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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11部分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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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售货员说动了心,牙一咬,把所剩不多的闲钱都拿来买了那批澳洲进口的昂贵毛线。为了赚点儿便宜,也为了织出柔软又好看的围巾,我还在那儿学了一下午编织,顺便又被她们骗着买了几本所谓参考书。
  即便如此,我的进度还是非常不顺,拆了织,织了拆,反反复复,温故了几回去毛线店的路,才在两个礼拜后得道升天。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发现织个围巾也有这许多的困难后,我终于切身认识到了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箴言名句!何处非学海,回头天无涯!
  我对着日记本上这段最新记录的话语,抱着终于完工的围巾,笑得前仰后合。
  明天,就是他的生日了。
  *******************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
  我只看了闹钟一眼就慌忙滚下床,几乎是跑着到学校的。
  警卫非常震撼地看着姗姗来迟的我——这是近半年来,我第一次比校队要早训的娃儿迟来。
  我在运动场游移了许久,确定易笙不在后,才叫来了秦云。
  因为局促,我简单招呼了几句,刚说完重点,就猛得把东西塞到了他怀里,一路小跑拉开距离后,才故作冷淡很是装B的回头说道:“别说是我给的,免得浪费。”
  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走神,什么都没听见去,只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收了么?他喜欢么?他会接受么?
  我一直觉得爱穿黑色的易笙若能带上这条亮眼的围巾,一定会非常、非常好看。
  只要一想到他冻红着脸,在蓝蓝的围巾面前哈出的白色的雾气,心里就塞满了幸福。
  连日累积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满足掐灭了。
  我心里很清楚,这事儿不可能瞒得过易笙。秦云口风虽紧,却不会撒谎,一撒谎就结巴。现在这时代,还能有这样的人生存,真是造物主的奇迹。
  我甚至怀疑自己会找上秦云,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不擅长说谎。
  我很欢喜,可没想到才放学,我就撞见了不知所措的秦云。他的手里拿着的正是我送的围巾,上面还有一些脏污。
  身体一阵发凉。
  好久,我才能把视线转到满脸尴尬的秦云的脸上,他的嘴角还带着可疑的淤青。他歉意地低下头:“对不起,郝郝,我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了,明明都犹豫着收了下来,结果却又……”
  我没说话,将视线移回到围巾上,颤抖的指拂过沾上脏污的地方,然后把它紧紧地抓在手里。
  我以为自己会哭,像过去的每一次。
  可是,我没有。
  只有无法言语的闷痛,一次次地撞击着心脏。
  我猛得抬起头,对秦云灿烂一笑:“虽然这么说有些过分,但你不嫌弃的话,就收下它吧。我的手工虽然不怎么样,毛线还是很好的……如果你也不要,那……就扔了吧。”
  这是我熬了两个星期的夜磨出的“孩子”,我舍不得因为易笙的无情就这样舍弃它。
  我舍不得。
  眼睛有点酸,可是没有泪。
  我看着秦云手忙脚乱地将围巾卷上自己的脖子,他比易笙高,身材也宽些,还和易笙一样喜欢围两圈。长长的流苏正好挂在胯部,搭着佐丹奴的黑色棉衣,深色牛仔裤,非常好看。
  我抬头看着他眼中的自己,微笑:“很好看哦,真的。”
  他僵着身体,很久,才笨笨地抬起手,拍拍我的头:“易笙说……你是傻瓜,从小都是。”
  我点了点头,眼里终于有了泪意:“我是啊。”
  **********************
  因为我是傻瓜,所以接下来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倏然转身,旁若无人地闯进球场,在众目睽睽下,直直走向易笙。
  他停下动作,一脸冷淡,似是在看我,又好像没有。
  我用尽气力挤出了一个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一字一顿地说道:“易笙,生日快乐!”
  然后,我猛得踢脚,狠狠地踹向他。
  “砰”得一声,毫无防备的易笙一下被我狠狠扫倒在地。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发生了什么事儿。
  周围一片哗然。
  我像个骄傲的女王,这才收起了笑脸,冷冷俯看:“以后,如你所愿。”
  我再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我比初中时了不起得太多,我没有哭泣,也没有流泪。
  我只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又爬上了我的写字台,抵着玻璃望着窗外根本没有星星的夜空。
  整整一晚。
  ***********************
  第二天,老班果然找了我。
  他用极其异样的眼光偷偷瞄我,颇为艰难地问道:“你昨天跟三班的易笙……”
  我半侧过脸,道:“看他不顺眼!”
