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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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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边扫除一头的黑线外,一边忍不住地偷偷瞄着易笙,他正遥遥望着坠入海平面的红日,表情温柔,仿佛在回忆着一些什么。
  我不敢猜测。
  心口却仿佛被利刃剜过,留下了一道比失恋更深的口子,鲜血泊泊地流。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忘记,只是不想回忆。
  那年,那月,真的太痛。

  世界之南

  5.
  四天后,为了配合Vivian和Jason短期旅行的行程,我们跟着Wang离开霍巴特的海边别墅,前往塔斯马尼亚第二大城市朗塞斯顿,并住进了朗塞斯顿城郊的瑞士村。
  那显然是一座星级不错的高级饭店,除了正中的Hotel,周边还有小巧别致的排屋,高级的西餐厅和酒吧,以及Hotel正面口巨大的海盗船模型,欣赏日出日落的山头观景台。
  Hotel只有两层,大堂比不上凯悦来得华丽气派,但随处可见的珍奇艺术品,定位了它的品质和档次。红色的地毯随着旋转的楼梯,铺向了各个房间。
  房间内部很亮堂,落地窗户正对着海盗船,能看到金发蓝眼的漂亮孩子嬉戏玩闹。
  我细细地品味了每一件艺术品,最后靠在窗边看孩子们在外头嬉戏。
  易笙则很有家庭主妇风范地收拾着行李,并像更年期的老妈子一般,不停地唠叨:“别老站在那里发呆,等会儿还要去吃饭,晚上通了网络就可以和国内联系上了,你还有工作要做吧?”
  大妈一个!我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懒得理他,兜上钱包就跑去隔壁敲小情侣的门,拖着他们去用了一顿精致的西式自助料理。因为淡季的关系,饭店的人不是很多,但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惟一的选择,价格贵得让人心脏抽疼。
  为了平息这股疼痛,我们吃得很努力,吃得周遭的老外不住地打量我们的身材,仿佛怎么都想不通为啥瘦小的我们,桌上能堆上那么高的食物盘!
  我一边吃,一边佩服着坐我对面的Jason,看他瘦瘦弱弱的,居然吃了整整8片牛排,一大份牛腩土豆浇香米饭,还有烤香肠,汤汤水水,甜点面包也没少下肚。和他相比,我那虎狼之胃也只是小case。
  当易笙和Wang进来时,我们已战果斐然,桌子的中间摞着一大叠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
  易笙冷着脸怒瞪着正鼓着两颊拼命咀嚼的我,恨恨地逼出一句:“奶奶缝的熊啊,老子在房里作死做活,你在外头逍遥快活也就算了,居然还把最后一对烤鸡翅吃光了,人性何在啊……”
  我咧着嘴,辉映着烛光,露出无比得意的灿烂笑容。
  当然,我的嘴里此刻塞的,正是最后那对鸡翅的残骸。
  *****************
  回房后,不同于忙碌于工作事项的易笙,我只开了QQ,静静点着留言。
  不出所料,大都是婉婉留给我的,几乎每天一通。从最初的恨铁不成钢,到之后的破口大骂,然后发展成了忐忑的担心,最后几乎是红了眼了,生怕我为了那个不是东西的肾亏男,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
  “郝郝,交不出稿就算了,我等你还不成么,你别玩失踪啊,我会担心!”
  “郝郝,你在哪儿?快和我联系吧!我好担心你!”
  “郝郝,你到底怎么了?没出事儿吧?”
  “郝郝,……”
  “郝郝,……”
  ……
  我看着、看着,不断往下点着,只觉一阵眼热: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担心……
  心里一酸,觉得自己真是不懂事,年纪一大把了,做起事来却还像个孩子似的,一点儿责任心都没有。我很后悔,可没有脸面这样就和她联系。
  于是,我很努力地画了一整晚,甚至还奴役了工作完毕的易笙,让哈欠连天的他苦着脸帮我贴背景。
  这天晚上,我的效率真的很高,不知道是因为塔斯马尼亚的美丽,还是那对让我总是很感动的小情侣给了我太多触动。总之,我一口气作了五幅图,超额完成了任务。
  我写了封简单却真诚的Mail,老老实实地和婉婉同志认错,并告诉她自己现在的所在地,及没能和她及时联系的真正理由——在这个充满了原始风光的地方,连通讯设备也相当和谐统一的原始。
  澳洲两大通讯公司3G和Optus都对这儿甘拜下风,除了少部分地区,几乎完全没有信号,更不用说咱们的中国移动,怕早就迷失在原始森林里找不着北了。
  我告诉她不要为我担心,自己不是一个人呆着,身边还陪着个半兽人,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斩佛,最好还能遇见个抢劫犯,没准能黑吃黑地反打劫一把!
