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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26部分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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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笑着说要做个配得上我的男孩如阳光一般璀璨的表情……
  那些珍贵的不敢触摸的记忆仿佛正顺着指尖,毫不留恋地溜走,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抓不回来!
  我惊慌失措,最后只能怔忡地望着过往最爱的“专座”,那里载满了我和他的欢声笑语,也在我们第一次分手后存满了我痛苦、不甘的嚎啕……
  胸口仿佛顶了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得我快要呼吸不过来。
  手指不住打颤,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颤悠悠拨出那串熟悉的号码。
  歌声悦耳,我却只有满心惶恐,直到婉婉困顿的声音从话筒那段传来:“喂……哪个吃饱了撑的,大清早不睡觉当话痨……”
  “是我……”我的声音几近啜泣,百转千回,最后竟只得一句自己都不耻的烂俗,“婉婉,我该怎么办……”
  我抱着电话,跪在青石板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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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自己已不在意,可以毫无忌惮的纵情一场。
  可事实上,我根本就是个废物,无论做多少心理准备,还是没办法面对失去。
  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全TMD都是狗P!
  我到底还是没办法自欺欺人到最后一刻。
  在我看到易笙的妈妈的那一刻,一直逃避的现实就变得那般清晰,我抗拒不了。
  我没法像小说中的女子那般,说断就断,斩断情丝,从此江湖陌路。
  我的感情就像麦芽糖,黏上了,剃不去。
  我爱他,想要和他一起,不是一时半刻,而是白发齐眉。
  ******
  最后,我还是没能改变——
  舍不得,放不开。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生活还在继续,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或停驻。
  我几乎每天都呆在家里,不肯出门,不接电话,不开电脑,什么都不做,只是无声地看着日升日落、麻雀争食,星星艰难地破空而出……
  其间,婉婉来了几回,给了我许多杂七杂八的工作,还美其名是宣传。她看上去很疲惫,应该是在百忙之中,硬是挤出时间来的。
  我知道自己这次真的吓到她了——那么别扭的我,最爱死撑的我,居然会情绪失控至此,真真前所未有。
  因此,当婉婉披着一头乱发赶到那个小河塘的时候,哭得鼻塞的我竟分不出面对面站着的我们,到底谁更狼狈。
  我只能从她乱七八糟的安慰和拥抱中,深切地发现一个始终不想面对的现实——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易笙。
  犹记得风靡一时的美剧《GOSSIP GIRL》里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我们的母亲其实比我们更加的执迷不悟。”
  我想,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不逊于我妈和易笙他妈的执迷不悟。
  那份被压在心底的以为早已失去的期待,在突如其来的得到后,便如破闸的流水,冲破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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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易笙进入我生活的第一天,在我放纵自己放纵他的那一刻开始,我们便别无选择,只能顺其自然。
  我明明知道,却还是失了控。
  这一局棋,端起棋子的人明明是我,却步步都身不由己。
  最后,没有退路。
  我只能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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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幸我个性中还有点阿Q精神,在想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后,反而淡定了不少。
  一周之后,我终于恢复了忙碌的状态,开了新坑,勤恳码字,收集资料,上网陪读者天南地北。
  生活也在同一时刻走上了正轨,一日三餐,餐餐有肉,非常符合肉食主义的我的生活方式。
  婉婉见我如此,这才松了口气,不再挑战跨城的艰辛。不过短短几日,她原本就非常苗条的身姿,就因为奔波和操劳更如薄柳。若现在刮起台风,约莫在河里湖里找到的就不单单只是奇瑞QQ了。
