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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40部分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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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为我舍弃了所有,易笙都再三犹豫舍不得为我放下的,他连思考都没有统统为我放下。
  莫怪宋依初说我很幸运,我很幸福。
  我诚然同意:此生遇见秦云,夫复何求?
  老天到底还是厚待了我一回。
  三年后。
  我又回到了塔斯马尼亚,带着刚出生的女儿小八。
  当我牵着已经变成小小绅士的平安步出机场时,不难发现今天的塔斯马尼亚,又是个好天气,朗朗的天空,清浅美丽,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
  当然,不远处那位宛如一粒圆土豆的男人也是如此!
  我抽搐地看着Wang,这家伙好像永远不会老,更是完全不会变。
  我突然觉得Vivian当年说得或许没错,这家伙该不会真是从哪个特殊的星球移民过来的吧……
  我笑开了,快步上前用力地拥抱了一下又试图摆酷但依然以失败告终的Wang,然后在他十年如一日的热情问候中,湿了眼眶。
  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声音落在耳边,带着些笑意,又有点儿怀念。
  我听见我说:“是的,我很好,非常好。”
  
  我们又开始重复着同样的路线。
  这一次一家四口,坐着Wang的旅行巴士,心情畅快地旧地重游着: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指着车窗外那些个有奶牛花纹但长得很像马的动物,颇为认真地给儿子介绍:“那些黑白纹的就是牛和马杂交出来的!”
  谁知道平安鄙夷地看着我,说:“别傻了,这怎么可能!你怎么会相信这么鬼扯的东西!妈,你真是笨死了!”
  我……
  我郁闷得想吐血,我可以吐出一升血来!
  Wang捶着方向盘,笑得死去活来。
  我又到了神奇的亚瑟港。
  我在这里撒了一半易笙的骨灰,看着它们飞在风中,然后徐徐飘落在海面上,心也跟着沉淀。
  这是易笙生前最想念的地方,他说要带我私奔到这里。
  我对着飘散在空中的他的骨灰,微笑:“哥,我现在很幸福,可是给了我幸福的那个人,却不是你。
  你后悔吗?后悔没有拼了命地活下来吗?
  哥,如果你不甘心的话,那么……下辈子,下辈子一定要来找我,好不好?” 
  人究竟有没有下一世,我真的不知道,但我无比虔诚地希望:它能存在。
  “这样好吗?”秦云抱着流着口水睡得很香的女儿,静静走到我身边,站定。
  “我想,这会是他想要的。”我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平安呢?”
  “在那里。”我顺着秦云的视线看去,发现小帅哥正和Wang一阵海聊,他熟悉的皱眉我很清楚地知道,这孩子显然是在进行他的第一万零一次的抱怨——对他可爱的名字。
  “看来,他真的很讨厌他的名字。”秦云也立刻猜到了,可见平安平日里的疲劳轰炸做得多么到位!
  “这是他的命!”我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笑意十足,“我小时候也没少为我的名字郁闷过,我只是让他体会体会他娘的心情,这对他以后追老婆是很有好处的。”
  “是吗?”秦云的嘴角微微抽了抽,显然没办法相信,但他还是非常厚道地强迫自己相信了,“希望他能找一个不输给妈妈的好女孩。”
  “我这样的?那他也太不幸了吧!”我拍拍秦云,“我们家不幸的人已经有一个了,不需要更多!”
  “我很幸福。”秦云绽开微笑,俊朗如阳。
  半晌后,他又突兀地迸出一句:“郝郝,我只要有你的今世,已是满足。”
  我微微一怔,随即,是难以抑制的不停上翘的嘴角:“是吗?”
  “嗯!”
  
  哥,看,我真的很幸福,对吧?
  你真笨,居然笨得去死掉!
  所以现在,哥,我们只能说:再见了。
  但,下一世,天涯海角,沧海桑田,不管在哪里,我都会等着你!
  等你来找我。
  