  我还少少地写了些旅行中的趣事儿,并再一次为自己的无耻拖稿,向她道歉。
  信尾,是我用宋体4号署的名两个大字——“郝慢”。
  很好,我已破罐子破摔得非常彻底。
  *******************
  邮件传出去之后,我心里一阵轻松。
  上帝还是公平的,总是夺走一些什么,顺手就还你一些什么。
  我虽然失去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感情,但认清一个不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也不错。
  我没傻到和那样一个男人走进婚姻,这样很好。而且我还为此得到了很多温暖,来自婉婉的,也来自于……他的。
  我转头看着趴在桌上熟睡的易笙,他看上去很累,黑眼圈深得发青。
  晨曦透过薄薄的纱帐,落在他的肩头,像为他穿上一缕光纱,唯美至极。
  我轻轻地走到他的身边,凝望着他孩子气的睡脸,手指顺着风动,小心翼翼地抚过他深陷的眼窝,心疼得仿佛可以挤出水来。
  易笙那样温顺的躺在自己的臂弯,表情祥和,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偷偷将自己微颤的唇印上了他的鼻尖,就那么小小一下。
  下一刻,我就跌入他的怀里。
  背着光的他的脸看不清表情,只有那双眸,晶亮晶亮,好像世界上最美的钻,夺目摄魂。
  “你偷袭我。”他将脸凑到我的面前,勾着唇角得意的笑,好像刚得到老师表扬的小朋友,骄傲无比。
  他的样子实在太可爱,我忍俊不禁,憋了半天都没能忍住,噗嗤一下,终于轻声地笑了出来。
  然后,我干脆就这样在躺在他的怀里,捂着自己的肚子,越笑越放肆。
  “喂!”易笙瞪我,一脸不爽。
  “哈……哈哈。”回应他的,却依然是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笑。
  他用力捂住了我的嘴,复又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换了邪邪的笑,笑得我一阵发毛,倏然闭上了嘴。
  下一秒,他突然拉起我,在我不自觉的轻叫中,狠狠地吻住了我。
  全身的氧气仿佛都在那一刻被抽干,我浑浑噩噩的瘫在了他的怀里,只觉得他正一遍遍地吻着我,我的唇,我的额,我的鼻尖,我脸上的每一处,怜惜的,温柔的,灼热得,好像烧了我的心。
  我在他的怀抱中沉沉浮浮,任由他拉扯我的衣服,带点粗糙的手掌扎扎地抚过我的身体。
  他揽着我的力道很大,一直把我紧紧的锁在他的怀里。
  他的胸膛很温暖,温暖得好像会这样一直陪着我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天。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觉得世界很宁静。
  可是,我却没由来地很想哭,想哭得不得了。我没能压抑住自己,在他怀里低低地啜泣着。
  从他抱我上床的那一刻,我一直紧紧地抱着他的脖子,小小声地抽泣着,直到累得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我的眼角还是无声地流着泪。
  我望着雪色的天花板,第一次觉得它不是那么苍白,好像有千百种色彩,在那里争相绽放。
  然后,我看到了易笙略显复杂的表情。
  他就那样定定地看了我许久、许久,突然再次覆上了我的身体。他低下头用力咬着我的耳垂,我觉得很痛,却什么都没喊,只是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唇,像他第一次进入我身体时那样。
  他很用力地抱着我,抱得我很痛。
  他不停地吻着我,声音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带着让人酸涩的百感交集:“郝郝,你是个傻瓜。”
  我闭上眼睑,将写满了默认的黑眸关进心底,永不释放。
  如果爱他是一种罪,那么在很多年前的那个秋天,我已经罪无可赦。
  在年轻的他粗鲁的、笨拙的吻上我的那一刻,我就默默地在心里判了自己无期徒刑。
  我逃了那么多年,却在蓦然回首时,发现那条锁在脚踝上的镣铐,竟是被自己亲自系上的。
  我一直畏惧地躲避着所有想要打破它的人,包括我自己。
  放在桌上的手提并未拔掉电源,白色的屏幕独自晃动闪躲,安静地俯视着喘息着相拥的我和他。上面有一个未关的页面,记录着一封不算很长的Mail,来自于世界那一端的沈葵。
  他问我说:“郝郝,你究竟在哪里?大家都在找你,所有人都在恨我,这就是你要的结果么?”
  他问我说:“郝郝,这份感情里,真的只有我亏欠你么?”
  他问我说:“郝郝,在你眼里,我真的很自私么?我爱的人不能全心的爱我,那我找一个不爱我、我也不爱她的人过日子,又有什么不对?”
  他对我说:“生活是需要平衡的,而你能给我平等的爱么?”