  然而,我的内疚在她看着我碗里的肉时那闪亮闪亮的“减肥成功,吃肉不胖”中,立刻被无情地湮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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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度把易笙的“御座”复建在我小小的书房内,每日工作休憩时,也会对着空座默默看上好一会儿。
  我不断催眠自己,日日夜夜时时,终于见了些成效——
  当我在看到风尘仆仆从归来的易笙时,脑海中竟真的浮现出了四个鲜明的大字——顺、其、自、然。
  于是,我没再像过去那样,冷冷淡淡,别别扭扭、爱理不理,而是绽放了最美丽的笑容,像朵盛开的璀璨花儿般迎了上去。
  对于我突如其来的热情,易笙似乎相当的惊讶,一脸毫不掩饰的震撼,但还是下意识地拥住了我。
  每次看到他无措的模样,我的心情都格外的好,这会儿更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已踮起脚尖,眷恋地亲上他的下巴、他的唇角,笨拙的,热情的:“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流了泪,我只能感觉他环着我腰的手一下勒紧了许多。
  我们在床上激烈的缠绵,他的技术是好是坏是纯熟还是生涩在那一刻,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我只是用尽力气的紧紧拥抱他,一点儿也不想放开。
  我不停轻喊他的名字,一遍遍的,轻轻的,依恋的,像要烙印在心上。
  脑海中反反复复浮现出同一句歌词,高亢激昂,还有些绝望的疼:“把每天当成是世界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看或看坏……”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那天开始,我对易笙好得不行,像古代小媳妇伺候亲爱的相公大爷一样全心全意地伺候他。
  我没再像以前一样任性耍赖,一声不吭地包办了所有的家务,洗衣做饭整理房间,一天三餐还加点心,咖啡牛奶水果蔬菜,科学家说怎么营养怎么健康我就怎么来。
  总之,即便不是样样让易笙喜欢,起码也都对他的身体非常有益。
  为此,一向喜欢赖床的我甚至牺牲了睡眠时间,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只为了能让他在上班前吃到丰盛的早饭。
  在易笙起床之前,我已经迅速打点好自己,还帮他挤了牙膏,热了毛巾,准备了干净的衣服,做我曾经想过要为他做,却始终不好意思也不甘心为他做的事。
  当他带着尚还迷茫的神情坐到饭桌前时,一定有温温的早饭等着他,一周七天,从不重样。而我,只是坐在对面看着他吃饭的模样,都会忍不住的微笑,像个傻瓜一样。
  每天傍晚,若易笙不加班,我便会抓着他的手,拉着他走过每一寸我们曾经一起踏过的土地,将欢声笑语覆盖到遥远的记忆上。
  我想,若不是他执意不肯,我大概还会帮他洗脚。
  来我家遛弯的婉婉见此,吓得不停摇晃我:“你不是郝郝,快说,你把我家郝郝弄到哪儿去了!魂穿了么?不会吧!那丫的要去古代肯定活不下去……”
  无语飙汗!我彻底败在婉婉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之下,我甚至觉得婉婉也不用再干编辑这行了,催文还上火呢!我看她要直接转行去写文,估计马上就能红!
  在易笙凶猛的白眼下,婉婉终于接受了我既没有变态也没有被别的什么灵魂更替的大现实,然后不停望着我这间起码超过十年没有这样一尘不染过的房子,不住咂舌:“呦,我说易笙啊,你这小日子过得可真比大爷还大爷啊……”
  闻言,我不住地笑,那叫一个成就感啊,我悲催地居然做佣人做出了成就感了!
  事实上,连我自己也觉得——除了没有三妻四妾,易笙现在享受的待遇确和古代大爷无异!
  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家的钱还是我自掏腰包。更重要的是,我非常了解易笙,往往在他吆喝些什么之前,我已经准备好了他想要的。
  我面面俱到得连自己都要崇拜自己了。然尽管如此,易笙却似乎不太开心。虽然自始自终,他都没多说什么。但我还是能很清晰地感觉出他的不高兴——
  最初,还只是纳闷,带着一些受宠若惊,无措地跟在忙出忙进的我身后,让我在心里闷笑不已。
  可时间长了,我便能越来越频繁地看见他皱起的眉头,不管我怎么抚平,它们还是会再度出现,且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
  我知道他不快乐,在我倚着他看书的时候,他常常会用沉沉的视线打量我,且根本不在乎我的发现。又或者,他是故意让我发现,希望我发现。
  我却只是冲他一笑,灿烂的,快乐的,仿佛这样就能抹去他的不悦。
  他郁闷得像头暴躁的狮子!
  终于有一天,耐性走到底线的易笙忍无可忍地在我一千零一次赶他出厨房的时候,粗暴地拉住了我总是受苦受难的手腕:“郝郝,你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什么怎么了?”我讪笑地看着他的急躁,“你不会也和婉婉一样,以为我被穿了吧……”
  “我才没那么白痴!”易笙吐血,哪还有平日里所向披靡的自若潇洒,“我是问你最近干吗对我那么好,太不正常了!”
  “对你好有什么问题么?哥,难道你……”我用极度担忧的眼神瞅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你不会有受虐癖吧?”
