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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雷电法师Ⅱ-第107部分

小说: 雷电法师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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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昂纳多大师,开出你的条件吧!”巴比就算怀疑自己的信誉也不会傻到怀疑杨平的信誉,所以他很放心地要杨平漫天开价。
    “一个条件!以后你听我的!无条件地服务我的命令!”杨平盯着巴比,没想到这个肥胖的家伙居然毫不思索就答应了,让杨平一度在怀疑自己的条件是不是开得太简单了。
    杨平在堪泽拉被黑暗议会的刺客杀死的消息只花了半天时间就传遍了大陆,这已经是大陆第二次风传杨平的死讯,但凡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无不怀疑它的真实性,唯独黑暗议会大肆强调这是真实的,委实让人摸不着头脑。偏偏此时西斯尔家族一句话也不说,直让大家闹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所有人唯一清楚的是,黑暗议会敢在明达斯威克的门口堪泽拉刺杀杨平,无疑是摆明打西斯尔家族的耳光,同时也是赤裸裸地向大地之神的后裔宣战,大家都期待这个有着一万多年古老传承的魔法家庭与存在了近七千年的地下势力的王者之间的战争将会是怎么样的。
    杨平懒得理黑暗议会把他的死讯大肆炒作,这些虚名争来也没有用,还不来多杀几个黑暗议会的高手,多抢点资产来得化算呢。
    中午,一个自称福伦多的土系魔导师找到了他。这个60多岁的小老头来自西斯尔家族,他自称是西斯尔家族的迎宾总管,奉大祭司之命前来迎接他回家。
    福伦多口中的大祭司就是杜勒姆的哥哥凯勒姆,作为大地之神的后裔,同时也是大地之神神殿的唯一侍奉者,西斯尔家族的族长一直兼着神殿大祭司的位子,作为光明神殿下的母亲的侍奉者,同时也是大地之神的后裔,凯勒姆的身份和地位显然比教皇都要尊贵,毕竟教皇只是光明神在大陆的代言人,是神的仆人而矣。
    对这个即将要见面的大祭司阁下,也是传说中极有可能已经突破到圣魔导师境界的凯勒姆,杨平心里总觉得有些发虚,听到杜勒姆已经回去之后,他这才觉得踏实一点,有这个老家伙做他的挡箭牌总比他赤裸裸地面对凯勒姆要好得多!





    正文 第九十七章 我叫‘鸭子’
    更新时间:2008…7…23 14:39:35 本章字数:6137

第九十七章 我叫‘鸭子’    杨平并没有马上跟福伦多一起回明达斯威克,今天才12月22号,离新年祭还有几天,杨平让福伦多在这里等他两天,他还有点私事要去处理。福伦多作为明达斯威克的迎宾总管,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少爷根本没有一丁点的了解,除了知道他是大陆最年青的禁咒法师外,他对杨平的了解甚至还不如大陆上的好事者多。对于杨平提的这个要求,他思量了一下之后才答应,大祭司要他来迎接杨平,并没有要他马上把杨平给接回去,新年祭要到12月26号才会举行,等上两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年之中,他来堪泽拉的次数相对较多,可在堪泽拉停留的时间相当的短,借着这个机会,他也好生地看看这座在明达斯威克门口的城市是怎么样的。
    杨平当天下午就和龙九走了,骑着快马,让两个侍卫提着轻得没有斤两的暗夜精灵跟在后面,目的地就是离堪泽拉最近的大城市莫比斯城。
    莫比斯是费米罗南部最大的城市之一,这里地近刚达高原,同时又离明达斯威克不远,所以,这里就是费米罗的安切洛第,是费米罗的装备交易中心。在这里,你可以买到任何型号、任何尺寸的各种各样的装备,那些矮人工匠们绝对不会让你空手而归,更不会让你失望。如果没有杨平的那份秘方出现,这里无疑就是大陆最好的装备出产地之一。很多的冒险者、佣兵们在回乡时,都会拿出那么一两件真真假假的装备向别人炫耀,他们会骄傲地说:这是在莫比斯买的!莫比斯出品,必属精品。莫比斯就相当于好装备的代名词!
    傍晚的时候,杨平他们打着气喘吁吁的马匹奔驰进了莫比斯城。打制了一天装备的矮人工匠们都累了,这时就是他们最佳的休息时间,他们很多都会带上最近制作的精品装备到酒吧里,要上一大桶麦酒,然后在朋友们面前好好地吹嘘一般,并且很有可能在酒吧里把装备以极高的价格出售,在这里,同样有很多的人等着矮人们带着他们打造的精品送上门来。这仿佛已经一种固定的模式,也成了莫比斯的奇特一景。
    杨平带着龙九来到火神酒吧的时候,这里正是一天中气氛最为热闹的时候,一个名叫‘甘齐亚’的矮人正在拍卖他新打造出来的重剑。‘甘齐亚’是矮人语中的‘铸剑大师’的意思,并不是他的名字,可这个矮人在莫比斯实在太有名了,有名到大家已经忘了他的真实名字,只知道他叫‘甘齐亚’,而且,这位矮人大师同样非常高兴别人称他为‘甘齐亚’,这是对他铸造本领的肯定和褒扬!
