。”我第一次向人诉说这种感情。“我爸妈去世时,我才四岁,所以我根本不记得当时我是不是很伤心,甚至对父母的记忆也很模糊,好像姨丈、姨妈才是我的亲生父母似的。”

“感情是培养出来的,生育不如养育之恩大。”

“过年期间好像不该说这些。”我们相视而笑。

“新天地”有很大的停车场。当我们到时,车子已占满一半的空间。人多热闹,正符合过年的气氛。

购票入内,我们避过餐厅不进去。倘佯放大片草地之中,呼吸市区难得的新鲜空气,两人携手隅语相伴,比去挤百货公司、挤牛排馆有意思多了。

我们没有滑草,也没有划船,找了个地方放风筝,互相照了好多相片,又请人帮我们合照。我问他怎么记得常照相机,他居然回答我:“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忘记。”中餐在附设的饮食部解决,发现后面就有一个木造的迷宫。我和他兴致勃勃的去探险,走了半天走不出来,我嚷嚷:“我不管了,我好累,我希望长翅膀飞出去。”最后还是他硬拉了我走出迷宫。再不玩这累人的游戏。

“你平常很少运动吧?”

“我最讨厌运动了,情愿练瑜珈术。”我拨弄飞乱了的刘海,检视辫子散子没有。

“你的头发很漂亮,可以拍广告。”他偶尔也嘴甜。

“是吗?知道我为什么留长头发?我不喜欢上美容院剪头发,结果拖阿拖的它就这么长了。”

“这种理由我倒是第一次听说。”我故意问他:“其他女孩子告诉你她们留长发的原因是什么?”他当场征住。

大笑声中,我们启程回家。

这是难忘的一天。走出“新天地”,阳光好暖和的照在身上,这种天气真令人满意,每个人登应该满心愉快,没有想到要做坏事,不是?

没想到当我们越过马路,要走进停车场时,猛然一个人自我右手边擦过,抢走我的皮包就跑。我叫了起来,路华当时便要追过去。我瞧见歹徒一手亮着刀子,想也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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