  老班汗如雨下。
  当然,身为老师,他还是清了清嗓子在其他老师,尤其是三班老师的面前,教育了我一顿,还让我提交千字检查。
  我当天下午就女生该不该用暴力和暴力是否可以解决问题,写了一篇1001个字的议论文给他。
  老班看了,哭笑不得。
  此后,他逢人就说:“别看我家郝郝像个软柿子,其实她啊,根本就是个火龙果,招惹不起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8.
  人再贱也是有底线的。我再不想易笙。我还有作为人最起码的自尊。我说到做到。
  在大多数人都觉得我和他或许有些什么的时候,我却像个彻底置身事外的人,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即使易笙站在对面看我,这一次,我也能做到真正的视若无睹。
  我不知道他面对这些时会想些什么,我只觉得自己真的受够了。所谓的无怨无悔,并不是天涯海角无尽头的。
  我再此证明自己无法伟大,我付出了就要回报,哪怕只是默默接受。既然他做不到,我便忘记。反正没有什么是时间改变不了的。
  我比过去更加努力地学习,从早到晚,仿佛脑子只有装满课业的时候,才能真正的心无旁骛。
  高二下学期,我们分了文理班。我和秦云、易笙都选了理科,所以仍留在原来的班级,跟着原来的班导。
  我很少说话,除了老班外,我只愿搭理隔壁班的秦云。他似乎很担心我,每天校队训练结束后,都会跑来找我。
  他很乖,从不多话,不是顾自作业,就是趴在那里睡觉,直到我背起书包,才会歪着脑袋陪在我身后。
  夏天到来前,他的脖子上一直挂着我送的围巾,我看得出他真的有在好好爱护。
  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在拨弄起围巾时却是那样的小心翼翼。我只觉得心里烫热一片,眼睛总会因为他而有一些湿意。
  我越来越多地仰头,天空其实不很美,可即便是那样淡的湛蓝,也能刺得我眼睛发疼……
  我其实很想开口问他:“我到底有什么好?你为什么愿意这样对我?”
  他明明是个很受欢迎的男孩子,成绩不错,运动不错,长相不错,性格更是好得没话说。
  可是,我问不出口。
  我自私地利用了他的感情,在应该推开他的时候,恣意地享受着他的关怀,却又无法回报他任何。
  我厌恶着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只能更尽心地为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我会在他睡觉的时候静静地帮他检查作业,会在不断袭来的模考之前,帮他总结知识点,甚至帮他猜题。
  我希望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
  我希望他好,希望这个心和我名字一样的人,能好好的。
  整整半年,我都和秦云同出同进,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们走到了一起。
  老师们也有所耳闻,为此还特地在暑假前,招我们来谈话。
  面对他们担忧的表情,秦云一贯诚实:“我只是觉得大家对郝郝有点过火,担心她会出事。”
  而我,亦只有坦然:“我和秦云只是一起学习,我想谢谢他之前帮我说话,就顺便给他整理了下考点。”
  秦云的班主任一听就乐了,连声说:“好,好,相互帮助是件好事。于老师,你们班的郝郝啊,果然人如其名。”
  秦云和“无药可救”的易笙不同,也是年级前五十的常客。我和他一起学习了半年,也不是全无感觉。他是那种没有全心全意学习的主儿,只要稍微再努力一把,就会有很好的表现。
  他的班主任还挺重视他,也清楚他不会说谎,再加上这个学期他的成绩都很亮眼,自然乐得给个台阶下。
  相比之下,我家老班的表情不甚好。于是我马上补上一句:“其实,也不全是我帮秦云,他的逻辑思维好,又是物理竞赛的,给了我不少好想法。多亏了他,这个学期我的物理进步得很快。”
  老班这才眉开眼笑地和三班的班主任相互谦虚起来,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走出办公室时,秦云看着我松了口气的模样,又是一脸歉意。
  我不住地笑,踮着脚故作豪爽地拍了拍他的肩,说:“别这样,其实我挺高兴的,你每天早出晚归的陪我学习,我觉得很安心,集中力都好了许……多……”
  话的末梢中止在迎面走来的易笙的身影中。他面无表情地低头看着我,我硬生生地撇过脸不愿理他。耳边却落下了他的声音,有些低沉,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下个月五号,老地方,不见不散。”
  我一愣,待反应过来,他已背过身走出了一段距离。修长的背影潇洒不羁,却有种萧瑟的寂寞感觉。
  我无比愤怒地发现,自己竟因此而觉得心疼。
  这算什么?这算什么!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逼出了一句:“你慢慢等吧,我不会去的!绝、不!”