    杨平只扫了一眼拿在那个矮人手里的重剑就判断出这是一把B级上品的重剑,放在整个大陆上来说,已经算是精品当中的精品了。“10000金币!”杨平高叫了起来,同时端起一大杯麦酒朝兴奋的甘齐亚致敬。
    所有人都看着这个年青的魔法师,他一下把才叫到4800金币的价格一下子抬到了10000,有人已经开始高叫起来,“魔法师捣什么乱?难道你能用这把重剑吗?天哪,看他那瘦弱的身躯吧,这把剑恐怕会把他压扁的!”说完,引起了酒吧内无数人的轰堂大笑。尽管是这样,大家都知道在这里拍卖的物品都是价高者得,就算是一个三岁小孩子只要出得起价钱,这把剑都会归他,大家才不会真正去管他拿不拿得起呢。
    经过几轮叫价后,已经抬到了15000金币的高价,对于一把B级重剑来说,差不多已经是最高价了,要是再往上抬,无疑是在恶意轰抬,会遭到别人的打击报复。杨平可不知道这些,他又高叫道,“20000金币!”顿时,他就像在酒吧里投下了一枚炸弹一样,整个酒吧轰地一下纷乱了起来,甚至有十多名大汉都围了过来。
    “怎么,小伙子们?要打架吗?”杨平轻蔑地扫视了那些全都比他至少高出一个头的大汉们,仿佛这些家伙在他的眼中只是一些小鸡一样。
    “该死的,火神殿下作证,你太让人恶心了!”一个大汉实在忍不住跳了上来,他那比杨平手中的麦酒桶还要大的拳头带着轰隆隆的拳风直接砸了过来,闪耀着银白色的斗气迸发出咝咝的破空声,顿时,大厅中的人都安静了下来。
    “嘿,小伙子,礼貌!知道什么是礼貌吗?”杨平举起他那个比大汉小了三分之二的拳头,直接对轰了过去,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这个脆弱的法师并没有被打成碎块,而是那位至少重300斤的大汉被杨平的一拳给轰得倒飞了出去,砸在了吧台上,一时之间,惨叫声、惊叫声、玻璃的碎裂声、家俱的破裂声一应响了起来,像一曲美妙的乐章。
    “还有谁怀疑我能不能拿得起这把剑?”杨平恶狠狠地环视了一眼,昏暗的大厅内所有人都回避着他的目光,除了那些兴奋的矮人们。这一拳直接让所有人都闭上了嘴,谁都看得出来,单纯的肉体能迸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就是黄金战士恐怕也不能够,在强者面前,大家明智地选择了沉默,再说这并不丢人!
    “嘿,好样的,这把剑是你的了!20000金币,外加一桶麦酒!”甘齐亚挥舞着矮小的手臂,高声叫道。
    “是的,还有一个朋友!”杨平举起酒杯朝甘齐亚微笑。
    “哦,奇怪的朋友,不过我喜欢!”甘齐亚从高台上跳了下来,那把比他身体还高的重剑在他手里仿佛轻若无物。他把重剑往桌子上一放,拖过杨平的麦酒桶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说,“我叫麦肯斯,大家都叫我甘齐亚,你也可以这样叫我!”说着,咕噜咕噜地几口就把一大杯麦酒喝了个干净。那有如钢丝一般的短胡须上兀自还留着酒花,他顺手抹了之后,又去抓酒桶。
    杨平招呼侍者又送上来两桶麦酒,这种类于啤酒的麦酒非常对他的口味,所以,给自己倒上一大杯之后对甘齐亚说,“莱昂纳多,你可叫我里昂!我是个货真价实的魔法师!”说着,一个深紫色的火球浮现在他的手上,大家却感觉不到一点的炙热!
    “哦,天哪,火球,你真是一个魔法师。一个比龙还要强壮的魔法师!”甘齐亚惊奇地高叫,因为他看得出来,杨平的肉体力量比他还要强大,实在难以想像一个魔法师怎么会有如此强悍的肉体力量!
    两人才聊了几句,那个被杨平打趴下的大汉又跳了上来,只不过他的一条手臂已经碎裂了。“我要和你决斗,该死的,战神殿下作证,我要和你作生死决斗!”幸存的左手提着一把至少70斤左右的重剑,浓郁的银白色斗气把周围所有的人都逼得退了开去。
    杨平继续和甘齐亚说着话,其中的一名侍卫走上去,对大汉狞笑着说,“来吧,我来和你决斗!”说着,一拳打在了大汉的肚子上,直接就这样打断了大汉的脊椎,连惨叫都没发出来,就狂喷鲜血倒地而死。
    打死人了!