  风轻轻掠过,夕阳将天空染得橘红一片。
  恍惚中,我仿佛看到一个小小的男孩,单手插在裤袋里,一脸的不耐烦:“郝郝,你还在看什么呢!回家了!”
  “好的,哥!”一个小小的女孩,飞快地扑向那个男孩。
  “笨蛋!小心一点!”一脸不驯的男孩搂住女孩的动作,却是那样小心。
  他将她小小的手藏在自己的掌心。
  夕阳的剪影中,是一高一矮两道背影。
  两只小小的手,紧紧相扣。
  真美。
  我不禁露出满足的微笑,眼角滑落一滴晶莹的水珠。
  这样,就好。
  塔斯马尼亚是座奇迹之岛,它躺在南极身边,却长着远古时期赤道附近的植物。
  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它曾属于赤道版图。
  我认同这个理论,并毫无理智地认为自己和它很像,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更理直气壮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并非懦弱,有时只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种东西叫做时间,它的威力无比巨大,即便面对逃避也能产生惊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飘洋渡海昂首期待着的,就是这样的作用。
  终于,我还是等到了我的幸福。
  我回头,看着沐浴在夕阳中的那个沉默的男人,和围绕在他身边的两个孩子,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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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乖宝宝郝平安的血泪史
  妈妈说:做人难,做女人更是难上加难。
  我倒觉得:做人难,做宝宝更难,做了可爱的好宝宝才是难上加很多、很多的难。
  ——by宝宝日记
  
  妈妈常说:教育要从小抓起!所以当我挎着小书包进入幼儿园的那一天,我就得到了人生中第一本日记本,开始了我辛苦的日记生涯。虽然,都是由妈妈给忙记录。
  我叫郝平安,别名叫作小三三。
  我很讨厌我的名字,不管是郝平安还是小三三,因为每个人听到我的名字都会笑话我,我很不开心!
  他们都是坏蛋!
  我很想换一个帅气一点的名字,比如奥特曼,比如喜羊羊,不然灰太狼也好,虽然它好像有点儿倒霉!
  可妈妈不同意,她说我的名字非常好听,很有意义——因为我的亲生爸爸姓“一”,而妈妈的名字里有个“二”,一加上二就有了三!作为他们最最最最最亲爱的宝宝,我自然要叫小三三!
  妈妈还说,这个名字对我将来娶老婆很有帮助!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奇怪的名字能帮我娶老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娶老婆,但既然它这么方便又有意义,那就用着吧,谁让我是妈妈口中最懂事的宝宝呢!
  对了,我妈妈是个写小说的,她叫郝仁,爸爸是……我也不知道爸爸是做什么的,但他整天跑来跑去的,看上去非常忙。他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秦云,我很羡慕爸爸……
  不过他不是我的亲生爸爸,因为和一个长得很像我的人一起出去,一定很帅气,我喜欢帅气,人家每次夸我帅气就会给我好吃的!如果我和亲生爸爸一起去,那人家也会给我亲生爸爸好吃的,亲生爸爸应该会和爸爸一样把好吃的让给我吧?
  可惜,妈妈说他在我出生之前就跑去陪上帝玩了,不能回家。我想上帝一定是个很寂寞的孩子,才会扯着我的亲生爸爸不让他回来。
  我很失望,不过没关系,我还有爸爸妈妈和妹妹!我的妹妹叫秦蔓蔓,小名叫八八。
  妈妈说我和八八组成了和谐又有爱的三八家庭!可我一点儿也不想和八八组成家庭,她是个可怕的小花痴,还很有破坏力!
  妈妈有张海报,上面有个很帅的哥哥,妈妈叫他“手肿”,还把他贴在了书桌边。我很喜欢他,我觉得我和他一定很谈得来,因为他的名字比我还怪!
  妹妹对他也很中意,经常一屁股坐到他面前,整天看着他,咿呀咿呀直叫,还笑得流口水,把妈妈放在边上的书都弄湿了,真是个坏孩子!
  最糟糕的是,她还老喜欢用油腻腻的脏手去拍打可怜的“手肿”,呜,那一定好痛!
  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想捂住我的腿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八八拍得实在太勤快了,最近可怜的“手肿”腿间都发黄了,那黄黄的一块好像隔壁家小胖尿湿的裤子……
  爸爸看到了,一直笑。妈妈则气恼地又蹲到妹妹身边,她每次为妹妹生气都会蹲到她身边碎碎念:“穿越去吧,去穿越吧,去祸害手冢吧……”
  呜,居然连妈妈也欺负“手肿”,他真可怜!
  不过,虽然妈妈常生妹妹的气,但她总说我是男子汉,不可以欺负妹妹,什么都要让着妹妹,连好吃的都要分给妹妹!
  今天笨八八又抢了我的巧克力,妈妈还不准我反抗,呜,当男孩子一点儿也不好!
  我决定了,下次老师再问我理想是什么的时候,我要告诉她——我要当妹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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