  他微微一晃,停下了脚步,却只微微侧过脸,留下了一句“我会一直等到你来”,便又迈开了脚步。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墙角,我才虚软地跌坐在地上。任秦云眼疾手快,都没能及时托住我:“郝郝?”
  我没有吭声,委屈地抱着膝盖坐在午后无人的走廊上。
  火辣辣的日头落在肩头,仿佛地狱的烈焰,灼着内心的空洞。烫的,竟连眼角都发了热……
  我将脸埋进膝盖,在心里将易笙碎尸万段——他是混蛋、臭蛋,是全世界凹凸曼的敌人!
  **********************
  和普通学生不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放假。因为那个时候,学校会封闭起来,谁都不给进。
  八月的太阳如同毒龙,等市立图书馆开门的时候,已能晒得人两眼发花。
  我只好呆在家里,却不想自己低估了多出的时间,竟只用了十天就把暑假作业全部了结,只能对着那一摞做完的参考书发呆。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拿我妈留下的饭钱去书店买点什么时,我接到了秦云的电话。他的声音不但无措,还有很多的委屈:“郝郝,对不起。你给我的围巾……”
  我直觉是学校里的流言给他爸妈知道了,把围巾给烧了。若只是被扔掉的话,这个傻头傻脑的家伙肯定会去捡回来:“没关系,本来就是别人不要才给你的,你别在意,反正我最近也没什么事做。你要喜欢的话,我再打一条给你就是了……”
  秦云却及时打住了我:“郝郝,是易笙!刚才他突然跑到我家,翻箱倒柜硬是把围巾给劫了!”
  我一愣,反射性地转过头看向日历,果然……明天就是他约我的日子:“对不起,给你惹麻烦了。”
  秦云说:“那倒不会,可是,郝郝……”他似乎很犹豫,言语艰涩,半天都没把话说出来,我很耐心地等着,权当打发时间,却不想等来了九个晴天霹雳般的字眼,“明天,星期五是……七夕节。”
  我真的呆住了。
  很久以后,我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带着一点颤抖,以及更多的坚定——“我不会去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9。
  传说,农历七月初七会有个晴朗的夜。
  那一天,天气温暖,草木飘香。
  古时的姑娘最重视就是这一天,她们会向织女乞求智慧和巧艺,也向她求赐美满的姻缘。
  听说在七夕的夜,抬头可以看到牛郎织女的银河相会,还能在瓜藤架下偷听两人相会时的脉脉情话。
  可是今天或许仙女给情郎放了鸽子,居然一大清早就闷闷的,仿佛随时会有倾盆大雨袭来。
  自睁开眼睛起,我就一直不能安心,忍不住就望着阴郁的天空发呆,反反复复想着那句“不见不散”,直到恼羞成怒,便干脆出门去了新华书店。
  我终于找到了平静。
  我安安分分地在店里看书,直到广播里提醒结束营业。
  我把来不及看的书通通搬到收银台,正准备下班的工作人员狠狠剜了我一眼:“怎么早不来啊,不知道今天七夕么?”
  我在学校是职业挨白眼的,根本不拿她当回事,还颇有气势地指挥她套书,硬是多磨了十分钟,气得她嘴都歪了,这才心满意足地抱着沉甸甸的书回家。
  我并不是故意要去遇见易笙的,只是走出书店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不久前下过一场很大的雨,地上湿漉漉的有点儿打滑,夜风中的空气也变得好不清新。
  然后,等我反应过来时,自己已出现在约定的地点。而易笙,竟真的还在。
  他就在那里垂着头站着,双手插在裤袋里,仿佛荷塘凋零的叶。
  “哥……”我叫得很轻,可他还是听见了。
  他猛得转过头来,直勾勾望进我的眼里,倏然,迸出惊喜的光芒。随即,是徐徐上拉的嘴角。
  他站在那里看我,眼底尽是无奈,又有许多的满足:“郝郝,对不起,我忘了和你约时间……”
  那笑容真美,美得仿佛在一瞬将,将岁月扯回了五年前,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只要看到我就会灿烂展颜的男孩。
  徐徐的夜扫过荷塘夏色,将绵绵相连的碧叶卷成薄浪,映得他的笑容,宛若朵朵白莲,如星美丽。
  我怔忡许久,才从错觉中找回一丝理智,发现自己竟像呆了一样地盯着易笙,而他的笑容也不知何时染上一层薄薄的调侃。
  我羞耻至极,硬生生地拉回视线,逼着自己转过身,像逃跑似的快步离开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
  “郝郝!”他的声音迅速逼近,我很后悔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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