    尽管在莫比斯城里经常发生打架伤人的事件,可真正的生死决斗很少发生。一旦双方要进行生死决斗必须得城内专门的决斗场里进行,而且还得有至少三名以上的中间人作为证人,事后还得去市政厅去备案。像杨平这样敢在公众场合杀人的,在莫比斯一年都很难发生一次。虽然人是杨平的侍卫杀的,可大家在潜意识里都认为是杨平下令动的手,所以人当然也是杨平杀的!这种想法颇有点‘春秋笔法’之味。
    甘齐亚才不管到底死了几个人,只要有朋友可交,有麦酒可喝,除非是火神殿下来了,要不然他绝对懒得管身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会儿,酒吧的管事走了过来,他的仪态从容,像一个佛朗士的绅士一样对杨平说,“哦,阁下,我想你应该与我一起到市政厅去备个案,公众场合杀人可不是一件好事!”
    “作为一位合格的绅士,是不应该随便打断别人的谈话的!”杨平极为不悦地对那位管事说,甘齐亚也点头说,“是的,我们得有绅士风度!”矮人的酒量固然很大,可是甘齐亚今天晚上已经喝得太多了,头眼都有些晕花了,以至于那位曾经经常请他喝酒的绅士站在他的身边他却没有认出来。
    “先生,费米罗是法治国家,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帝国的法律!”绅士的脸色很不好,但他还是尽量让自己保持着微笑。
    “法律是什么?还不如一杯麦酒!”杨平举起了酒杯,甘齐亚也嗷嗷地叫道,“是的,是的,法律就是狗屁,还不如可口的麦酒!”
    “先生,我想我应该请城卫军来和你谈,对吗?”绅士还在保持着最后的风度,杨平却笑道,“紫荆花骑士团都可以。顺便告诉先生一句,我叫‘睚眦’,听过‘睚眦必报’这个成语吗?”
    “鸭子?”所有的人都愕然!非常的不幸,鸭子这种动物在亚宁大陆上最早出现在华族统治的地域,后来传到了西大陆,所以西大陆也像华族人那样叫‘鸭子’,所有人都非常的想笑,这个法师什么名字不好叫,偏偏要取个‘鸭子’这个名字?
    杨平一直没有注意到,大陆上对鸭子的叫法根本不是‘duck’,所以他自己闹了个老大的乌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绅士强忍着笑意说,“是的,先生,你叫鸭子!那么鸭子先生,我个人认为我们还是去一趟市政厅比较好,这是一个友好的建议,对吗?”
    杨平终于反应过来这个绅士把他的‘睚眦’给当成了‘鸭子’。鸭子是什么?是一种嘎嘎乱叫的家禽,还是一种男性才能从事的职业的称谓!天哪,这个家伙居然叫我做鸭子?杨平的脸顿时气得血红。他的脚有如一条出海的蛟龙一般从桌子底下蹿了上来,然后狠狠地踹在了绅士的脸上,立时就把绅士的脸给踹成了染料作坊!
    “可爱的先生,你可以叫我‘鸭子’,真的!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说的‘睚眦’是一种神兽,是龙神的九个儿子中的一个,他们最嗜杀,而且心眼很小,谁敢对他不敬,他将以百倍偿还!懂了吗?”说着,走过去拧起挣扎着爬起来的绅士,然后对奥桑巴克说,“这是你们的族人,对吗?很完美的变身魔法!”然后杨平抬手就把一个紫色的球形闪电给塞进了绅士的口中,接着,绅士的身上就开始闪耀着美丽的电火花,连暗夜精灵那纤细的骨骼都清晰可见。绅士极尽痛苦的挣扎着,不一会儿便化为了一个瘦弱的黑色精灵人,电火花每闪一下,他就会死命地抽搐一下,直到五分钟之后,绅士才真正死去。不过,此时的他已经被电成了一具真正意义上的焦碳,而不是一具尸体。
    奥桑巴克还是那样面无表情,仿佛死在他面前的只不过是一只蚂蚁,那位精灵法师地在开始呕吐,然后哀号着祈祷。此时,整个酒吧已经没有其他的人存在,除了甘齐亚外就只有几名吓得不敢有任何作为的服务生。
    杨平拧过一个暗夜精灵化身的服务生放到奥桑巴克的面前说,“杀了她!如果你不动手,我就让野狗吃了她,然后用光明魔法融化掉她的灵魂!”他的样子很平静,平静到仿佛在说一件家常小事,哪里是在让奥桑巴克杀掉他的族人呢?暗夜精灵信奉的是黑暗之神,但他们最为畏惧的却是冥王哈迪斯,因为黑暗之神背弃了冥神,逃到冥界的角落里自立为王,他时刻都在担心自己受到冥王的审判。信仰黑暗的生物在死后都要通过地狱之门进入冥界,然后才能被他们的主神所召唤,但守在冥界门口的地狱三头犬卡尔柏洛斯会吃掉这些背叛者的灵魂,所以信仰黑暗的生物最为惧怕的便是狗!
    娇小可人的暗夜精灵眼里尽是恐惧之色,她想求饶,可什么都说不出口,眼泪鼻涕一起流了下来,抽泣声让甘齐亚的酒都醒了大半!
    奥桑巴克迟疑了大约十秒钟,然后手一挥,那名暗夜精灵就被割破了喉咙,死在了他的面前。杨平拍着手赞道,“非常不错的手法,我喜欢!继续!”说着,又让侍卫押上一名暗夜精灵来。奥桑巴克这次只迟疑了五秒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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