  他对我说:“郝郝,回来吧,不要再用任性和逃避来惩罚关心你的人了。”
  他还在信的最后很是多余地贴上了一段亲笔写的字——
  “我是真的爱过你,或许,直到现在也还在爱你。
  但是,郝郝,我会忘记这份曾经珍贵的感情,和她好好地过下去。
  我不求你能给我什么祝福,可我会一如既往地祝福你,希望你的未来能像你可爱的名字一样,都是好好的。”
  沈葵当真不愧是我们学院有史以来最优秀的毕业生,因为我是真的开始觉得,亏欠对方的那个人,或许是我。

  岁月是朵两生花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喜欢穿黑灰咖啡,潜意识地把自己弄得成熟又性感,又或者打着“我爱休闲”的名号,牛仔T恤,了无变化,倒也青春大气。
  可年龄开始拉警报的时候,我们才仿若回到童年,满眼都是蕾丝的可爱,粉色的俏丽。我们开始在QQ上填写玄幻的年龄,试图自欺欺人却又自觉无比可笑。
  或许,我们只是在内心深处,想要回到我们的那个当初,却又没有勇气承认。
  ——by郝仁日记
  1.
  我和易笙的第一次冷战,现在想来,彼此都还适应得不错。
  升上高中后,易笙依然为校篮球队效力,战果还很不错,足以让他们班头忍耐他始终在中下游徘徊的成绩。
  我总是忍不住地想,估计作弊考上来的筒子应该不止他一个,才能让他挂在年纪倒数一百位的安全线——我们学校是市内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只要能在年级前250位,都是能上重点线的。
  尤其我们这一届还摊上了一个名头甚是不俗的新校长,以前是全国十佳高中的副校长,现在翻身挂了正,自然想要做出一番成绩。
  他组织上一届的学姐学长们逐个给他们母校的准毕业生中的前二十名打电话,劝他们考我们学校。至于附属初中的我们,成绩好点儿的几乎没有选择余地,非得考本校不可,不然就用轮番疲劳轰炸战术烦死你!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学校竟真的在中考中拨的头筹。
  不过,既然易笙都能混进来了,那有其他的例外也不算太奇怪。
  我潜意识地排除了他正不断进步的轨迹,个中理由自己也不明白。而我的生活和初中几乎一样,不追星不恋爱,每天除了看书还是看书,只偶尔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
  老师很待见我这样的学生,虽然没有一技之长,但平日里乖巧听话,成绩又优秀,正是他们眼里根正苗红的好学生。
  而我之所以会被重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客观因素——我在中考时发挥出一贯的平稳,成绩虽然优秀,却也无法在整个市出众,没能挤进高手云集的实验班。
  好在,他们不屑和我们一起拼排名,我才能持久地呆在年级前十,年年都攀上橱窗的红榜,给我们老班上脸。
  我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并不是想要什么荣耀,而是想让某个经常在那里看球队通告的人能在那里看到我的名字。
  我不想让他忘记我,虽然他曾那样过分地伤害了我,虽然我们已有一年多没说过话。
  我觉得自己很贱,总是在日记上不断咒骂自己的念想,却又在末尾时一遍又一遍地写着他的名字:易笙,易笙,易笙……
  我想他。
  **************
  春去夏至,又是一年。
  我锁上了抽屉里第五本日记,摊开了一本崭新的厚皮带锁日记,在第一页端端正正地写上:“1999年9月1日,郝仁的高二纪年开始。”
  我百无聊赖地随便写了些当天发生的事,新的老师新的课本新的位置,内容无趣地自己都不想看第二遍。
  笔尖一顿。
  再动时,默默流泻出一排小的不能再小的字:今天,和易笙冷战已届490日。
  我看着那排小字,很久之后,才合上了日记本。
  我对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从书包里拿出单词本,重复着每个相同的晚上。
  没有易笙在身边抓耳挠腮左右转悠的晚上,我平均可以多写一张试卷,多背二十个单词,并在睡觉时狠瞪床内侧的墙壁十余分钟,可它依然坚实得隔着两个房间的所有声音。
  看来,我所有的努力只是再次证明了滴水石穿和以眼杀人的困难度,非一般人类所能及。
  490个日子,日换星移,却是不曾改变。
  我很好,他也很好,人类真是适应性良好的生物。
  *******************
  我以为生活就会这样一直延续到无穷远,可命运总是弄人。
  十天后的早上,我一出门就遇见了易笙。他单肩挂着书包带,匆匆推门出来,正好和转身关门的我碰了个正着。
  四目相对,我不很意外地看了他脸上浮现的诧异,和他黑瞳中的我的错愕。
  我下意识地又推开自己家的门,探头去看挂在客厅里的钟,是7点没错啊。
  我再回过头:唔,他还在……
  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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