  想想也是,从小到大,我每次对他好他都不领情,反倒是被我痛揍之后,才像条水蛭一样缠上来。
  “呸呸呸,你才受虐癖呢!”他像只喷不出火来的暴龙,懊恼之极,却又对我毫无办法,只差没有跳脚了,“别敷衍我!”
  “我就是想这么对你。”我放下嘴角,淡淡地撇开视线,“在澳洲读书的时候,我一直幻想有一天,如果我们在一起,那我一定要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你一段时间……”
  “……”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不过能这样照顾你,哥,我真的觉得很快乐。”
  “……”
  “因为你真的在这里,在我的身边,而不是一个在醒来后就会加倍空虚的梦……”我握住他的手,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度,眼睛却执着地望着窗外。
  玻璃上倒影出他略显复杂的面容,带着浓浓的怜惜,安静地听我缓缓地述说一个既真又假的谎言。
  可说着说着,不知道为什么,连自己都开始相信。或许是因为那些曾经,都发生在不很遥远的记忆里吧……
  999天,明明那么长,可现在看来,竟是如此苍白而短暂。
  仿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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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的沉默。
  许久之后,是易笙轻轻的拥抱,带着少见的温柔。
  耳畔边落下的,依然是那三个字:“对不起……”
  我仰起脸,眼睛干干的,望着天花板,灰蒙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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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后,我还是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易笙,他似乎也渐渐淡定下来,恣意地享受着大爷的待遇。
  这好像成了我们新的生活模式。
  婉婉为此不断挑战各种震撼表情,还一脸神奇地问我:“亲爱的,你到底是怎么‘修炼’才能如此面面俱到的?”
  我想在任何人眼里,家庭条件优越的我,应该都是没有任何伺候人的经验,只有被人伺候的份儿。
  关于这点,约莫易笙也想不明白,才会用一脸担忧复杂的表情忐忑看我。
  我笑了笑,大方解答,不想被他们YY成大陆版阿信:“嘛~我在国外没吃苦,一直住Homestay,他们人很好,挺照顾我,没让我干家务活儿。”
  看婉婉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我嘴角猛抽了下,事实上不止是她,我也曾怀疑他们是不是担心我帮倒忙才如此放纵我……
  嘛,不管如何,我确实因此舒服了也是事实,“总之,我想我能做到这些只是因为若角色对换一下的话,那这样的生活就是我的梦想了——每天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任何时候都能看到深爱的人在自己的身边,为自己忙碌。然后在我望着他的时候,他亦心有灵犀地回给我一个带着幸福的笑容。”
  光是这样想着,我都觉得好幸福好幸福,幸福到无法不向往。
  而现在,我正是用自己梦想中的标准在照顾易笙,所以若他不能感同身受地觉得无比幸福,我大概真的会给他一顿老拳。
  所幸易笙应该是挺怕疼的,因此在我握紧爱的小拳头之前,他就露出了一脸满足的感动。至于婉婉,则一直不住地抽着嘴角。
  在我同情的目光下,她憋了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骂了句:“TMD,到底是个写言情的,就算是粗鲁暴力迟钝无药可救的郝郝,也能这样肉麻啊!我的妈喂,果然2012不远了!”
  看着她拼命揉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恶心得受不了的模样,我忍不住笑倒在易笙的怀里,却忽然听到他俯身在我耳边轻问:“既然角色对换才是理想,那……为什么不换呢?”
  笑容倏然僵在嘴边,我垂下眼睑不让他看到我眼中的情绪。半晌,才恍恍惚惚地吐出一句:“大概是因为……我要的远比想象中少吧……”
  我想,我大概是说错话了,因为抱着我的手臂一僵,勒得我生疼。
  久违的粗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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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的时候,易笙忽然开口问:“郝郝,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工作?对啊,律师事务所!我呆了下,这才惊觉那件曾让我彻底忙到没有自信的事儿竟如此轻易地被彻底抛在脑后,相信那个好容易才得到的职位估计也已被另一个需要它的人取走了吧……
  “我想坐办公室可能真的不太适合我吧。”事实上,我比较意外的反而是自己心里的毫不介意。
  那些原本要相亲结婚,找一个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但愿意对彼此负责并组个家庭的念头,在无声无息间,竟已完完全全地消失了。
  原因,终究还是他,只有他。
  我眷恋地看着易笙,尽管他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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